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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的是非(2)

今天,管理者必须面对很多是非很含混的钱,比如说企业之间拆借的钱,借了500万,按照法律可以不给利息,但是我不给利息他就不借给我。我同意给他这个利息,他又提出来最好给他现金,500万的借款,一年按10%付利息,给50万现金。我明知道他是逃税,对于我来说这件事就面临一个是非问题,我借钱没有什么不对,是“是”,但是利息被他拿到了。我给时是假定他要交税的;至于交没交,那是他的事。大量的问题是介于是和非之间的问题,特别是昨是今非,今是昨非的问题。在十多年以前我们没有税收概念,在海南炒房炒地赚点钱,当时绝大部分人都不交税,我们交了一部分,但是按照今天的标准来说肯定没交够,可是在那时就算是好人了。今天来看,没交够就不是百分之百的好人;但是从法律上来看,过了追诉时效了,也不够刑事责任;可是从道德上来看,你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还是有些瑕疵的。但反过来如果都严格要求自己,心理就多少会有些不平衡,那时候别人都不交我还交了呢!总之,领导者要非常清醒,必须要懂法律,一定要知道钱的是非。

我前两天碰到一个曾经帮助过我们的人,坐了5年牢出来了,岁数很大,70多岁了。见到以后他就一直感谢,说当时离开北京的时候我曾经给他送过一次钱。的确有这个事情,但是我送钱的时候做了法律上的咨询,所以没有问题。为什么呢?他曾经是我们的董事,我们董事是每年要发工作经费的,我当时给他的钱,就是预借的董事经费,因为那个时候法律上没有说他有问题,既没有通缉,也没有撤职,只是他感觉不安了要走。在这种情况下,他相当于把前几年没领的,加上当年的董事经费一块儿都领了,我是中间人,替他领了后写了个收条,专门飞到他在的地方,给他钱以后我告诉他怎么签收,然后把他的收条交回给董事会,所以这件事从程序上讲没有问题。

类似问题我还碰到过很多次,陈希同案子出来之后有一个人要逃跑,跑之前给我们打电话,要30万美金,给是不给?我们看了一下,他在我们这儿有股份,有股份我们就应该给他分红,所以就批了这笔钱,作为分红给他,我们也没问他具体­干­什么。最后他跑到洛杉矶,前年又回来了,事儿也没了。但就为这事,有一天我在车上的时候,接到一个电话,让我过去协助调查,要我必须马上到。我想了一下,给公司和律师打电话,我说好像我跟这个案子没什么牵扯,你们律师去吧。后来田宇去了,去了以后对方就问这笔钱,说这个人跑的时候拿的钱是你们汇的,为什么给他钱?我们说他是股东,给他分红,不是单给他分,别人也分,我也不知道他要跑。而且关键是那个时候谁也没说他是罪犯、他要跑,那你该分红的就得分红。律师说了这个道理,这事就算没了。

还有一件事也挺有趣,前两年有一个著名的公司出了事,当事人的兄弟来找我,希望给点钱,一方面去“营救”,再一方面还有其他的事情。我见了他以后,当时就说可以,没问题,大家都是兄弟,反正出来混不容易,出这么大事能帮就帮一下。可是接着他说要借钱,这事到底应该怎么处理?我跟一个好朋友讨论了一下,决定给钱而不借钱,为什么呢?在这种情况下借钱给他,第一,明知不可能还还借,分明是糊涂;第二,你借钱要利息,给人感觉你不仗义;如果不要利息,你会觉得不舒服;还有就是借多长时间,借短了你知道收不回来,借长了什么时候收回来也没谱,总之你借出去之后就会对这件事有一个念想,和给予的心态是不一样的。另外,如果是借,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多借,反正给利息,借1 000万也是借,不会心存感念。后来我对那兄弟讲,也别借钱了,­干­脆拿点钱过去就完了,然后我们就说了个数,我说你明天下午来拿吧。这么一来,就转化成另外一个问题了,就是说从哪儿拿这个钱?是从万通拿还是从我个人处拿?最后我是预先提的工资,我等于把半年还是几个月的工资先预支了,因为工资是税后所得,我在公司预支我的工资最多是利用职权,占公家一点点小便宜,但问题不大,我想可以解释得清的。但我清楚地知道这个钱应该由我自己出,不应该从公司出,因为他不是万通的朋友,万通也没有这个预算来支付这个钱,并且法律上也不允许支这个钱。我个人花自己的工资,别人不会有什么意见,所以首先这就是个是非的判断。另外,你给他钱,用什么方式给?你明知道给他这个钱他就有可能去行贿,如果行贿被抓住了那你就得跟他在法律上兜圈子了。所以为了不惹这个麻烦,我让律师写了一个东西,表明我送他这个钱只能用于合法目的,不能做违法的事情。我让对方来拿钱时签字,做出承诺,我再把签字收起来,这事才算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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