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就发生了一个“探佚”的课题:荣府的“对头”向他们谋夺古玩珍宝,而又有坏人挑唆“王爷”向荣府索要美女。大约钗、黛等皆是都城闻名的闺秀,如南安太妃见了钗、黛、探、湘四女赞不绝口,即是“伏笔”。似乎宝钗初来即为“待选”,至此无计逃离,而袭人献策自愿乔装代钗去应付。这就是袭人后来含冤受诬,担了恶名,到“忠顺府”嫁了蒋玉菡(戏子,当时贱民最下层)的曲折情节的真缘由。
书中冷子兴是“古董行”,贾雨村与之交好——二人于贾府之败,是主要启端乱事之祸首。第五十一回薛宝琴的《怀古诗》,咏“马嵬坡”一首云:“寂寞脂痕渍汗光,温柔一旦付东洋。只因遗得风流迹,此日衣衾尚有香。”“温柔和顺”是对袭人的判词,是她代替“杨妃”到了“东洋”——“东洋”二字奇甚!这些线索,当有探佚专家留意。
宝钗“待选”
《红楼梦》于黛玉入府之后,紧接即写薛蟠送妹晋京,是为了“待选”。很奇怪,这一笔露了端倪,以后再无任何照应,那句话成了孤笔、虚笔,甚至有人说是“败笔”。
薛蟠打死冯渊,不当一回事,竟自将命案“交给”家人,扬长而去——晋京去了。据书详叙:他之北赴京师,目的有二:一为送妹“待选”,二为店铺结算账目。后一条不必再表,单说“待选”一节,那文交代特别清楚详细——
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世宦名家之女皆报名达部,以备选择,为宫主、郡主之入学陪侍,充当才人、赞善之职。
宝钗乃重要女主角人物之一,晋京又是偌大名堂和职分,岂容随便下笔,下笔之后就忘得一干二净,在雪芹来说,断无此理。然则,这又当如何解释呢?
当然,宝钗刚入都时,不到应选之年龄,可留为“空白”,但据拙考她初来年当十七岁,至元妃省亲,已然十八岁了。贾母给她“过第一个生辰”,是为已到“及之年”的确证(详见拙著《红楼梦新证?红楼纪历》)。既达此年,则待选的前文,就该提到话下了——可是总也未见任何解释。
我觉得这内中定有事故,作者不言,留一“漏洞”以待读者识破,而读者至今终未留心措意,“放”过去了。我想这儿一个关键点是选嫔妃以外,还要选宫主(雪芹原笔。与“公主”不同)、郡主的侍女。郡主者,亲王、郡王的女儿是也,选上之后,不是入宫,而是进府当差服役。
要注意书中的王府甚多,内中可就有特大“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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