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天子脚下,繁华之地。正是正午时分,一笑居里高棚满座,挤得水泄不通。谁让它是当地最火的酒楼,所有的座位都坐得满满的,小二们手里端着盛满美味佳肴的盘子穿梭在客人中间,身手麻利,淌着汗的脸上挂着微笑,看得出心情很好。心情当然好,客人多工钱也多,哪个人不愿意挣更多的钱呢?
门口处来了两个男人,穿蓝袍的男人长相普通,一张坦白的圆脸,还带着没有经历风雨属于少年的活力,眼睛不算大,但很圆,黑眼珠滴溜溜地转着,透着好奇和顽皮,总体而言长相不够英俊,尤其是和身边穿紫袍的男人一比,不是有句话叫:“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这一比优劣立显,可是那个蓝袍男人一点儿也不在乎,不只他不在乎,看着的人也没有感觉出其中明显的差异。因为他浑身散发着一种清澈、幸福的感觉,不是说每个人都是一个气场、磁场,那么这个穿蓝袍的男人无疑就是一个散发幸福感觉的磁场。
京城,那是天子脚下的一块风水宝地,不知有多少高人异士算了多少遍才选中的。京城第一多的是官儿,多大的官儿都有,在外省跺个脚就可以引起一片震动的官儿,到了京里一抓一大把,一点儿也不新鲜,可不?除了皇帝老子以外,光王子、公主、王爷就一大堆;第二多的就是人,什么样的人都有,别说是黑头发黑眼睛同种族英俊的男人、漂亮的女人,就连红头发、绿眼睛的外国人也经常看到,所以即使这两个男人,一个气质特别了点儿,一个长相英俊了点儿,却没有引起丝毫的关注,毕竟还没有到秀色可餐的地步。
“两位客倌,里面请。”小二满腔热情地招待客人,一边沏茶一边询问:“两位来点儿什么?”
“当然是水晶肘。”穿蓝袍的李明靖一脸垂涎,恨不得马上可以吃到嘴。水晶肘是一笑居的招牌菜,将肘子炖得稀烂,所有的油脂都被炖入汤中,只剩下一层薄薄的皮覆盖在松软的肉上,骨头则放在下面,早已干干净净。整个菜香气扑鼻,好吃不腻,因其肉皮几近透明而得名。
“还要点儿什么?”小二习惯性地往下问,每天有无数的客人慕名前来,他早已习惯这么点菜,但两个男人一个肘子肯定吃不饱。
“不,”带着一丝调皮的笑容,李明靖说:“就要水晶肘,要八个水晶肘、八碗饭。”
“这位爷呢?”小二有些吃惊,这么吃不腻吗?他转向穿紫袍的吴尘。
“全听他的。”吴尘摇摇头,不知是因为衣服还是斜射入屋的阳光,他墨黑的头发和漆黑的眼睛闪着紫光,显得神秘莫测。
“一定是忙得花了眼。”小二一边嘀咕一边准备上菜。
名不虚传,菜一上来,李明靖就知道一笑居却是有两把刷子。从来不懂客气,即然有人请客,李明靖可不会错过这么好的机会。一筷子夹下半张皮,放入口中,滑、粘、软、香,汤汁香浓,就着白米饭真是好吃得不得了。这下李明靖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两眼放光,手不停的夹,嘴不停的吃,吃得不亦乐乎,在希里糊噜地吃的同时还不忘口齿不清地赞美一句:“不错,真的很好吃。”一旁的食客看得目瞪口呆,筷子举在半空都忘了放下来。
一笑居是远近知名的,不仅菜做的好,服务也是一流的,一笑居上菜就有个门道,菜上的快不让客人等是一个好处,空着肚子等是最让人上火的事;一次不将菜上全是另一个好处,为什么呢?菜一次上全了,尤其是人不多的时候,很容易凉了,而再好的菜一旦凉了味道也就差了许多,这种小处不仔细容易砸自己的招牌,所以小二看这一桌有两个客人,就上了四个肘子、四碗饭,心里琢磨着两位客人大约也就够了,即使再上也得等一会儿,可是没想到李明靖真能吃。
一口肉、一口饭,每十口再抽空喝口茶,风卷残云般,四个肘子就这么被迅速地消灭了,而对面的吴尘则是好整以暇地用手支着下颔,观看什么叫做饿死鬼投胎的戏码。口里的东西还没咽下去,一直将头扎在饭菜里的李明靖见桌上的饭菜差不多见底了,才赏脸地抬起头,“小二,上菜!”
“噢。”一旁负责侍候的小二呆呆地应了一声,晕头晕脑地去端菜,“妈呀!这小子瘦瘦的,怎么这么能吃。”要说这一笑居地处北方,可不比南方。北方人豪爽,做的菜讲究实惠,讲究大口喝酒大口吃菜,南方人细致,做的菜讲究精致,讲究营养讲究花样翻新。这一笑居的水晶肘一个差不多一斤,四个肘子加四碗饭将近四斤,小二的心里直咂舌。
象观看精采戏剧一样,吴尘看着伸着脖子张望的李明靖,嘴角含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狭长的单凤眼微挑。“这小子还是这么有趣,看他吃东西还真是一大享受。”
四个肘子下了肚,李明靖的吃相文雅不少,也有闲情和请客的吴尘聊两句:“听说这儿百花楼的花魁长的美若天仙下凡,琴声悠扬,色艺双绝。”李明靖戏谑地挤挤眼,“你老兄不去见识见识?如果不好意思,我可以带你去。”佯装义气地拍拍自己的胸口。这吴尘长相斯文俊秀,一看就是个没经过世面的雏儿,不过他总是一副淡然若定的模样让李明靖不爽,总想看看那个总是一付看小孩一样看自己的人出糗露怯,到时他会让这小子知道谁才是真正见过世面的人!李明靖有些不悦地想。
淡淡地一笑,吴尘没有理会他的疯言疯语,伸筷子夹了一大块肉皮放入嘴里,嗯,不怪这小子爱吃,味道却是不错。李明靖懊恼地看着那块肉皮不翼而飞,真想打自己嘴巴一下,“食不语,食不语,怎么就是记不住呢?”呜!他最爱吃的肉皮,这下,什么花魁、美人都抛在了脑后,埋头苦吃才是当务之急。
捧着饱涨的肚子,李明靖心满意足地瘫在椅子里,眉梢嘴角都带着说不出的快乐,一双本就不算大的眼睛半眯着,不时还砸巴一下嘴回味当时的滋味,有说不出的慵懒,一种幸福的味道也随着他随意的动作四散开来,满足、幸福、人生乐事。有人天生就具有感染力,四周的食客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舒服,午后的阳光洒在身上,令人昏昏欲睡。
“吃饱了就睡,这小子分明就是一头猪嘛。”从来就是严以律已,打一出生就没有放松过一刻的吴尘实在无法理解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猪一样的人,可是又不由自主地为他所吸引,他羡慕李明靖的随意和洒脱,也许正是这种羡慕让他对李明靖感兴趣吧?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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