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邵邵以及其不雅的姿势夹着勒月的腿睡的正香,看着她们一脑门子的汗还睡的那么坚定,我忙调低了空调的温度,接着晃着胀痛的脑袋去厨房找水喝。
我们的小屋格局是一室一厨一卫,卧室比较大,放了两张大床,还有一套小沙发,茶几,电话和一张书桌,还有零零碎碎的几排衣架。就是这样一套小房子,在北京的租金也是不菲的。我们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我跟勒月又是刚刚毕业的四无青年,目前有这样一套小住宅也算知足常乐了。
邵邵比我们早毕业一年,家里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她倒腾进银行,以为这下就消停了吃穿不愁,工作稳定福利又好,结果人家邵邵就是不吃这套,说天天跟个小窗口撅着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于是风风火火的到处找工作,那时候的邵邵简直就是打了鸡血的超级赛亚人,世界五百强的企业机会被她面了个遍,简历也是发了无数份,也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现在她的工作就是在一家大公司做市场推广。市场推广说来好听,做起来瞳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一样艰辛,一有活动就到处做企划,搞宣传,拉赞助。遭白眼不被当回事自然是不用说,有时候请客户吃饭更是赔笑脸鞠躬作揖的,受了委屈也只能把眼泪往肚子里咽。邵邵妈妈心疼她辛苦,要她听爸爸的话回银行做事,但邵邵一点也不觉得苦,她说她就是喜欢这样有挑战的工作。逼得急了,也就干脆搬出来自己住。
当时还在上大学的我看见邵邵的独居小日子过的有滋有味,也拖着勒月从宿舍偷偷搬出来,弄得宿管大婶们每次看见我们都使劲叨叨我们一顿,我说我们要实习了所以搬回家住,她们这才不再责怪我们,只是每次见面还是喋喋不休。
勒月是工程系的,以前我怎么也想象不到这个女人穿着高跟鞋,超短裙,戴着安全帽走在尘土飞扬的工地上是一幅怎么样的画面,但是经过那次看她叫搬运工搬家具时指指点点的嚣张劲儿,也就不太好奇了。大学里她永远都是考试前一晚熬通宵背书,有一次我打电话订饭回来吃,她背着书呢,突然抬起头来冲我嚷,“给我订一份钢筋混凝土盖浇饭!”
大学里我就是被这个家伙蹂躏了四年,并且现在正继续着。
我是中文系的。有人说大学里中文系是美女最多的,可我们学校却反了过来。我们系的雄性种群明显占了一大半,并且普遍忧郁。我怀疑他们当时报志愿的时候纯是冲着美女来的,来了才发现志同道合的兄弟太多了。而像工程系这种本应该女生很稀有的地方却出了很多勒月这样的美女。这让我很是纳闷。不过后来我们班一些男生对这种现象做出了很合理的解释,“纯理出*”。
这使得我看他们的眼神中更加充满同情。
现在我跟勒月已经很直视找工作的问题了,勒月是单亲家庭,母亲是一位很强悍的女工程师,正准备把勒月弄进一家有名的房地产公司,我看勒月自己倒是不着急,我却是很着急。老是刷着父母的信用卡过生活感觉很不自在,我的职业取向也就是当当文秘,做做助理,写写东西,做做编辑,改改稿子什么的。平淡的没疑问。
有时候邵邵发了工资奖金或是完成任务拿提成什么的。都会请我们吃顿好吃的大打牙祭。三个女生的小日子也算过得潇洒。
平时我都跟勒月同睡。昨晚估计是邵邵耐不住寂寞,非想夹着点有体温的东西才能睡着。所以才死皮赖脸的赖在这不肯回自己的床。
我抬头看看表,都快12点了,于是一把拉开窗帘。
听邵邵在床上吱哇乱叫,“哎呀亮死了!”
我打开电脑,放了音乐,跑去厨房想做点东西吃。冰箱空了,只剩鸡蛋。
就在我呲牙咧嘴煎鸡蛋的时候,勒月飘过来从背后抱着我睡眼惺忪的说,“我觉得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大良吧!”
“你怎么知道?”她眼睛一下子就睁开了。
“瞎子都能看出你居心来!”
“你说他喜欢我嘛?”
我转过头来看看她说,“你不是有仁哥了吗?”
勒月听完立刻撅着小嘴说,“他有老婆了啊,我算什么呀?更何况我一点都不了解他,也经常找不到他,我也是女人呀…….真是讨厌……”说完扭动着就出去了。
这一顿煎鸡蛋吃的格外不消停,勒月追着我和邵邵问大良高中的事,邵邵则忙着和昨天那个小非主流男孩发信息,每发一条还要欢天喜地的给我们念一遍,我要一边回答勒月的问题,一边对邵邵的短信进行评论还要一边吃煎鸡蛋,心里却想着自己的事,我都佩服自己了。
吃完饭,我忙回自己的电脑上网,挂Q,看到维然的头像亮亮的排在最前面。心,就突突突的加快跳动了。
宋维然,这个让我挣扎最久的男人。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与维然 未完成的回忆
时光追溯回高一,那时我,邵邵同维然在一班。邵邵一直都是嘻嘻哈哈没规没矩的疯丫头,很快就和班里同学打成一片,跟男同学根式称兄道弟好的没话说。刚开始我还跟在邵邵身边一副乖乖女的角色,时间久了,也就原形毕露,一点淑女形象都没有了。
维然那时候是班里的文艺委员,歌唱的好听,吉他也弹得好。喜欢他的女孩子自然不少。但他已经有女朋友了,隔壁班一个很可爱的女生。我这人最不爱干的事就是扎堆凑热闹,说的直白就是知难而退,没有邵邵那迎难而上的精神。但邵邵身边男生实在围得太多,她自己都理不清。于是我就觉得,在高中生涯中,这个同班的帅哥与我与邵邵几乎没有任何交集,我们一直在平行着行走着。
故事发生在去年的秋天,我跟他通过网络博客又重新联系上。用勒月的话说,这个网络好啊,能偷菜偷花,还能偷人偷情……
多年不见,只知他在南方上大学,很好奇他的近况。看他博客上和女朋友,还有各种演出的照片,看来这几年他也过的甚是风光。当时心中并无其他感觉,一直觉得同这位帅哥志不同道不合,不属同一时区的人。我只是溜达溜达就关掉了他的页面。
没想到第二天收到了他的留言,就这么一言一语的聊起来,慢慢的约着一起吃饭一起唱歌。记得第一次见面,我们约在一家很热门的饭店。他先到了,我进了饭店就使劲找他的身影,服务员看我焦急的样子就顺手一指,“您在找那位先生吧!”我顺着看过去,看到他低头坐在那里,手里捧着红色的psp聚精会神的玩着,头帘松散的垂下来,耳朵上戴着黑色的圆形耳钉。我走过去轻轻打招呼,他抬头,我突然感觉自己的脸就那么一下子红了。转头看服务员特莫名其妙的看着我,大概在想,这孩子跟这暗爽什么呢……
用勒月很爱用的一种句型来说就是,“您是有多没见过世面啊?”
跟他慢慢接近慢慢熟悉的日子很美好,那种青涩的感觉,很像在高中时同姐妹们在球场上看那群高大帅气的男孩子打篮球,偶尔不小心同自己倾心的那一个对视的小时刻,会紧张会脸红心会很俗的小鹿乱跳,没有缘由的忍不住笑,又不好意思跟同伴讲,只是莫名其妙的心情好一天,像中了邪一样。那种味道,不是爱情的味道,不是暗恋的味道,是心在小暧昧中纯纯发酵时散发出来淡淡的甜味,像太阳晒过的辈子,像绿草地上镶嵌着的小黄花,明明没什么大不了,却能真真切切感觉到被什么美好的东西包围着。
那时候,喜欢听他唱歌,无论是去ktv,还是偶尔无意识的轻声哼哼,都让我觉得很陶醉。有一次我们走了那么长时间的路,走过了大街小巷,淡淡的聊着天,有时候跟他聊天还是会紧张,因为要命的是他常常会说着说着话突然停下来愣神或是想别的事,留下一片沉默供我一个人尴尬。
对他的感觉就是这样微妙的发生着变化,连自己都察觉不到,只知道在网上看到他会很开心,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扯着不找边际的淡,说我们最近看过的电影听过的歌玩过的游戏经历过的不算事的事儿,他说我们有空去万达看通宵电影,我说我会睡着,他说那就睡呗,靠我身上就行;他说有空教我玩网游,我说我会迷路,他说那就跟着我呗,我能把你带出来;他说有空我们去欢乐谷玩倒立的过山车,我说玩完了我会吐,他说那就吐呗,吐也得玩,有我陪着那……有时候也会聊各自的感情,他会轻轻的一笔带过,说他们很好。我会没完没了的追问,像个小跟屁虫,他只会用恩,啊,对一类的词来回答我,这样一来二去我也就问不下去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好奇什么,也不知道他在漫不经心什么。
那时候的我,在大学里偶尔会谈小规模的恋爱。所谓小规模,就是时间不长回忆不多的那种。我并不是花心,只是在一起久了发现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还没有自己一个人来的快乐。我是一个很理智的人,会和能够伤害我的一切东西保持距离。我懒得经历什么刻骨,什么铭心,要知道疯子一样的爱情是多么的伤元气,我只要自己的爱情能乖乖的,像用小火熬着一锅小米粥,慢慢变热慢慢咕嘟着小泡慢慢散发出幸福的香味。
只是那时候的我没有想过,我的理智在维然面前,全面崩塌。
我们的故事慢慢发展着。一次我们便吃饭边喝着小酒,酒不醉人人自醉,我那时一定面红耳赤憨态可掬,连站都站不住,他从后面轻轻抱起我,我听到他的呼吸声在我耳边浮动,我回头轻吻他的脸,他眼睛亮亮的盯着我,然后缓缓闭上双眼,用嘴轻轻吮吸我的唇……我的头脑,连同我的身体在那一刻彻底瘫掉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知道,那一晚不是一个错误,而是一个错误的开始。
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我变匆匆离开,这是我第一次这样慌乱。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邵邵。因为我不知该怎样说。
那之后,我和刚刚交往了一个多月的男友分手。那男孩是一个温柔但倔强的学长,因为我发表在校刊上的一篇爱情故事而爱上我,说那写的很像他的初恋,我笑说,那是你太俗气,这样的爱情很大众。他说,不管怎么样,我喜欢你的文字。我说谢谢。他说,也喜欢你。我说那更谢谢了。他说,做我女朋友吧。我说,可以。
就像开始一样,分手也如此简单,他发信息来说,明天我们去吃饭。我说不用了。他说为什么。我说我想分手。他说有原因吗。我说没有。他说有挽回余地吗。我说没有。
我们用的所有符号只有句号,干脆的一马平川,一点省略的余地都没有。
我和维然还是会见面,我常常发信息告诉他我想他,他却只回客气的话给我。慢慢的我对他的依赖连我自己都无法控制。他也对我越来越神经质的任性开始吃不消。
那天我给维然打了很多很多个电话,他一个也没接,我突然就哭了。
我哭着去找邵邵,对她说,“我失控了。”
邵邵听完了我委屈的陈述,什么也没说,点了根烟,默默抽完后说,“我一直以为咱们姐妹中你是最聪明最理智的,没想到你最幼稚,被人玩了还不知道!”
“不带你这么哄人的……”我泪汪汪的看着她。
后来他回南方上学了,走之前那一晚他温柔的摸着我的头发,送我十字架型的项链作为生日礼物。再后来,他换了手机号。再后来,他再也不肯回我的信息和留言。
正装情节
直到现在,我还是会贱嗖嗖的跑到维然的博客上转转,看他们幸福的合照,心里酸溜溜的看那个照片里眼睛大大笑容甜甜的漂亮女孩依偎在维然的身边,各种搞怪各种甜蜜,心想在他们的故事里,我是怎样一个匆匆的过客,或者我需要带上多么厚重的面具在他们的戏里扮演一个时间镜头只是一带而过的配角,然后在别人的故事里,留着自己的眼泪。
况且我是不自信的。人们都说,女孩子不用多漂亮,但要有自己的特点。我呢,不算漂亮,没有像邵邵那妩媚的眼睛,像勒月那*的厚唇那样让人一眼记住的特点;也没有安妮宝贝小说里那些漂亮女人们的泪痣,酒窝或是一小片褐色的细小雀斑等等那些令人玩味的记号。我,个子不算高,身材偏瘦不够丰满,脸蛋不算精致不算大气只能算是不影响观众情绪,我听过唯一的赞美就是大良说的,说你笑起来真可爱。大概是因为我有两颗虎牙吧,可就是这两颗虎牙,我所有的常规牙被挤得乱七八糟,所以我也没多待见我嘴里这两颗标志性建筑。二十多年总是在邵邵,勒月这样的美女身边借光也这么活过来了,我觉得挺好。可是碰到了他,我就觉得不好了。
每次我这样上维然的博客被那两只看到,她们就一点不积德的在一边说风凉话。勒月说,“呦~这妞不错啊,你情敌吧哈哈哈!比你好看啊嘿嘿……不过没关系,咱比她有灵魂!”这个最没有灵魂的女人居然在这跟我讨论关于灵魂的话题……
邵邵则含蓄的多,“你又不是不知道,维然一直在大家心目中的印象都是又有才又专一,为人处事也没毛病,形象光辉的很,无论高中大学,人家处对象都是学校里的模范小情侣。你这整一出算什么事啊,他能把你当回事啊?人家不小心出个轨而已,你认真什么劲儿啊!”
勒月则特亢奋的再旁边补充,“靠嘞~这年头,出轨是同国际接轨!”
当时,我就想自刎。
当我把我的魂拉回身体时,手里点燃的香烟已经快烧到手指了。QQ上维然的头像已经变成了灰色,这让我有些失落。
回头看看,没人注意我的六神无主。邵邵趴在床上看小说,勒月正忙忙碌碌的在打字,不知道又在跟多少人聊天。我的电脑里放着安静的英文音乐,类似于love me tender,moon river,endless love这样慢节奏很抒情的音乐。我是很喜欢这样的经典老歌,让我的心情没有那么多的大起大落,也不会听出一身鸡皮疙瘩。很适合这慵懒的午后闲暇时光,心情好的话在冲一杯咖啡或红茶,边嘬饮边靠在沙发上读一本可以让人微笑的书。总觉得人生最惬意也不过如此了。
勒月总说我有小资情调,应该挨批斗,好好地中国人干嘛非得听英文歌。其实主要原因是每次放中文歌,她非得跟着嗷嗷几嗓子,完全破坏了我这个伪小资正在努力创造的文化氛围。索性听些啥都听不懂的,还能落个耳根清净。记得有一次不知道她在哪看到一首超级玛丽之歌,曲子是超级玛丽游戏的背景音乐,歌词不知道是网上哪位大仙编的。勒月特认真的学了一下午,才把那些罗里八嗦的歌词记下来。然后整天美颠美颠的唱着“我是马里奥大叔,天天穿着蓝色背带裤……”*我们的耳朵,彻底毁了马里奥大叔在我天真烂漫的童年回忆中的憨厚形象……
跟这两人在一起这么久了,这么安静的场景很少见。不得不说,真是一种造化。
勒月突然想起来什么,“瞳儿,明天周一啊!咱们不是准备去找工作吗?”
“是啊,怎么了?”
“我还没有衣服呢!”
“……”
“哎呦买什么衣服,随便穿穿就成,只不过是个招聘会,又不是正式面试,没那么多讲究。要不你俩就穿我的就成,我那好多正装呢。”邵邵彷佛嗅到了什么。
“那也得穿正式点啊,反正现在不买以后也得买。”
“这大中午的,你不嫌热啊!”我额头上已经冒汗了。
“咱们目的明确,就安贞华联,多近啊,那有G2000的专柜。买了就回来,你们说好不~~”勒月边说边屁颠屁颠的过来要亲我。
我忙躲,“OKOK,亲娘,我从了~”
“嘿嘿嘿……”勒月笑的特小人得志,她知道我最受不了这种les的举动。
而从邵邵那个方向投射来两刀杀人的目光。
我的安静,果然是一种造化。
我们走在北京七月中旬的中午,只是庆幸自己出门前没化妆。
逃也似的进了商场,可算是松了口气,勒月直接就冲进了G2000专柜。要说他家的套装是很漂亮,可是我现在不好意思画着爸爸妈妈的钱买着一套好几千的正装。当然,勒月也不好意思,只不过她好意思刷仁哥的卡而已。
邵邵看看价签,一撇嘴,“死拉贵的,有这钱,姐姐上金五星给你拽一箱回来。”
邵邵家的条件其实很好,自己现在也挣工资,比我们宽裕的多。可她似乎对衣服,牌子没什么挑剔,也没什么研究。只要喜欢了,贵了便宜了无所谓。并不刻意追求名牌之类的,很是看得开。一次她要买衣服,托我跟勒月陪着,说就去她常去的一家看看。然后我们进了一条街转了两圈,出来她说,“那家今天没摆,改天吧!”我们顿时无语……
勒月绝对是一个对光鲜亮丽的名牌顶礼膜拜的人,为了买中意的化妆品,衣服情愿一个星期不吃饭的那种。这种败家女现在占了社会的主流,要不这些名牌会这么嚣张,都是被她们惯出来的。所以说勒月傍大款是最有情可原的,可她偏不承认,说她不是因为仁哥有钱才跟他的。我们问她,那是为什么啊,他又支支吾吾不肯说。
此刻,勒月正沉浸在衣服的和海洋里,不紧不慢的一件一件翻看,我老实的跟在她身边不时给与我衷心的建议,“还行”“还可以”“还不错”“恩挺好”……邵邵接到了个电话,跑一边去了。虽然听不清在说什么,但是语气很兴奋。
不一会儿就见邵邵冲我欢快的奔跑过来,听激动地说,“告诉你个好消息!下周末咱们高一同学聚会!”
“这至于把你激动成这样嘛!”
“维然也去呀!这回轮到你激动了吧!”
我一愣,还真把这茬给忘了。
待勒月终于拎着袋子欢天喜地的从店里走出来,我和导购小姐们都松了一口气。
琐碎
周一早晨,邵邵第一个起来,起床后就风风火火的掀勒月辈子,放音乐,穷折腾,因为叫勒月起床一向都是很艰巨的任务。勒月一脸不爽的坐起来,然后闭着眼睛的飘去厕所洗脸刷牙。我挑了一件邵邵的条纹衬衫来穿。待我们全都收拾好了,我跟勒月照照镜子,人模狗样,精神的要死。
刚出门的好心情在我们到了那里后烟消云散。我们很是鹤立鸡群的走在一帮像来赶集的同仁们中间。正儿八经的工作很少,大部分是招聘销售,推销一类的。勒月紧皱着眉头,当又一个男人莫名其妙的跑过来问我们需不需要一份挣钱很多的工作时,她彻底抓狂,拉着我气冲冲的离开了这个又闷又热的大厅。
从那以后,我和勒月对找工作已经没有以前那股子热情,那咬牙切齿的野心了,勒月安心的等待着她老妈的安排,衣服高枕无忧的样子。
我偶尔会在网上发发简历,回家跟父母商量商量工作的事。他们都是医生,在同一家医院上班。从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他们工作很忙,没有太多时间照顾我,但我从小就很懂事很自立。有时候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听见家里的电话铃声想起,因为接完电话爸爸会边亲我一口边说,“瞳儿宝贝,爸爸有事很快就回来~”然后着急忙慌的对妈妈说,“快穿外套,医院有事!”接着偌大的家就只剩我一个人了,那时候好想有个什么东西能陪着我,比如一只小兔子,一只小鸟,总之有体温就好,因为那种本来有好多,现在突然没了的感觉非常不好受。
慢慢长大慢慢习惯,才知道小时候的那种不好受来自一种叫落差的东西。
所以当初我坚持不学医,也许是在抵触什么吧。
现在回家家里也经常没有人,只有佐佐特兴奋地扑过来又亲又舔。小时候爸爸妈妈不允许我养小动物,因为他们觉得太脏了也没时间照顾。可是当我把佐佐带回来的时候。爸爸妈妈都很喜欢它,也就不说什么了。
我赶紧去厨房弄点拌饭给佐佐吃,再收拾收拾屋子,做点晚饭等爸妈回来一起吃顿亲情饭。现在渐渐发现佐佐越来越懂事,我回来,它会给我叼拖鞋,我指什么冲佐佐摆摆手,它就会给我叼过来,他饿的时候会自己把厨房小柜子的门咬开,因为那里面有它爱吃的狗饼干,吃完了还不忘特有素质的把门推上。爸爸说他们从来没有特意训练过它,看来这小家伙全是自己悟出来的,快成精了。真是没人管的孩子早当家啊。
有时候无聊会在网上挑两部电影打发时间,大部分是老片。我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怀旧的人,但我对艺术的品味还是会停留在有时间背景的东西上。比如六七十年代的音乐,*十年代的港片。
记得很小的时候就看过王家卫的重庆森林。那时候,只觉得那个没有出现的阿may是个傻瓜,只觉得金城武给林青霞擦鞋的样子格外迷人,只觉得梁朝伟穿格纹衬衫比穿制服还要有味道。当我重新看过后,觉得很幸福。
幸福在于看到了那个青涩俏皮的王菲梦游一般的坚持。一个人的影子,两个人的回忆会有多难抹去。其实只是一种习惯罢了。她偷偷换了他的CD,偷偷换了他的罐头,偷偷换了他的毛绒玩具,偷偷换了他的照片,偷偷换了他的心。
回忆,没有什么大不了,刻意触及,只会让伤痛的幻觉继续。
关于加州,关于冬天,关于下雨,关于那就英文歌词“所有离开都是罪。”看王菲一边听California dreaming一边收拾屋子的样子,看梁朝伟重遇前女友的释怀,看他说,无所谓,你去哪我就去哪……
我想,爱,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我无法抽空你的记忆,但我会用我琐碎的坚持填满你心里的所有空隙和角落。
可是多久以后才知道,那时候忘了,有一种坚持的尽头,是绝望。
就在我为一部小说,一部电影感慨万千的时候,勒月那家伙正瞒着我去见大良了。为什么说是瞒着我呢?因为她走之前特深沉的对我说,
“瞳儿,我出去一趟。”
“干嘛去呀?”我随口问道。
“哦不干嘛,有点事。”她眼神躲躲藏藏,就是不直视我。
我越看越起疑心,以勒月那没心没肺的性格,有什么事就算我不问,她也得死皮赖脸说给我听。怎么今天这么反常?这小丫头片子,跟我这玩什么高深莫测呢……
“什么事呀这么着急,用不用我陪你去?”我不依不饶。
“哎呀不用不用,也没啥事!……”接着她嘴里嘟嘟囔囔啥我也没听见。
待我准备继续追问,她蹬上鞋撒丫子跑了。
她的行为实在是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心想她肯定是背着我去见什么人去了,怕我担心或者怕我怪他所以不想我知道,可惜撒谎也撒不利索,所以干脆一跑了之。她其实根本就是一个很简单的人,简单到我了解她多过了解我自己。上了四年大学,到现在她还是生活不能自理,小孩子一样什么都要别人照顾,别人操心。
她会去见谁了呢?
我正疑惑的时候,发现她着急的电脑都没有关,可乐的是,QQ都没下;更可乐的是,对话框也没有关……真算是服了她了,不会撒谎也不要把证据撒的满世界都是好不好……
勒月,大良的PSP约会
勒月在肯德基门口的玻璃前照了照,整理了一下头发,便自信满满的推门走了进去。
一进门,看见大良坐在位置上正在玩PSP。本来她还扭扭捏捏的想装会儿纯真,可一瞅见PSP,眼睛都冒光。于是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坐在大良身边。
“呀呀呀,你玩什么呢?”她的开场永远都是这样……
“战神呵呵,半天没找到机关呢!”大良温柔的冲她笑了笑。
“这么经典的游戏你怎么现在才玩呀,我大二的时候就打通关了哈哈。”
“你也爱玩这些呀,呵呵,没看出来呢~”
“那是!”勒月特骄傲的挺了挺腰板,“那时候我厉害得很,战神一下午通关,连攻略都没看,厉害吧!”那表情得意的啊……特别像我们很小的时候,一群小孩子在对话,“你吃过口哨糖吗?没吃过吧!我吃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呆着呢!”然后其他孩子都用很崇拜的目光看着这个孩子……
“那你的PSP呢,下回拿来我们打联机啊。”大良的目光倒是很平静。
“唉还说呢,有一次玩游戏怎么玩都过不去,一生气给砸了,屏幕都摔爆了。”
听完这话,大良不得不用特崇拜的目光看他身边的这位祖宗。
这倒是实话,从大一认识勒月开始我就知道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游戏迷,而且最喜欢挑战高难度,玩一些一般女孩子很少玩的游戏。前面说她是个简单的人,是说她心思浅,心眼少。但她在玩游戏时的脑子和反应速度还是很让我佩服的,以前尝试同她一起玩网游,等我终于学会控制视角的时候,她已经不带我玩了……犹记得大学时她晚上在宿舍里玩电脑游戏玩的正带劲的时候,宿舍突然熄灯了,她的愤怒好比一只被抢了伴侣的公猴子,吱吱呀呀的在黑暗中叫嚣半天,才肯老实上床睡觉。
她最光荣的一次是在大二。那时她疯狂的迷上了一款PSP游戏,叫怪物猎人,天天废寝忘食的。那时我就纳闷,打个破鸟怎么就有那么大瘾。刚开始的时候打的还挺顺利,她还没事跟我得瑟得瑟里面的怪物尸体,显摆显摆那些我这辈子都懒得去弄懂的装备。可是越到后来越难,她一个人打不过,便寻么着找我们班另外两个也玩这游戏的哥们儿联机打。不幸的是,三个臭味相投,玩的这叫一个天昏地暗……那天晚上我们上完自修,那仨还没搞定那个什么怪物龙。
勒月瞪着那双充满红血丝的眼睛跟我说,“干不死这条龙,我今晚就他妈不睡觉了!”
后来她死活不听我劝,把头发一扎,戴上帽子就混进男生宿舍,准备跟那两位战友奋战一宿。
中途勒月要上厕所,于是趁着熄灯赶紧溜出去上厕所,结果被正在查宿的老大爷逮个正着,二话没说给轰出去了……
更啼笑皆非的是,第二天这事传到了勒月那时候男朋友思远的耳朵里,害的这小两口闹得天翻地覆的,她的PSP也是这时候一气之下自己给砸了。
那时候她贼委屈的问我:“瞳儿,你说这么点的事,他至于生那么大的气嘛!”
我说:“废话,要是有人告诉你你男朋友大半夜溜到女生宿舍上厕所,你生气不生气?”
她若有所思的想了想,说:“也是。”
我很无语的看着她。心想,你要是没有这张脸蛋可咋整……
此刻,在肯德基和大良的第一次约会,她们正打得火热。打游戏打得火热……勒月不住的在旁边咋咋呼呼,有时候一着急干脆用双手抓住大良的双手一起按键。大良本来就爱害羞,勒月虽然是无意的,还是弄得大良面红耳赤的,手更不会动了。勒月一发现这状况也不好意思的忙松手。
在别人眼里,这两位小朋友真是可爱的要死。
勒月回到家的时候,我跟邵邵这两个明白人都装出一副不知情的样子。
“什么事呀办了这么长时间?”邵邵故作好奇。
“哦,就一个朋友,让我帮她拿点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