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小说网

收藏备用网址www.dier22.com不迷路
繁体版 简体版
版主小说网 > 追男 伍薇 > 第五章

第五章

星期天,夏日炽热的太阳高挂在天上,晴空万里。

今天是「上工」的第二天,莎莎开心地换上今年初夏才采买的夏装--白­色­的合身九分长裤搭配轻软的彩花短上衣,浪漫的荷叶边点缀着V字领口,贴身低胸的设计,微微展露的沟线,完全展现女人的­性­感风情。

她将自己的波浪长发俐落地扎成一束马尾,深棕­色­鬈发随着她的脚步甩动,像­精­灵在肩膀上跳舞似的。她轻轻化上淡妆,­唇­上是樱花的颜­色­。

她爱美,当然知道如何打扮可以让自己更美、更动人,况且她极度想要展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让祁医生明白,她是他这辈子不可错过的女子。

莎莎扬起­唇­角,拢拢额前的刘海,审视镜中的自己,满意自己柔美而朝气十足的模样。

莎莎走出房门,来到自家客厅。亲爱的娘亲刚结束一通电话。

「又要去当义工喽?」欧母问,圆圆的脸上堆满笑容。

「是啊,祁医生今天有门诊。」

「星期天还要门诊,真是辛苦。」

莎莎讪笑。「谁叫本里里民都有一口烂牙啊,亲爱的妈咪!」

「呵,我的女儿真幽默,对了对了……」

欧母由沙发上跳起来,以华尔滋的优雅滑步来到女儿面前。

「女儿,来看看,这些都很不错耶,包装都好漂亮。有一家还有送珍珠胸针哦,呵,我和妳美美阿姨都好喜欢吶,妳看看。」

莎莎接过母亲递给她的一叠型录。「这是什么?」

欧母笑容得意极了,像中了乐透的头彩。「订婚喜饼啊!」

莎莎皱着眉。奇怪,她不记得亲戚中的表姊妹或堂姊妹,最近有人传出好事将近的消息啊?「谁要结婚了?是美美阿姨的亲戚吗?」

欧母大笑,厚实的铁沙掌啪地赏在女儿细致柔­嫩­的胳臂上。「别装了啦,我是妳妈耶,还不从实招来?!大街小巷都在传妳和祁医生的好事近了,本来我还半信半疑,结果昨天妳美美阿姨打电话给我,说妳和祁医生共吃一个便当,感情好得不得了!」

欧妈妈感动地叹了口气。「刚刚黄太太又打电话来,说她昨天去看牙齿,看到妳和祁医生在诊所里打情骂俏!黄太太还转述吴阿嬷的消息,说你们一边倒垃圾还一边谈情说爱。综合以上街坊邻居传播的讯息,我当然可以百分之一百相信,咱们欧家好事将近啦!」

莎莎总算明白什么是「人言可畏」。

「女儿啊,这种大事妳怎么没跟妈妈说呢?妳美美阿姨还问我要不要在店门口贴张妳和祁医生正在交往的公告,让大家热闹热闹。真是的,这种事妳怎么能瞒着妈妈呢?」欧母虽然嘴里抱怨着,笑容可是欢喜极了。

「热闹?」

没有的事,要她怎么说?要怎么热闹热闹?

昨天会和祁医生共吃一个便当,是因为美美阿姨忘了要小妹送便当来诊所,所以她和祁医生只好饿着肚子等门诊结束,再去美美阿姨那边,晚餐宵夜一起解决。

当时早过了吃饭时间,便当店里只剩些青菜和一块排骨,她当然把唯一一块排骨让给祁医生,但又忍不住嘴馋,从祁医生碗里挟了一小块排骨吃。就是这个画面让美美阿姨暧昧地胡思乱想,并且四处放送:「两人共吃一个便当,感情好得不得了!」

至于那个黄太太,她就不想多做解释了。她本来就是个三姑六婆,那张嘴死的都能掰成活的!

莎莎叹了口气。「老妈,一切只是个美丽的谣言。天知道我有多希望这个谣言是真的,只可惜不是,我是喜欢祁医生,但我们之间并没有像那些婆婆妈妈所说的亲密啊!」

欧母惊讶地大呼:「不会吧?妳还没倒追成功啊?!我还以为,我家莎莎一出马,没有男人拒绝得了!」

不是她自吹自擂,她这个女儿莎莎从幼儿园开始,就有小男生送花到家里表示爱意,她总是骄傲地相信女儿在情场上一定是无往不利。

莎莎快烦死了。「老妈,祁医生不是那些流着口水的猪哥男好不好,只要我表白,他就会死心塌地爱上我?!妳想得太简单了,我和他根本八字还没一撇。」

「哦,老天爷啊!!」太大的刺激,欧妈妈快要昏倒了。她的女儿怎么可能没成功呢?

枉费她一大早跑到迪化街去跟喜饼盘商要来这些型录。呜,她好想要那支珍珠胸针啦~~

「那妳的打算呢?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计划、走访行程啊?」欧妈妈含着眼泪问。

莎莎杏眼圆瞪,简直快疯了。「老妈,妳以为我在参选里长吗?这种事哪来的计划表?更不可能有什么走访行程!」

闻言,欧妈妈更是失魂落魄。莎莎看着母亲一副悲伤的模样,完全搞不清楚老人家心里在打些什么主意。「老妈,妳在想什么?」

「唉,我还能想什么?」

欧妈妈意兴阑珊地踱回沙发坐下,嘴里碎念着:「还没成为男女朋友,就别把场面搞得真有一回事一样……妳说妳和祁医生八字没一撇,那我怎么跟巷坊邻居说啊?」

欧妈妈擦擦眼角的泪珠。「早上我去买菜,卖菜的阿义还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喝妳的喜酒,杀­鸡­的老陈一直恭喜我,妳美美阿姨还约我今天一起去逛街,买妳订婚时要穿的衣服。妳一句『我想得太简单』,把妳娘的美梦完全打碎了……」

「妈,我哪有把场面搞得像在热恋一样?!」

莎莎才想哭。老妈的个­性­就是这样,什么事都一头热!

「我们才认识四天耶,就算真的是热恋,速度也没这么快好不好?!」

「我怎么知道?这种时代,什么都嘛很快啊!妳没看六十七巷的阿芬和她男朋友才认识一个月就怀孕了啊,人家他们下个星期就要结婚了耶!」

莎莎没好气地瞪了母亲一眼。「妈,妳们这群婆婆妈妈是不是闲着没事做,光传这些八卦!」

好啦,现在她和祁医生的「婚事」已经在邻里间传得沸沸扬扬,看来近期内她将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婆婆妈妈们高度的关怀。

问题是,她和祁医生根本没有什么啊……

「大家是关心妳啊……」

莎莎愈想愈觉得委屈。「这根本不是关心,她们只是爱看热闹,妈,这种事妳为什么不先问问我?妳看啦,这下子我们家丢脸丢到太平洋去了啦!我真的会被妳气死!」

莎莎拿了粉红­色­珠珠包,脚踏凉鞋,转身冲出客厅,留下欧母瘫在沙发上继续咳声叹气。啊,不孝女啊不孝女,对妈妈这么凶……

莎莎大力关上家里的大门,撑开手中­精­巧的小阳伞,气冲冲地来到「祁牙科」。

诊所和她家虽只有三步的距离,但紫外线会导致皮肤老化、晒出黑斑,是女人容貌最大的敌人,所以超级爱美的莎莎是不会让自己毫无戒备地曝晒在阳光下。

她深吸口气,平抚自己的怒气,在伸手碰触诊所大门前,玻璃门却早一秒让人推开。

莎莎扬起笑容,合上了小阳伞。「祁医生,早。」

见着了他,再坏的心情都会变得好好,就像现在屋外明亮晴朗的天空。

「早。」祁励明手中拿着一串车钥匙和一个保温小冰箱。

莎莎好奇地眨眨眼。「祁医生,今天要出门吗?」

平时看诊,祁医生的装扮都较为严肃,披在外面的白­色­长袍总是给人一种冷硬的距离感;可是,今天的祁医生穿著一件白­色­的POLO衫,米白休闲裤,轻便简单,却有说不出的高贵。这英挺帅气的模样,真让女人心头小鹿乱撞……她着迷地望着祁医生。

祁励明看看蓝天。「天气不错,今天出去走走,妳有空吗?」

莎莎努力忍着下尖叫出声。天哪,她高兴得快飞上天了!「当然有空,但……」她想到今天预约装假牙的黄爷爷。「但是,今天预约的病人呢?」

祁励明锁上大门。「临时取消了,今天我们出去走走。」

莎莎感动欣喜的泪珠在眼眶中转着。她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幸运,今天不但不用听那个会让她­精­神崩溃的「唧唧唧」、「吱吱吱」,还可以和祁医生来一趟「爱的出游」!

天啊,幸福之神是眷顾她的!

「我们要去哪?」莎莎问。

「爬爬山、踏踏青、野野餐。」祁励明回答,眼底的笑意明亮清澈。

爬、山?

莎莎愣住了……

夏天,蝉声四起,茂密的树荫遮蔽住炽火般的阳光。

她在森林里。

没错,她真的在森林里,祁医生开车带她出来爬爬山、踏踏青、野野餐。

虽然,爬爬山、踏踏青、野野餐是她提议的。

但那绝对不是她的兴趣。

至于那一句:「我不要参加相亲宴,因为我会嫉妒。如果可以,我倒宁愿跟你去爬山、踏青、野餐,不是更浪漫?」

那只是因时制宜的说法。

这里是新店乌来的山上,他们坐在登山步道上的一座小凉亭里。

天气很热,但因为身处在树林里,又有凉亭挡住太阳,时而吹拂的山风,扫去燠热的暑气。

夏天的乌来是一片青翠的绿,景­色­极美,虽然偶尔出现的毛毛虫会让她吓得惊声尖叫,可蓝天搭上绿荫,的确是最令人感到舒服的配­色­。

但是,问题来了。

野餐,好,野餐嘛,只是张口吃东西,她不靠禁食维持体重,所以也就没有忌口的问题。

踏青,好,踏青嘛,乌来「溪」光山­色­,风景秀丽,是踏青的好地方,配上她百花一般鲜丽的服饰,正所谓万绿丛中一点红,亮眼得很。

问题来了--爬山。

她不能爬山,爬山会消耗体力,她的衣服是聚酯纤维材质,很飘逸、很浪漫,但不吸汗也不排汗;而爬山一定会流汗,到时候她把自己搞得一副「香汗淋漓」的模样,她不认为自己能有多美。

况且,她脚上还踩着一双有跟的凉鞋,这么秀气典雅的鞋子拿来爬山,保证脚丫子痛得哇哇叫不说。她盯着鞋跟旁稍稍的磨损,唉,她这双千载难逢的超美鞋说不定今天下山之后就玩完啦!

哦,老天爷,你既然许我一个浪漫的约会,为何不让这个约会更浪漫一点呢?

怨着怨着,她开始觉得自己的脚趾开始隐隐作痛……

她一定是全世界最悲惨的痴情女,为什么祁励明是牙医,还是个喜欢爬山的牙医啊?!

莎莎取出放在粉红珠珠包内的小手帕,擦擦额头的汗。她真想照照镜子,看自己香汗淋漓是怎么个模样……

祁励明凝视身旁的女子。她很美,全身散发出一种耀眼热情的光彩,连她的笑容都像阳光似的。

她说她喜欢他。

这句话,几天来一直萦绕在他的耳边。他当然知道她喜欢他,因为他不止一次捕捉到她失神地望着他,美丽的眼眸里闪烁着爱恋。

她因为喜欢他,甘愿忍受­精­神折磨、克服恐惧,当诊所的义工。

甚至,他发现莎莎并不爱爬山,却因他的喜好,咬紧牙关,忍受从停车场走到凉亭,这大约半个小时路程的折腾,一路上还能保持美丽甜美的笑容,不露出狰狞的模样。

她所做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是新奇的。他不了解,一个人可以为自己所在乎的人付出多少?

刚开始,他有些错愕,不了解一个热情得像天上太阳的小火球,会喜欢上他这个沉默寡言,­性­情冷淡的男人。他知道自己给人的印象,懂自己的脾气,但这一直是他唯一的生活方式。

直到遇见了她,在短暂的接触后,自己无法抗拒地习惯了她热情的­性­格,习惯她水水媚媚的嗓音相伴,习惯时时刻刻被她那股淡雅馨香包围……

「妳有来过乌来吗?」

他的声音让莎莎回过神。「啊!有啊,我来过乌来,不过那是小时候的事了,以前我老爸带我到云仙乐园玩过。」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