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资深女警官对我说起了黎吻雪。她说黎吻雪心里可能有份寄托,“走”得坦然平静。她不同于一般的死刑犯。她说“执行”这一天早上,我例行去那小监巡视,每次有人要“执行”时,我总要亲自去一次的。那日我看见她穿一套雪白雪白的薄绒衫裤。
我问衣裤哪里来的?
女警官说,这是她们自己的衣服。一般去“那里”时,不规定穿什么,更不规定要穿囚服的。6月21日这一天,天已经转热。她穿这一套衣服过于热了一点。但既然是她自己喜爱,我们也就由着她了。那一天等我走近时,竟意外地发现她嘴唇上涂着口红,而且还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清香。我当时没有吱声,径直在她前面巡视着走了过去。但是这情这景,在我不算短的工作经历里却是第一次见到。
我听了,同样深感意外。转而一想,女人在生命之极限降临之际,女人还是女人。女人在到了这种非同寻常的生命绝境中,还在爱着美,是否在预示着人世间很通俗的那种“女为悦己者容”呢?那么,“悦己者”谁也?在我几次找她“聊”的感觉中,似乎还是那个他——赖波。我猜想,她想留给世人最后一面的“好印象”时,这个世人之一肯定有那个赖波。
女警官告诉我说,一直到九点,楼下有人来“带”了。
临上车时,她对我说,“我走了,谢谢队长。”
一切平平静静,平静得让人刻骨铭心。
其实——平静,也是一种对生命的敬畏,更是一种对生命的崇拜。
而死囚黎吻雪的平静,或许是她认为自己到了这番田地,一切已做到“最好”的份上了。
安全地“送”这些人走,去到她(他)们该去的地方,这是警官的职责。
他们作为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神圣的指令。
面对他们帽檐上闪闪发亮的警徽,和肩章上的威严的蓝盾,我肃然。
1996年10月2日,夜7点30分,电话采访。
对象:黎吻雪原工作单位女同事某某。
我刚言明身份,说及黎吻雪时,对方就感慨万千地说,我们都和她同时进厂的,也是要好的小姐妹。我们了解黎吻雪的能力与为人,但是,她的结局本不该是如此惨的呀!她有能力,不糊涂而且办事相当精干。绝不是马大哈式的人。
最后走到这样不可收拾的一步,赖波是要负责任的。
据我们知道,赖波在外面要好的女朋友,并非仅黎吻雪一人,我们平时都暗示过吻雪,说对人要留一点余地,不要太痴心了,要留一点给自己。但是黎吻雪却一次次地打断了我们,说赖波对她是真心的。
黎吻雪最后一次打电话给我,是在她捉进去的前几天。言语之中,听得出她对赖波没有死心。还老惦着他,想与他缔结秦晋之好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