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贝属于那种任何人看见她都会开心的女孩,她的笑容很透明,仿佛可以透过她的笑容看见后面的云朵,她喜欢大喊大叫,还喜欢做过时的鬼脸,所以她很介意我叫她“愤青”,她说她绝对不是“愤青”,她没有“愤青”那么前卫,她并不憎恶一切,她说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她赖以生存无法割舍的东西,她喜欢有钱而且大方的男人,她喜欢她所有的朋友,她喜欢可爱的我和酷酷的海盗,她爱她善良脆弱的妈妈,她还喜欢钱,她说钱真的很好,很多很多我们没有能力解决的难题,都需要钱的化解。我认识她的过程有点好玩,大一的时候我走在她身后,看见她走路的姿势很好看就一直跟着走,那时候她穿一条绿色的裙子和白色的布拖鞋,裙子裁剪得非常简单,反正就是好看,我很赏心悦目地跟着,她突然回头。我就只好突然低下头。
“你为什么看我,小家伙!”她Сhā着腰很不友好地问。
“我没有看你。”
“你看了。”
“真的没有。”
“明明看了!”
“我没有看,你好奇怪,这里只有一条木兰路,就不许我走吗?”
“你就是看了,不要不承认。”
“说了没看就没看。”
“喂,你说,你是不是喜欢我?”
“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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