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等我回答,老爷爷就自顾自地挠挠头打了个哈哈:“这地儿就是太清净了,我就不喜欢在女儿家住,太不自在了,都没人和我打牌,我以前在……”
老爷子估计是闷坏了,见老爷子还想继续说下去,我忙打住他的絮叨,硬着头皮讷讷地道了谢。正准备离开时,自动门开了,老爷爷笑着牵着狗进去了,我也笑着转身离开,可是还没有走几步,就听见老爷爷对着屋里大喊:“安臣,快出来给人家带带路。”
一刹那,我恍然大悟,老爷子的口音就是我的家乡话啊,没想到我口口声声赞家乡好,却连家乡式普通话都没反应过来。
我的心弦突然一颤,也许是因为老爷爷的大嗓门,也许是因为没有想到他这么好心,见我不明白还好人做到底。
我不可置信地转过身去,看见一个男生从洋房一侧走出来,虽然他的样子我完全认不出了,可第六感告诉我他就是我认识的安臣。
他穿着绛紫色细条纹的V字翻领T恤,外面套了一件白色的马甲,下身穿着合身的灰黑色怀旧仔裤。他的个子高了许多,脸部轮廓有了成年男子的俊朗线条,侧面直斜向下的弧度坚毅却柔和着,不再是记忆中的那个包子脸。眼睛变得深邃了,鼻梁也高挺了许多,就算不是大美男也绝对称得上潮男,如果没有真真切切地听到他的名字,我想十年之后,我们注定是彼此的路人甲。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有些近在咫尺却可望不可及,有些身处天涯却心有灵犀。两个人的相遇,必定有一种妙不可言的东西从中作梗,我笃定地深信不疑,它叫做“缘”。
01.
十二年前,我才上小学,和一群同龄的小屁孩住在棉纺宿舍大院里。那年,院子里新搬来一个女人,带着她的儿子。我们从没见过女人上班,只看到她整天打麻将,一次输个成千上万的也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家里的房子装修得跟宫殿似的。只是说来奇怪,没人见女人和哪个有钱的男人走得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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