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过头来,必须再将调查组的工作继续开展下去,我去物价局深入调查,了解到一些如下情况。
欧阳津在电力公司的主政,终于取得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支持。在处理内部事务上可以说件件顺手,事事如意。他要向外部开拓前进了。
第一件他想到的事是如何增加供电收入,增加企业的利润?摆在他面前的有三条措施可以采取:
一是提高各类供电电价,但必须经省物价局批准,这是牽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省里决不会因一个小小的县级电力公司,为追求丰厚利润而增加各行各业的负担。
二是加强技术管理,采取各种技术措施,以降低供电线路的电能损耗,但这太不容易了,而且不是短期内可以见效的。
三是在各类应收电费的基础上,加5%的损耗,这件事简单易行,只要由本公司发一个通知,要求公司下属的供电所执行即可。
这是一种变相收费,执行时遇到了许多企业的抵制。供电所收费人员谎称:这是上级的规定,有意见可以反映,但必须先执行,否则将停止供电。这种性质的变相加价。簿纸包不住火,终于被市、县物价检查部门知道。
一天体城县物价检查所所长一行三人来到了电力公司。副经理强自立出面接应。吴所长说明了来意。强自立感到莫名其妙,表示一概不知此事,只得请欧阳津出面回答。
欧阳津开宗明义就说:“这是我们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之事,何必烦劳各位大驾光临!”
吴所长听了一惊,好似不理解堂堂一个经理能说出如此之言。立即反驳道:“不对吧!你们对用户乱收费怎么可以说是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之事呢!”
欧阳津回答说:“降损节能该属于经营管理的范畴吧!我们要求公司所属供电所采取措施降低线路损耗,理应是内部之事。”
“你们要降低供电线路损耗我们並不反对。但应体现在技术措施上,而不是落实到对用户的乱收费上。”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小张如此回应。
“你们认定了我们乱收费了吗?可是,我不这么认为。电能也是产品,用户在购买时在途发生的损耗当然得由用户自己负担。比如说用户购买了散装水泥,运输过程中发生了损耗,难道要供货单位承担损失?”欧阳津振振有词地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