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团为了突出女巫的诅咒的恐怖,将城堡的主色调定为黑色。
于清方要把它改成红色,清晰明了地列出四大理由:
“第一点,黑色的布景很阴沉,如果公演的那一天是阴天,谁会在阴沉沉的天气里看一部阴沉的话剧;
第二点,黑色很恐怖吗?它只是很压抑,不如改为红色,更加血腥,更能让人想到血;
第三点,这部剧要歌颂的是爱情,红色象征着热烈如火的爱情,更加热烈,歌颂王子的勇敢以及爱情的可贵;
第四点,改变布景的钱全部由我负责。”
全票通过。
散场的时候,于清方挡住于清圆,要钱。他穿着黑色T恤深蓝色宽松牛仔裤黑色运动鞋,往楼梯口一站,映着背后血红血红的夕阳,苍白的脸加上黑得见不到底的眼睛,活生生的抢劫犯。
于清圆腾地冒起了一股火儿,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不知道为什么于清方这副样子突然让他很生气。他绕过于清方就走,完全当于清方空气。
于清方也没跟他多说,将他一把压在楼梯的墙面上,上下其手地将几个口袋掏得干干净净,身手利落得不像个普通的大学生,于清圆一口长气刚呼完刚想吼出来,于清方把头放在他的脖子边,对着耳朵吐气,一边讲话顺便伸出舌头舔于清圆的耳垂:“哥哥,不要不听话。”
墙比较旧了,上面有小孩用铅笔画的涂鸦,有汉字有英文有花朵有小鸡,于清圆的脸正好抵在一只肥肥的小鸡上面,墙面冰凉粗糙。耳朵如同爬了几百只蚂蚁,它们爬啊爬,爬了满身都是。于清圆忽然觉得自己的双手和身体自由了,连忙转身。
于清方站在他的面前,看着他,手Сhā在裤袋里。
于清方的脸上,有一股淡到看不出来的笑。说是看不出来,是因为无论他的眼还是唇都没有笑的迹象,可是于清圆明明就感到了一种笑,一种猎人看到猎物时的志在必得的笑,一种即将把猎物生吞入腹的期待的笑,这让他浑身汗毛直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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