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也就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的生物学解释。动物之间的领地争端往往相对容易解决,因为弱势一方可以通过逃跑来避免冲突。但这个方案对人类却经常不适用,而且发展趋势是越来越不适用。人类已经发展得太强大也太能繁殖,多余的土地几乎没有了。——前面提到过,孟老师曾建议滕文公像太王一样离开故土,但太王可以走,滕文公却无路可走。
那么在动物之中,到底是否存在合作、利他的情况?
据说也是有的。①
第一种利他叫“亲族选择”。
这在蚂蚁、蜜蜂身上表现得最明显,这些小虫子有时会为了保护同类和族群做到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但相应的表现是,蚂蚁、蜜蜂辨认亲族的能力超强,对非亲族同类的灭杀欲望也大大高于其他物种。这种特性延伸到人类社会就有点像野蛮时代的部族间“血亲复仇”。西周宗法制,也有点像按照这个逻辑设计似的。体现在儒家思想里,是鼓吹讲究血缘伦理的仁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相对空洞的口号,“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倒是长期被坚决贯彻执行。
第二种叫“互惠的利他”。
比如哺|乳动物之间互相舔毛,比如一个山洞里彼此熟悉的吸血蝙蝠,有时吸到血的会喂血给没吸到血的,然后下次你再喂还我;比如小鱼以大鱼身上的垃圾为食,大鱼借以清洁自身。这个就有点像墨家的“兼相利,交相爱”。动物之间,这种利他发生的条件要求很严格。比如大家要是“熟人”,活动区域要固定,该物种寿命足够长。简言之,就是仅限于小圈子里有效。墨家满口“天下”,调子很高,但实践的结果是墨者集团也是搞成了一个小圈子。
第三种利他是否存在,生物学家间争论很多,叫“群体利他”。
就是一群动物团结在一起,彼此扶持(程度较上一种深入得多),相亲相爱,从而在生物竞争中取得更大的优势。
动物间是否有这样的利他不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群体”,恰恰也是荀老师特别注重的一个概念。
荀老师说,人类的根本优势所在就叫作“能群”。
(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荀子·王制》)
既然牛和马都被定性为是不“能群”的,则显然不是一群同类凑到一起就叫“能群”。这两个字翻译成白话,应该是“懂得合作”。
合作对人类的意义确实是怎么高估都不过分的。力量不如牛,速度不如马,其实不是主要的问题。在这两点上,比人更不如的动物也有的是,但它们的单体生存能力往往都比人类强。人对人类社会的依赖,并不是社会高度发达的产物,而是伴随着人类的诞生而一起诞生的。
因为人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这一身零部件,跟自己生存的环境完全不匹配。
我们知道,人类的大多数灵长类近亲都生活在森林里。我们为什么会和这些亲戚们如此疏远?
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推测是,当年地球气候变迁,森林面积迅速减少。这时,老祖宗必须作出抉择,要么死守在树上,忍受越来越小的生存空间;要么,走出去看一看,是不是树冠之外,还别有天地。
于是人猿揖别,我们的祖先迈出了从森林到平原的关键性一步。
这真是何其艰难的跨越。毕竟,之前千万年的进化,老祖宗身上的器官都是按照怎么在树上生活装备的。和其他平原动物站在一起,其形貌之古怪不和谐,显而易见。
那些动物的后肢都强壮有力,善于奔跑和跳跃,因为食草的要会逃跑,吃肉的要会追击,基本上,老祖宗谁都跑不过。
老祖宗原来的主食是果子,只有一个胃,没有强有力的盲肠。总之,靠吃草吸收不到足够的营养。平原上果子不易找,好在,当年在树上的时候也经常掏鸟窝,这身肠胃消化肉食倒也没什么问题。活肉倒是常在眼前晃,但身为食肉动物,必须要装备尖齿利爪。老祖宗咂咂小嘴,看看小手,一边滴两滴口水,一边感到深深的绝望。
眼睛也是大问题。平原上危机四伏,讲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所以眼睛最好一边一个,长在太阳|茓的位置……
尤其是,食肉动物都爱吃夜宵。人类一到夜里就两眼一抹黑,更是等死的料。
再想想狗鼻子,想想兔子耳朵,人类的配置水平就别拿出来丢人了。
总之,单兵作战的话,对食草动物而言,老祖宗是最无害的猎手;对食肉动物而言,老祖宗就是废物点心。
所以老祖宗唯一的出路,就是彼此依靠,通力合作。跑不过你,咱们一伙人打包围、布置埋伏总行了吧?两只眼睛视域太窄,咱三个人,六只眼睛,全方位360度无死角了吧?夜里看不见,咱们一堆人在一块儿轮流守夜总可以了吧?当时,这样的合作还不是荀老师说的能不能取得对其他物种的优势问题,而是能不能保住生存权的问题。卢梭说,人类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为什么非要带上相互约束的这副枷锁?因为要是没有这副枷锁你就只能等死。
当然,老祖宗也有两个优势。一是双手比较灵巧,一是头脑还算灵光。所以之后的进化主要就是大力发展这两项特长。
但这两个特长偏偏是矛盾的。发展双手去干别的事情,就只能靠后肢行走,越来越趋向于直立;提升脑容量则脑子变大,于是头也跟着变大。为了能够把大头娃娃生下来,妈妈的产道也要跟着变大,但既然已经直立行走了,则产道再大也就那么大——你能想象所有的姑娘都劈叉着走路吗?
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是把孩子提前生下来。生物学家有句话,叫“人类的婴儿是胚胎”,因为从骨骼钙化水平看,一岁的婴儿跟刚生下来的小猴子差不多。这也许意味着,他本来应该在妈妈肚子里多待上一年再出来。
早产的结果是导致人类的成长期特别漫长?(想想吧,另外还有几种动物像人类这样,要长到十几岁才能照顾自己)这样沉重的养育负担光靠母亲一个人根本无法完成。所以孩子一生下来,女人们就要相互照应,而臭男人也背弃了千万年来生了孩子就撒手不管的潇洒作风,开始顾家了。发展至今,已经和亲戚们形成鲜明的对照。这可以去动物园的猴山看看:山外,有多少抱着娃的男人;山里,又有哪只公猴子抱娃?①
所以,发挥个人优势的结果,仍然是要强化合作。
正因为人类的生活从一开始就对群体依赖性太强,所以人类才不得不收敛自私的本性,学习着关心群体利益。这大概也就是荀老师说的“化性起伪”。至于这个“伪”,是否已经内化为人性的一部分,今天的生物学家都没说清楚,荀老师说不清楚,就更不足为怪了。
为大众寻找道德楷模
在荀老师看来,要约束邪恶的人性,发挥能群的优势,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礼”。
“礼”这个概念,弹性很大,最广泛的涵义近于社会规范。总之,是强调外界约束的意思。
——讲性善则强调自我修养,讲性恶则强调外界约束。讲修养则喜谈道德激励,讲约束则强调制度建设。所以孔子传下来的仁和礼两大法门,孟子就偏爱讲仁,并进一步讲到仁义;荀子就偏爱讲礼,并进一步讲到礼法,这都算事有必至,理有固然。
但社会规范有好多种,也就是礼有好多套,那么荀老师推崇的,究竟是哪套?
荀老师说,大家应该“法后王”。也就是要学习后代的王,用后王的礼。
于是问题又变成了,这个后代究竟有多后,到底是指谁?
1949年以来,一度很普遍的解释是,荀子说的“后王”,就是近、当代的王。他们比孟子所鼓吹的“先王”要强,也就是指出荀子主张历史是进步的。那些年里,捧荀老师的是法家,夸他是唯物主义者,这也是一个重要理由。
把荀子里关于“后王”的议论拿出来看看,很容易发现这个论断很牵强。
清代学者已经统计出来,《荀子》里一共九次提到后王,其中解说最详细的一次,在《非相篇》里。
圣王有百,吾孰法焉?曰:文久而灭,节族久而绝,守法数之有司,极礼而褫。
古代的圣王有上百,我该挑谁来学习?回答是图画时间长了会掉色,音乐时间长了无余音,照章办事的有关部门,时间干长了,疲惫了也会懈怠——这三句,字字都要找到精确的定义很难,但大意可以确定,年代久远的东西就会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