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小说网

收藏备用网址www.dier22.com不迷路
繁体版 简体版
版主小说网 > 末世教父 > 第二十二章:七日七夜(下)

第二十二章:七日七夜(下)

土匪:“你得先说未来的世界是怎么样,从未来弄点东西回现代发展什么的很好写,只要噱头明确,科技种田,装逼**什么的都能写。”

我煮白菜:“写超级科技很容易,你想想,八年后的电脑,比现在的要牛多少倍?拿回来得卖多少钱;八年后的软件得是多牛逼啊,主角随便弄个盗版的或者破解版的软件到现代来卖,弄个几年后才流行的游戏私服来现代开游戏公司,赚钱装逼泡妞什么的,爽点大把的。”

别老五:“别听他的,能到八年后去还能回来,主角啥也不用­干­,先把几个盗贴网把那几年最火的站也好,yy点足够了,要想拿奖,却把几年后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统统抄回来,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天朝第一个诺贝尔奖,多牛逼,读者肯定爽歪了。”

布老虎吃人:“最近娱乐文挺火的,写开娱乐公司也不错,把几年后最火的歌曲,票房最高的电影什么的都弄回来,第一桶金卖歌曲剧本什么的都行,然后主角成名立万了,开演艺公司,再把将来的明星提前收到手下,想捧谁就捧谁,想潜规则谁就潜规则谁,加上点行业黑幕,小白混混捣乱,业界黑手妒忌之类的,够你写两三百万字了,你要超过从零开始都不是不可能….”

鬼徒:“哪用那么麻烦,到了未来查一下这段时间的彩票号码,找一下这几年股票行情,各大球赛的结果,照着结果买,就算是再怎么有黑幕主角也要能弄到钱,什么股神什么的都得甘拜下风,主角就想­干­嘛就­干­嘛,回学校回炉也行,找小公司泡妞也行….”

看着一大帮人为自己出谋划策,古小凌的心里非常感动,平时去收破烂的时候,即便是再重也没有人帮过自己一把,就连把东西卖给自己的大部分也都是对自己敬而远之,而某些在家的贵­妇­人更是过份,就连接过钱的时候都只用两个手指头,好像那钱从自己手里掏出去就有多脏一般,而眼前这些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姓啥名啥,却又那般热情。

然而,感动的同时,古小凌也有些心急,在自己提问之后,那些建议是一条又一条跳出来,但是离自己的想法也越偏越远,从那些话中他也知道那些人肯定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作者,然而他又不知道该如何去解释,两个手指还没捅出几个字,那里就已经出了一大串回答,令他哭笑不得的千奇百怪,天马行空的回答。

也所幸是遇到这些热心而又无聊的作者,身为职业宅男宅女的他们并没有把古小凌当神经病,而是以为他是自己的同行,正在构思一部作品,所以纷纷给他提建议,拿他来开玩笑,玩笑越开越大,到最后已经上升到了从未来带什么隐形保险套,超级充气娃娃,日本爱情动作片回现代卖之类的恶搞,而这时,古小凌终于把想说的话给敲了出来:

“谢谢大家的建议,可是我说的八年后人类已经很难生存,到处是丧尸和怪物。”

泪舞悔:“哦原来是末世啊,末世好办啊,不用写来回穿那么麻烦,主角到了末世就不要回来了,给主角设定一个金手指,什么力量比常人高多少倍的,魔法异能什么的,打丧尸会升级,主角一级的时候打二级丧尸,险险得胜,升到二级,去打三级丧尸升级,以此类推。加上一些主角到哪都被人或者丧尸欺负的必要因素,加入被队友和亲人欺负后反过来欺负他们,奋不顾身救被丧尸包围的美女然后美女献身,被丧尸鄙视然后狠狠地杀死丧尸之类的桥段,最后主角打败地球上最厉害的丧尸,异能顿时大成,飞出地球,到火星,这时他发现,在地球无敌的自己在火星只是最低级,然后继续打丧尸….”

看到长长的这么一段,古小凌很无奈:哪来什么力量多少倍?哪来什么魔法异能?看到个老鼠我都想跑,还打丧尸升级?我疯了我?何况打丧尸能升级吗?

我煮白菜:“信他你就扑定了,你听我的,主角穿到末世,遇到了一只特别的丧尸,一般的丧尸它见到人就会扑上来咬,然而主角遇到的这只不一样,它是一只善良的丧尸,它不愿意去伤害其它生命,于是主角在丧尸的帮助下在末世建功立业,拯救了所有人类....”

冬雪晚晴:“白菜的创意不错,如果最后主角深深地爱上了那只丧尸,却发现丧尸已经有了男朋友,加上一段凄美动人的感情戏,这就很完美了….书名我都帮你想好了,就叫《丧尸物语》好了,一看书名就是能大火的,万订跟玩儿一样。”

天啊,这些人到底想的什么啊?丧尸不吃人?你给我找只这样的丧尸去啊,脑子稍微有点正常的人谁会爱上丧尸?古小凌脑海里一片混乱。

丑到灵魂深处:“最讨厌神马爱啊爱的,末世的男人死得七七八八的了,食物神马的都非常有限,到处都是女人国,为了保护有限的男人资源,女人国里面有一条法律,要与男人睡一夜就需要花费多少积分,而且需要积分的多少与相貌的美丑成反比,这些积分的积累都是由取回来的食物而定,这一过程非常的艰难,所有女人为了能与男人共度一夜而拼命去寻找食物,主角一出现就受到了重大的欢迎,在聚居地里被奉为皇帝,睡尽末世的美女,后来末世的人出去寻找食物的时候都是这么说:姐妹们,走,组队刷皇帝去….”

天,到那里玩女人?古小凌看到这几句话马上就笑了起来,想着自己见到的那小学教师,身上散发着一股臭味,走到哪飘到哪,皮肤上随便一搓就能搓出一团泥,那牙黄得和四环素牙也没有什么两样,整天不换内衣裤,还不知道脏成什么样子,去当那种皇帝不是去找罪受?何况哪有那么好的事?

如莲如玉:“其实啊,写成异界种田文就成了,能来回末世这个设定已经是够逆天的了,给主角再设个金手指,比如空间戒指什么的带东西就行,带些必须品到末世换些金子之类的东西,用食物来收小弟,就像传销一样发展下线,让下线去卖食品,从而达到让主角快速积累金钱的目的,而另一方面主角一个人肯定不可能养活太多人,所以主角还应该两条线一起走,带领末世的人搞发展,慢慢恢复生产,让生活走上正轨。”

对啊,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样做?看到这一条建议之后,古小凌顿时有了矛塞顿开的感觉,以传销的方式是最容易获得更多的钱,也更容易得到升级,他觉得提出这一条建议的人简直就是天才,虽然他把自己当成是一个想写小说的作者,可是他的建议却非常适合自己。

而一切又都是那么的巧合,巧合地遇到了一个女孩,巧合地得到这个号码又巧合地有着这个作者群,然而,在获得了那个神奇的戒指之后,他已经可以接受一切的巧合,因为与这个戒指比,这一切巧合都算不上什么。

――――――――。

感谢书友:不老不少烟枪,垃圾vs飞的,书友711,timqiu的打赏支持,非常感谢大家。

0 0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