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晔亲了她一下,进了浴室,片刻她便听到水声,十一忍不住在想,他在自我解决?脸上略有些热,她赶紧扯过自己的内衣穿上。
胸前的肌肤上还留着他的余留下来的痕迹,衬衫竟被他扯坏了两个纽扣,十一眼角一抽,赶紧先把牛仔裤穿起来,虽然有些大,但款式不错,卷起裤管来凑合还过得去。她披着几乎被毁了衬衫再在柜子里找,总算又找到一条小号的白衬衫。
勉强套上,总不能还是衣不蔽体的样子,不然他自我解决后看着估计又要热血了,特别是她身上还留着那么多吻痕。
稍微整理一下,十一拉开窗帘,很贤妻良母地把被子叠好,整理一下两人弄乱的地毯,把被弄坏的衬衫塞回墨老大的衣柜里。
他这个澡洗得有些久,十一随手拿起桌上一本杂志看,竟是有关于病毒的专栏杂志,一堆专业名词,她看着觉得枯燥。
他什么时候对这个有兴趣了?
等了好一会儿,墨晔才清清爽爽地从浴室出来,一看十一这一身装束,忍不住笑了,好似小孩穿大人衣裳。
“我的衣服呢?”十一问,还是想穿回自己的衣服,穿他的衣服总觉得很怪异。
“洗了,还没干呢。”墨晔笑着说道,“挺合适的嘛。”
她穿白衬衫,牛仔裤的模样显得很清新,像一名没出校园的大学生,算起来,十一才二十一岁,的确还算是大学生的年纪。
该死的清丽极了!
“那给我找一套衣服吧。”十一说道,墨晔坐到她身边,笑道,“别换了,就这么穿,我们出去吃饭,顺便给你买衣服。”
不容十一拒绝,墨晔也换了一身白衬衫,牛仔裤,很标准的情侣装,拉着十一出门。
十一死活不干,穿这样好奇怪。
裤管挽得好几层,袖子也挽了好几层,白衬衫她还在前面打了一个结,显得没那么长,这衣服一看就是男人的衣服……
墨晔却觉得极好,硬拉着她出门。
“老大,大嫂,正啊……”下楼梯正好碰上伯明翰和风云雷电,伯明翰吹了一声口哨,风云雷电集体被雷了……
咦……情侣装哇……
十一冰冷的眉梢略带几分尴尬,这几人肯定在想,她的衣服哪儿去了,肯定很容易就联想到他们昨晚做了什么坏事,墨晔急得连衣服都扯坏了。
明明什么都没做的,十一脸越来越热,这些事方面,她还是很羞涩的。
“大嫂,老大几年前的衣服你穿着真漂亮。”伯明翰双眸亮晶晶地赞美着,风云雷电附和,纷纷点头,漂亮漂亮……
他们见过十一好多面,其实并不知道她的真正容颜是什么,此时她没戴面具,但他们都以为她也戴了,毕竟她的身份不适宜露出真面目。但这样真的很漂亮,一点也看不出是国际第一杀手。
“这衣服好像是……”云想了想,好像是上一次买错的……墨晔和墨玦的衣服都是她在打理的,她记忆力极好,感觉上好似是买错号码的那两套。
“昨天还剩下一些工作,雷电你们来接手,不懂的问伯明翰。”墨晔说道,拉着十一便要走。
“大公子,你翘班啊……”云惊呼……
“不是翘班,是放假,我月假,年假加起来能放好些天了吧?”墨晔回眸,微笑,把众人吓坏了,纷纷倒退一步。
老大笑了,好惊悚啊啊啊啊!!
风云雷电开始有一个觉悟,日后的黑手党一定会很热闹。
老大也恋爱了……竟然还穿上情侣装了,还大白天手拉手出门,实在是令人觉得很惊奇啊,天都要翻了估计。
真是可喜可贺的一件事,他们都有预感,老大会有向老二转变的趋势……
宠妻如命啊!
十一在他们的眼光中更显得有些拘束,她和叶薇不同,风云雷电是墨玦的直属手下,叶薇性子又开朗,早就和他们打成一片,十一和他们还是很生疏的。而且她身上的气质也过于冰冷,风云雷电等人还是不敢和她开玩笑的,若是叶薇则是不一样,荤素不忌。
十一想问云要一套衣服,但不知怎么开口,墨老大就把她拉出门了。
“喂,伯明翰,这位看起来好像比叶薇小姐好欺负耶。”他们一出门,云立刻八卦地扑到伯明翰面前,眸光闪着兴奋的光芒。
“废话,小白兔和黑狐狸,能是一个级别的吗?”伯明翰啧啧摇头,在他心里,墨老二比墨老大难搞又可怕,叶薇避十一狡猾又腹黑,那一对是他必须闪得远远的。
老大和小白兔就可爱多了,特别是十一,怎么逗都可以,她要是和你熟了,不会对你怎么样的,最多就是那副脸色吓人,看起来不好相处。
实际上,她比叶薇好相处多了。
叶薇眼光高,聪颖又狡猾,想当她朋友还真是必须很有承受力的。
“不知二公子和叶薇小姐现在在哪儿,看着大公子这么滋润,我可怜的二公子……”云露出一副伤感的表情……众人纷纷鄙视她。
“都看着我干嘛啊,你们几个没良心的,等他回来我告状,弄死你们几个。”云露出锋利的爪子,几个大男人纷纷上去讨好……
她狡猾地笑了,算你们识相。
墨晔拉着十一出门,上了一辆蓝色的跑车,十一问,“去哪儿?”
“先去吃饭,我再陪你去买衣服。”普通情侣都会做的事情,他和她也要做一次,总不能因为他们的身份,谈个恋爱就与众不同。
不管是谁,恋爱中,总有幸福的权力。
653
墨晔带着十一去他最喜欢去的一家餐厅用餐,吃的是最地道的意大利菜,十一对吃的不怎么挑,墨晔最喜欢意大利菜,她又没什么特别喜欢的,墨晔便把她点餐。
这家餐馆并不大,从外面看其实并不是餐馆,它并不对外开放,只招待特殊人群,把90%的消费者阻挡在外了。
餐馆装潢很典雅,用餐环境很舒心,十一在过道之中碰上一名中年男人,认出他是帕勒摩市办公厅的秘书长,于是她也猜得出这家餐馆为哪些群体服务了。
“你是常客?”十一好奇地问墨晔,老板娘是一名风情万种的意大利美女,对他招呼得很周到,也称他为大公子,态度很恭敬。
墨晔点头,“这里的东西好吃,小玦也很喜欢。”
十一姑且听之,世间最好吃的菜肴她都尝试过,“以前我和薇薇满世界跑,先到一个地方不管有无任务在身都会打听当地最出名的餐馆和风俗菜肴,几乎什么都吃过了,而且……容颜的手艺当世罕见,尝试过她的手艺的人多半不会认为世间还有什么能媲美她所做的风味了。”
容颜的手艺是他们几人依据推崇的,每次相聚在一起,满满一桌子,吃到吐他们都愿意,实在是好吃。
“真有这么好?”
“当然!”十一淡淡笑道,提起他们笑容温润,忍不住和墨晔说了些他们之间的趣事,他也意识到,十一和第一恐怖组织是不可分割的群体,他想要和她在一起,势必要过他们那一关。
不然一旦有所选择,十一肯定会抛他而选他们,叶薇也一样。
他淡笑地看着她,午后的阳光缓缓地射了进来,潋滟暖和,照在人身上暖烘烘的,在这样光线下看她,更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
菜肴很快就上来了。
十一忍不住尝了尝,的确是人间极品,餐馆师傅的手艺果然好,菜肴做得精致,美味,色香味俱全,难得一见的佳品。
就是尝惯了容颜手艺的她也赞不绝口。
“我没骗你吧。”墨晔缓缓一笑,十一点头,“好吃!不过还是比不上容颜。”
墨晔笑了!看她眉间的小得意,心里溢满了宠溺。
吃过午餐,在老板娘依然很诧异的眼光中,他拉着她离开,开车去帕勒摩最大的商场。意大利是全世界时尚流行国家之一,几乎引领全球时尚先锋。
几乎数得上号的国际大品牌都集中在这里了,十一有些不太习惯逛商场买衣服,可能是习惯使然,她和叶薇都不喜欢逛街买衣服,女孩子喜欢的,化妆,买衣服,打扮自己她们都不喜欢,衣服大多是随便买的。
两美女身材好,气质也好,穿什么都好看,除了礼服会挑选外,一般他们都穿第一恐怖组织自家产的衣服,而且大多时候她们都到处流浪,衣服太多了,不好携带,大多数都只有一两套衣服换洗,极少特意去买衣服什么的。
墨晔自也是一样,兄弟两的衣服都是云在打点的,他也不知什么品牌,随意拉着十一逛。
“墨晔,这里的衣服不适合我。”十一为难地说道,她的衣服也是三色系,黑白灰,很少穿别的颜色衣服,而且样式都很简单,朴素,时尚的衣服,和她有些格格不入。
“你穿裙子一定好看。”墨晔笑着说道,拉着她进了一家品牌店,十一愁苦了脸,任他拉着,有两名服务员过来想要为他们介绍被墨晔打发走了。
两人很奇怪地看着他们,很典型的帅哥美女,很亮眼的组合,走在人群中绝对是发光体,但他们的穿着未必有些太过简朴了。
店员便忍不住猜想,他们买得起这里的衣服吗?
这可是大品牌,一套衣服下来说不定是他们一年的薪水呢。店员们有些小声议论起来,墨晔和十一显然不顾,他专心帮她挑衣服。
刚拿起一条粉红色的洋装裙,十一连连摇头,这么淑女的衣服她可不要穿。
“试一试嘛。”
“不要!”十一断然拒绝,墨晔瞅着她,诱哄着说道,“穿给我看看。”
“不要啦。”
店员们看他们在争执,以为价钱太贵了,看着他们的眼神带着几分鄙夷,墨晔骤然抬眸,冷冷地撇过去,顿时整个店都好像蒙了一层冰霜之气。
店员们顿时不敢太放肆。
这男人的气场太强大了。
“我可是杀手,穿着衣服不合适。”十一拉着他的手臂说道,“选别的吧。”
“谁说杀手不可以漂漂亮亮的裙子,再说,你在我身边,又不需要杀人,你要杀谁,告诉我一声就好。”墨晔眨眨眼睛。
十一扑哧一笑,他见状赶紧再拿起一条早就看中的嫩绿色长裙,“选一件试一试。”
“啊……”十一为难地看着,这两件衣服都很漂亮,但是……她从来没穿过这么……这么亮丽的颜色,有些不适应。
“选,相信我的眼光。”墨晔笑着说道,他都能想象衣服穿在她身上的效果,他家十一人漂亮,身材又好,整天却穿着紧身衣,衬衫休闲裤,哪儿有青春少女的模样,他想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书上不是说,女孩子都爱漂亮么。
十一心中倒是很喜欢这两件衣服,颜色虽然亮,但款式不错,特别是嫩绿色那条,她犹豫了下,拿过那条嫩绿色的。
粉红的,颜色她不喜欢。
墨晔欢天喜地地把她送进试衣间,十一说道,“若不好看,那就不要了。”
“放心,绝对不存在这问题,模特儿这么好,若不好看肯定是衣服问题。”墨晔笑着说道,十一一脸酡红地进了试衣间。
654
十一进了试衣间,墨晔随意走了再帮她挑选衣服,这一层楼都是大品牌,两人一路就从外面看过,就这家店的衣服墨晔比较看得顺眼。符合十一的气质,且颜色明艳,墨晔想着女人和男人不同,总是穿这么素,等最好的年岁过去了,想穿得亮丽点都不成了。他随意拿起一件紫色的洋装,其中一名店员见墨晔衬衫,牛仔裤,也没戴什么饰品,身上也无什么很显贵的东西,便带着一分鄙夷说道,“先生,这衣服很贵的。” 一套洋装近十万欧元,不是每个人都能穿的起来的。墨晔闻言,眉梢一冷,冷漠地瞥了一眼那店员,讥诮道:“你很有钱吗?你若有钱就不会出来卖了。” 四周一片死寂…… 店里也有两名正在挑选衣服的少女,闻言扑哧大笑,看向墨晔的眼光带着几分崇拜,好尖锐的……嘲讽啊,她们也不喜这种店员。
这男人身上的衣服虽不是什么大品牌,但看起来休闲又优雅,贵气十足,不似是一般的大牌子,有一种低调的奢华。意大利时尚界藏龙卧虎,有些设计师独具风格,牌子比大牌子质量款式更好。且不说他的穿着,这男人举手投足都透出一股霸气,眼神冷漠中有着坚决。见过一些世面的人都看得出,这是一名常年发号施令的领导者,绝对非泛泛之辈,眼拙才认为他没钱吧,两少女猜,人家买下整幢大楼都绰绰有余呢。那店员羞愧不已,碍于墨晔身上气场太强大,一时不敢争辩,正巧十一从试衣间出来,墨晔也懒得和这种路人甲浪费唇舌,放下衣服去看他心爱的十一。嫩绿色的衣裙紧贴在她身上,裙摆敞开且带着淡淡的碎钻,腰间同色系一条绸带,简单地在腰侧绑了一个蝴蝶结,不仅束腰,且是很巧妙的点缀,这裙子很完美地修饰了她本就有些高挑的身材,****,把身材的亮点更好的衬托出来,这颜色衬得她更是肤白如雪,衬得她清新俏丽,感觉一下子变了一个人似的,非常的青春妍丽。总是衬衫休闲裤的十一,一下子变身可爱少女。极少有人能把这个颜色穿得这么漂亮,这么出彩,她皮肤白占了一个优势,那气质和这衣服的特质也正好中和了,看起来特别的美。两少女都惊呼漂亮,太惊艳了。
墨晔眸光掠过一抹惊艳,美极了!和平日里的十一绝对是两个样子,这么穿出去,恐怕叶薇都要好一阵子才敢认出是她。 “好看吗?”十一看着镜子里不太一样的自己,她还是不太习惯穿裙子。以前陪叶薇在晚宴上玩,她会穿礼服,但也仅仅是那短短的十几分钟,转眼就换了,除了宴会穿裙子,她几乎从来不碰的。 “美极了!”墨晔真心赞美,唯一觉得不好就是胸前太空了,若是戴上一条项链,效果会好几倍。 “都说人要衣装,果然不假,你要这样走到街上,远远我可认不出来。”墨晔实话实说,变化太大了。 “这么穿着好不方便。”穿这身若遇上袭击,她的身手可施展不开。 “不,很方便!”墨晔笑着。那名少女听他们说中文,听不太懂,但还很热心地建议,“若是再穿那件白色的皮草,更好看。” 顺着她的手指去,墨晔挑眉,拿了过来,给十一穿上,白色的皮草有一个粉色的钻扣,一扣上,有宛若变了一个气质。清新俏丽的可爱变成了华美优雅的高贵。十一甚是喜欢。朝那少女点头致谢,那少女金色的眼眸露出甜甜的笑意,接着和她的同伴选衣服。十一面若桃李,墨晔再拿过自己看中的紫色洋装给她试一试,十一凝眉,“买一件就好。”
“多买一些,难道你以后一来看我都穿我的衣服?”墨晔戏谑道,十一顿时无言了…… 他们在这家店买了三套衣服,在隔壁又买了两套,还有一套情侣套装。墨晔全部充当苦力拎着了。 “够了吧?” “买整套啊,鞋子呢。” 他接着带她去逛女鞋店,买了一双绿色的水晶高跟鞋,一双紫色的平跟鞋,还有一双灰色的靴子,十一有些语塞,他这是打算让她在意大利常住吗?她是运动鞋的忠实拥护者呢,因为打架比较方便。从头到尾几乎都配了全套。 “还缺什么?”墨晔数了数手边近十个袋子,几乎该买的都买的差不多了。十一摸摸鼻子,其实还有一样没买……只是她不好意思说。真是难为情了,不说,今晚就没得换了。两人整整逛了快三个小时的商场,大袋小袋一堆,十一琢磨着找个时间把他打发了,她赶紧去买几套换洗的内衣裤。但一直都没找到什么好时机。于是,她忍不住问,“买这么多,都是我的衣服,你不买吗?” 其实她只是随意问问,谁知墨晔眸光一亮,略有些兴奋,“你帮我选吗?” 十一,“……好啊!”
礼尚往来嘛,她暗忖着。两人进了一家男装店,十一从墨晔的柜子里初步判断他的喜好,突然生出几分调皮,拿起一套红色的西装…… 墨晔眼角一抽…… “十一,你不是整我吧?” “试一试啊,说不定很好看呢。”十一忍住笑意,这要公平点嘛。墨晔惊悚地看了这套红色西装片刻,拿着它进了试衣间。十一唇角露出笑意,随意挑了挑领带,不小心看到价钱,她眼一抽。靠,一条领带15万欧元,抢银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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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老大试了那套红色的西装,整个把十一给看雷了,好看倒是好看,但是感觉和他本人的气质很不搭配,她记得以前看叶三少穿过酒红色的西装,感觉妖孽极了,极少有男人能把红色穿得那么好看,那么有型,但墨晔穿着不搭…… 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能穿红色的,十一本也知道肯定不搭配,只是想整一整他罢了,这一穿出来把十一逗乐了。墨晔看着镜子,他第一次穿这么妖孽的颜色,实在是有点…… 其实还是蛮好看的,原材料好,怎么加工都是好嘛。人长得好看,身材又是标准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但这一身衣服颜色的确和他不搭配,他从镜子里看见十一的笑脸,挑眉,“开心了?” 十一摸摸鼻子,他的确也看出来她是整他的,十一兴冲冲地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才让墨晔一套铁灰色的西装,墨晔见她玩得开心也随便她。 “喂,这照片不能外流,我的形象……”墨晔苦着脸,故作威胁,若是被别人看见他这新造型,估计他的威信会下降一半。男人的衣服怎么会有这个颜色,哪有几个男人穿得起这样的颜色。 “知道了,知道了。”十一应着,把照片给存起来,墨晔这才进试衣间换衣服。
刚想要合上手机,骤然眉梢一挑,她想了一下,把这张照片传给墨i了,阳奉阴违这一招她也是会的,发给叶薇看应该没关系,她们从来就不分彼此的。这个手机里只有墨i一个号码,薇薇的手机很早以前就落在伦敦了,她只想着,发给墨i了,他肯定知道是她发的,肯定会给叶薇看。逗叶薇开心一下。墨晔出来以前,十一已合上手机收起来了,又恢复了平板冰冷的脸色,一点也看不出来刚做过坏事。最终两人买了一套黑色的西装,一条条纹领带,配齐了一套,这才出了男装店,墨晔本还想给她买,十一摇头,“有两套换洗就好,再说,你还有手拿吗?” 他们两人手上都拎满袋子。墨晔漆黑的眸盈满了微笑,问她,“还有什么需要买的吗?” “没有了!”十一说道,打死也不会说内衣还没买,回去问一问云有没有没穿过的就成了,不然让她出来买。 “真没有了?” “真没有了!”十一斩钉截铁地回答,总觉得墨晔漆黑的眸光中,笑意特别的明显,笑得她的脸颊热烘烘的,感觉火在烧似的。 “其实,我觉得还有一样没买。”墨晔挑眉,把袋子全拎到一边手上,搂着她的腰上了楼。 ……
十一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她会和一个男人来内衣店买贴身衣物,本来察觉到他的目光,她的脚就好像定住了,死活不肯进去,是墨晔在后面一直推着她,且挂着期待的笑意,十一窘得想要找一个地洞钻。墨晔倒是很欣赏她难得的小女儿娇态,他把袋子放在一边,比挑裙子的时候还要认真地把她挑选内衣,还一手硬拉着她的手不撒开。一边很兴致勃勃地问她,这件怎么样,那件怎么样。 “都好,都好,随便了。”十一低声说道,他们说中文,她知道店员是听不懂的,但还是觉得不好意思,不敢太大声。第一次发现自己冷若冰霜的表情有些挂不住,脸上一阵阵热气。 “这怎么能随便呢,要认真挑。”墨晔说道,她皮肤白,穿什么都好看,一想到方才所看到的美景,墨晔就忍不住幻想这些内衣穿在她身上是什么样的风情。一想就觉得,喉咙有些紧。 “穿在里面又没人看得见,什么样的都好了,快点买了就走。”十一说道,看见那边的店员看着他们掩嘴笑,她就更觉得自己决定错误了。不该随他进来的。看他这么认真地帮她挑选,左弄右摆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有特殊癖好呢。
“谁说没人看得见?”墨晔低声在她耳边道,“穿给我看。” 十一脸蛋炸开一朵红云,耳根红得几乎能滴出血来,墨晔性感的笑声在她耳边不断地飘荡,指着一套黑色的蕾丝内衣问,“这套怎么样?” 很衬她的肤色,而且……很性感。墨老大脑海里已经自动生成十一美女就穿着这一套黑色内衣,害羞地站在他面前了。活脱脱的性感小白兔,秀色可餐。十一飞快摇头,她一贯穿得朴素,这套……她才不要。 “我觉得不错。”墨老大不容她拒绝,独断道,“反正穿给我看的,我是权威,我有发言权。” 墨老大让店员把合适她的号码拿过来给她试一试。 34?那店员看着身材有些平板的十一,疑惑地挑眉,她这么瘦,还这么平,怎么看都是32A吧?十一的身材和叶薇一样火爆,但今天穿的是墨晔的衬衫,极宽松,把身材的优点全部都遮盖了,再加上她瘦,所以看起来很平板。人家可是很有料的,一点都不飞机场。
“你知道我的号码?”徒一问出口,她就后悔了,什么不好问,问这个,真丢人啊。 “我的手感还是很准的。”墨晔挑眉笑道,眸光略扫过她的胸,笑得有几分暧昧和潮热。那店员也没让他改号码,直接请十一去换试一试,十一摇头,反正也拗不过墨晔,索性让她包起来就好,不用试了,的确是她的号码。墨晔挑眉笑,“多买几套。” 还不等十一拒绝,墨晔就拉着她又选了四五套,颜色更不同,有鹅黄的,有紫色的,还有一套大红的……十一窘了。衣服买得都没内衣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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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薇在楼下花园里坐着乘凉,她的脚还打着石膏,不能下地,上下都是墨玦抱着她,以前在岛上的时候,墨玦一天到晚都很忙。
如今倒是一点也不忙,很有多时间可以陪她,叶薇因为脚受伤的关系,心情也受了些影响。克莱尔刚给她检查过脚伤,如今正在外面和墨玦说她的情况。
叶薇伸长了腿,其实对这双腿,她心中已有淡淡的释然了,也许自己明白,多半是好不了,心情低落之余便一直开导自己。
虽然效果不大,但她还努力了。
叶薇是一名很能自我调整的女孩子,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她的心态一直都极好,当然,感情除外,她自身出了什么问题,影响了心情,她一般都能很好的调节。
岛上四季如春,阳光明媚,海风吹得人心情舒畅,脚瘸了失去很多福利了,不能骑着他那辆风骚的重机车在岛上肆意地奔跑,也不能随意走动,更不能和岛民们一样下水游泳。
她倒是很希望能下水去游泳的。
这恣意的日子,少了一条腿,显得了无生气。叶薇自嘲一下,忍不住打了几下依然有些疼痛的脚,手背上的伤还没好,那一次失控打碎了玻璃,是因为一下子太不习惯,心中难免烦躁,这两日墨玦形影不离守着她,怕她再伤害自己,倒也没觉得有什么不习惯了。
其实一名残疾人刚刚坐轮椅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一定不会习惯,谁健健康康的一下子瘸了都会不习惯,但日子久了,总会习惯的。
叶薇只能这么想着,她如今没办法说服墨玦离开这岛上。
也许,找个时间,好好地和他说一下,她记忆已恢复的事情,每次这么想着,叶薇就忍不住琢磨墨玦灰暗的心理,若是他知道了,他会不会让克莱尔再一次洗去她的记忆?
这丫绝对做得出来。
微风吹起她的长发,有少许零落在胸前,叶薇骤然想起自己这头发真的好久没洗了,油腻透了,她手受了伤,不太方便,昨晚本就想洗,但一只手废了,一条腿也废了,她心情难受极了,而且那么狼狈在姿势她很不喜欢,索性就随意了。
看着自己枯燥的发尾,叶薇嫌弃地撇撇嘴,顺了顺长发,墨玦眼睛瞎了么?都没发现她这头发的鬼样子。
墨玦和克莱尔在说叶薇的伤势,克莱尔告诉他,她的腿能治愈好的机会已不大了,叶薇的脚骨都被卡恩捏得碎裂了。
脚筋被挑了,根本就没办法恢复原状,他只能用药敷着,减少叶薇的疼痛,过一个月左右疼痛就减缓了,到时候她可以走路……也不疼,只是……
因为脚骨碎裂的问题,她走路的姿势一定会有所奇怪,就是俗称的瘸子,走不快,而且一拐一拐的,实在是没办法让她像过去一样能跑能跳。
墨玦一听,心头似被人狠狠地揍了一拳,他本就知道叶薇的腿伤非常的严重,但对克莱尔的医术始终抱着一线希望,他带叶薇回来,除了想要避开外面的纷纷扰扰,也想让克莱尔给叶薇治疗腿伤。
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克莱尔身上。
墨晔和他说,十一说了实情,叶薇的伤是卡恩造成了,也把卡恩和叶薇之间的恩恩怨怨说了一遍,本来宿怨就深,如今叶薇又射伤卡恩的眼睛,他正四处追捕她。
卡恩的武功那么高强,不管叶薇在哪儿,他一旦得到消息一定会对叶薇下手,到时候他怎么也救不了她,索性带她远离。
岛上一旦有个风吹草动,他会知道,且他找不到这座岛屿,当然如果孟莲莹想到他们回来岛上,那就另当别论。
只要孟莲莹没想到,他绝不可能找到他们。
不让她回伦敦,一个原因是他不想失去她,因为去了伦敦,楚离他们肯定排斥他,不让叶薇和他想见,他一点也不愿意,二来是,卡恩武功太强了,他都抵挡不住,楚离他们更抵挡不住,不利于叶薇的安全。
如今在岛上,叶薇起码比在伦敦,在意大利要安全得多。
一来是避开卡恩,二来是治疗脚伤,克莱尔竟告诉他,她的脚伤没办法治愈好,墨玦心中难受之极。
什么宁愿她一辈子瘸腿也要强留她在身边,都是他一时的混账话,他怎么舍得,看她一瘸一瘸地走路,别说叶薇自己的傲气接受不了,他也接受不了。
久而久之,她会失去她所有的欢笑,再也寻不回来。
“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吗?”墨玦沉声问,“不管用什么办法,都不行吗?换别人的脚骨呢,这样成吗?”
克莱尔失笑,他是慌乱得失了理智吧,换别人的脚骨,这话都说得出来,“二公子啊,人的身体不是零件,哪儿坏了就换哪儿,去哪儿找和叶薇小姐匹配的骨骼?”
墨玦捂着眼睛,只觉得心里刺痛,闷闷道:“我不想她一辈子只能瘸着脚走路,我不想……”
“难道叶薇小姐失去一条腿,二公子就嫌弃她吗?”
“自然不是!”墨玦犹豫都没有,骤然暴喝,他怎么会嫌弃叶薇,她怎么样他都要她,只是……“她会不开心的,我不想她不开心。”
克莱尔一震,欲言又止,墨玦爱叶薇,当真是谁都知道,一切都为她考虑,只要她不离开他,他当真是做什么都只想着叶薇。
那女子,何其的幸运,能得到墨玦这份诚挚的感情。
他也希望墨玦幸福,也不希望叶薇那样耀眼的女子失去了风采,只是……估计办法二公子不愿意。
“二公子,如果你愿意,也许还能有一线希望。”
墨玦眸光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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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办法?快说!”墨玦沉寂的心骤然腾起希望,那双紫眸燃起了火焰,那是激动的火苗,为了治愈好他,什么样的办法他都愿意一试。
克莱尔沉沉地看着墨玦,“公子,你确定你真的什么都答应。”
“别和我卖关子,说清楚!”墨玦因为激动而略显得有些急躁,他一心想要知道叶薇的伤势,谁能治好他,克莱尔却吞吞吐吐,他怎能不气。
克莱尔道:“前几年在印度,我听说一女孩因介入党派之争被人拧断了手臂,整条手臂都被截断了,当时都过了三四天,白夜竟然把她的手臂接了回去,而且和原来并无一点区别,好像没受过伤似的,这件事当时很轰动,或许,你可以找他一试。”
墨玦沉了眉心,“第一恐怖组织的白夜?”
“是!他的外科几乎是无人能够匹敌,或许他有办法能救叶薇小姐,他有一个怪癖,虽是医生,却很少医治病人,但叶薇小姐也是第一恐怖组织的人,他们关系应该不错,他会答应医治的。”
……
克莱尔辞别了墨玦,回了医院,他进来,正好看见叶薇揪着她的头发,眉心不悦地拧着,不知嘀咕什么,远远看着她宁静坐着的背影,墨玦心头一阵阵发疼。
她很少这么安静地坐着。
他走了过去,她的反应依然很灵敏,或许知道她的情况,她都没问克莱尔怎么说,指了指自己的头发,说道,“我要洗头。”
头发脏死了!
墨玦一愣,本以为她要问她的腿伤,他都准备好一大堆安慰的话,她没问,他倒松了一口气,揉了揉她的确有些脏的头发,他说道,“我抱你上楼。”
“就在这里洗。”
她不想闷在房间里,上楼,那一天估计都在楼上了,她懒得让墨玦抱上抱下的。
墨玦二话不说,接了三大桶热水到花园来,叶薇眼角一抽,“你拿一根管子接冷水就好,那么麻烦做什么?”
天气这么热,洗冷水也没关系的。
清清凉凉的,倒是更舒服,而且他也不用跑三四次去接水,花园里就有水龙头。
“你当你是铁做的吗?身体还没好,洗什么冷水。”墨玦忍不住骂,很快把洗头液和毛巾也拿来。
叶薇正要自己洗,墨玦一下子抱过她,让她坐在石凳上,缓缓道,“我帮你洗,你的手不能碰水。”
“……”
“看什么?”
“不是,你会洗吗?”
墨玦,“难道老子没头发吗?你歧视短发啊,短发的就不洗头吗?”
叶薇,“……”
呃……好吧,她不歧视。
只是觉得让一个男人帮自己洗头,感觉和洗内衣差不多的感觉,有些窘迫,叶薇自是不会说,鉴别于自己的手实在是有点脆弱,经不起折磨,一只手不方便,叶薇乖乖的垂下头。
墨玦唇角勾起一丝笑意,用梳子温柔地帮她把头发理顺,多日不洗,叶薇的头发有些油腻,发尾很枯燥,梳着很不顺,打结得太厉害了。
墨玦干脆不用梳子梳了,直接用手,细细地把她的打结的头发分开。
“薇薇,疼吗?”
“没事。”叶薇闷闷地应,墨玦美人,你这么洗,老子的腰断了你都开始呢,她忍不住腹诽。
好不容易把头发理顺了,墨玦才细细地给她洗,洗得很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