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条马路上被定格了几秒后,我迷迷糊糊的回到了宿舍。姗姗一进宿舍就揪住我的耳朵问:“唐十一,你搞什么鬼?你怎么认识他的,说!”
“疼,姑奶奶,我不认识他,他是谁?”
“他是我们学校足球队队长啊,全校最威风的那个。”
“啊,他就是?难怪有点像樱木花道。”我哈哈笑了起来
“哎呦。”头上狠狠的吃了一记毛栗子。
“笑屁屁,多少女生想巴结都巴结不到了,你今天可风光了。”姗姗说着嘟起了嘴。
“一个足球队长,至于嘛。”我有些不屑
“怎么不至于啊,都听说他家世很好的,听说家里有权有势。谁跟了他以后工作肯定没问题了啦。”姗姗脸上充满了向往。
我忽然想起我们就要大四了,姗姗一定很苦恼,若不能留在上海,接下来的生活又该怎么办。于是很同情的拍了拍她,“不要担心啦,好姗姗,到时候我会想办法,以后争取给你也寻个好工作。”
“算了,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吧。现在大学生多如牛毛,就算你就是本地人,也未必就能找到称心的。”
当天夜里,我搬出了因为“十一”这个数字所以还幸运的躺在“待定箱”里的卡片,仔细的看了又看。我认识他吗?我怎么不记得呢?
故事不就讲了一个美女先救了一个男人,然后,男的长大了变成了英雄,后来又救了美女,最后美女投怀送抱了,就这么简单呀。
我救过他吗?好像没有,他救过我吗?也好像没有呀。
最后我得出结论,他就是个秀逗了的樱木花道。
但是我少女的情怀一下子就为他的鲁莽而打开了,我开始整夜的翻来覆去,想着他的古铜色,想着他结识的身体,想着他傻乎乎的笑容。
也许我要恋爱了。我多么期待第二天能快点来临。
第二天他果然在我们去教室的必经之道等着我,虽然心像小鹿一样砰砰跳个不停,但我还是装出了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你怎么又来了,我都说了我不认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