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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写大家(2)

识得鸳鸯宣酒令,也如画卦有羲皇。

《红楼梦》题名揣义

曹雪芹著书题曰《石头记》,盖因自古小说戏本,多用“某某记”语式,例多不可胜举。曹雪芹自幼博览,此等烂熟胸中,必亦心喜“记”名,而《西厢记》高居榜首,馀者如《钗钏记》、《西楼记》等次之。

只说到这,我就心生联想,而不妨姑作推衍,以窥雪芹的文心密意、灵慧才华——我设想,其当日大致思路也许可分三步来讲:第一步,他倾倒于《西厢记》的绝代文才,心欲仿其题名,用一个“地点”名称来作书名之“主体眼”,实甫用“西厢”,我也用“某某”……

正在此际,他忽想起了《西楼记》。对!两剧皆是“本事”为自叙­性­质,可谓之“双西”了。“厢”是房,“楼”也是房,何其巧也。于是,他想:我也用“楼”为好。由“厢”而“楼”(其实也隐“西”字,因为荣国府就叫“西府”),定了“楼”字。然后第二步。已然决意是为了女儿而作书,那么正好,早有唐宋诗人词客喜用的“红楼”一词,正寓意于女儿之所居。对,红楼!定局了。再后,第三步。

——上一步,本来可以定名为《红楼记》了。这已全然符合了心怀文境。可是,这时又想起汤先生“临川四梦”来!雪芹觉得,四“梦”中的《牡丹亭》是写女儿之“梦”的“艳曲”绝品,因此对题,何不就也用他个“梦”?于是三“步”到“家”:“红楼梦”之曲名、书名,遂由此铸下了不朽的妙语伟词。《钗钏记》呢?也仍在透露光芒:君不见,“金陵十二钗”是总名,而“宝钗”是一个专名。大丫鬟有“金钏”“玉钏”姊妹相连并倚,都可以在文心、文脉上找到根源。

顺便一说:《情僧录》者,无非还是“石头”之“记”的小小变换、表明层次而已;那总比不上“红楼”之“梦”,其诗意,其画情,其心灵境界,都不可再寻他字别句来替代。“石头记”更诗意化,因为朴素无华。“红楼梦”则风流文采——再也掩不住曹子建那家世门风的秀­色­夺人,神采飘逸了!

乙酉十一月十八夜草草呵成

《红楼梦》——唯人主义

人家问我:你从“四七”年开始研《红》,今年为“零六”年,整整六十年,一个花甲子之数呀,对《红楼》的认识到底达到了何种境界,可得一闻否?

一听此言,满心愧怍,不知如何答复才好。想了半日,仍然是只能“借花献佛”:我的最简要、最透彻的认识还是从老作家胡风先生的书里挪来的四个字:“唯人主义”。

怎么叫唯人主义?不是只有唯物与唯心之区分吗?怎么又出来一个“唯人”?难道说是鼎足而三不成?如君所悉,唯物唯心之争,是欧西哲学思想家的研论主张,而胡风的“唯人”,却真正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根深枝茂的思想道德之树,情感气质之花。

孔子讲仁,讲恕,推己及人,亲疏次第。老子则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参合而观,即是天地虽大,终极之点莫过于仁,仁只是“人”的特有品德,正因此,“仁”即与“人”是同音同义字——可以悟知:中华先民的思想光焰留在汉字上的第一要义就是:人若不仁,即不是人。懂了这一点,就明白了胡风先生的“唯人主义”。

问者曰:,你弄错了,贾宝玉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他反对旧道德呀,怎么你同意胡风先生,却主张“唯人主义”,那不就是孔门的陈言旧套复振了吗?到底是胡风弄错,还是你弄错了?大可再思再想。

告诉你一句真话吧,雪芹自言:“大旨谈情”,那情是什么?就是人的心田心地,为人忘己的诚心痴意。孔子讲“仁”,归属于社会伦理、人际关系;雪芹讲“情”,转化为诗情画意、文学艺术的审美­性­修养,即人的­精­神世界、文化素养、品格气味的高度造诣。

所以,在雪芹笔下,不再叫做什么仁义道德——那总带着“头巾气”,不合乎“红楼文体”。所以,他笔端一变——叫做“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先生请想:这与千红万艳而同悲一哭的情,还不就是天地间万物所能具有的最广大、最崇高的“仁”吗?雪芹比孔子提得高多了,深多了——也沉痛激动多了!读《红楼》,倘不能体认此点,必然沉迷在那种哥妹、姐弟的所谓“爱情悲剧”、“争嫁夺命”的庸俗闹剧中而永难度脱。

原因何在?盖不但不懂雪芹的情,也并不懂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只回到了一种粗俗愚昧的最低级“审美”层次中去了,谁也警醒不了,谁也救助不得——这样的人,他见了胡风先生的解《红》之言“唯人主义”,纵然一针见血,倾心吐胆,乃至痛哭流涕,可又有什么用处呢?

胡风识破高鹗的“居心叵测”与“最大骗局”,一片赤诚,揭示于我们,不会徒然,真理永恒,然而也只能留与能领会的人去感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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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之思

我于拙著中多次试解“红楼梦”三字之旨义,不独是为了解字面义——即“字典释义”,更要领会作者雪芹的铸词与寄意,因此不辞再三絮絮,知者谅之。

已然指出的,“红楼”、“紫陌”常为对仗,用写京都繁华景象。如此,则“十丈红尘”也是类似的词义,那么岂不应该悟到:尘并不真是“红”­色­的,无非渲染其美好之境而已。循此以推,“红楼”就一定是说,那妆楼绣阁就真都是用红漆赤油来涂得“通红”了?恐怕那就太“呆”气了——正如“紫陌”,那都邑中的繁华街道,就真是一片“紫”­色­了吗?岂非笑谈,只可记住一点:我们汉字华文,自古是“郁郁乎文哉”!而“文”的本意是“五­色­成文”、“五音成章”(故杜甫《冬至》诗中有云:“刺绣五纹添弱线,纹即“文”的衍生字)。我们的古代大作手,最重“文采”,何也?文怎么会有“采”?须知我们汉字华文本身特点即是“五­色­”“五音”的文,与西方之文大异。

如此,可以意会:东坡中秋词“转朱阁,低绮户”者,亦即红楼绣房之意,不必拘看“死”讲,庶得真谛。也是说过多次了,唐人蔡京咏杜鹃诗,有一联云:“滴残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可能即是雪芹书名取义远思的来由,过去我不敢肯定,今思雪芹在书中也有“滴残玉烛风里泪”之句,会是巧合吗?遣词铸句太相像了,这应该就是雪芹读过蔡诗的证迹吧?

友人邓遂夫见示,他从《全唐诗》中查辑“红楼”一词,竟有六十二例之多。可见为人所喜,确有其代表­性­。至于“梦”,如依蔡诗原意而言,那是怀人念远的相思萦结之梦,正如“犹是春闺梦里人”是也。于是,我们又要思忖:雪芹采用了这个字,是否与蔡意一同呢?这就不是片言可定。因为“历过一番梦幻”,先出梦字。“浮生着甚苦奔忙……古今一梦尽荒唐”等句,又明明是“浮生若梦”之意了。脂砚也说,作者自言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等等。那么,此“梦”即与蔡诗并非一回事了。此其二。

还有,“梦”有“梦想”,“做(美)梦”一义,同样十分通俗普遍,“你做梦呢!”此语可见之《红楼》书中。文学家们又说,雪芹作此《梦》书,是受明代大剧作家汤显祖“临川四梦”的影响。这话不虚,可是“四梦”本身又不一样:有幻灭的人生迷梦,有少女寻求爱慕之旅的美梦,差别显然,那么雪芹所“受”,又是汤公的哪种“梦”之影响呢?

这个答案我们不宜立刻下一“死句”,留待异日共同细致探讨。从严肃的人文科学上讲,我们还应该多从“小学”下点儿基本功,放得谦虚一些,这于人于己,都有好处——我这些话,也包括了如何用外语介绍“红楼梦”而言——请你思索一下,问题不是不存在的。所以需要的不是“争胜”,是共同努力治学。

《红楼梦》的伟大——“拿证据来”

《红楼梦》(专指曹雪芹原著,与伪续书无涉。后同)是一部伟大的著作,这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本是无须重复的常言了。但若问:此书何以伟大?伟大的理据何在?是否一向名气大了,就形成了大家不明所以的随声附和?能够说得清吗?

若要真够得上一个“清”字,我自愧无此能力,为此写一部几十万言的专著,也未必就“清”得起来,何况一篇如是的小文,又济何事?可是我还是想说上一说——说的全是一己之见,没多大意义意味,可以取证于前贤,借重于先哲。我觉得这个办法非但不只是“不失于”一种解疑之方,倒正是最好的书证文证,人证言证。

先说清代人。他们不会用“现代汉语”来正面下个“评判”“鉴定”,但其实质可以推求,“译”成今言。黄遵宪向东瀛友人介绍《红楼梦》,推之为“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奇书”!

这不就是“伟大”得再无更伟更大了吗?他是诗家。如谓诗人话语不免“艺术夸张”,那么另请一位学者兼政治家:饮冰室主梁公启超。他是清代三百年学术的总括之大家,他不是讲“文艺”,而他的评断是:一代说部(说部,小说类著作),唯《红楼梦》是“立千古”。(注意:“”不能简化为“只”,否则就只能限于一千个“古”,到“一千零一古”,它就“倒”了。一笑。)

能千古而永远独占文坛之魁首并无与匹敌——这还不就是真“伟大”,又是什么?毛泽东是政治家、革命伟人,一生读万卷书。及至谈到中国可以骄傲于世界的,除了地大物博之类而外,却“只有”一部《红楼梦》!你看,这实际上是何止“伟大”,简直是无以名之的最高评价——因为古今汉文中并没有留下更恰当的词语。真是不可拟议,令人震撼惊奇!陈独秀,有过专文极赞《红楼梦》,理论甚为高明。同时就有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作出学术­性­的定位之鸿论了——先生对《红楼梦》的评价,不是用一个“形容词”来表达的。他的思想穿透力和艺术鉴审力是兼胜而又俱高的,所以在《史略》里对《红楼梦》及其作者的评述是带着浓厚的感情而落墨,胜义不竭,隽语时出,迥异于一般习见的语调词风。述说完了各个特点之后,总括了一句,是“此所以雪芹之不可及也”!

谁若能得先生的这句话,就不必再用“伟大”二字方能显其伟大了——是为真伟哉大哉矣。顺便一提:鲁迅明明知道“曹”是其本名,学术著作例书本名,而不同于随笔杂记可以表字、别号代之;今先生乃不拘“文各有体”之常例,径称“雪芹”,亲切佩服、爱重之至矣,何待写上一个“伟大”方显其心情态度乎。

我以为,如有人欲索“证据”以证明《红楼梦》之伟大,以上粗举数例,皆证而有据,岂是哪个人一家之私言,或编造之假“证书”哉。也有一二评者说雪芹的坏话,今不拟引来大煞风景。至于胡适、俞平伯两位先生,都曾说《红楼梦》并非一流作品云云,在此叙及,可以耐人寻味,信乎眼光不同,另有其“标准”,非我等所知了。

诗曰:

伟大何须字写清,心明眼亮句通灵。

泰山亦有不能见,总是崇洋一派情。

《红楼》与“十三”

人人皆知《红楼》与“十二”关系密切,一部书里有各式各样的“十二”这、“十二”那。十二者,偶数而非奇数也。可是人们很少言及这书和“十三”的关系。如今就来“发凡提要”,看看有其义理否。

早在中学,就听说西洋人忌讳“十三”,视为不祥的数字,但未遇给讲解其文化原因者。在中国,没有这一观念,“大旱不过五月十三”,据说那天是“老爷磨刀日”(老爷,民间专指关公关帝也)。其来历是什么?我也没听人讲清楚。这都是民间之事。说到文人,只知清代一位名士,本来手笔很高,科考却落了第,只因作诗时用的是“十三元”的韵,不慎一个字押错,出了韵,竟尔蹉跎了半世,气得他发狠大骂“该死十三元”!给人留了个谈资话柄。

这“十三元”为何那么独它讨人嫌?因为这韵里的字不像别的韵全都“顺口合辙”,却分成两半——应说是按古音原是全谐的,而后世则念起来是两个韵“拼”成的:一半韵母是—uan,一半是—uen,所以一个记不准,就弄错了。

然而,《红楼梦》里,偏偏爱用这个“十三元”。

初起海棠社,丫鬟拈的韵就是此韵的门、盆、魂、痕、昏,属——uēn类。到后来中秋联句,黛、湘数栏杆多少个以为韵部之数,恰好十三根,“又是十三元了”!真巧!

这夜的大联句,韵多,就不只“—uen”类了。如元、繁、轩、暄、媛……属“—uan”了;而坤、吞、孙、痕、魂、根……,则属于“—uen”类。(作诗的,仍愿守律;作词的宋人,已将它们分押入两韵了,一半入“真、文”,一半入“寒、删”等等)。

回到本题,雪芹为何单单“爱”这个“十三元”?恐怕内中奥秘很多,后人难晓。依我一知半解而妄揣之,就不止一层微妙缘由了。“十三”对雪芹是个难忘的数目。例如,害得他幼时眼见家破人亡、六亲遭罪的那位“圣上”是十三年“驾崩”的。例如,他长到十三岁时,得蒙新皇“宽免”,家道小小“中兴”,他又能重享公子哥儿的福分了。这可非同小可——然而,就在同时,他就被家里嫉妒的人害得差点儿丧了­性­命——在书中是马道婆、赵姨娘的勾结谋算,而救命的和尚清楚地念诵的是“青埂峰一别,转眼十三载矣”!你看,何等惊心动魄!

在“书背”(书的背面或底层)即历史事实上,这是乾隆改元的大事。再到了乾隆十三年,就又一番光景了——那年,雪芹年方二十五岁,大约正在内务府当差,由“笔帖式”做到“堂主事”。这无疑是在大表兄平郡王福彭的庇荫之下,境况是“过得去”的。谁想,这年冬十一月,福彭忽然病逝,年方四十一岁。福彭紎­乳­猓曹家再无可予支援救济的至亲了,估量雪芹真正地告别亲友,走上更为艰辛的生涯之路,当从这个“十三年”开始。

再看看国是朝局的大势吧。这年,江苏民闹事,因米价太高;山东民抢劫,因岁凶灾荒。朝廷上大臣获谴。皇家内部,大阿哥、三阿哥不孝,气得乾隆要杀了这种亲生子,说的话竟明明白白指出了他们兄弟将会自封自号,争位残杀——(恰如雍正当年兄弟相残一样,只不便这么比照罢了)。乾隆甚至说:与其他们日后互斗相杀,不如我杀了你们!

这些事态,勾动了雪芹的多么大的震动、惊奇、沉思和叹慨!又是“大阿哥”,这不就太像太子胤那时候的故事再度显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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