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随口应了一下,拿过她的书。
“你这样我好担心呢,你跟我都是文字工作者,自从你开始作恶梦起,就没在市面上看见你的作品,再这样下去怎么办呢?”
我露出太阳般的笑容,确定窗外照进来的阳光,让我洁白无垢的虎牙“当”地一下,闪闪发亮。
然后,我回家了,从此跟友人疏于联络。
也许有人会问,如果我真的误会友人怎么办?那也很简单,如果我误会了,捕梦网放在她床间是不会有任何作用的。
不过,根据接下来两年的观察,她的作品不再在市面上出现过了。
我并不清楚她到底在一个普通的捕梦网上做了什么手脚,也许在未来的某天,我会问她,并且了解她究竟是哪儿看我不顺眼。
总之,以上这一切,是发生在1996到2000年间的真实体验。
对了,忘了解说几点,在蓝胡子的那个梦境里,那三个提示加上他们谈的东方秘术,我想可能是跟死而复活有关,才会有那四十二天之说(四十二天加上老婆婆说的我七天后回来,共四十九天),而我猜老婆婆之所以能看见我,是因为她有阴阳眼。
蓝胡子先生显然很期待他的妻子复活,才会迷信东方秘术;同时,我也假设,极有可能他们在那个神秘的房间里设了什么秘术,成为鬼魂的我是一进去就会破功的。
当然,我也可以预期有人会指着我鼻子大骂我骗人,蓝胡子的新娘根本不像我所说。
小胖我也只能说:
你问我,我问谁?
我只是忠实地将梦境陈述出来,不含任何的虚假。而我也说过,很多故事的版本不见得会流传下来。
还有,本来没有确切的答案,我是绝不会随便乱造谣的,但,对于我梦中为什么老是有一个男人是不变的……这,我想多少还是要交代一下。我想了好几天,只能猜,大概我潜意识里喜欢这一类男性的脸,才会在梦中选择同样的脸来圆梦的吧。
当然,看过这本《小胖的异想天开》后,如果读者有其它想法,也可以来告诉我,但请不要告诉我,那是——前世的某某某,迟早会出现在我面前;对不起,我是不信前世今生的,那会让我发笑。
小胖的经验,到此告一个段落。如果有人想继续看我其它的怪梦,请连署出版社,拜托,新人作家是需要支持的(反正我也没什么形象可言,就让我厚脸皮到底吧)。
意外之章
一个很特别的小小梦境
可能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关系,在我看完《探花郎》,心中产生几个谜团的当晚,我不小心又作梦了……
这场梦事是发生在“惊悚的尸体”之前,会留到“意外之章”来写,主要是我一直不晓得这个梦境该不该写出,因为这场异梦里的故事不像之前都是属于耳热能详的古老故事或童话,而是一个现代作品。
我想,大家都很清楚,一个现代人所写的小说,不见得会有多少读者看过,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我说了梦中所发生的一切,恐怕能了解个中趣味的人还是有限。
于是,我跟出版大老商量了几次,也考虑了很久,最后终于基于小胖我常看《探花郎》作者的作品,算起来调性满合的,会看《小胖的异想天开》的读者,有八成应该也曾看过《探花郎》,所以,还是决定将这个小小的梦境公诸于世。
在公诸之前,让我先大致描述一下这部现代作品。
这部现代小说的书名叫《探花郎》,属言情小说类。
状元、榜眼、探花,是的,这本小说的主人翁考中科举制度的第三名,而且很阿不幸地,这个主人翁是个女扮男装的女人,跟于小胖是完全不同的角色。
故事的情节有点像是孟丽君,只不过探花郎最后婚配的对象是一眼就看穿她是女儿身的某位朝廷命官,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本书中的男主角姓聂,而女主角姓谭。
可能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关系,在我看完《探花郎》,心中产生几个谜团的当晚,我不小心又作梦了。
谜样的探花郎
我再度拍开他伸来的手的同时,偷偷多摸他两下,哎呀,果然是皮滑肉嫩啊。
“你出去吧,今晚……今晚我不需要你了。”
“大人,您在流口水呢。”
咦?我连忙擦擦嘴,果然在流口水啊。
想不到、想不到我竟然跟这老颂一样的色。还是,因为是同样的色,所以才会一梦附在这姓章的色老头身上?
“大人……”
“哇靠!你不要爬上床!你……你叫我大人吧!知道我身分高,我叫你住手就住手!下床!对!站远点!再远点!”
当我一觉醒来,看见古色古香的庭院时,已经是面无表情了。
“我开始怀疑我不是金田一就是柯南了,专门来解谜题用的。”这一次又是什么梦呢?
“章大人,您在说什么?”
我正要搔搔头,却发现头上戴了个帽子,一拿下来,是官帽。我内心愣了一下,顺着棋盘再往前看去,看见一个穿着官服的美丽男子正对着我微微一笑。
我已经练成精了,不用十秒钟,击掌道:
“原来,这一次我是皇甫少华啊!”
“啊?”
“你不是孟丽君吗?还是,我是那个风流的一国之君?”
“您说笑了。”这美丽的男子微微笑着:“下官是碔砆啊、怎么您打个瞌睡,就忘了呢?”
“武夫?看不出来啊,这么瘦弱,也能当武夫吗?当个文人还差不多……”不是孟丽君,那是谁啊?请原谅我脑容量太小,没有办法猜出眼前这人的身分。“
正要直接问这人,这人先说:
“您又在说笑了、下官谭碔砆,石左武右,碔砆啊。”
“哇靠!这么难写的字,谁会知道啊?我的中文常识还没有这么好……”等等,这名字好像有点眼熟,眼熟到——哎啊啊啊,我一定是尖叫出来,让谭碔砆面露惊讶。
我颤抖地指着她:
“你……你就是探花郎?”
“下官现下正在翰林院做事,您到底是怎么啦?”她似笑非笑地,好像很期待我当场发疯一样。
我还不笨,当然明白现在是在什么梦境里。
“原来,我是聂沧溟啊。”这个故事我看过,里头没有什么高难度的动作,也没有任何血腥的画面,太好了!
“啊?”
我内心真是高兴啊!难得有一次的梦是这么地让人开心,完全没有任何负担。
我用力拍拍谭赋砝的背,笑嘻嘻说道:
“你不要只会啊啊啊的,听说你很聪明,千万下要露出你的愚笨来!不然我怕跟你斗智斗得很轻松。”
“章大人,您……是不是哪儿不舒服?”
我愣了下。“章大人?”
“是啊,章大人,聂沧溟是我义兄,您……年岁上好像跟他差很多。”
我叫章大人?
章大人是何许人物啊,怎么我一点印象也没有……等等!等等!我白天才看完这本小说的。
好像真有个老头儿姓章,专门浪费朝廷米粮,看见美丽的孩子或少年就想收藏起来……
我?老头?那个处处都透露着“我是变态”的色老头?
不用说了!
我晕!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探花郎》有一段的大意是这样的——
在某一年的元月,谭碔砆在客栈里等着她的义弟殷戒,不慎被一个色老头看中,仗着官位大,所以暗暗施压,逼得谭碔砆不得不跟他回府;那时,我心中一直有个谜题,既然色老头这么变态,就算是她的义弟以身代色老头蹂躏,这老头又怎么会轻易放过谭碔砆呢(古时的壮阳药威力也不小,一夜七次郎也不是不可能,只容易早死而已)?
这个谜题,我终于揭晓了——以后请叫我“小胖侦探”吧。
呜,我知道一个老头子哭起来并不好看,但我真的在哭了。
门轻轻开了,铁链配苦脚步声,来到我的面前。
“大人……”
“我不要。”我垂着头,小声地说。
“大人,今晚就由我来服侍您吧……”
“你走开。”
“大人,厨子做给谭爷的晚膳好像不太干净,他不舒服,没法子来服侍大人您,不如就由我……”
“滚开啦。”
“大人,您不喜欢我了吗……”
“哇咧!你不要逼我,我都叫你滚开了……”我怒气冲冲地抬头,吓了一跳,颤抖地指着这少年。“你……你动作不用这么快吧?脱什么衣服啊!”
少年长得很像日本带有脂粉味的年轻艺人,我瞪着他瘦弱的胸膛,开始怀疑我要长针眼了。
当他的手移到我的衣服前,我吓了一跳,连忙缩到床的内侧。
“你……你……你想干嘛啊?非礼吗?我要叫人了喔!”
“大人,”他俊美的脸毫无表情:“您是怎么了?”那语气像是我又发明了新鲜的游戏。
我再度拍开他伸来的手的同时,偷偷多摸他两下,哎呀,果然是皮滑肉嫩啊。
“你出去吧,今晚……今晚我不需要你了。”
“大人,您在流口水呢。”
咦?我连忙擦擦嘴,果然在流口水啊。
想不到、想不到我竟然跟这老头一样的色。还是,因为是同样的色,所以才会一梦附在这姓章的色老头身上?
“大人……”
“哇靠!你不要爬上床!你……你叫我大人吧!知道我身分高,我叫你住手就住手!下床!对!站远点!再远点!”
他终于露出疑惑的表情,仿佛在他待着的这段日子里,从来没有遇过这种情况。
我小心翼翼地保持彼此的距离。
“那个……你退出去吧,我要睡觉。”
他沉默了一会儿,才轻声说道:
“大人一向夜不独枕,我若退下,谁来陪您呢?”
我瞇起眼,还算聪明地察觉出他的言下之意。他怕他一离开,我就会找上谭碔砆吧?
老实说,根据我个人的喜好,我对女女恋实在没行兴趣,反而是美丽的少年……呃,我不好意思地抹了抹唇边的口水,向他挥挥手。
“我今晚也不舒服,一个人睡就好,你快走吧!”免得我恶狼扑羊,毁我一生的英名。
他连动也没有动,事实上,我注意到他的表情好像在说“这老头必定有其它诡计,不如我硬上,缠住他,让他一步也无法动弹”。
在此我不得不说,对于“察言观色”四个字,我充分地体会并且时常使用着。
我吞了吞口水,向他举起手说道:
“我体虚,今晚谁都不行,这样可以了吧?拜托你出去,不要怕我跳上谭碔砆的床上,我还怕你跳过来哩。”
他皱眉,显然还在怀疑中,但没有像方才那样坚持要扑上来蹂躏章老头的身躯了。过了一会儿,他小心翼翼地说:
“那……我留在房里服侍大人,就睡在门口,有事叫我?”
我也小心翼翼地回答:
“你不会扑上来?你要知道我身体很虚的,扑上来是置我于死地的喔。”
“这是当然。”
我知道他的怀疑一直没有停止,在他内心可能觉得我临时发疯了,所
以才目不转睛地锁住我。
要我在俊美少年的注视下睡着,我实在办不到啊。
“大人?”
“干嘛?”我可没有闲聊的雅致啊。
“您又流口水了。”
一夜换来黑眼圈。
大眼瞪小眼,瞪到天亮。
当有人在门外说聂沧溟来访时,我哈哈大笑,当着少年的面跳下床,差点闪到了腰。
因为故事是新看,所以我很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聂沧溟为了要让谭碔砆离开章老头的魔掌,不惜放弃造战船,同时允了章老头一个要求,两人才顺利离开这里;而谭碔砆也不知跟章大人说了什么,带了眼前这少年离开章府。
反正,谜题终于解开了!
“你放心,我会让你跟她走的,只要我还没醒,一切都ok.”我抓住这少年的双手,努力记下他的长相。
“啊?”
“但是,我有一个小小小小的要求。”
“大人,您要什么,谁不会为您达成?”
“那就叫我一声‘小胖'.”
这少年终于微启唇,一睑迷惑的样子,显然无所适从。
可恶,叫我一声小胖会怎样?难得行美少年叫我名字耶!
“不瞒你说,我的本名叫章某某,字小胖。这是我的命令,我要你叫我一声小胖。”
“呃……小……小胖大人。”他有些别扭。
我满足了。
作梦作了这些年来,很少有我主控一切的,这种感觉真是不赖啊!
当我来到前厅,一看《探花郎》中的男煮角,就忍不住叹气。
一个字,老。
对于年纪稍长,又双鬓已白的男人,老实说,我的兴趣真的不大;同时,我也松口气,这姓聂的主人翁并不像我之前所有的梦境,总有一个男人的长相始终不变。
“大人,下官来此,是为接回义弟谭碔砆.”
要开始了吗?我捧着头,努力同想书中的对白。根据我的经验,如果存心跟正规的剧情行道而驰,我就会一直在同一个场景里打转,那多闷 啊!
“大人?”
“好啦好啦,开始吧!你要带回谭碔砆那是不可能的。本官活了这么大把的岁数,第一次遇见这么讨喜的可人儿。她是官,但也只是个小学士……”恶,我硬着头皮,唱作俱佳地念出书里的对白。
第一次当变态老头,那种感觉真不好受,想找从小到人都很中规中矩,还曾设想过老了之后,一定是长相很礼善的老婆婆,要我模仿变态老头的确足很吃力。
“也许,我作梦的原因,就是老天爷在提醒我,我是很有当千面女郎的质资。”我正这样咕哝时,眼前的聂沧溟已单膝跪在地上,沉声说道:
“沧溟宁要碔砆,求大人成全!”
哎啊,终于要解谜了吗?
我这个小胖名侦探等很久了。现在终于可以知道聂沧溟为了从章大人身边带回谭碔砆,到底付出了什么昂贵的代价,让聂沧溟始终不肯明说!
对了,为了让看不懂我大纲的读者能更详细地明白谜题的由来,清醒之后,我特地重看《探花郎》,是第一四六页第三行开始成谜题的哦。
“要我成全你们,那可是要付出代价的喔,嘿嘿嘿。”我配合一下,笑得像变态。
“大人请说!”
“呃?我说?不是你要提出的吗?你提出,我再考虑接不接受,不是这样的吗?”
聂沧溟闻言,眼神有些诡异。“大人,您有钱有名亦有权势,放眼天下,还有什么是您需要的?只怕,是没有了啊。下官唯一能做的,就是章大人有托,下官必会尽力达成。”
我瞇起眼,慢吞吞地走到他面前。“是尽力达成,但不是一定达成,你先留后路喔。”
他神色未变地掀唇笑了下。“大人真多疑。”
我蹲下来的身姿像个不良流氓,让他吓了一跳,不过他的表情很快就恢复正常,彷佛我常做这种事一般。
果然啊,干大事的人就是不一样。
“让我选?”
“大人请说。”
“真的?”
“只要下官能做到,必尽力而为。”
“又来。如果我说,我尽力放了谭碔砆,可是我还是舍不得,但已经尽力过了,人还留下算了,你觉得如何?”
聂沧溟显然没有料到我的顽劣,一时之间瞇起眼,放在身侧的双掌巳成拳。
我承认我孬,赶紧说道:
“开玩笑、开玩笑!每天要三大笑,才能延年益寿啊!由我来想吗?真是太美妙的梦……”原来,不但解谜,而且谜题由我想啊。如果天天都作这种梦,我也是不反对啦。
我自言自语:“要想什么呢?我没见过古人轻功飞来飞去耶,还是要你来个利掌劈砖呢?算了……你是古人,多少有点研究吧?”习惯性想搔头,却被官帽阻挡。当了官,处处受限啊。
“研究?”
“一个人本来很正常,可是从某天开始,就不对劲了。她一直作梦,简直是身历其境在梦,喂,你别告诉我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确定我没有思什么,你认为是什么原因让她作起怪异的梦来?”
他微微偏头沉思,装作很努力在思考,最后开口:
“也许,是被人下咒。”
“下咒?”我摸着下巴,有胡子,真……恶心。“你说的,我也不是没有想过,不过,我人缘这么好,谁敢下咒呢?”
“章大人,莫非您真被人下了咒?”
我睨了他一眼,冷笑一声。心里知道他表面殷勤,骨子里巴不得抓住这变态老头的把柄。
我没直接回答他,又问:“下咒的方式有哪些呢?可不要告诉我下降头啊!我住在台湾,我周遭的人还算单纯,没有人会狠到这种地步。对了,也不要告诉我,是苗疆蛊毒,那种东西离我太遥远。等哪天我穿越时空飞到古代,再来考虑。”
他愣了愣,随即力持脸色的平静。
“下官对咒术所知不多,如果不是针对身体下咒蛊,也许,是有人将某样奇怪的东西放在大人房内?”
我一听,跳起来击掌。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可能是我带进了什么怪东西,才会让我这几年里过得这 与众不同啊……”
眼角瞄到聂沧溟想要说话,我马上斥退他,让他带着碔砆尽速离去。他是个聪明人,知道何时该抓住机会,立刻头也不回地奔出去。
“对了,谭碔砆之所以能顺利带走那少年,也是因为我啊!”我忍不住擦了擦口水。
“原来,我才是真正的谜题关键哩!”
“他也没花什么代价,不肯对谭碔砆明说,就是要她以为欠下天大的情吧,好样的!姜果然还是老的辣啊!”
马上叫来奴仆,吩咐下头谭碔砆若要带走谁,任由她带,不必再来问。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会醒来……”我脑中正打着坏主意。
“听说,这里有很多美丽的少年……”
“糟,我的脸皮好像不能控制,为什么嘴角一直横向发展呢?”
“如果我去看看他们……偷看一眼就好了,不看白不看……”
“要不然,我一定后悔一生一世的……是一生一世耶,不是一天两天
耶!“
“好吧,既然是一生一世,这么严重的话,我还是不要后悔吧!”
我擦擦口水,下定主意大步走向门外。
此时,我的身体突然剧烈摇晃。
摇到我大叫:
“完也,地震!”
“再等我十分钟啊!”
“等你个头!”
我张开眼睛,呆呆地看见BL收藏家嗤之以鼻:“电话啦!”
生平头一遭,我如此地恨!恨自己竟然这么快被摇醒。
我悲伤欲绝地接完电话后,突然想起梦中的对话,立刻冲进房里找寻奇怪的物品。
找了半天,一个也没有找到。
“难道是书吗?”我的床头上摆了许多的书籍,都是睡前看的,不乏二手书。
“二手书……有没有可能第一手的人动了什么手脚?”
一时问,各式各样的灵异事件窜进我的大脑,诸如书中附魂、书中沾血之类的。不消说,我动作很快地搬下那些书,让床头一件东西也不留。
我笑瞇瞇地拍拍双手灰尘,环胸看苦床面。
“就到此为止了,感谢聂沧溟。”
当然,这段小小的异梦,只是一段微不足道中又透露小小线索的Сhā曲,可惜,在当时的我,并没有察觉到。
故事仍然没有结束。
紫色的捕梦网,依旧静静地悬挂在床头上。
我的实验品
因此,我改变自己的写法与习惯,尽量摆脱言情小说的文笔,当然啦,文中也有粗鄙的举动或脏话——因为实验品,所以可以为所欲为嘛(这个理由我用得很理直气壮)!
作者:于睛
如果你能看完坚本故事,而没有半途阵亡的话,我得说,你,绝对是我的读迷。
这是一本实验性质的短文集。在下笔之初,我设定的读者对象,并不是喜欢看于晴言情小说的阅读者,而是欣赏我诡异幽默感的读者(说是冷笑话,我也不反对)。
刚开始,我是一个绝对的新人,写写停停,尤其不能扯列爱情,那真是让我痛苦得要命,即使,我是一个写情写得很淡的言情作者,但文中缺乏了爱,那就像是四肢被点|茓,丝毫动弹不得。
我从来没有发现,不创造一个以爱征服地球的故事,我竟浑身不舒服。难道,这就是我的致命伤吗?
我只能告诉自己:“好吧,没有人从婴儿时期就能飞天遁地,那就重头开始再练吧!”
金钟罩、铁布衫就是这样练成的。
于是,我放下手头以爱为名的稿子,开始专心在我的短文集了。
短文集,写什么都好,只要跟爱情无关、只要里头不是写着“混水摸鱼”四个大字都ok,这是老板下达的唯一条件。
比起任何一次套书,视野都还要宽广,因为这是一本实验品。
所以,当我选择犯了言情小说大忌的第一人称时,我安慰自己这又不是言情小说,不用管它。
所以,当对白不够多、十句里有七句都是小胖内心的冷笑话时,我告诉自己,如果实验品下去好好实验,只做讨喜文字,那就太浪费这次机会了。
因此,我改变自己的写法与习惯,尽量摆脱言情小说的文笔,当然啦,文中也有粗鄙的举动或脏话——因为实验品,所以可以为所欲为嘛(这个理由我用得很理直气壮)。
而我,也必须坦承,会选择这样的题材,是因为我不擅写属于我个人的心情记事。
一直以来,在序或后记,我只谈书,不谈人。是因为,我靠笔写故事,读者欣赏故事就好,没必要特意认识本尊的个性如何或者其它,即使有心要探索作者,那么,就在书中寻找吧。
不管有意、无意,付诸于书中的观念、写法,哪怕只是一句无关紧要的对白,也有可能是作者本人内心最不欲人知的一面。
过去,我一直是这么想着的;而未来,如果哪一天你看见我曝光自己到你都觉得必须来信抗议的时候,那就是我改变想法的时候了。
总之,《小胖的异想天开》提笔时,就像定婴儿初生强练武;写到中途,婴儿幻化成少年,开始有了恶搞的心情,脑中一堆实验品纷纷飞舞,顿觉四肢百骸无一下顺;行至尾,因为太畅通了,终于恶搞了。
请不要骂我不尊重读者,专门恶搞。通常,一有恶搞行径,表示我认真过头了。
也请新人看向这边,我已经很久没有当新人了,第二次当新人的经验是,先锁定目标写出来再说,当你咬着牙写出来后,你会发现很多点子都在你体内产生了,不写就永远停步下前,只能望着别人出书,然后自己躲在棉被里槌墙。
对了,《小胖的异想天开》,就真的是异想天开,因为是作梦,所以有不合理之处都属正常。本来,于晴不写后记,会让这本书更完整也更有趣地结束,不过老板的一句话,改变了我的初衷。
“也许,有人会想看你创造这本短文集的过程心情。”
毕竟,这算是我的第一本,所以,我就写下来啦,很新人的心情,希望将来再有机会,我能小小地晋升一下。
拔辣番外
于小胖的生活日记——
那一天,我的早餐vs社会文化……
那一天,是一个大风吹的日子,无雨,风大,天白刺眼──至少,对于小胖我这种通宵熬夜的人来说,那种白色简直就像闪光灯一样,时时戳着我的眼睛。
说到这里,得先说明,敝人在下我有个良好的习性,如果通宵熬夜过隔天八,九点之后,因为鸡母皮很不快乐的关系,会自动自发拨动家里的闹钟响到全家惊吓而起。(呃………有时也会打电话响不停)
那一天,就在过八点闹钟响彻全屋,小胖我饱受拳打脚踢的凌虐之后,偕同BL收藏家出门寻觅早餐。
小胖家附近的早餐店位于斜坡之下,可以说是各家店门都林立于此,那时正值选举时期,三不五时会听见某某候选人如何如何。
至今,我都还是记得十分清楚,当时老闆夫妻在吵架兼煎蛋,对街的快餐店正缓缓拉开铁门──
远处,是不知名的音乐,由于小胖一向不爱东张西望,于是很认真地盯着铲下的生蛋……激动的歌声愈来愈近,那把铲子缓缓从平锅上起身──
四周有人兴高采烈拿出成串的鞭炮,我心里一惊,目不转睛地瞪着那串鞭炮移到早餐店门口。
我慢慢回头(请想像电视里的慢动作),很呆滞地看见那斜坡上有一串车队以堪称慕容迟的速度前进中。
“那是什么?”请原谅我彻夜未眠,头脑开始罢工。
“XX候选人的竞选团队出来了。”以BL漫为昨日终结入眠的BL收藏家精神饱满的说。
“一大早?”有没有天良啊!
此时,车队以龟速经过我面前时,小胖我那惧光的眼不由自主地瞇起,抬起那蜡黄的脸看着某候选人向四周高喊求票,此时──
对街那快餐店里素来板着一张脸的白发老头子,竟双手高举,一路从店内奔出欢呼,并绕着宣传车狂跑数圈──
喂喂,有必要这么奔放吗?你不就是那个常骂你家媳妇的凶狠老头子吗?拜託,保持一下形象吧!(请想像赛跑选择冲破终点的奔放跑法,再想像一下选手是白发苍苍不苟言笑的老头)
当时,小胖我真是目瞪口呆。一回头──
早餐店的老闆娘正含笑高举铲子挥手致意。
喂喂,老闆娘,我的荷包蛋快焦了吧!你有必要一直挥手吗?
早点店的老闆高举我那二片可怜的吐司拚命挥手──
老闆……你们实在不像是每次我来,吵个半死的夫妻啊!不要再面带微笑了,那让我很容易遗忘你们凶狠想拿对方做早餐的样子。
算了,自从小胖我满二十之后,选举期间候选人跟选民一起走火入魔的样子又不是没见过,只是每次候选人一看娃娃脸的小胖,就立刻跳过……
算了,只要让我带着完好的三明治回家入睡就好。
就在我认了的同时,有人点起鞭炮来。
嘿,不怕,捂住耳朵,反正还有一段距离──
霹雳啪啦,霹雳啪啦,我没听见我没听见……我什么都没听见……> 咻──
一道犹如光速般,疑似‘子弹'的东西擦过我的头皮,至今在日记中回想,仍然可以感受到那微微的灼热感。
我与BL收藏家同时往地上看去。
“那是什么?”头脑还是在罢工状态中,我问。
“炮屑吧。”昨天以BL漫喂饱睡虫的BL收藏家,依旧以十分饱满的精神回答我。
“你……刚才好像以不可能的速度闪到我的后头,对吧?”
“因为我比你矮啊。”
“……如果我娘把我生得高一点……”
“那你就可以顶着硃砂痣到处趴趴走了,很炫吧。”
一夜未眠,小胖我的火气自然不小,当宣传车的候选人转向早餐店挥手致意时,敝人在下我扳着一张脸,做了一个‘我绝不会选你'的手势。
“千万不要!”BL收藏家连忙冒出来拉下我的手。
“为什么不要?选贤与能,我要选的是一个有作为的人,不是一个七早八早出来扰人睡觉的xx!”当睡眠不足时,小胖就会化身为道明寺小胖!>︿ “现在对你而是七早八早,但对别人不是。何况……”收藏家很严肃地说:“昨天热腾腾的BL漫刚到手,我想一边吃早餐一边好好欣赏。”
“你那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小胖我一头雾水。
BL收藏家仍然维持惊人的严肃,解释:
“因为,我不想一边吃早餐一边跑厕所!”下巴努了努早餐店老闆夫妻。
“……”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能不有,尤其是选举期间,连夫妻都能闹离婚,何况我们只是路人甲。就像是我,小胖,哪天我们理念不同时,我会在背后捅你千刀万刀的,这道理都是一样的!”
“……你说的是,我一定一定会留意的。我会火烧你的BL漫,让你痛不欲生。”我黑着脸说,早就料到BL收藏家对我早有怨言。
我还很记得,那一天天气很阴,风很大,在我回家的路途上,彷彿走不完似的,每走一步,遍地炮屑随风起舞……
那一天,始终,宣传车队没有后续动作来清扫。
亲爱的候选人,虽然,现在是一个声音愈大愈能引人注意的社会;虽然,现在是一个马屁拍得愈精,愈能往上爬的社会;虽然,现在是一个花招耍得愈多,愈能引人注目的社会。可是,我相信,还是有一部份的选民,很认真的看着你们真正的政绩。
一个在为民做事的候选人,不会寂寞的。
那一天,我记住了X号候选人,然后看着他的政绩。
那一年,我没有选他。
而我之所以记得,是因为那一天,小胖我吃了早餐,上吐下泻一整天…。=_=
~~小胖事后补记
註:
于小胖 曾出版:小胖的异想天开。
目前:半失业ing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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