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爷……这家伙是不是和咱们作对啊?”梅山老二气呼呼地道,“咱们都成了收尸的了!我们是来除妖的,不是来给他收尸的!”
杨戬摇摇头:“看得出来,对方的路线和我们不一样,但他也是为了除妖而来,能够多一个帮手对我们也是件好事。”
杨戬看着狍鸮的尸体,细细查看着对方身上的伤痕,暗叹道:好快的身手!下手如此干净利落,必是身经百战之人。他示意梅山兄弟将尸体带走,抬起头,看着天上的那一轮圆月,快要到十五了……
屈指算来,众人下界也快半年了,收获也不少——自然,是少不了这位神秘人物的帮忙。杨戬心底生出几分遗憾,这么多次自己都和对方擦肩而过,不知道,那会是个怎么样的人物……这身手,这法力……样样不在自己之下,要是交起手来必定十分痛快……只可惜,总是和对方错过。
杨戬叹气,见处理完毕,便带着众人准备回去。
“主人!”哮天犬忽然喊道,“我发现了这个东西!”他一脸“我很乖,我要奖赏”的表情。
杨戬摸摸他的脑袋,接过哮天犬手中的东西——是一块白玉的挂饰,雕成了莲花的形状,入手温润——想必是刚才打斗的时候不甚掉落的,上面那青玉色的穗子已经断了。
杨戬将那枚白玉放入怀中,又拍拍哮天犬的头:“带人回去吧。”
“是,主人!”哮天犬拼命点头,跟在杨戬的身后,就差摇尾巴了。
由于下界来没有驻扎地,杨戬与众位天兵天将都是暂时居住在灌江口的二郎真君庙。真君庙这些年以来香火鼎盛,故而庙宇也修建得非常气派宏伟,竟有几分当年瑶姬亲手所建的杨府的模样。
入夜,一轮明月当空照,真是十五圆月日。杨戬立于院中,一身白衣,长身玉立,遥望着天上的明月,不知道……那个人是否又抱着玉兔在玉树下落泪呢?杨戬轻轻地叹了口气。算了,不想了……想来想去也不过是镜花水月,遥不可及……他从怀里摸出那枚白玉,细细打量,那玉佩显然是自己雕刻的,刀法还很生疏,但那莲花却带着清幽的神韵,莲瓣重叠,很有层次。整个挂饰做得很精致,杨戬注意到那穗子上还穿有两颗白玉的珠子。只是不知道,这个人究竟长得什么样……
杨戬想了一会儿,将玉佩放回到怀里,缓步走回房中,喊道:“哮天犬!”
“主人?!”哮天犬来到他的身边。
“你去看看,逆天鹰的伤怎么样了。”杨戬轻声吩咐道,“它要是没事了,便让它明天和我们一起出发!”
“是……是……”哮天犬很不高兴地去了,哎……那只臭鹰又要来和自己争主人了!不就是他受了一点小伤吗,主人就那么宠他,让他待在真君庙养伤,一点事情也不派给他……
沉香也正站在昆仑山的洞口看月亮,月亮又大又圆,但是沉香的心思都在杨戬身上:不知道……舅舅是不是又在真君神殿望月呢?哎……以后一定要和他好好说说,嫦娥并不适合他。沉香叹了口气,低下头继续雕刻手中的墨玉——回到山洞的时候,他才发现腰间的佩饰不见了,这可是自己第一次试着做出来的东西呢!没办法只能再做一个了,沉香小心翼翼地将手中的青玉雕刻成青莲的形状,思索着,青玉配什么颜色的穗子好呢?
又西六十里,曰太华之山,削成而四方,其高五千仞,其广十里,鸟兽莫居。有蛇焉,名曰肥遗,六足四翼,见则天下大旱。
——《山海经》
水源干涸了,土地龟裂了。百姓们倒在路边,嘴唇干裂,母亲们不得已只能将自己的鲜血喂给怀中的婴儿。能喝的都已经喝完了,甚至有人去喝死人的血!
沉香看着眼前的长蛇,自己追踪它已经有整整一夜了,它那四只翅膀实在是飞得太快了,自己好不容易才在这山崖边堵住了它。肥遗的四只翅膀还在半空中扇动着,他的六只爪子一开一合似乎准备伺机给沉香一抓。它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对手,目露凶光。沉香握紧了手中的诛魔鞭,就等着对方下来。
两人僵持了很久,最终还是肥遗按耐不住了,它猛地向沉香冲去,六只利爪准备给沉香来个开膛破肚!沉香急忙向后一仰,从肥遗的身下滑过去,诛魔鞭顺势在它的身上狠狠一抽!肥遗尖叫着,挥舞起翅膀,再次出击。沉香冷笑,故技重施,但在下滑的时候,手里的诛魔鞭也沿着肥遗的肚子狠狠的划出了一道烧焦的痕迹!
肥遗疼得满地打滚,沉香乘胜追击,诛魔鞭正要冲着它的七寸刺去,肥遗却突然一个翻身,两只爪子抓住了诛魔鞭!另外四只想着沉香抓来!
沉香暗叫不好,此时,只见一只银眼金翅的巨鹰从上空而来,冲着肥遗的身子就是一下!肥遗松开诛魔鞭,冲着那巨鹰而去。沉香正要出手,忽听得身后有利箭的破空之声!一只金色的利箭擦过自己,冲着肥遗而去,正中对方的七寸!肥遗轰然倒地,那只巨鹰也缓缓缩小,银眼金翅,扑棱着翅膀飞到沉香的手臂上。
“逆天鹰……”沉香隐约记得自己见过这只鹰,这不是舅舅的鹰么?
“这位兄弟好见识。”一个熟悉温和的声音传入耳内,沉香浑身一震!逆天鹰见到了主人,又飞到杨戬的肩膀上去了。沉香则是脑子一片混沌,满脑子都只有一个声音,舅舅,舅舅,舅舅,舅舅……刘家村湖边的相逢,生日时的礼物,决定时的眼神……一直到后来自己劈下去的那一斧子——所有的场景都在脑海中一幕幕闪现。
“这位兄弟?”杨戬见对方直愣愣地站着,不禁有些好笑。
对,对!舅舅现在还不认识我……沉香强自镇定下来。他缓缓转身,看着杨戬。
杨戬还是老样子,黑麾银甲,眉若刀裁入鬓,凤眼上挑,漆黑的眼眸中含着三分笑意,薄唇微抿带着一分可亲——一切的一切,亦如当年。稍微不同的是,他手里持着的不是三尖两刃刀,而是一把金色的弓箭——真是他当年在华山考验自己的义气时用的那一把。
杨戬一见对方,第一反应就是面熟,心中生出几分亲近之感来。他细细打量对方,剑眉斜飞入鬓,上挑的丹凤眼,竟是有三分像自己——难怪觉得面熟。墨玉般的长发以一只白玉簪挽了,服帖的垂在胸前,白衣似雪,纤尘不染。看样子还是个二十余岁的青年,眉宇之间却带着一丝历经世事的沧桑感。
哮天犬见这两人在那里“相看两不厌”,寂静无话,忍不住咳嗽了一声——那边还有一堆人在等着那,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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