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成立第四分院。
这4个分院,分别从事各型导弹的研制工作。
原子能研究方面,组建机构和组织队伍的工作,开始主要是由薄一波为主任的国务院第三办公室负责的,聂荣臻作为原子能三人领导小组的成员之一,参与了领导。
首先,1956年,在他参与领导起草的12年科学规划中,把原子能研究列为第一项重点任务;同期,由他主持制定的12年国防科研规划,提出了原子能在军事方面应用的具体目标:原子弹的研究与和平利用原子能研究相结合;原子弹缩小体积,应用于导弹、炮弹、鱼雷作弹头;研制应用于潜艇、远程轰炸机的反应堆;研制可用于军队的小型原子能发电站。
1956年11月,由宋任穷任部长的原子能工业部(当时称三机部,1958年改称二机部)成立,聂荣臻积极支持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参与三机部的原子能研究工作。
1956年、1957年,聂荣臻确定在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设立原子弹、导弹专业,以后报经军委批准,扩大成系,为“两弹”研究培养人才。
1958年1月,中央批准在中国西北地区建立7个原子能工厂和设计所,急需大批人才。
聂荣臻请有关方面积极为原子能工业部选调了一批急需的人才,从而加快了原子弹的研制进程。
1958年6月18日,聂荣臻召集苏振华、罗舜初、张劲夫、刘杰、钱学森、王诤、万毅、安东等开会,讨论研制导弹核潜艇的问题。
他在会上确定:由海军、一机部、二机部、五院共同提出研制核潜艇的具体方案,由航委抓总协调。
方案很快提出来了,聂荣臻认为可行,即转报中央。
8月,中央批准了这个方案。
聂荣臻对核潜艇的研制工作,始终关怀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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