在社交场合,我们往往有为不相识者互相引见的义务,这便是为他人作介绍。为他人作介绍,有几点礼仪要求:
什么时候该作介绍?
与家人外出,路遇家人不相识的同事或朋友;
你的接待对象遇见了不相识的人士,而对方又跟自己打了招呼;
在家中或办公地点,接待彼此不相识的客人或来访者;
打算推介某人加入某一方面的交际圈;
受到为他人作介绍的邀请;
陪同上司、长者、来宾时,遇见了其不相识者,而对方又跟自己打了招呼;
陪同亲友前去拜访亲友不相识的人。
谁该做介绍人?
在公务交往中,介绍人应由公关礼仪人员、秘书担任;在社交场合,东道主、长者、女主人、身份较高者或与被介绍的双方均有一定交情者都可以担任介绍人。
按照什么顺序介绍?
受尊敬的一方有优先了解另一方是谁的权利。所以通常我们必须掌握的介绍顺序是:
先将男士介绍给女士;
先将晚辈介绍给长辈;
先将下级介绍给上级;
先将客人介绍给主人;
先将迟到者介绍给先到者;
先将熟悉的人介绍给不熟悉的人;
先将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
先将家人介绍给同事、朋友。
集体介绍的礼仪顺序
如果需要介绍的不是单个人,而是许多人,则需要集体介绍。集体介绍时需要注意以下礼仪细节:
细节一:先介绍人数较少的一方或者个人,后介绍人数多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