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想听什么,本小姐奉陪!”我学着他的样子也叉起腰,无奈既没他高达,又没他威猛,怎么也不像底气十足的样子,被他窃笑的更加难堪,不禁没好气地大吼一句:“笑虾米!放马过来!”
他见我这么严肃,不禁也认真起来:“清儿要论,就论论沈阳之战吧……”
“哦,沈阳之战,以多胜少,算不得英明……”我一鸣惊人,他立刻来了兴趣。
“语气很不屑啊……”他看着我有些不高兴。
“事实就是这样啊,孙子说得好,‘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谓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大致意思就是当一方军队想要攻打另一方军队的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不战而胜,即以计谋夺取城池,让敌军为我所用,让敌民为我所收,如此一来,方算全胜……”我有条不紊地说,只看到他盯着我沉默不语。
“继续啊……”他似乎对我说的话很感兴趣,急切地催促道。
“沈阳之战,第一,金军几乎倾囊而出,攻打一座孤立无援的危城,目的只是大败明军,已经丧失了‘军为我所用’的机会;第二,进城时杀人无数,几乎血流成河,百姓惶恐,也失了‘民为我所收’的先机。所以,不能算什么英明之举……”我总结道,却发现他更加沉默。
“照你所说,沈阳之战如此不堪?”他紧紧盯着我的眼睛。
“不,沈阳之战至关重要,是大金的转折点!”我摇头,继续解释道:“军事上,它是战略要地;地理上,它连接北地和中原;经济上,它繁荣发达,不逊内城;最主要的是民意上,它保持中立……”
“哦?此话怎讲?”他双眼放光,迫不及待地问。
“意思是即使前两点先机尽失,却还有一点绝妙的挽救方法:城为我所治!”我坚定地说。
“说下去……”他已经全无轻视之意,俨然把我当成军师,无限信任。
“平息民怒,规划原城,迁都沈阳!”我毫不犹豫地说出自己的看法。
“迁都?!”他忍不住喊出声来,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似乎我说了天大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