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村里,阿亮已经写好了第一百三十二封信,他从头到尾看了三遍,觉得很满意之后才装到信封里带着小乖乖走出了家门。
从李家村到余家村大概有三里多路,所以就算步行去的话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月光如水,温暖而明亮。
阿亮的心里却很忐忑,每一次去余家村的时候他心里都很忐忑nAd3(
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里,他却写了一百三十二封信,每一封信他都是这样送过去,可是他不知道她看了几封,可能甚至也许她一封也没有看,但是他还是在一直的写,因为他想对她说的话除了在纸上写出来之外根本没有一点能和她说话的机会。
他怀念以前。
那个时候他们都在镇上的一个私人的小包厂里工作。
在镇子上,那是唯一的一个厂子,甚至连名字都没有,里里外外加起来只有十几个人,而他们俩都是其中之一。
她叫余小莲,个子算不上高,却很瘦,阿亮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心就隐隐的痛了一下,因为她太瘦了,瘦的可怜,可是他没有想到他会喜欢上她。
感情这方面的事,不是自己想怎样就能怎样的。有时候不想去喜欢一个人,可能就因为多看了她一眼,从此就彻彻底底的喜欢上了她。
阿亮就是因为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心痛了一下,从那一刻起就对她有了好感,而越来的越不可自拔。
阿亮喜欢上她之后才发现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说大也不大,但说小也不小。
那就是余小莲已经订了婚。
其实订了婚了也没什么,因为可以退,就算结了婚也没什么,因为可以离,而问题的关键是为什么要退?
阿亮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甚至没有一点特长,长的也算不上特别帅气,于是余小莲选择了辞职。
那个时候他们在一起工作的时间还不到一年。
三百来天的朝夕相处,让阿亮的爱情生了根。
可惜只是单方面的。
阿亮时常想,就算当初知道她订了婚依然会义无反顾的去喜欢她。喜欢她,和她订婚不订婚没有直接关系,但又关系重大。
人这一辈子,能好好的去喜欢一个人,已经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他想,街上来来往往的女人很多,漂亮的女人也很多,但为什么偏偏会喜欢上她呢?
他认为这就是缘分,只要心中对她生出了情,那就说明了有缘。
他想把这份缘延续下去,所以他选择了坚持不懈。
余家村黑糊糊的。
其实每个村庄都黑糊糊的,因为都是穷人,都舍不得浪费一丝一毫的电。
他虽然是抹黑走路,但依然轻车熟路,因为他走的已太多。
余小莲家的大门紧紧的关着,院里有微弱的灯光。
阿亮蹲下身来,拍了拍小乖乖的脑袋,说道:“该你上场了,好好表现,回来赏你好吃的。”
小乖乖用脑袋蹭了蹭他的裤腿,然后抬起头来昂首挺胸,似乎在告诉他,“放心吧,明白”。
阿亮把信挂到小乖乖脖子上的项圈上,用手在小乖乖后背上拍了一下,小乖乖就大摇大摆的朝门口走了过去。
走到门口,小乖乖汪汪的叫了几声,似乎是在通知里面的人,送信的来了。
里面当然没有什么回音,于是小乖乖一低头就从大门底下钻了进去。
每天只能保证一章了,从明天开始下午五点到六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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