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瑞今年三十七岁,从十几岁开始在公子哥圈子里玩,该见识的早都见识过了。
不过不论以前玩儿的怎么凶,到了结婚的时候,还是要收敛一下。
虽说有钱人都结婚晚,但是王家这样的家庭,大儿子是来继承家业的,小儿子自然是用来联姻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年近四十了都还没有结婚,只不过,用一句文艺一点的话来说,王金瑞,那叫,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王金瑞是个公子哥儿,身边的人也都是公子哥儿,年轻气盛的时候也对为什么老大就要继承家业自己就完全被放弃这一点有过很严重的不满,但是不满归不满,他终究没有那个撑起门庭的才能,同时连吃苦的决心都没有,于是从一个愤青公子哥儿逐渐成长为一个彻底的公子哥儿,然后又从年轻的公子哥儿成了现在老公子哥儿。
不过即便如此,当他还是个年轻的公子哥儿的时候,他也遇到过一次传说中的感情,甚至一度跟家里表决心要娶那个美貌的女人。
对于这件事,陆衣衣在跟王金瑞正式谈婚论嫁的第一天就知道了,是他主动说出来的。
“她很漂亮,还很有才华。”
王金瑞是这么告诉她的,英俊多金的公子哥儿,在一个风轻云淡阳光灿烂的没好日子里,遇到穷困而又美貌的女孩,两人迅速坠入爱河。
那女孩既聪明又有才华,只可惜命运多舛总是遇到障碍,而他们的爱情,正如她的命运一样,来自家庭的阻隔,还有生活环境的不同,最后只能分道扬镳,可是他还是爱着她的,王金瑞说,只要有机会,他愿意放弃一切换她回来。
“真是可惜。”
最无情的女人,也要学会脉脉情深。
哪怕两人明明知道他们的婚姻不过是一场政治联姻,但是陆衣衣看着王金瑞的时候,还是换上含情脉脉的表情。
这只不过是一个可笑又可悲的男人。
他是王家二少爷,但是他一无所有。
除却金钱财富包装出来的光鲜之外,什么都不属于他,包括自由,甚至连获得那些的能力他也同样不具备。
可是男人都很好面子的,跟何家的联姻,以后做主的还是他的父亲跟哥哥,他作为陆衣衣的未来丈夫,依旧什么也没有权利决定。
于是在年轻的结婚对象面前,他编造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以此来表明自己是不一样的,他有感表情,有浪漫唯美的过去。
陆衣衣很配合的当一个合格的听众,并且在他日复一日对旧爱的怀念之
中沉沦。
在某些时候陆衣衣也会厌烦当他的听客,因为她觉得他太蠢了,撒谎都撒不出水平,既然你愿意抛弃一切去追回她,那么为什么又坐在她面前呢?这种话连十五岁的中学生都挑得出漏洞,但是不论多么不耐,陆衣衣依旧认真的听着,深情的看着。
“虽然我不会爱你,但是我们结婚以后,我还是会对你好的。”
这是王金瑞第多少次说这种话,陆衣衣没有计算,于是她松一口气,今天的分终于听完了,脸上做出一个稍有委屈的表情,“我想吃冰淇淋。”
王金瑞讲完自己的爱情史,回过神来,仿佛真的变成了一个忧郁的痴情男人,仿佛他的所有不得志,都是因为那一场失败的感情让他看破了红尘才不愿意去争斗。“我叫侍者过来。”
他很是优雅绅士的叫来服务生,为陆衣衣点了冰激凌,然后说了声抱歉,去了洗手间。
他刚刚离座,孙蒙蒙就出现在她面前。
陆衣衣低头吃冰淇淋,只对他翻了一个白眼,“你很没有礼貌,你现在坐的是别人的位置。”
对方毫不在意,自顾自的坐到她对面,也就是王金瑞坐过的位置。
孙蒙蒙名字很乖巧,人也跟他的名字一样讨人喜欢,嘴巴甜,会说话,但是会说话并不代表他好说话,陆衣衣跟孙蒙蒙认识也是在一年之前,一年之前他追求小雨追求的最猛烈的时候,据说还计划过为学校赞助一栋教学楼,用魏小雨的名字命名,这个纨绔子弟在学校里掀起一股腥风血雨,多少男男女女背后将他跟魏小雨当做新的校园神话,可惜,魏小雨有男朋友,感情稳定,而且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了一毕业就到男朋友那边去,所以在这场追逐中,孙蒙蒙一直在唱独角戏。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注意到了陆衣衣。
当然,魏小雨跟陆衣衣是舍友,常常在一起,他自然不会不认识她,还有一段时间想要通过陆衣衣来攻破魏小雨,只是这种注意后来渐渐改变,开始只是因为魏小雨才注意到她,后来,他却将目标直接转到陆衣衣身上。
陆衣衣很确定自己没有长一张狐狸精的脸,但是孙蒙蒙的神经病实在让她头疼过很长一段时间,不过好在魏小雨一直没有在意,她们还是好朋友,而且因为这样的还变,孙蒙蒙跟魏小雨的关系反而比从前好了。
现在小雨已经到达爱人所在的地方,留下的两人,一个,正在准备订婚,一个正在她的长辈那里打攻坚战。
“你真的打算跟那个
老男人结婚?”孙蒙蒙呲了一声,对于王金瑞那个人,他是很轻蔑的,只是陆衣衣很坚定,他气的咬牙切齿也全无意义。
陆衣衣用小勺子舀着冰激凌一口一口,“男人三十一朵花。”
“但那是一朵就要枯萎的狗尾巴花,他是三十七,不是三十。”
“有区别吗?”陆衣衣不经意的瞥了孙蒙蒙一眼,“孙先生没事的话,还是快走吧,电灯泡当久了会折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