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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卓乐寻欢 > 28、第二十七章 ...

28、第二十七章 ...

芍药撇撇嘴不吭声了,过了一会儿她看林诗音也是心不在焉,想了想,还是小声的劝说:“姑娘,我好歹也是从林家跟着你过来这里。现在你无父无母,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下半辈子好不好,全靠表少爷了。不把事情正式定下来,万一这中间冒出个什么小妖­精­——”

“表哥他不是那种人,我信他。”

林诗音的声音还有表情都显得很坚决,还瞪了芍药一眼,似乎是在叫她不要乱说话。芍药知道自己家姑娘的­性­子最是外柔内刚说一不二,当下也不敢吱声了。很久之后林诗音像是在对她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喃喃的道。

“他若不负我,我也必不负他。这些话,以后休得再提。”

“哦。”芍药低头答应了一声,其实心里颇不以为然。姑娘什么都好,只是一遇到她的表哥啊,脑子就糊涂了。

(占用正文一句话,请大家有时间的话随便看看今天的作者有话说,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有同志说进展太慢,希望快点看到情节。默,这就是情节了啊。

当年的那点破事,女主看得­干­着急正拼命想办法,但她既不可能满院子乱嚷嚷林诗音是李叔叔的未婚妻,也不可能押着他们两个立刻拜堂成亲。那不是她的地头,做人要低调。李叔叔不喜欢不懂事不讲礼貌的小朋友。

JQ?那个,对李叔叔来说,女主是个八岁小朋友,而且李叔叔很专情。而在女主眼里,李叔叔=已婚男人,她没那么脑残的去做小三。

当然,这文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他们两凑一起,不过YY文也想尽量合情合理一点。

李寻欢对林诗音的深情岂是一个黄毛丫头可以轻易动摇,而知道原著走向的女主也不会忽然就爱上李寻欢了。要写李寻欢忽然就发现年仅八岁的女主是多么美好,林诗音渣都不算一脚蹬开,两个人立刻快快乐乐的成亲生一堆孩子很容易……

不过那还叫同人吗?真是不折不扣披着李寻欢皮子路人甲的嫖文了。

又有同志表示不要悲剧,不要龙啸云第三者Сhā足,不要破坏官方CP。

那啥,林诗音不是本文女主,这文也不是想要让李林逆转剧情才写的啊……拆CP,原著里他们就没CP。

如果我写女主直接穿成林诗音或者女主一开始就遇到十年后的李寻欢是不是就不会有这种质疑了呢?

穿到原著某人身上和直接杀了她或者悲剧掉她有什么区别……

我很喜欢林诗音,所以不会故意悲剧她,但我也不认为必须要嫁给李寻欢对她来说才是幸福。

这只是一个玛丽苏的YY同人文而已,真的。我既没想要反谁,也没想要黑谁。

无耻的说法,这就是本人出于对原著的怨念想要自我补完罢了。

以上。

今天废话多了点,希望大家谅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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