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席还没有结束,划拳声还在此起彼伏,只是吃的人已经很少,因为他们已经吃饱,所以他们在看。
在看喝酒的人。
道爷毛粗也已经吃饱,他没有看喝酒的人,他在看着女疯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空飘起了毛毛雨,像雾一样。
早晨的雾还没有消散,这又下起了像雾一样的雨,所以今天一天的时间这天地都是模糊不清的。
女疯子没有看毛粗,她在看院里大声喊喝酒的人。
毛粗看着她看了半天,忽然道:“你还记得你叫什么名字吗?”
女疯子摇摇头。
毛粗道:“你想不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女疯子又是摇了摇头。
毛粗道:“你把手伸出来,我把你的名字写在手上。”
女疯子还是摇了摇头,但是却真的把手伸了出来。
一只脏兮兮的小手。
要写字当然是要用笔,毛粗没有笔,幸好他写字一般是不用笔的nAd1(
他把右手指放到嘴里一下子就要破了一点,然后鲜红的血液就流了出来。
她的小手上太脏了,所以毛粗用他更脏的道袍擦了擦,然后在她的手心里写了起来。
鲜红的血,鲜红的的字,但是却不是字,如果是字的话也是没有人能看懂的字。
女疯子看着手心里的这个字,忽然说道:“这是我的名字?”
她的声音清脆而甜美,只是感觉少了一点什么,像是少了声调,因为听上去平平的,感觉很不正常。
如果正常了,那也就不是疯子了。
毛粗道:“不错,这就是你的名字。道爷我看你挺可怜的,咱们现在又是同类,能遇见也算是缘份,所以再送你一个小东西做纪念。”
他从身上掏出一个小小的吊坠,那绳子本来是红的,但现在看上去却像是黑的。
黑色的绳子上吊着一个小小的桃核。桃核上面好像也刻着字,但是仔细看的话又不是字,就算是字的话也肯定不是正常的字。
毛粗把这个吊坠轻轻的戴在她的脖子上,然后他就走了。
忽然间就走了,因为他忽然间就消失在了这茫茫的细雨中。
女疯子拿着戴在脖子上的桃核,翻来覆去的看个不停,好像很是稀奇,然后站起来晃晃悠悠的也走了。
天空更暗了,好像天真的要黑了。
酒席已经散去,但是酒席马上又要开始nAd2(
酒席散了,是因为客人们都已经吃好了,都准备回去了。
酒席又要开始了,是指晚上准备的酒席,来犒劳在婚礼上忙碌一天的人们,所以等天黑下来,酒席又要开始了。
客人们都散了,走路都晃晃悠悠的,有的甚至需要人扶着才能正常的往前走。
喝醉的可真不少。
阿亮没有喝醉,他走了出来,走在这灰蒙蒙的天空下,毛茸茸的细雨让他觉得心情舒畅了很多。
他就在村边上的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背后靠着一棵大树,然后抬起头看着这茫茫的天空,想着一些该想的事与不该想的事。
他觉得今天应该喝醉,因为醉了就不用想的太多,也不用顾忌太多,可惜偏偏他没有醉。
所以他在想,想了很多,可是想的越多却越是糊涂。
他忽然站起来快步走了回去。
可惜余小莲已经走了。
他立刻变的无精打采起来。
这本来是最有机会的一天,而他偏偏眼睁睁的把这个机会浪费了过去。
他想不通,他实在是想不通,为什么没有机会的时候每天都是劲力十足,而机会到眼前了却又吓得连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作为一个人,为什么总是这样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