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山庄”坐落在杭州的西子湖畔,风景如画,环境优雅,历来不知有多少文人墨客为西子湖的美丽而倾倒,不知有多少诗词歌赋为西子湖的美丽而吟唱。山庄以精巧的设计闻名杭州,谁不知道这是杭州首富吴家的所在地。吴家是个经商世家,以经营药业起家,继而扩展到酒业、布业,然后培养子弟经营钱庄、银楼,基本是哪个营生赚钱就Сhā足哪个,也不知是运气好还是生财有道,或者是用人得宜,无论是本业还是后面扩展的行业都经营得头头是道,蒸蒸日上。财富不断地累积,直至成为首富。
上百年的积累,不论财力、物力、还是人脉都已形成规模,谁人不知道吴家,谁人不知道明镜山庄?
“这明镜山庄是为我建的吗?”李明靖大言不惭地问道。“要不怎么和我的名字这么贴合。”
“可能真是为你建造的。”吴尘一点儿也不恼。
“你是个商人?”李明靖有着十二万分的怀疑,这个人他一点儿也不了解,虽然他们在一起已经两个月,甚至有了最亲密的接触。
“算是吧。”吴尘不置可否。
“什么意思?”李明靖打破砂锅问到底,自己怎么瞧都无法相信这个人是商人,可是商人脸上又没贴字,也没有人规定长得斯文的人不可以当商人,不过这个自己开始以为是教书先生的人居然有一身绝世武功已经够叫人吃惊的了,这会儿摇身一变又成了一个经商世家的当家人,更让他不敢相信。
“你说我是商人没有错。”吴尘给的依然是令人莫名其妙的回答。
大门打开,两旁是夹道欢迎的奴仆,在管家的带领下齐刷刷地躬身行礼。“欢迎老爷回府。”从作派到礼仪,无不显示出大富世家的豪华与高贵,那种长年累月培养起来骨子里的高傲,就连没怎么接触豪门贵族的李明靖也能感觉出来。世上有钱从分为两种,一种是暴发户,他们基本上还属于穷人阶层,只是机缘巧合或是运气超好,一跃而成为富人,但早年穷人的生活还是在他们的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他们也许喜欢炫耀自己的财富,也许表现得看不起穷人,但这只是一种虚荣心作怪,根本上却并没有觉得穷人有多低贱。而另一种是豪门世家,成其是那些世袭富豪,他们礼貌周全,对穷人也是彬彬有礼,丝毫没有看不起的意思,但骨子里他们是鄙视穷人的,不把穷人当人看,他们不是教养太好,而是不屑于与穷人一般见识,那种从出生就具有的优越感化成一种强烈的压迫感,让一般的人不寒而粟。
无知者无畏。对李明靖而言这种千百年传承的阶级观,他一点儿也没有,所以他对于这种大排场除了好奇之外没有怯懦。圆眼睛好奇的张大,恨不得把眼前的景象深深印在脑子里,跟在吴尘的身后,李明靖只感到自己的两只眼睛实在不够用,江南的庭院甲天下,构思奇巧,三步一景,五步一致,本以为已是山穷水尽,转眼间柳暗花明。
吴尘从容不迫地在大厅落座,几位总管依序见礼,他挥挥手,总管们静悄悄地退下,梳洗已毕,丫环们端来茶水,李明靖正感到口渴,那么小杯的茶还不够他润嗓子,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一仰头一饮而尽,舔舔唇,是花茶,还不错,挺香的。一转头却看见小丫环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将自己浑身上下看了一遍,实在受不了那种注视,“怎么啦?哪里不对?”聪明的李明靖感到摸不着头脑,洗得干干净净,又穿着最好的蓝衫,他实在不知道哪里值得小丫环如此瞪视,摸摸脸,没什么呀。疑惑地看向吴尘,吴尘没理他,只是端起眼前的茶杯喝一口后吐出来,噢!原来他把漱口用的茶喝了,“你可真浪费!”李明靖没有觉得自己少见识,反而觉得这是吴尘的不对,这么好的东西用来漱口,真是,真是有够奢侈的。
“这是我的东西。”当着全府的人,吴尘搂着李明靖的肩这样宣布。虾米?我的东西,应该是我的朋友,不,是我的囚犯,还没等李明靖抗议他已经率先前行,那一身紫衫的背影散发出一种威严,对这种转变的惊讶生生堵住了李明靖到口的抗议,难得可贵地保持沉默。
下午的太阳斜斜射在躺在靠窗的人的身上,因有树木的遮掩,阳光明有时无地在那人的蓝衫上玩着躲猫猫的游戏,一阵清风吹来,带来了花的清香和丝丝凉意,夏日的微风一向令人昏昏欲睡,蓝衫人不例外地闭着眼呼呼大睡。他的身旁坐着紫衫人,却正专心致志地办着公事,不受酷暑的影响,也没有感受到应有的倦怠,[自由自在]
太阳西沉的时候,李明靖伸了一下懒腰,再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才心满意足地睁开睡眼惺松的眼睛,看了一眼依然端坐在桌前一丝不苟地办公的吴尘,无聊地撇撇嘴。身为囚犯的他(这是他自己坚持认为的,一个人一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不住牢房,不被刑讯,怎么看怎么不象囚犯。“可是我没有自由。”李明靖表示不服,“这样说也有道理,”沉吟了一会儿,作者说:“你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囚犯,算是软禁吧。”“噢?”李明靖来了兴趣,“我这算是软禁,那硬禁是什么样的?”“什么?硬禁?”作者不觉尖叫,“世上万物有阳便有阴,有硬便有软,”将笑ⅿⅿ的圆脸凑过来,“告诉我硬禁好不好玩?”我倒。)身为囚犯的李明靖过了快三个月的猪的生活,身材虽没什么长进,皮肤却光滑了不少,过去日晒雨淋的到处乱跑,四处没有节制的瞎吃,这会儿有专人侍候,专人打理,高级料理吃着,滋养补品也源源不绝,过去那张黑黄又粗糙的脸慢慢回复到他原有的白皙,白里甚至带着淡淡的红,还不如身上的肌肤嫩滑,却也改善许多。“喂,你到底带我来这里干什么?”日子过得悠闲是没错,但总在一个地方很闷,李明靖想出去走走,虽然吴尘人很英俊对他也很好,没有再欺负他,但一天二十四小时两个大男人天天在一起有什么好玩的?
“歇够了?”吴尘还是那种八风不动的样子。
“我想出去玩,你们这里有什么好玩的?”李明靖兴致勃勃地询问,眼睛里有着强烈的渴望,说来惭愧,来这里三个月,李明靖哪里也没去过,他的活动范围仅限于离吴尘十步之内,就连这个住了快三个月的明镜山庄他也仅看过吴尘走过的地方,而吴尘天生不爱动,每天不过是书房、卧房、餐厅、练功房四个地方,天天四点一线的生活实在有够无聊的。
“休息够了就要开始训练。”没有回答李明靖的提问,反而说出了意料之外的话。
“明天开始训练。”还是没理李明靖,吴尘径自下了决定。
“喂,你什么意思,吴尘!”李明靖的叫嚣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管他呢。”面对精美菜肴,李某人的乐观天性再现,兵来将挡,水来土堆,怕什么。
第二天清晨,睡惯懒觉的李明靖就被抓了起来,“誓死捍卫我的被窝儿。”闭着眼睛,根本没有理会是谁扰了他的清梦,李明靖拳打脚踢,一心一意要打退骚扰者,回到舒服的床上。可惜来人非常清楚他的那几下子,轻易地将他制服,只来得及抱住难舍难分的枕头,李明靖下一刻就被抱进某人的怀里,一股熟悉的“尘香”让李明靖停止了挣扎,何谓“尘香”,乃吴尘身上之香的简称,因为李明靖实在说不上吴尘身上的那股子香味属于什么,只好自已命名。
从怀里拎起低头耷拉脑袋的坚持不清醒的李明靖,吴尘没有再费精神去叫醒这条磕睡虫,将李明靖放在厚厚的垫子上,亲自把他的两条腿绑住,示意两旁的仆人慢慢拉紧。
“啊!”听过杀猪没有,李明靖此时发出的哀嚎声和那种声音相似度高达百分之百,天大的磕睡虫这会儿也飞的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