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过被自己最好的朋友出卖,比如,有一个偷我家的钱,还有一个,偷了我的男朋友。
我这人一般是事到临头才知道。那个偷我钱的女孩,我还一直在对我的父母说“你们不许冤枉我的朋友”!是她后来偷别人的钱被抓住,我才想到要问她,是不是也拿过我家的钱。她说是。
至于被偷走男朋友,那个女孩是这样告诉我的:“我想告诉你一件事,但是你不能生气。”我还傻乎乎地说:“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才不会生气呢!”结果,事情变成了我的男朋友就是她的男朋友。我无话可说。
不过,很奇怪我对她们也恨不起来。大概是我这人记性不好吧。倒是她们,在事实败露之后就主动跟我绝交,还到处讲我坏话。
如果说那个“××门”事件教给我什么,那就是,不要太单纯,那些天天围着你追捧你学你穿衣把你当明星的人,其实内心里早就期待着你倒霉的那天。
这个世界很冷酷,所以一定要保护自己。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爱陈冠希的人,也有很多恨他的人。爱他的人把他爱得入骨,恨他的恨到要把他挫骨扬灰。
这个世界上也有很多爱我的人和恨我的人吧。一个被我在夜店里抢了男朋友的女人曾经扬言要杀了我。说实话,被人恨,我觉得我很幸运,因为这说明,在这个世界上,我很重要。
其实我就是一个普通的深圳女孩子,贪靓,爱玩,喜欢赶时髦。我们这一代人,大概从小就看香港的电视节目,受的影响很深。当然老师也会跟我们讲不要去看那些节目,要多看点书,要看世界名著——开玩笑,课本哪里有节目里的俊男靓女看着过瘾?
我想我们这一代人都成熟得有点早,各种观念,包括性观念也会比较开放。不是我一个,是大家都那样。香港的好多综艺节目其实是带点颜色的咯,我们好多同学从小学开始就会学讲里面的黄|色笑话。
我第一次去夜店是我初中的好朋友千千带我去的,她可是父母眼中不折不扣的乖孩子。我穿着当时我自己最暴露的一件衣服去了,记得是一件黑色的运动背心。夜店里当然人很多,也有色迷迷想来玩─夜情的男人,但是对那种人,你直接拒绝就是了,他们也很知趣的,不会继续纠缠。
你不想玩自然有别人想玩,这是一个人人玩得起的年代。
我要澄清一点的是,别以为我去玩,去混夜店,去吃药是不是因为受了什么刺激。我家境小康家庭和睦,父母也都很疼爱我。我也没有心理问题,我不是个问题少女。
在深圳这样子玩也不算什么。很多大人眼里的乖孩子还不是一样玩,不玩的话感觉好落伍。
一切都没有什么大不了吧,现在的时代,不是说你玩到不是Chu女了就没人要。我的一个好朋友去了日本,她说那边的女孩子如果18岁还没有男朋友妈妈都会很担心,觉得自己的女儿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
如果你觉得我坏,就好像你如果觉得陈冠希坏,那我们只是标准不一样,我不想跟你多说。
不过有一段时间,我玩得是有点疯。经常逃课,换男朋友。我很有男人缘,从来都是一大堆追求者。我最喜欢他们的地方是出手大方,对我百依百顺,只要是我喜欢,多贵的香水、衣服都会给我买。我缺钱的时候他们会偷偷把钱打到我卡里。我有一段时间喜欢淘宝,他们就在我的支付宝里充上我用不完的钱。我不想过没有男朋友的日子,那样会很乏味。我也不喜欢别人说我花男人的钱就是道德败坏。不要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