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的种种场合,包括“诉肺腑”和“慧紫鹃试宝玉”两场巨大风波“痴态”,这表明方是真的“相恋”之情在起作用了。然而,当湘云又能到贾府来住时,情形立即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些,雪芹叫它作“儿女私情”者是也。他区分得极为清楚:“大旨谈情”的情,虽然并不排除这种一二人之间的“私情”,却绝不等于这就是全书大旨。
大旨的情是什么?是“闺中历历有人”,她们的“行止见识”皆出己上,不忍使之泯灭,故此誓志作书,为“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她们咸隶“薄命”之司,都历尽了“悲欢离合,炎凉世态”。
这,不就是鲁迅的革命性的大标题“人情”二字吗?请抛除旧有的教条成见,理清了什么是“私情”,什么才是“大旨”的崇高博大的真情。
不佩服鲁迅,行吗?
诗曰:
人情不是那言情,儿女私情也任听。
我为千红声一恸,朱楼记梦大无名。
莫以“算式”读《红楼》
评论家说,宝钗总劝宝玉读书上进,而黛玉则绝口不及此,所以宝玉爱黛而不爱钗——是为“思想”一致与否的关键等,云云。这样,自然也“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可是还有一个湘云,怎么看待她?多数就简单地把钗、湘划归“一党”,与黛“旗鼓相当”、“排营对垒”起来。
于是很多人对湘云便定了“格”,好话说得不多——再不然就不重视,不多提她——一个被“冷淡”了的人。在湘云,宽宏阔大,霁月光风,未必把这些放在心上,也未必屑于一辩——可我这人“小气”,“偏爱”湘云,总愿为之剖白几句。成为“口实”“罪款”的,其实只有一段“旧事”,就是有一回贾雨村来了,贾政又唤宝玉去会客,其时宝玉正与湘云二人对话,会心莫逆,忽被此事一搅,只不能不奉父命,换着衣服,口里发牢骚,说雨村回回定要见我……十二分不乐意,不耐烦,心态可掬。
这时湘云发了两句慰解的话。她说:主雅客来勤(俗语),你总有点儿警他的地方,他才想会会你。
这是第一层。
湘云表示的还有一点:你也该会会这路人,日后可以处世为人——岂能长大了也还总在姊妹堆里过活?(此皆非原文,是我的“译意”。)
这是第二层。
宝玉闻此,忍耐不住了,便向湘云下了“逐客令”——
宝玉回应说:我也够不上什么“主雅”,我是个“大俗人”——姑娘请别的姐妹屋里坐坐去,我这里仔细脏了你知经济学问的!“矛盾”发生而且“激化”了。评家们说:你瞧,这是宝、湘的根本分歧,他们二人并非什么全书中后来极关重要的一段“奇缘”。我说,诸公稍安勿躁,且听在下一言——
谈到这个问题,大前提不可忘却:是三个姊妹就此问题向宝玉“进言”论理的态度作风之差异,各有千秋,语意心情也各自分明。
如黛玉,是纯诗人型,绝口不涉尘凡俗务,但当宝玉即入塾读书而向她作别时,她也会说出像“这回可要蟾宫折桂了”之类的话。可是她心中未尝不晓男人有那么一条“仕路”。是庄是谐,是劝是讽?随你意解可也。在这种场合情怀之际,宝玉就不会斥之为“混账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