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将近午时的时候,姜渺拉着刘晓斌出了镖局,来到了令支城最繁华的大街上。
在这近一年的时间里,刘晓斌对于姜渺的这个新人,可以说是没少照顾。既然得知刘晓斌已经决定要离开了,姜渺于是准备好好的请他喝一顿酒,毕竟以后相见的机会可能就会少了。
二人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缓缓的走着,没多久便来到了一间饭庄前。这家饭庄在令支城也算是小有名气,名叫悦来饭庄,姜渺初次来到令支城时,就在这里吃过一次,因此对这里的印象很是深刻。
“刘大哥,咱们就在这里如何?这家的糖醋滦河鲤鱼,味道还是很不错的。”姜渺拽了刘晓斌一下,停在了饭庄前,向刘晓斌说道。
“好,就这里吧,今日你我二人可要好好的拼一次酒,不醉不归!”刘晓斌点了点头,向饭庄内看了一眼,随后便向着门口走去。
“既然刘大哥这么说,那小弟一定舍命陪君子!”姜渺笑了一笑,应声道。
正当姜渺也要进到饭庄之时,却突然看见一道身影站在了饭庄的门口,东张西望,似乎是在寻找些什么。这是一个圆脸的中年男子,穿着一件粗布袍子,上面还零星的带着几个补丁,右手下垂,左手拿着一个瓷碗,显得有些邋遢。虽然他此时的动作有些鬼鬼祟祟,但脸上却是一副忠厚之相,不像是奸猾之人。
那人见到刘晓斌走来,便上前递出了瓷碗,半躬着身躯堆笑道:“这位小哥,看您满面红光,定是鸿运加身,一生都是有福之人。托您的福,赏几个铜板花花吧。”
刘晓斌并没有理会这中年男子,继续向饭庄内走去。而此时姜渺却盯着着他打量了起来,因为姜渺对此人似乎有些模糊的印象。经过了一番仔细的思索之后,姜渺终于想了起来,此人正是在他初到令支城的那日,偷了他银子的人。
于是姜渺上前了几步,站在了那中年男子的身旁,对他说道:“这位大哥,咱们可是见过面啊,不知这位大哥是否还记得在下?”
那中年男子见这身着青色长袍的俊秀青年站到了自己的身旁,又说认识自己,脸上不禁充满了疑惑之色,不解的问道:“恕在下眼拙,这位小哥是不是认错人了?咱们认识吗?”
“这位大哥可真是健忘啊,这才半年多的时间,你便忘记小弟了nAd1(”姜渺微微一摇头,对那中年男子说道。
这时,一旁的刘晓斌在听到二人的对话后,也退了回来,站到了姜渺的身旁。
那中年男子见姜渺这副样子,还真像是认识自己。不禁伸手挠了挠头,脸上的疑惑之色更甚,摇头说道:“是吗?你瞧我这记性,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还记得九个月前吗?就是在这条街上,大哥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借了我的钱袋,我们便是在那个时候认识的。”姜渺微笑着看向着中年人,提醒道。
听姜渺如此一说,那中年男子也隐约的想起来了,曾经那个拿着鉄戟追得他满街跑的青年。只见他向后退了几步,然后装出了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对着姜渺说道:“对对……我想起了,原来是小兄弟你啊。不过是你记错了,当日借你钱的人不是我,而是那位!”
与此同时,中年男子伸出了他那拿着瓷碗的左手,向着姜渺的身后指了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