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杀人越货的主啊!曲线救国的游击战路线居然打到她单纯正直到没有底线的老妈身上来了!这算哪门子求婚?未免也太没有诚意和技术含量了吧?
顾莲雾在内心骂了无数遍,谁知道自家太后倒是殷勤地急于将她推销出去:“小伙子你的视力真是一级棒!我们家莲雾啊三从四德七上八下,绝对是居家旅行必备之好物!”
……
顾莲雾满脸黑线:“明明最近没让她吃蜜糖了啊,怎么嘴巴这么甜?”
山雨欲来风满楼。顾莲雾原地复活暴跳了起来:“妈!既然你这么赏识他,他又这么爱你,你们两个干脆在一起算了!”
这么大逆不道的话从女生嘴里迸出来,好像电视里满嘴哗啦啦吐出彩虹糖的糖果广告,然后,她摔门而去。
顾莲雾失落地发现,她心里还是有一个阴影。
许佩杰还住在她心底的一个小角落里,挥之不去。
她更不敢告诉任何人,说许佩杰来找过她。
许佩杰在顾莲雾的单位楼下,等了三个小时。
那时候顾莲雾心里头有多不平衡你们知道吗?为什么一个已经被她臭脸拒见过n次的男人,还要这样拿热脸来贴她的冷ρi股?而又是为什么,本该与自己处于热恋期的男人,现在在游泳池里摸着别的女人的身体,同时又被别的女人揩着油?
想着想着,顾莲雾心里的那架天平就倾向了许佩杰这一边。
你要知道,那天刮着台风,他头上是妖魔一样张牙舞爪的树冠,和摇摇欲坠的广告牌以及电线,他就在那里,风雨不动安如山,不增不减。
于是没办法,通往大门口的路仅此一条。顾莲雾不急着踩点下班,而是在镜子面前理了理头发,竖了竖衣领,补一个漂亮的妆,再昂首挺胸地走出去。
刚到门口就被许佩杰拦住了。
“怎么,一副‘你不来我不老’的悲催|情圣姿态啊?许先生,你不要这样,不然别人还以为我欠你家五百万呢。”
“莲雾,我知道以前是我不对,是我不好,是我一副死脑筋,受不了突然贫穷没落的生活,才去依附那个没有半点感情的女人,跟她亲热。可是现在,我想回到你身边,弥补自己的过错,请你,给我最后一次机会!”
最后一次?
原本还打算强颜欢笑下去的顾莲雾在这四个字面前,心脏战栗了一下。毕竟她与他,一起走过了那么多熙熙攘攘的时光、最青葱荏苒的年华。
糟糕的爱情,让人一叶障目,为之成癫成魔,为之飞蛾扑火;而一段好的感情,即使没有善终,仍能令人看到全世界最美的风景。
她便任由对方去拉她的手,仿佛在混乱的世界中拥有了某种神秘的秩序。
顾莲雾不知道,这个时候,骑摩托车买完花束途经这里的马赛柯,正好目睹了这一幕。
因为花店的老板娘爽约了五分钟,所以他差一点点就迟到了。边飞车边还在担心会不会已经人去楼空的他,满心想着要给女孩惊喜的他,在这个瞬间很狗血地看到了这一切。
仿佛烧得正旺的一簇火苗被兜头浇了冷水,握紧的鲜花在手中跌下,散落一地。他掉转车头,消失在霓虹灯渐次亮起的风里。
可是,他心里明明有座城,城堡的天空焦黑得像一块化不开的焦糖。
所以他没有看到,方才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的顾莲雾,下一秒狠狠甩开许佩杰的情形。
顾莲雾眯着眼,指着马路对面那家奶茶店说:“知道吗?许佩杰,我是这家奶茶店的老主顾,因为我喜欢那里的鲜芋奶茶。所以,后来那个奶茶小妹竟然成了我的读者,有我文章的杂志她必买。我们两个,就好像是相濡以沫的两条鱼……这年头,粉丝比男人还忠诚啊!你说是不是很令人感动?”
话说回来,顾莲雾每天除了在那个家电公司的售后服务部上班,还有一个工作就是写小说。在那些不甘的时刻、难过的时刻、偶尔憎恶这个轻浮又沉重的世界的时刻,她尚可沉溺于自己用文字构建出来的虚拟世界里,得到片刻的安宁。
许佩杰不明所以,云里雾里地答道:“是啊是啊。荡气回肠!肝胆相照!呕心沥血!肝脑涂地!”紧接着又仿佛醒悟了,“不对不对,你投稿的杂志其实我也有在默默关注的!”
“不要这样啊许先生,搞得我们好像是在上解剖学。就这样吧,谢谢,再也不要来找我,不然……”顾莲雾在离开之前突然想起他们初见时,她豪气干云的那一句“不然我就报警了”,于是她又重复了一遍。
这一招果然奏效,许佩杰识趣地夹着尾巴消失了。
是的,顾莲雾深深地感觉到,在踏出校园以后,为了在职场站稳脚跟,她说了很多虚妄的客套话。比如向买了新裙子的女同事赞叹道:“你这么婉约绰约的身姿连林志玲姐姐都黯然失色啊!”真正想说而不敢说的话是:你太不自量力了,小腿这么粗还大胆地露,让人情何以堪哪。对刚生完baby的女同事一脸艳羡地说“你女儿好可爱啊”的时候,实际上恨不得闭上眼不去看她油腻腻的手和皱巴巴的尿布。
就是这样,她一点点被打磨得圆滑、世故,想尽量掩饰傲慢和偏见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尽管本意并非哗众取宠,最后还是渐渐变成连自己都不认识的陌生人。
这一次,顾莲雾不想再说假话了,心底有个声音在呐喊,喂,顾莲雾,你该不会只想做个好人而已吧?
她说的是,你给我滚,虚伪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
顾莲雾站在摩登大厦外面,下意识地打电话给马赛柯,然后发现他的手机关机了。回到住的地方,她也没见着他的身影。
她不知道他正吆喝几个包括唐宋宁在内的猪朋狗友,在路边摊买醉呢。
所以,她喊来了正在读研的元宝:“怎么办,他的手机关机了,他从来不这样的,起码会留个便利贴吧。此时此刻我的心像胀满的气球,随时会爆!”
徐元宝耸耸肩:“你啊,男人就是不喜欢被管得太严,偶尔也得让他们出去野一把。只要不做什么出格的事,你还担心什么?”
“元宝,你看你,今天这么热还穿着中袖和长裤。可是外面那些女人啊,都是豺狼虎豹,比你想象中更节约面料的,万一他经不住诱惑……”顾莲雾刚说完就歇菜了,因为她发现,在这短短相处的几个月时间里,她已经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他了。
是的,她原来这样在乎他,在乎到自己都觉得惊诧的程度。类似于,一见杨过终身误的那种感觉。
他的招牌动作是摸鬓角和托下巴。
他喜欢清爽的果汁胜过浓郁奶茶。
但吃汤粉和火锅时调味料一定少不了辣。
真是既矛盾又固执得可爱的一个大人呢。
他的事情她都记得一清二楚,是从什么时候不知不觉开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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