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叔。”乖乖的上去问好打招呼,毫不意外的从他手里接过一个小小的紫檀木匣子,卓乐当着他的面拆开一看,笑得眼睛几乎都眯成了一条线。卓乐属狗,里面是一个白玉雕刻而成的小狗,似乎并未多做修饰,而是玉天生就类似犬型。握在手里只觉一团温润,细腻无比。卓乐拿在手上反复把玩,爱得不行。
“又让你大大破费,寻欢,你也太大方了,这块玉,再怎么看至少也值几千两银子吧!”吴大人为他倒满一杯酒,“她一个小孩子,哪里用得着这么好的东西。”
“玉最能养人,卓乐自小身体不好,把这块玉佩在身上,好处不少。”
李寻欢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炫耀或者提及这块玉得来多不容易。看卓乐还在摸了又摸,喜欢得不知怎么样才好的样子,心里也暗自高兴。他对待朋友向来诚恳,以心相交。无意中得知卓乐因为早产自幼便大病小病不断,费劲心思才找来这块千年古玉,虽然不至于百毒不侵,至少也对胎里寒大有裨益。别说是几千两银子,就是几万两银子别人也未必肯卖。
卓乐和他其实没有说过几句话,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意无意的避开他,偶然遇到也都是装不懂事的小孩子。要说为什么,大概是因为总想着要是和他相熟,总会不忍心看着他因为情关难过,十年间颠沛流离。倒不如大家没有什么深厚的情谊,也比到时候干看着着急强。她只是一个借尸还魂的普通人,自顾不暇,哪来的神力去扭转乾坤改变别人的命运,要是突然冒出一句“李叔叔,日后若是遇到一个叫做龙啸云的男人,一定不要和他结拜为兄弟,也不要带他回家。”不被人当妖怪才神了。
话虽如此,听到他语音清朗,就像是一个关爱的长辈一般称呼自己的名字,卓乐很是感激。这个身体虽然因为自己的缘故再度活过来,却老是咳嗽体寒,现在也才十月的光景,就要穿夹袄了。手里拿着这块温玉,只觉得从手心到胸口都暖洋洋说不出的舒服。稍微一想就知道,这绝对是什么不得了的宝贝。再一想自己和他无亲无故,不过是一个友人的女儿,他就能这样尽心,心下又是一叹。
看他笑容温润,灯光之下一张脸莹白如玉,谈笑间神采飞扬,说不出的潇洒风流,卓乐觉得只能用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八个字来形容他,一时间竟然难以想象十几年后他形容憔悴满鬓风霜的样子。到底是要多大的痛苦才能让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侠士变成一个肺痨缠身的中年男子?
“难得一身好本领,情关始终看不破........”
脑海中突然出现了电视剧里主题曲的头一句旋律,当时听的时候只觉得毫无感触,现在面对面的看着李寻欢与吴大人把酒言欢笑意盈盈的样子,真觉得这句歌词用来概括他的一生再贴切不过了。
唉,命运这种东西,岂是说改就能改的。只能叹息造化弄人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拼死拼活,终于赶在十二点之前把这一章发出来了,字数有点少,明天会补上比较肥的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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