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妖先生,人妖先生,麻烦一下为民服务。」这是纳税人的权益。
警察是人民的公仆吗!帮助危难小市民是他的责任,干嘛板起脸瞪人,他的眼睛有她大吗?
不知死活的瞿小婴一口气将手中的东西全塞给站在门口的「美女」刑天冰,回头又打算把因手酸放在底墒的袋子拿起,挂上人家脖子。
不用客气是她自己下的注解,看到熟人不利用过意不去,哪管他一脸阴不发一语,冷冷地动也不动,像尊门神。
趁着有便宜可占,她毫不心疼地花大钱买了很多用不着的电器,诸如她不会定时的微波炉和意大利快锅,以及电动打蛋器。
反正有电脑可供使用,到时一连线由电脑去操控,她只要负责塞东西就好。
「咦!你怎么还在这里不拿上去,要我帮你开门吗?」这人未免太懒了吧!
「你很敢。」刑天冰话不多,明显的流露出怒气。
「还好啦!远亲不如近邻,你就多操劳一些。」依照惯例,她掏出两千块塞进他上衣口袋。
他表情一变像要杀人。「你在干什么?」
「给钱呀!你看不出来吗?」枉他是刑二大的队长,这点小事还需要解释。
「你当我是电梯服务员吗?」站得笔直,一双染上红光的眼正在冒火。
「一人公司两人服务,你家怜怜没告诉你呀!她叫我们好好‘使用’你。」意思是他被卖了。
脸皮抽动的刑天冰很想宰了她,再去拧断小女友的颈子。「等你被杀了,我回为你‘服务’」。
刑事案件才是他的工作范围,他、不、兼、差。
「哇!你这人心肠好恶毒,亏你还是人民保姆。」现在不是流行一句话,警察带头打劫。
像他们这种寻常老百姓可要自个保重咯!分不清楚警察是贼或者贼是警察,生命安全犹如踩在地雷区战战兢兢,生怕听到咋的一声。
可惜了一张好脸,瞧他脾气坏得实在配不上这副美丽面孔,完全给糟蹋了。
「把你的东西拿走。」刑天冰的火气累积到临界点,几乎要冲天了。
「不要,为女士服务一下有什么关系,除非你不是男人。」她挑他的死|茓下手。
「姓瞿的,你别太过分了。」他不打女人,否则她会是第一个被他打到送医院的女人。
瞿小婴很无赖的拍拍他手臂。「好体格,再扛十袋米也没问题,能者多劳嘛!」
「你……」
「小婴,你和这位小姐……咦!刑队长,你也住这里吗?」他手上的东西好生面熟。
刑天冰转移视线,「于律师,你来当她的辩护律师吗?」她早该遭受报应了。
「你误会了,我只是送她回来。」无论何时看他,都觉得他不生为女儿身着实可惜。
「她没被人告真是意外,我以为她少说也要关个四、五十年。」罪名是残害二十一世纪小孩的心灵。
这一幢大厦的住户没一个正常,就他所知的几位不是神经兮兮便是和黑道大哥混在一起,有的还三更半夜不睡觉偷偷溜出去。
更甚之还有一位偷窥狂,将别人发生的一举一动记录写成书,然后对外宣布是写实的言情小说,寄到出版社A几文稿费。
那人可恶且非常狡猾,窝在茶花居闭门造书,加油添醋地描述「邻居」的感情世界,虚构男主角的个性,他几时鸭霸的欺压怜怜,更没从她家落荒而逃。
而三楼的女人居然编了首「桂花居的男人」卖钱,歌词中将他形容成是美丽却不懂得温柔的火暴男子,一天到晚只会大声吼人、卖弄风情,活象是警界之耻。
他对这幢大厦的原始住户可是感冒得很,能不接触尽量不接触,以免气死自己。
瞿小婴深感不平,「听听他说的像是人话吗?我不过拜托他帮忙把我的东西搬进电梯而已。」小气巴啦的人妖。
「我为什么要,自己动手。」刑天冰一撒手,一些生蔬鲜果往下落。
「你……」
眼见一个礼拜分量的好料落地,她心痛!
痛的不是根茎菜叶的损伤,而是她必须再跑一趟购物中心去人挤人。
「小婴,别太激动,只是袋子破了没多大关系,里面的蔬菜水果还是可以吃。」于靖霆适时拉住冲动的她。
「什么叫没关系?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他就是仗着警察的身份四处欺压良民。」至少她按时缴税,算是好公民。
「我欺压良民?」刑天冰用不屑的眼神一睨,嘲笑她表里不一。
「怎么,你敢不承认,人妖刑警。」要论吵架,她没输过。
「你再说一遍试试。」他跨上前一大步,杀气腾腾的逼视着她。
「人妖咯!有男人长得像你这么漂亮吗?我建议你改穿裙子好嫁人。」块头她就会怕吗?
呃!是有给他怕一点啦!不然她也不会往于大律师背后藏……更正,是他正义感发作地往她面前一站,并非她临阵退缩。
「姓瞿的你过来,别躲在男人身后。」刑天冰火大的一吼,动了附近的鸟雀。
「刑队长……」中间人难为。于靖霆一张脸尴尬.
「你不要维护她,这件事与你无关。」刑天冰意欲拉出他后面的女子.
他反手一握,情势顿成攻击警察。「得饶人处且饶人,她是个女孩。」
「嘴巴坏,心地邪恶的女孩,你护着她等于是帮助她害人。」她的本质是巫婆。
瞿小婴口快的驳道:「放屁,我杀了你父母还是放火烧了你的警车?你才心黑口臭没大肠呢!我呸你个三生不幸娶到鬼妻……」呃!好象不对,会骂到怜怜。
可是话出口又收不回来.
「小婴,你少说一句。」她真不怕死,强拔火狮的胡子,刑队长快气炸了.
「于律师你走开,别介入警察抓人的任务」既然那么爱毁谤,假公济私一回又何妨。
「听到了没有大律师,他公报私仇罪加一等,我雇用你告他。」告得他身败名裂去捡骨,怜怜的爷爷是这一行的大师。
于靖霆哭笑不得地阻隔开两人。「刑队长,你的度量没那么小吧?小婴,弱女子别逞强,我不想到看守所保你。」
「她欠人教训。」
「我才不是弱女子。」
牛一般的对峙,场面好笑得叫人莞尔,他们就像两个长不大的孩子在争吵,缺乏理性且同样不讲理,看在于靖霆眼中真是感触良多,这才是正常人的反应吧!
打小他就失去父亲,生活备觉艰辛,在母亲过度期待下失去一般人的快乐童年,压抑着真性情,顺应母亲的意思用功求学,绝不敢有一刻懈怠。
渐渐地他不再有开心的笑,人也渐趋内向,不爱与人来往变得孤僻。
若非有几个好朋友不死心的拉他一把,也许他会走进死胡同里迷失自己,不可能成为当今炙手可热的名律师。
朋友总是说他过于温和,没脾气容易吃亏,只有在法庭内才像一头狂猛的豹子,死命张嘴咬死他的对手。
可是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他并非少了脾气任人摆布,而是不认为有必要对一些小事流露出真性情,久而久之他将实力发挥在打官司上头。
以前他不羡慕别人动不动就表现出激愤的情绪,因为那是一种自律神经的失控,对人际关系不但没有帮助反而加速恶化,心平气和才能和检调单位周旋,为案主争取最具优势的判决。
司法界并不大,他在接案子时难免和警方的人接触,因此和刑队长有数面之缘。
这是头一回他觉得人不可过度压抑,适时的纾发不无助益,眼前的两人都有一副坏脾气,可是他却看见他所没有的生命力,他们正在发光。
「啧!你们站在门口耍猴戏呀!好狗可不挡路。」来得早不好来得巧。
「仇先生,你打算要自首吗?」没事滚一边去。刑天冰恶眼瞪向欲走进大厦的仇琅。
「伤天害表的事我还没做够本,等我哪天想不开再去找你泡茶。」闲事他不管,只因他们挡了路。
「言小姐没跟你一起回来?我正想谢谢她帮警方破获军火走私案。」再多几桩,他看,仇琅也不用混了。
仇琅眼神一闪的笑笑。「原来又是她,破案奖金则忘了发。」
刑天冰眼底闪过一抹气愤,「你别心存侥幸,总有一天我一定亲自送你去绿岛观光。」穿着囚衣。
「我的运气一向很好,不劳你操心。」他跨过一地的「垃圾」忽而诡异的回头。「在等你家打工妹?」
「是又如何。」他和她约好上九份买烧窑.
「慢慢等呀!刑队长,两个小时后她还没有回来,就此我家小姐那儿找人去。」真辛苦呀!警察的工作是「抓人」。
「什么?」她……
「六千块一个小时还真贵,言小姐说要物尽其用,说不定她得帮忙装尸块。」他大笑地走进大厦内,神情是大获其胜。
「宋怜怜,我要宰了你。」朝天一吼,刑天冰一脚踩烂地上的东西,非常生气地直奔言醉醉的法医室。
此时,远处正在替档案文件归档的宋怜怜打了个冷颤,四下看看是否有哪里不对劲,心里老是有个声音在提醒着,可是她选择漠视。一小时六千元耶!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加减赚,她好久没打工了,虽然有人答应要养她一辈子。
身后解剖室的死者睁大眼睛似死不瞑目,她在心里默念佛号,拜托他死要死得有尊严别来找她,她不过是个来打工的小妹。
人要自食其力,有钱赚的感觉真好,她快乐得忘了有人正等着她,而且火气已冲爆临界点,犹自怡然自得地想着钱入袋的喜悦.钱是她的最爱。
「可恶,他是什么意思!哪有人吵架吵一半跑掉的,他未免太瞧不起我。」
烂警察,臭警察,不要脸的人妖,诅咒他被宋爷爷逮回去捡骨,一辈子为宋家做牛做马做到死,死后骨头被砸个粉碎,永不超生。
还有那位仇先生未免太无聊,人家在吵架他Сhā进来凑什么热闹,害她吵不过瘾。
更过分的是身过这位仁兄,人高马大还怕打输人妖吗?不站在她这一边,还径的劝和,不晓得吵架是一门艺术,他需要多多练习。
人模人样却少生了颗胆,四肢健全可惜英雄无用武之地,光是长得好看有个屁用,遇上事一点也不管用,买根球棒还比他好使。
「你呀你,你光吃米粮不长胆是不是?人家声音一大你就唯唯诺诺不敢挽起袖子和他拼。」瞿小婴的眼中写着--没用。
于靖霆挽起袖子……「我和他没有深仇大恨,而且暴力不能解决事情。」
「听你在唱高调,分明是你怕了他才搬出一堆大道理,谁说无仇无恨就不能开打。」推托之词。
台湾是法治国家,一切要讲法律,不是你能任性胡为。尤其是殴打穿着制服和高级警官,那无疑是向公权力挑战,与全台湾警察为敌。
瞿小婴知道自己在迁怒,可是一口气咽不下。「大律师,你不钻法律漏洞能打赢官司吗?」
「我……」他无言以对。
虽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是金钱和权势主宰了法律,要求公平几乎是因人而异,身为律师的他为了赢得胜利仍会小昧良心。
在司法界很难找到绝对清高的律师,人人为了名利往往会出卖良知,以法律来反驳法律的最佳途径。
「算了,和你吵没什么意思,根本吵不起来,你东西放好就可以走人了。」反正没利用余地。
于靖霆眼睛微微一眯,她轻忽的态度小剌了他一下。「不用我帮你拿上楼吗?」
「我们没那么熟,搭个顺风车罢了,我等其他人回来再叫她们顺手提上去。」东西摆着没人会偷。
「我们没那么熟?」一时之间,她勾起他小小的火气。「你一向都这么自我吗?」
表情不平的瞿小婴像是受了侮辱。「我是好心怕你有要事待办不好留你,你不必回律师事务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