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天豪和董元祥两个人坐在门槛上,相顾无言。
“大哥,对不起。”过了一会儿,董元祥率先开口,当年要不是他乱出主意,姚天豪也不会真的和谭春娟和离,然后把日子过成现在这样。
他的这个大哥当年是镇上最精神最气派的人之一,但自从和谭春娟和离,整个人就越来越邋遢了,他一开始还以为有了张寡妇当大嫂之后情况会变好,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他大哥娶了张寡妇之后,虽然好了一段时间,之后却更糟了,原本看着非常温柔的张寡妇和他大哥吵起来,还比谭春娟更厉害。
反倒是谭春娟……
一开始谭春娟和离改嫁高屠户的时候,他觉得谭春娟就是个傻的。高屠户连他大哥的一根手指都比不上,为人斤斤计较,跟着这样一个男人哪可能会有好日子过?
那时候他很鄙视谭春娟,甚至想着等谭春娟后悔了,虽然他大哥不可能再娶谭春娟,但看在她生育了一儿一女的份上,养活她还是可以的。
他就是这样自以为是,发现谭春娟基本不出门之后,更是觉得自己的想法非常正确,直到相隔两个多月后再一次看到谭春娟。
他以为在和离后会痛不欲生形销骨立的谭春娟胖了一圈,气色更是好了很多,她站在高屠户身边跟高屠户笑着说话时,还又有了多年前那个娇俏少女的模样。
谭春娟离开了他的大哥之后,并没有过的很差,相反越过越好,现在二十年过去,谭春娟更是成了这个镇上人人艳羡的存在,很多女人都后悔死了,后悔当年没嫁给高屠户。而姚天豪……
看着身边年近五十却一事无成的大哥,董元祥再也没办法告诉自己他的大哥是个有本事的人,是个好归宿。
“姓董的,这个人怎么还在这里?”董元祥还沉浸在后悔里,突然却有一个女人大声喊道,同时一把扫帚扔在了他和姚天豪面前:“姓董的,你既然这么惦记这个兄弟,你就从这里滚出去,跟他过日子去啊!”
说话的这个女人,正是董元祥的妻子赵氏,她这会儿横眉竖目,看着董元祥的时候不像是在看丈夫,倒像是在看仇人。
赵氏也确实不喜欢董元祥,她嫁给董元祥之后没多久,董元祥的母亲就病重了。董家并不是什么有钱人家,镇上跟董家差不多的人家若有人生了病,一般就是熬着,熬得过去就熬,熬不过去就没命,但董元祥带母亲去治病了。
当然,这也是应该的,还说明董元祥是个孝顺的,只是为了给母亲治病卖光家产到处欠账,甚至大夫都说没治了,还不死心地买了人参给母亲吊命,这一点赵氏就看不过去了。
看到姚天豪卖了地,最后也就只给董母买了几帖药的时候,赵氏甚至是恨姚天豪的――那么多的钱,她和董元祥一辈子都还不出啊!
幸好,姚天豪没让他们还,还一直资助董元祥,但正是因为这样,董元祥就不肯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明明他们家没钱,甚至还欠着她娘家兄弟不少,董元祥竟然还能天天和姚天豪一起喝酒吃肉!
他们的铺子赚不了多少钱,酒和肉的价格却都不便宜,这两人晚上吃一顿,一天的盈利就没了!
姚天豪帮他们,赵氏是感激的,但看着董元祥处处以姚天豪为主,她对姚天豪却越来越讨厌,就连董元祥也恨上了。
她和她的孩子们省吃俭用,平常只吃客人的剩菜,董元祥却拿好酒好肉招待姚天豪……
幸好,现在当家做主的已经换成了她的孩子,她再也不用忍着董元祥了!
盛气凌人地看着董元祥,赵氏又骂起来:“啥也不干的老不死自己吃白饭就算了,还带别人回来吃白饭,作死啊!”
“你怎么能这么说?”董元祥愤怒地看着自己的妻子。
“我怎么不能说了,你什么时候赚钱回来了?还不是要儿子养你?现在还要再养个废人!”赵氏又把簸箕扔了过去,扬起的尘土朝着董元祥和姚天豪两人扑面而去。
董元祥气的瑟瑟发抖,但却不敢反驳,他是要靠儿子养老的,他儿子却不喜欢他……他和姚天豪两个人其实没什么区别,都不讨妻儿的喜欢。
“我走了。”姚天豪拄着拐杖站起来,虽然董元祥并没有帮他什么,但已经是唯一一个愿意收留他的人了,他总不能还连累他。
拄着拐杖,一步步地在大街上走着,姚天豪没多久就看到了那个他资助了几十年的张姓兄弟和妻子一起走来,那个中年妇人头上,还Сhā着当年他送出去的谭春娟的玉簪。
他看到了这两人还没来得及说话,这两人就也看到了他,然后立刻避进旁边的一条巷子跑了。
他帮过的其他人,看到他之后也都远远绕开。
“娘,姚爷爷好可怜。”
“你管他做什么?他家里人都不管。”一对呣子行色匆匆地走过,那个母亲小时候常来他们家玩,他还曾把二毛的衣服送给对方。
“爹,要不要让姚叔来我们家坐坐?”
“你连自己的孩子都养不活,还想养别人?”坐在屋檐下的一对父子简短地聊了两句,那个儿子出生的时候当娘的没奶水,他还送过一只鸡……
姚天豪看着周围的一切,突然觉得无比空虚,都不知道自己这么些年活着,到底有什么意思。
他父母给他留下了不少家业,他曾经有娇妻幼子,然而这一切都被他弄丢了……他帮过很多很多人,可惜那些人现在却没一个愿意帮他。
他的腿是为了救人断的,可事后被救的人跑的比谁都快,那人的家人也只当他不存在。
还真是斗米养恩,升米养仇。
不知不觉间,姚天豪就走到了自己的家,也看到了在门口洗衣服的张寡妇。
“你死回来做什么?”张寡妇瞪了姚天豪一眼,她一直以为这人会是个好丈夫,没想到这人竟然是个散财童子,家里穷的叮当响还非要给别人钱!
她真是瞎了眼了,竟然嫁给了这么一个男人,早知如此,她当初就嫁给别人了!
“这里是我家,我不来这里能去哪里?”
“来就来,不过别指望我给你吃饭。”张寡妇没好气地说道,这个姚天豪现在一分钱没有,养他白费一份口粮做啥?
姚天豪一愣,过了一会儿才拄着拐杖慢慢地往里走,想起这二十年的生活,忍不住苦笑。
他和谭春娟和离之后就去给张寡妇修房子了,那时候他以为不管是谭春娟还是两个孩子,总会回来的,而他应该先让张寡妇离开。可是房子刚修好,张寡妇的婆婆就病了,躺在床上动不了,张寡妇还泪流满面地求他让他们多住几天。
他突然就想起了谭春娟以前说过的话,说是张寡妇既然住下了,肯定就会赖着不走,那时候他还觉得是谭春娟想多了,没想到现在张寡妇的婆婆就真的“适时”生病了。
他对张寡妇有了点怀疑,态度自然就不太好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张寡妇就算计了他――有一天他喝醉酒醒来,竟发现自己跟张寡妇睡在一张床上。
张寡妇要死要活的,张寡妇的婆婆还坐在房门口拍着腿哭,不许他不认账,他也就只能娶了张寡妇。
两人成亲后,张寡妇就把他管的很紧,不许他在外头花一分钱,不然就大吵大闹,他一开始还有所忍让,后来就越来越腻烦张寡妇了――谭春娟以前从来都不会这样,就算她最后发火的时候,也只让他每个月给她一吊钱。
张寡妇给他生了个孩子,却不怎么带,张寡妇的孩子们还总欺负那孩子,以至于那孩子病歪歪地早早死了。
他自那之后,就跟张寡妇撕破脸了,愈发不愿意给张寡妇钱,张寡妇就打听他的行踪,他刚刚给了别人钱,张寡妇就立马上门去跟人要。
如此这般,他们竟然也过了二十年……
这么多年,张寡妇从来没有像谭春娟那样去外面干过活,能养大孩子说到底还是靠他,但张寡妇和她的几个孩子,却根本不把他当回事。
坐在杂物房用门板铺的床上,姚天豪突然想起自己曾经为了安置张寡妇等人,要让自己的孩子把房间让出来。
他那时候真的是傻了,竟然不向着自己的孩子向着别人……
“那老不死的又回来了?”张寡妇大儿子的声音在外面响起。
“是啊,估计是在董家待不下去了。”张寡妇道。
“在董家待不下去就去找他那个儿子啊,回来做什么?还指望我养他啊?”张寡妇的大儿子不屑地说道,这个姚天豪整天把家里的钱往外撒,现在倒是指望他养老了,没门!
“他儿子可不会要他,那个高大毛厉害着呢,一点便宜都占不到。”张寡妇有些生气地说道。
这两人说话的时候一点都不避忌姚天豪,姚天豪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短腿,又回想起去年过年时偷偷看到的大毛二毛和谭春娟的样子。
他们是真的过得很好。
这天晚上姚家着火了,先从杂物房烧起来,然后烧到其他房间,横梁家具衣服被褥什么的全都被烧光了,只剩下几堵墙。
衙门里的人来来看过之后,说应该是姚天豪在杂物房生火取暖又不够小心才会烧起来,侥幸逃脱的张寡妇一家却坚持认为是姚天豪放火。
然而姚天豪已经被烧死了,是这场大火里唯一被烧死的人,事情的真相也就无从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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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故事(1)
穆凌的前面又出现了一个口袋,很显然,在她帮谭春娟获得幸福之后,又可以抽一次奖了。
之前抽到的金针可以让她用来扎人,就不知道这次会抽到什么……
穆凌果断地伸手拿出一个小球,这回小球在她的手里变成了一个小口袋。同时,她也知道了这个小口袋的一些信息。
这个小口袋看着不大,其实里面有一个立方的空间,它不能用来装活物,但可以用来装死物,也就是说,她到了下个世界之后,可以收集一些东西放在这个口袋里,然后带到下下个世界。
当然,事情显然不可能这么简单,她不能接触需要帮助的人以外的东西,也就不能自己把东西往口袋里装,因此必须要她帮助的那个人往她的口袋里放东西才行。
有这么一个前提在,她想要依靠灵魂状态去偷东西是不可能的,只能通过要帮助的人获得想要的东西。
希望下次她要帮助的人会是个有钱人,那样就能帮她收集一些好东西了!
穆棱希望自己能遇到一个有钱人,然而事实恰恰相反。
她这次出现在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屋子里,这个屋子又阴暗又逼仄,一张床外加几个柜子就已经把它塞得满满当当,同时不管是床还是柜子,都异常陈旧,一眼就能看出来那个病怏怏地躺在床上,浑身上下还散发出一股腐臭味的女人很穷。
不过这里又有一些在穆凌眼里显得怪异的东西……还不等穆凌疑惑,这次她要帮助的人的情况就出现在了穆凌的脑海里,同时,她也知道了这个时代的一些情况。
这是民国。
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皇帝,周围的蛮夷将泱泱大国当做一块肥肉肆意啃噬,战火在各个地方燃起,陈旧的思想也受到了强烈的冲击……
这里的很多新思想放在穆凌的那个年代,都会被认为大逆不道,可在这里却已经被逐渐认可,而那一切,让穆凌即便只是一个灵魂,也忍不住激动。
在这里,女人甚至可以光明正大地去上学,学习各种知识……而她这次要帮助的女人,就是一个曾经在新式学堂里读完了高中的女人,叫郭怜筠。
郭怜筠脸色煞白地坐在租来的房子里,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
她的爱情,她的理想,在来到了这里之后就一再被践踏,现在都已经捡不起来了……还有三天前的事情……在发生了那样让人恶心的事情之后,她恨不得将自己身上的皮给剥下来。
“郭怜筠,你要是明天还拿不出房租,那就搬出去,我是租房子的,不是开慈善堂的!你都拖了半个月了!”房间外传来敲门声,同时响起的还有房东太太的声音,郭怜筠张了张嘴,因为三天不吃不喝而嘶哑的喉咙却根本发不出声音来。
她以前不时能从父母哥哥那里拿几个银元零花,现在却身无分文,而家人……几个月前她曾经给自己的父母哥哥写信报平安,那边却只告诉她“郭怜筠”已经死了――她的父母已经不要她这个女儿了。
当然,这些都是次要的,最让她绝望的是三天前发生的事情,那是她以前从未想过的,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把玩着手里长长的绳子,郭怜筠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后悔,她只知道自己很恨,恨的不行,恨不得将那些人扒皮吃肉。
郭怜筠出生在北平,父亲在政府担任文职,哥哥则加入了军队,她小时候也过过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生活,但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女性开始进女学读书,她的父亲就也把她送去了学校。
她是一个很喜欢学习的人,在学校里学的很认真很刻苦,也接触了各种新式思想,参加过一些□□和演讲。
她充满G情,和很多年轻人一样想要拯救这个腐朽的世界,然而事情却并没有那么简单。
她的父亲确实将她送去女学了,她的哥哥站队的时候也站在新派人士这边,但他们骨子里其实还全是老思想,比如说,他们都觉得女的就该嫁人相夫教子,甚至他们将她送去学校,也只是因为现在老派女人已经不受人欢迎了,上过女学甚至乃至在留过洋的女人才更讨人喜欢。
在他们这样的思想下,她刚刚高中毕业,只有十七岁就被要求嫁人,他们甚至没有给她选择的机会,已经早早地给她定好了结婚对象。
然而她根本不想嫁人,她想读大学,想要自己选择自己的未来,而不是随便嫁给一个父母定下的对象,更何况她要嫁的那个人已经三十多岁,有过一个妻子了!那个妻子甚至都没有死,只是被那人留在老家!
那人想要娶一个上过学,跟他共同语言的年轻女孩,想要有一个能带的出去的妻子,她的父母希望那个已经身居高位的人可以拉她哥哥一把,让她哥哥仕途顺利,他们两方一拍即合,偏偏完全没有考虑她的意愿,只将她当做一个物件。
郭怜筠已经不记得当初父母用了多少可怕的言语逼自己嫁人了,她只知道自己不想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更不想早早地嫁人相夫教子以至于最终变得跟自己的母亲和嫂嫂一样,家里多大世界就多大。
她想要去看看这个世界,想要为改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她怎么哭闹都没用之后,她最终下定了一个决心,那就是和心爱的人一起私奔。
她在学校里的时候陆续有年轻男孩向她表达过好感,而其中最热情的一个名叫姜高杰。
姜高杰是在排练话剧的时候认识她的,然后就常常给她写信,多的时候,她每天就能收到一封,里面的那些话,都能羞得她满脸通红。
这样热烈的追求让她不可避免地对姜高杰有了好感,原本这只是好感而已,但后来她的父母逼她嫁人,完全不在乎她的想法,姜高杰却一直安慰她,这好感立刻就变成了炽热的爱情,姜高杰也成了她以为的会和她携手走过风风雨雨的男人。
可惜,姜高杰把她扔下了,还是用那样一种会毁了她的方法。
郭怜筠抱着自己的腿,看了看自己满身的淤青,再回想起前几天发生的事情,又一次抓紧了手上的绳子看向房梁,然而很快,她就像之前每一次那样放开了手。
房东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却也不是什么坏人,她要是真的死在这里,少不得会连累房东再也租不出去这屋子……而且,她不想便宜了姜高杰。
她都要死了,凭什么姜高杰那个混账还能风风光光的?
慢慢地挪到床边,郭怜筠想要下地。三天前的半夜,她裹着一身破衣服避开巡逻人员偷偷回到这里的时候,根本没想好接下去要做什么,这三天,她更是无数次想到了死,但现在,她更想拿把刀砍死姜高杰。
“你想死?”穆凌在半空中弯下腰,饶有兴致地看着郭怜筠。
“我不想死,还有你是谁?”郭怜筠皱眉看着穆凌,这个突然飘在她面前的不知道是鬼还是别的什么的东西不知为何,竟让她纷乱的心情稍稍平静了一些。
“你不怕我?”穆凌反问。
“我连死都不怕了,怕你做什么?”郭怜筠扯了扯嘴角。她连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只是她没想到她这个不信鬼神的人,竟然有一天还能见鬼。
“你想要报复吗?想要获得幸福吗?”谭春娟赞赏地看了郭怜筠一眼,问道。
“我当然想要报复,但我还能幸福吗?我什么都没了,想跟人同归于尽恐怕都做不到。”郭怜筠冷笑。
“你当然能幸福,这样一个百废待兴的世界,没什么不可能的。”穆凌道,握住了郭怜筠的手,郭怜筠之前的遭遇,绝不比苏梓画谭春娟来的好。
郭怜筠抬眼看向穆凌:“所以你是阿拉丁神灯还是别的什么?”
“我只是一个鬼,但我可以帮你,你想要做什么?”穆凌问道。
“我想要强大起来,把姜高杰踩在脚底,让他生不如死!”郭怜筠的眼里突然迸发出强烈的恨意。
她虽然有过死的念头,但她其实并不想死,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一年前她决定要私奔的时候,可没打算这样悲惨地死在外面!
郭怜筠突然就想起了这一年来的事情。一年前,她将自己首饰和一些值钱东西卖给了同学,然后就和姜高杰一起坐上前往上海的火车来到了这个城市。
很多报纸杂志都已经从北平搬到了这里,这里的文化氛围比北平更浓厚,他们刚刚到达这个城市的时候,就想在这里做出一番事业来。
他们两个在租来的房子里拜了堂,约定一生一世,然后就过起了只有两个人的生活。
她私奔的时候虽然带了一点钱但不多,姜高杰更是没什么钱,因此他们安顿下来不久,就不得不开始谋划生计。
姜高杰当初在学校里是公认的大才子,到了这里之后就开始给报纸投稿,而她则开始四处找工作。
她以为自己好歹能找到一个足以养活自己的工作的,然而事实上很少有人愿意雇佣女人,除非是去做普通女工或者佣人,而这些活,她又竞争不过那些底层妇女――谁会请一个一看就是大小姐的人去做粗活?
她找工作不顺利,姜高杰更加不顺利,他埋头写了一个月,一篇稿件都没有被录取,倒是用来参考的报纸和书买了很多,花光了他们的积蓄。
两人差点就过不下去了,幸好就在这个时候,她找到了一份在一个洋人开的西餐厅做服务员的工作。
她有了收入,姜高杰却依然没什么进账,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只以为是那些编辑不识货,毕竟对姜高杰的文采,她是非常信任的。
但姜高杰的脾气却越来越差,对她也越来越不好,还是她劝姜高杰去参加一些本地的学生活动之后,姜高杰的态度才总算有所好转,她也因此松了一口气,两人还可以像以前那样,一起聊他们的理想,他们的信念了。
她的工作实在太忙,因此支持姜高杰去做某些事情,就成了她寄托自己理想的事情,为了能有钱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她除了服务员以外还在厨房帮忙,好多赚一份钱。
她希望姜高杰有一天能一飞冲天,她对未来充满信心,她见缝Сhā针地跟着洋人大厨学外语……
然而一个月前,她在自己工作的西餐厅看到姜高杰和一个穿着洋装的漂亮女孩亲密地坐在一起。姜高杰将那个女孩哄的喜笑颜开,看到她之后却脸色大变,她为了不丢工作不敢做什么,想要等晚上回去再问问姜高杰原委,但她还是把工作丢了,是姜高杰陪着的那个女孩向餐厅要求的。
她回到两人租住的这个小房子,姜高杰海已经拿着两人所有的积蓄消失了!
她身无分文,只能一边找姜高杰一边找工作,甚至依靠教堂的施舍填饱肚子,三天前才总算找到了姜高杰。
或者应该说不是她找到的,而是姜高杰主动见她的,姜高杰将她带到了一条小巷里,然后很快就有几个男人冲出来抱住了她……
那一切对她来说就是一场噩梦,一场完全不能回忆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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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故事(2)
“你先把自己收拾一下。”穆凌看着狼狈的郭怜筠,提醒了一句。
郭怜筠点了点头,一动却差点一头栽下床,她扶住旁边的桌子灌了一杯水下肚,才觉得好了一点,然后找出一身衣服穿上,去外面打了水回来擦洗。
这个房间很小,根本没有洗澡的地方,但郭怜筠已经习惯了,她换了好几盆水,把自己来来回回擦了七八遍,然后才换上干净的衣服,而这个时候,穆凌已经把这个小房间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
“我现在一分钱都没有,还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郭怜筠看向穆凌,“我要先出去找吃的,你呢?”
“你能从哪里找来吃的?”穆凌反问。
郭怜筠呆了呆,随后苦笑,要找吃的确实不容易,现在在上海居住着无数流浪儿,这些孩子会翻遍每一个垃圾桶,将所有能吃的东西全都吃掉,说起来,之前一个月要不是姜高杰只拿走了钱没拿走家里的粮食,她又在自己以前工作的餐厅得到了一些接济,恐怕早就饿死了。
“在我的生活的时代,书本都是很值钱的,这里应该也差不了多少吧?我觉得你可以把这些书卖了。”穆凌指了指屋子里的那些书本。
郭怜筠愣了愣,很快就开始打包这些书,这些书都是姜高杰买的,她也看过,她很爱惜这些书本,因此之前都没想过它们还能卖掉。
郭怜筠和穆凌之前遇到的两个人不同,她是见过世面的,因此打算卖书之后,她就非常果断地带着二十来本书去了一家私人开的书店,然后将旧书折价卖了出去。
郭怜筠做这一切的时候,穆凌一直在观察着周围的情况,她看周围稀奇古怪的房子,看周围人各式各样的穿着,看那些不用马拉也能跑的车子……
当然,最吸引她的注意力的还是大街上那些露出胳膊的女人,虽然现在这个社会还有些乱,但不能否认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了。
卖了书,郭怜筠就买了几个菜包子填肚子,还买了一些粮食带回家――虽然她租的房子很小,但可以在房间外面升炉子做饭。
回到租住的地方,郭怜筠将这个月的房租给了房东之后,手上就又没什么钱了,她在床上躺下来,盘算着明天还是要去找工作。
只是……现在全国各地很多人往这边跑,这里人满为患,洗碗的工作都好几个人抢,她又哪能轻易找到?
当初要不是那西餐厅要招有长相有气质的服务员,也轮不到她。
“你帮我把这些报纸摊开,我要看。”穆凌突然道。
郭怜筠将报纸一张张摊开,又问:“你看什么?上面的招工启事?”报纸上的招工启事是有,奈何都是招男人的。
“不是,我在看上面的文章,你怎么不去投稿?”穆凌问道,她只知道一些郭怜筠的经历,对这个时代不了解,因而唯一能知道的适合现在的郭怜筠的赚钱方法,就是给报纸或者杂志投稿。
姜高杰不去工作整天在家里写文章,不就是因为稿费高?这时候很多读书人,都是靠稿费为生的。
“我不会写。”郭怜筠皱起眉头,她读书的时候就不擅长写作,倒是算数之类的更擅长。
“我看上面的故事,要写出来并不难。”穆凌指着是一篇用白话写的短篇文章放在那些老学究眼里,估计不伦不类,但真的去读的时候,她却觉得读起来很舒服。
这白话文里并没有太多华丽生僻的辞藻,按理郭怜筠的学识是完全够的,就说习惯了各种拽文的她,读了几篇之后也能写了。
“我从来没写过这些,不知道要写些什么,还有这些白话”郭怜筠想说这些白话文采也没有,却又猛地想起这是姜高杰整天念叨的,可她为什么要相信姜高杰?
姜高杰总是觉得自己写的诗歌才是最好的,这些白话文全无文采,可事实上呢?这些白话文被刊登出来了,他的诗歌……写了整整一年,也不过就刊登了两三首。
说起来,姜高杰曾经也是写过白话文的,说是为了赚钱,可以去写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然而他写的东西还是没过稿。
“我们来写这种文章吧。”穆凌指着报纸上的文章说道。
“好。”郭怜筠点了点头,虽然她没什么信心,但如果她写的文章发表了呢?
说是要写,但郭怜筠根本就没有头绪,倒是穆凌在看过了报纸上的文章之后给出了一个想法:“你写个秀才吧?就写一个一心想要中举中进士,为此孜孜不倦地读书却忽视身边的一切,最后却发现皇帝已经不存在于是疯了的秀才。”
穆凌以前每年都会借着礼佛在自己的庄子上住一段时间,那时候,她身边的丫头婆子总会搜罗来很多趣事讲给她听,里头就不乏关于读书人的。
比如有一个人,明明没什么本事却一心想要读书,最后倾家荡产连个秀才都没靠上,还觉得是时运不济天妒英才,然后要老母妻子做工供他继续读书不肯做别的事情。
又比如有一个人,考举人屡考不中,最后一直考到五十多岁,因为没有子女妻子又死了,什么都不会他就活活饿死了。
还有一个人,好不容易考上举人,一个激动当场就死了……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科举又是没有战争的年代寒门子弟出人头地的唯一道路,于是无数人为了科举抛头颅洒热血……穆凌回想起那些读书人的之间的争斗和某些读书人的执着,总有种无言以对的感觉。
说起来,苏梓画的那个二哥,就属于明明没那个天赋,还硬要学的。
之前知道这个世界竟然没有皇帝存在之后,穆凌就想过那些除了科考啥都不会的人大概会疯掉,现在正好可以写出来。
当然,有些读书人其实早就有心作出改变了,他们甚至是新派的带头人,但就算这样,有些蔽塞的地方的人,不还是只知道皇帝?
穆凌想到这一点,就说了一些相关的趣事,郭怜筠越听越激动,顿时就有了把这个故事写下来的冲动。
“在发现不能科考之后,这个秀才可以整天浑浑噩噩疯了一般,但还是要去做八股文,这样的故事很有意义!”郭怜筠拿了钢笔,就开始写了起来。
郭怜筠确实不太会写文,写的七零八落的,还是穆凌看不过去,自己念一句让郭怜筠写一句,才慢慢地把故事写了出来,然而一直写到半夜,两人也就写了五千字而已。
“你早点睡,明天再写。”穆凌让郭怜筠睡下了。
第二天郭怜筠没出门,又写了整整一天,最后手都酸了,才总算写完了一篇两万字的短文,因为纸上又不少涂改的痕迹,她第三天又抄写了一遍,才拿去投稿。
虽然这时候已经有人在呼吁男女平等,可事实上男女之间根本就不平等,因为这个,郭怜筠到底没有用自己的真实名字,而是起了一个筠连的笔名。
郭怜筠出门去了,穆凌就继续看床上摊开的报纸,她这几天趁着郭怜筠睡觉吃饭的时间一直在研究报纸杂志上的文章,从中吸取经验,郭怜筠确实没有写文的天赋,所以暂时还要靠她将文章口述出来――她那么些年不是白活的,总能知道怎么把一个故事讲好。
当然,除此之外她也不忘记下那些全新的思想。
“我们继续。”投稿之后,郭怜筠又找到了穆凌,然后开始跟穆凌商量接下来要写什么:“你觉得一个女人因为愚昧,在自己的孩子生病之后不知道请医问药,反而给他喝符水最后害死了自己孩子的故事怎么样?我曾经在火车上遇到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孩子咳嗽很严重,估计已经得肺炎了,她竟然不想着给孩子吃药,反而用针去挑孩子的胸口,说是把痰挑出来就不咳了。”她现在回想起来,还能清晰地记起当初那个孩子无力的哭声。
“可以,我们商量一下情节,然后我说你写。”穆凌又道。
两人花了两天功夫,又写了一篇一万多字的文,郭怜筠把文章拿去投稿,回来之后又马上表示,她们可以再写一个女工的故事,她来上海之后曾经遇到过一个想要找工作,却被骗去了肮脏地方的女人,那个女人被关起来被迫接客,他们连件衣服都不给她,最后还是她病的快死了,才被扔了出来,而正是这个女工的经历,让她找工作的时候总是非常小心。
穆凌和郭怜筠合作,这次花四天时间将女工的故事用四万字写了出来,还在里面塑造了一些非常典型的人物形象,女工最后也从被扔出来变成了被人救出来,可惜救人的人死了,最后只剩下女工一个人。
这次郭怜筠投稿之后,照旧急着要写下一篇。
“你应该好好休息一下了,别因为别人的错怪自己。”穆凌终于提醒道,这些日子郭怜筠看似坚强,却不让自己有一刻空闲,其实还是没放下当初的事情。
郭怜筠突然伏在床上大哭起来,她哭了很久,才擦了一把眼泪站直身体:“其实那没什么好在意的,就当被狗咬了一口,我又不是那些传统女人,总不能真的为了这个去死。”
“你想通就好。”穆凌道,对她这样年纪一大把的女人来说,这事虽然让人难受,但仔细想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没怀上孩子就好。
“我会好好的,我还要报仇呢!”郭怜筠露出了一个笑容。
郭怜筠总算没有再逼着自己不停地写东西,而是将剩下的书又拿出去卖了,换了一些钱。
这些钱虽然不多,但足以支撑她过一段时间,让她不至于在稿件没有投中的情况下的情况下难易度日。
郭怜筠又开始找工作了,而穆凌也终于在某一天确定,郭怜筠并没有因为那桩事情怀孕。
郭怜筠的运气很好,要知道,这年头虽然已经可以做堕胎手术,但这个手术非常非常危险,至于生下来……反正穆凌是对施暴者的孩子没有好感的。
也许真的是好事成双,她们某一天回家,竟然看到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男子站在她的门口,那人在确定郭怜筠就是“筠连”之后,便告诉她她的三篇文章都被选中了,已经确定会刊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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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故事(3)
虽然这个社会对女性依然有很多不公平,但不得不说,也已经有很多人不会再用异样的眼光看待女性了,比如眼前的这个编辑。
他虽然一开始惊奇郭怜筠的女性身份,但并没有丝毫歧视,在了解到郭怜筠如今略显困窘的生活情况之后,还主动提出他们报社可以提供一个住处。
郭怜筠同意了,这里是她以前和姜高杰一起居住过的地方,如果可以,她完全不想留下来。
郭怜筠投稿的报社是一些有钱的新派人士合力办的,为了能吸收到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他们给作者的稿费很多,也很乐意帮助那些陷入窘境的新派人士,郭怜筠就成了被帮助的一员,同时,她的文章也在报纸上开始刊登。
三篇文章的稿费足以支撑郭怜筠独自过很久,所以她没有再去找工作,而是继续开始写文,这次她写的就不是短篇了,而是长篇,描写一个少年在沦陷区的生活和所见所闻。
这个少年家里是当地地主,拥有很大一块土地,但因为他家的土地附近被侵略者发现存在矿产,他的父母就被杀死,土地被侵略者抢走。
一直被人伺候,连馒头是怎么做的都不知道的少年被迫开始流浪,艰难求生,他吃野草,住野外,过的是以前从未接触过的生活,一路上还遇见了很多悲惨的人,悲惨的事情,他也慢慢学会了自己做饭,学会了辨认哪些植物能吃。
故事一开始很惨烈,拉足了仇恨,中间他的流浪生活有欢喜也有痛苦,而最后……穆凌和郭怜筠讨论之后,决定写他前去刺杀某个人,刺杀成功却被抓,最后他那个因为貌美被侵略者抢走的姐姐救了他。
他跑了,他的姐姐却自尽了。
这篇文章写得并不如之前那些那么快,因为力求真实。
甚至穆凌还绞尽脑汁在里面写了一些在野外求生的方法,那些大多都是她生活在魏家的时候听那些上过战场的老兵说的,而她写下来,则是为了让很多的人可以见到,在陷入绝境的时候多一条生路。
通过报刊杂志上的资料,也通过穆凌从那些老兵那里听来的种种战争中的见闻,这个故事写的真实而又动人,开始连载之后,很多人甚至觉得这是作者的真实经历。
这一切让郭怜筠压力大增,为了后面不至于写差,她专门拜访了一些从沦陷区逃到上海的人,因为她选的都是那些当佣人马夫的底层人士,倒是真的得到了不少资料。
报纸上的连载却相对较慢,当报纸上连载到主角因为不会做饭,好不容易抓到鱼之后直接烤着吃,最后又腥又苦却不得不吃完的时候,编辑又来了,还给郭怜筠带来了很多读者来信。
郭怜筠现在只想多赚钱,只想快点出名,然后设法找到姜高杰好拆穿姜高杰的真面目,虽然将读者来信一一看过却并不打算回信,但谭春娟并不这么想:“这些信你都要回。”
“为什么?”郭怜筠有些不解,回一封信要花不少时间,这么多信加在一起她估计要花五六个小时才能回完。
“这些信都是我挑出来的,看信封信纸和笔迹,能确定这些人的家境都很好,并且对你是真心赞赏或真心喜欢,你给他们回信,一来一往之后就能认识很多人。”谭春娟道,她已经发现了,现在的新派人士是有圈子的,进了圈子认识的人多了,那么你遇到困难陷入困境肯定就会有人帮忙。
这样的想法带着功利,但郭怜筠现在还就需要功利一点,以便认识更多的人。如若不然……到时候姜高杰往她身上泼脏水都没人帮她!
听过穆凌的解释,郭怜筠诚恳地回了很多信,甚至告知了其中几人她的真实性别和情况。
这些人又给她写信来了,一来一往间,正如穆凌所说她认识了很多人,甚至有了几个好友,而其中最为要好,并且郭怜筠花了很多功夫维持两人关系的,是一个叫孙如霜的女孩。
这个女孩一开始以为郭怜筠正在连载的文是郭怜筠的真实经历,对郭怜筠表达了敬佩之情还表示可以资助郭怜筠,郭怜筠婉言谢绝她的资助,告知她自己其实是一名女性之后,她还对郭怜筠更崇拜了……
当然,郭怜筠会重视她,主要还是因为她的身份,她的父亲是现在这座城市里最有钱的人之一,开了炼钢厂和面粉厂不说,还有很多船,其中甚至包括可以出海远航的巨型轮船。
现在这边的人想要出国,基本都会选择这位孙大船的船。
孙大船有四个儿子,却只有孙如霜一个女儿,自然对女儿百般宠爱,郭怜筠也对孙如霜另眼相待。
以前的自己,肯定不会抱着这样的心态去交朋友……郭怜筠叹了口气,然后给孙如霜写了一封信,表示自己欢迎孙如霜来看自己――就在之前,孙如霜给她写了信想要见她。
孙如霜来的时候,郭怜筠正在做饭,她现在已经有不少钱了,足够请人来照顾自己,毕竟人工很便宜,但她并没有这么做。她虽然没有想好以后要做什么,但潜意识里想要用这些钱来生钱。
她的理想,她的复仇,都需要足够的资金来作为支撑。
“你自己做饭啊?”孙如霜感慨地看着郭怜筠,眼里有着同情,而她的身后,还紧紧地跟着开车送她来的司机和四个保镖。
“我习惯了。”郭怜筠笑了笑,孙如霜的做派其实是让她有些不适的,不过想想她自己接触郭怜筠的心思本就不正,也就不在意了。
“我早该想到的,你文章里写了那么多事情,肯定自己也有相似的经历。”孙如霜这会儿脸上的神情都已经变成心疼了。
这个女孩子似乎有些单纯?曾几何时,她也是这样的……郭怜筠有些恍惚,之后对孙如霜倒是真心不少,然后顺着孙如霜开始说一些话,甚至还答应了孙如霜在她的文里给孙如霜安排一个正面角色。
“我要壮烈牺牲的那种。”孙如霜眼睛都亮了。
“这恐怕不行,我打算给你安排是一个很厉害的女间谍,不会随便死的。”郭怜筠哄着小妹妹,即便孙如霜其实跟她一样都是十八岁。
孙大船那么宠女儿,要是他女儿在自己的文里死了……自己恐怕不会有好下场。
郭怜筠和孙如霜相交甚欢。
虽然现在郭怜筠的生活相对困窘,但她曾经也是北平大户人家的小姐,见识不凡,和孙如霜自然也是有话聊的,她多多少少透露了一些自己的经历,还引得孙如霜对她异常同情。
又过了半个月,郭怜筠的这部三十万字的长篇终于全部写完,而这个时候,孙如霜邀请她出去游玩。
“我爹的一艘船从美洲回来了,同来的还有一艘非常大非常大的船,据说那艘船上什么都有,在上面生活几个月都不会腻,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看看?”孙如霜问道。
郭怜筠同意了,她已经很久没有出门,而且从国外来的船……当初在北平的时候,她就很想出国看看,去国外学先进的技术回来报效祖国,后来是想到郭家并非特别有钱才放弃了,都没跟父母提起过。
当然,这应该也是她潜意识里知道父母肯定不会同意的缘故――她的父母并不喜欢她念书。
郭怜筠答应了,然后坐上孙如霜的汽车,两人直奔港口。
港口来来往往到处都是人,有穿着昂贵西装或者漂亮洋装的绅士淑女,更多的却是因为炎热□□着上身,晒得漆黑来回搬货的劳工。
看到这些人,郭怜筠突然轻松了很多,她虽然遇到了很多磨难,但到底比这些人好了太多太多……
“筠连你看,那就是我说的大船!”孙如霜突然道,她总是喜欢称呼郭怜筠的笔名。
郭怜筠顺着孙如霜的指点看过去,果然看到了一艘非常非常巨大的轮船,港口其他的船都比这艘船小了一号,那些被港口的劳工用来运货的小船待在它旁边,简直成了巨人脚边的尘埃。
什么时候,他们也能有这样的船?郭怜筠和穆凌几乎同时有了这样的疑问,然而,还没等她们感慨完,就突然发生了一件事情。
那艘巨轮上有很多人趴在栏杆上往外看,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突然有人扔了几个罐头到附近的小船上。
那些罐头上都是洋文,里面装了什么没人知道,但对于那些普通劳工来说,空的铁罐头都能拿回去放家里装东西,更别说现在这种里面明显装着食物的罐头了!
船上的劳工们顿时争抢起来。
许是这种争抢行为逗乐了船上的人,那些人又扔下来一些罐头,还有香烟,然后看着下面争抢的人哈哈大笑起来。
“那些人怎么这样!”孙如霜不满地说道,结果她话音刚落,更加无法让人接受的事情发生了。
巨轮上有人用中文喊了“跪下,给东西”之类的话,然后那些小船上的劳工就真的跪下了大半。
更多的罐头砸了下来,有些还砸在这些劳工的身上,他们却依然欢天喜地地将罐头捧在怀里。
巨轮上哈哈大笑的人和巨轮下跪着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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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故事(4)
“他们怎么可以这样?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孙如霜嘴里的“他们”也不知道是指巨轮下的洋人还是指巨轮下的劳工,她愤怒地想要冲上去,郭怜筠却一把把她拉住了。
“郭姐姐!”孙如霜不满地看着郭怜筠:“你为什么要拦着我?难道要让我眼睁睁地看着这些人把脸的脸都丢尽吗?还有那些洋人……”孙如霜说道最后,眼眶都红了,她虽然因为身份的缘故在洋人圈子里也很受欢迎,但她也知道,就算是她也不能得罪了那些洋人。
那些白皮肤的人,天生就比他们高一等,甚至现在就连东洋小国,也可以肆意侵略他们了。
“你能做什么?”郭怜筠低声道,他们能去指责那些洋人吗?不能。就算那些洋人的行为是在侮辱那些劳工,但说到底,是那些劳工自己愿意的。
她能去指责那些劳工吗?也不能。这些劳工都是连温饱都不能保证的底层百姓,他们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根本就不明白骨气和尊严的重要性,对于他们来说,跪一跪就能拿到一个罐头,也许是天大的好事。
“我去让他们把罐头还回去!”孙如霜道。
“你真的这么想?”郭怜筠问道。
“当然!”孙如霜点了点头,已经想要马上冲过去了。
“那就就让人去买些肉和粮食回来,跟他们换。”郭怜筠道,如果是一年前,她也许会冲上去斥责那些劳工,然后从他们手上抢走那些罐头,但经历过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也学会了体谅那些穷苦百姓。
饿肚子的滋味并不好受。
孙如霜突然想起了郭怜筠的文里那些为了食物丑态百出的人,要知道就连那个主角,在饿极了的时候也曾去饭店吃别人的剩菜……她顿了顿,随即吩咐起身边的保镖来:“你们快让人去买些肉和粮食来!”
一个保镖离开了,没多久又回来继续跟在孙如霜身边,他已经通知了港口孙大船的人,让人去买粮食去了。
买粮食的人还没回来,那些劳工却已经跟几个学生装束的男男女女起了冲突,那些学生应该是看到了之前的画面满心不忿,就去找那些劳工理论,让那些劳工把手上的罐头扔掉。
但那些劳工又怎么可能愿意?他们之中已经有个没有家人的人把罐头拆开了,里面一大块看着有些怪肉!其他人都想把罐头拿回家给家里人尝尝呢!
“凭什么给你们,这个我要回去送给小翠的!”一个十七八岁跟那些学生差不多大年纪的少年嚷嚷着,不让别人把自己怀里的罐头和香烟抢走。
“你到底有没有自尊?你摇尾乞怜得来的东西去送人,不觉得丢脸吗?”一个学生怒道。
“有什么好丢脸的,刚才我只跪了一条腿呢,就拿到这些稀罕的洋罐头了。”那个少年根本就不当回事。
双方越说火气越大,那几个学生忍不住就开始骂那些劳工是洋人的走狗,那些劳工一开始还忍着,后来也忍不住跟那些学生推搡起来,双方很快就动了手,那些学生还落在下风。
孙如霜看到这一幕,感激地看了郭怜筠一眼,她刚才差点就要跟那些学生一样冲上去了,可事实证明这并没有什么作用,反而会将矛盾激化。
郭怜筠却并没有去看孙如霜,她只感觉到了深深地悲哀――什么时候,这些人才能挺直自己的脊梁?
“小姐,东西已经买了一些来了。”一个保镖道。
“走,我们去把那些罐头换回来!”孙如霜摆了摆手,和郭怜筠一起往前走去。
那些劳工不愿意把罐头白白地给那些跟他们争执的学生,但是看到孙如霜拿粮食和肉跟他们换,他们大多同意了,也就寥寥几人想着洋罐头是稀罕东西不肯换,或者想要孙如霜多给点。
孙如霜想要同意,郭怜筠却制止了她:“反正罐头都被吃掉一些了,再少几个也没关系,你现在多给了他,前面那些人不乐意反倒麻烦。”
“郭姐姐,还是你想的清楚。”孙如霜感叹地说了一句,然后让保镖将剩下的罐头收好,送回巨轮上去。
那些保镖拿起东西就走,郭怜筠突然又道:“等一下。”
郭怜筠让保镖停下,然后蹲下身体从地上的罐头里面挑出了三个不同的,这才让保镖离开。
“郭姐姐,你要这几个罐头做什么?洋人的这种罐头一点都不好吃!”孙如霜皱着眉头有些不解。
“这些罐头是他们用来做什么的?怎么这么多的罐头,他们那么轻易就扔了?”郭怜筠问道,是穆凌让她拿个罐头研究一下的,而她也确实有疑问。
“这种大船在海上要航行很久,很多吃的放不住,就一直吃罐头,现在他们把罐头扔掉,应该是一路上吃罐头吃腻了。”孙如霜道,不管什么东西,吃多了肯定会腻,更何况这种罐头的味道其实并不是特别好。
郭怜筠点了点头,打开了其中一个罐头,顿时一股腥味扑面而来,原来这是一个鱼罐头。
郭怜筠尝了一口,就发现这鱼罐头的味道着实很普通,而另外一个午餐肉罐头里的肉吃起来更是怪怪的,完全没有什么肉味。
而剩下的那个罐头,一个里面是一种豆子,同样不怎么好吃。
这些罐头要是连着吃上一个月,确实挺让人受不了的,怪不得那些洋人会随意扔掉……
“小姐,那些罐头已经送回去了。”保镖很快就回来了。
“他们怎么说?”孙如霜好奇地问道。
“他们没有说什么。”那个保镖道。
孙如霜撇了撇嘴有些郁闷,而这个时候,之前那些跟劳工们起了冲突的学生走了过来:“谢谢你们帮忙,还是你们有办法!”
“我们也不是帮你们,而是帮这个国家。”孙如霜回话,却并没有深交的意思,这几个学生跟那些劳工拉拉扯扯弄得自己浑身脏兮兮的,而她看到他们,就会想起自己刚才也差点做了这样的蠢事。
领头的学生又跟孙如霜聊了几句,他说话的时候非常客气,其中一个女生却狠狠地瞪了一眼正在旁边研究那几个罐头的郭怜筠一眼:“这几个罐头你不拿去还给那些洋人反而自己吃,要脸吗?”
这些学生刚才着实受了一些气,偏偏还没出发,这会儿看到郭怜筠竟然去吃那些洋人扔下来的罐头,自然怒从心起。
“小叶,别乱说!”那个领头人瞪了那个女孩一眼,看着郭怜筠的时候眼里却也有着不屑。
郭怜筠被这样对待,不免皱起眉头,而孙如霜已经抢在她前面发火了:“我们怎么样关你们什么事?”
孙如霜还想说些什么,郭怜筠却拦住了她,然后看向那几人:“你们在这里愤怒又有什么用?有时间做这些,还不如做点实事,只有我们的国家强大起来,我们才不会继续遭遇这样的情况。”
“所以你吃这个罐头还是为了做实事?”那个女生讽刺道。
“是又如何?”郭怜筠反问,她确实突然想到了一种合适自己的发家方法,制作口味更好、种类更丰富的罐头。
这个午餐肉的口味,是绝对比不上酱肉腊肉熏肉之类的,红烧肉之类的就更不用说了……虽然洋人的口味跟他们也许不太一样,但应该也差不了多少。
郭怜筠在北平的时候,几乎接触过全国各地的美食,跟那些美食相比,她之前在西餐厅打工时看到的那些西餐,种类真的非常单调。
郭怜筠没有再理会那些学生,而是跟孙如霜说起了自己的想法――她虽然有了一个赚钱的点子,但到底能不能做成还是要靠孙如霜,至少她的罐头生产出来之后,就肯定需要孙大船帮忙宣传。
“我觉得写文可以让更多的人清醒过来,但这不够,我们现在最需要的,还是强大起来,如果这些劳工都有安稳的能让他们养活家人的工作,都有钱,那么他们还会卑躬屈膝就为了一个罐头吗?”郭怜筠道,她之前想要赚钱,只是为了给自己报仇,现在想的却更多了。
“你说得对!”孙如霜是个很容易被说动的女孩,几乎立刻就点头赞同:“可是我们要怎么做?”
“我们合作办厂吧!”郭怜筠道。
孙如霜同意了,她本身零花钱就有不少,拿出一些来办个小厂不成问题。
郭怜筠通过孙如霜拜见了孙如霜的父亲孙大船,这个年代虽然有很多黑暗,但也有更多想要为这个国家做些什么的人,孙大船就是其中之一,他在听说了郭怜筠的打算之后,不仅同意了郭怜筠希望他能帮忙购买生产设备的要求,还主动提出了一些建议。
不如说在罐头厂还没有开办之前,他们就以食品公司的名义向那艘即将返航的巨轮推销了国内的一些食物,例如酱肉。
用新鲜酱油外加辣椒花椒之类作料侵泡五花肉做出来的酱肉带着少许辣味,香的无以伦比,那位被孙大船请到孙家吃饭的船长的叉子几乎一直在往那些肉片上面Сhā。知道孙大船竟然在海上航行的时候回准备很多这种肉之后,更是来了兴致。
“这种肉容易保存?”
“现在天热,保存的时间比较短,但除了成品,我们可以给你们一批半成品,泡在酱油里的肉可以在十几二十天后再取出,然后或是直接蒸着吃,或是晾晒两天再吃。”郭怜筠用英语说道,还推荐了另外极重适合长期保存的食物。
他们拥有了第一批订单,购买了大量猪肉和酱油之后又转手将它们卖出,竟然赚了不少。
而这个时候,“筠连”在报纸上发表了一个短篇,这个短篇并不是白话文,而是通俗文言文,它先讲述了劳工向洋人下跪这件事,然后就在后面呼吁各界人士团结起来,富国强民。
总体的意思,差不多就是国富则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