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叶娆怡自小就是饱读诗书的,不同于一般的大家闺秀或小家碧玉所限的诗经论语,她还独独钟爱于一些关于野史或风土人情的杂书,特别是话本子,绣楼里厚厚的一沓又一沓。
——大漠谣
这是她曾在乐谱子上看过的边关曲调之一,当时仅靠自己断断续续的琴音是听不出什么的,更别说又要像这笛声一样吹出精髓之所在。边关情怀也许莫不过如此了,她好奇的顺着笛音去寻。,
点到之处笛音戛然而止,抬头却见那人正是岳明宇。
“呵,叶小姐也精通乐理?”
“略懂,呃……”她拉了拉身上的披风,忽然庆幸气了玉琼给添的这件披风,让她不至于太失礼,但同时她也毫不退缩避讳,反而更近了一步反问道:“岳公子去过边关?”
“曾与哥哥常年住在漠北。”
“我还以为岳公子只对……感兴趣。”她声音小的可怜,但岳明宇却分明还是听出了弦外之音,毫不介意戳穿道“淫词艳曲?”
“这!这可是你说的!”
这是拿她没有办法,岳明宇笑了笑道:“叶小姐也不似一般女子啊。”
叶娆怡扬了扬脸,只真当做是赞美受了道:“承让承认。”
“哈,彼此彼此!”
“漠北…..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
“呵,那是极为寒苦之地,一年春夏秋冬只要有风,就随处可见尘土飞扬,不想这里的花红柳绿,只有黄秃秃的干土和沙子,夏天烤的人要化掉,冬天风像刀子一样刮。”
“我还听说那里的人白天穿的极少极单薄,晚上却要盖好几层棉被!”她打断道。
岳明宇赞许的点了点头道:“虽然没有你说的那么可怖,但也差不离了,竟没想到叶小姐还知道这些平常男子都少知的见闻。”
“那当然了!我叶娆怡今生最佩服的就是仗剑天涯的好男儿,最讨厌那些只会文绉绉写酸诗的酸秀才了,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还等着女人来伺候,男人可不就是应该保家卫国吗!”
从她的神情来看,无一不透露着向往。
“呵。”岳明宇摇头轻笑。
叶娆怡却以为他只当做自己叶公好龙了,忙急了道:“嘿!我说真的,我叶娆怡生平最最佩服的就是那样保家卫国的大丈夫了。”
岳明宇不由得思虑了叹道:“呵!你这样的心思,便是与我大哥无二了,倘若你们早几年遇见,也是知己了罢。”
他露出了一抹自嘲的笑。
“却难道是岳某胸无大志了吗?那可是寒苦之地啊!不比叶城,将士们每天都思念自己妻儿老母,却不得已相见,有时一思念,便成了永恒,叶小姐活的这样幸福,怕是从来没有见过罢。话说回来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岳某才希望这辈子什么也不要肩负,只保护自己的妻儿,除了岳某心中心心念念所守护之人,其他所谓的家国大义,岳某一律不管!”
“可不是,我看岳公子可是薄情了…..”她话中所指正是两人初见那日之事,但心里却暗暗的惊叹于岳某的另一种气魄。
他闭上眼自嘲般的笑着叹了口气,月光衬住了他英气勃发的脸庞,已然不再是白面少年,而是男人了吧?嘴边隐隐有乌青的胡渣也将他托的更哀伤了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似乎在回想着什么。
正是这时,叶娆怡的心脏却忽的漏了一拍!
虽然只一拍,余波却是绵长的撞击着,在她空旷如荒野的心底回响。
与之重叠的是她们初次相遇时他放荡不羁的笑颜,和他口口声声誓言般的说着:‘岳某才希望这辈子什么也不要肩负’……
仿佛这世间当真没有什么能令他在意,可以让他留心。
那么这样的人——倘若有一天爱上了某个女子,那个女子必然是极幸福的吧。
可倘若爱上了他,却必然是不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