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今苏州市。三县分理府城之城、郊。
姚莹被调署元和,是因为原元和知县平瀚,亏损白米万石,被撤职查办。
平有贤声,并未贪污。亏空是历任延续下来的,非平一任之事。姚莹抵任,
眼见粮船急于兑米,上司亦授意由姚出头,代为设法弥补。结果除同僚酌量
分摊一部分外,姚莹只好自己挪借代为赔垫,平始得减罪离去。这种由后任
和同僚分摊前任的“公亏”,是当时官场的不成文法。而姚莹前在台湾,也
曾因“公亏”而拖延时间不能离开,故对此感受最深。既经上官示意,又对
平瀚深表同情,遂仗义出头,保全了平。而自己却负债甚重,很长时间不能
解脱。
1834年,宣宗皇帝令中外大臣明保人才,(这比“密荐”的制度更加透
明)。两江总督陶澍、江苏巡抚林则徐,均保举属下的姚莹。陶的评语是:
“精勤卓练,有守有为”。林的评语是:“学问优长,所至于山川形势,民
情利弊,无不悉心讲求,故能洞悉物情,遇事确有把握。前在闽省,闻其历
著政声。自到江南,历试河工漕务、词讼听断,皆能办理裕如,武进士民至
今畏而爱之”。陶、徐皆名臣,不为阿好;“明保”又为公开于众,没有实
据,必遭讥弹。故这种评语,实在是对姚莹的公正评价。故被他视为生平“十
幸”之一。
不久,姚莹即奉旨被提升为高邮(今为县)知州(文从五品)。但姚莹
未去高邮上任,便被调署淮南监掣同知(文正五品)。
监掣同知,为两淮盐运使司(司驻扬州,盐运使为文从三品)的下属机
构,分以淮南、淮北为名。淮南盐掣同知,驻扬州府仪征县(今为江苏省仪
征市),掌控所属区域内掣盐的政令。掣盐,即抽验盐商所贩运之盐是否符
合盐引规定的数量,以防超额偷漏。
1834年,姚莹被任命为淮南盐掣同知,秋天时,他开始筹备仪征运盐河,
到冬天时开始兴工。年底,因两淮盐运使出缺,姚莹被调任护理两淮盐运使。
在此任上,曾对现行制度的不足,多所建议,得准施行,盐商心悦诚服。中
间曾于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