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两天,卓乐一反常态,客客气气地表示快点让她回家去和痴情守候的表哥成亲,以后就关起门来好好过日子。李寻欢却变个人似地,和之前坚持让她快回家不要乱跑的态度完全不一样,从各种角度劝说她不要赌气,人生还很漫长,不要拿自己的一生幸福开玩笑。而且还时不时地旁敲侧击,想问出那个让卓乐“念念不忘伤心欲绝”的人是谁。
“我不会说的,我要把这件事当做永远的秘密埋藏在心里,叔叔要是真的为了我好,就不要再说下去,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卓乐斩钉截铁地打退了李叔叔第一百零一次的思想教育,借口说自己累了要休息,起身回屋,还把门给反扣上了。这几天她刻意的疏远他冷淡他,除了非必要的对话之外不管他说什么全部不回答。按道理说,别说那是李寻欢了,一般人遇到这样油盐不进的臭屁家伙早就怒了,管你去死。可那人是谁?那人是拥有圣母胸怀永远悲天怜人把别人看得比自己重的李寻欢!估计他不知道什么叫圣母也没意思去做圣母,可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很好的诠释了“圣母”这个名词。
要是卓乐继续不听话不配合,恐怕会被他狠狠以长辈身份拍着脑袋教训一顿。但她却表现得很驯服,乖乖认错,完全自愿的说回家准备嫁人,按照这个时代对于一个女人的普遍要求过完一生。可是李叔叔却自己脑补起来,固执地认为她有苦衷,她很矛盾痛苦,她是抱着何等绝望的心情做出这样的决定,指不定还联想到当年的林诗音身上去了。身边重视的人难受,比他自己难受重要一百倍,再加上抱着这种奇怪的愧疚,卓乐从总算领教了一回当年探花郎的口才。
不愧是中过头甲的高材生啊,人家文武双全的名号也不是吹出来的。几次深刻地谈心下来,别说是失恋了,就算是你对人生已经失去了生存下去的动力,也会被李叔叔一番融合了哲学,宗教,人生观,世界观的灵魂洗礼重新鼓舞起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卓乐对他五体投地,发自肺腑地觉得好像更喜欢他了,因为他真有学问,上辈子和这辈子,卓乐都最喜欢有文化的人……
如果她真的只是失恋,那么现在一定早就重新振作起来焕发青春什么的,问题在于她的失恋只是伪装,不怀好意地用来掩盖自己的某种用心。所以苦口婆心对她侃侃而谈的李寻欢一定不会知道,那个坐在他面前一脸坚定的“哀伤”少女,心里正阴暗地盘算着各种念头,时不时地还对着他默默流下几滴口水。
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咋还长得这么如花似玉,看得人心里一阵阵激荡呢?卓乐双眼发直地盯在他的脸上,越看越觉得李叔叔真是温润如玉眉目如画,以前怎么不觉得他有这么帅?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幸好她坚持N年不间断地动用一切手段帮他保养,逼他少喝酒,还需找各种“巧合”在他思念表妹的时候冲进去请教学问功课。习惯成自然,即使分开了三年,他看起来气色很好,没有像原著里那样动不动就咳嗽吐血,还两鬓斑白。就是眼角有点小小的鱼尾纹而已。当然,她不会嫌弃的!那叫成熟的魅力!
“卓乐?卓乐?”
说了半天嘴都干了,李寻欢看向那个一直闷不吭声的人,却见她面无表情眼神中透着古怪,似乎别有深意地看着自己,心中一颤。曾几何时,他们也曾天南海白无所不谈,半师半友无比快活。现在呢?即便是相隔不过咫尺,他却再也猜不透卓乐心里在想些什么。
想到此处,他不禁用力握紧拳头,心中一阵烦躁。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一个小女孩变成一个成熟的女人。坐在他面前的卓乐,脸上依稀还能看见小时候的影子,说话微笑之间也还是当年的那种习惯。然而,即使是一遍又一遍重复着“我最喜欢李叔叔”,最后也终于到了不想和他说话,看见他就厌倦,甚至到了敌视他的地步吗?否则,她的眼神看起来为何如此古怪?也是啊,他不是她的亲人,更不是她的父亲或者师傅,没有资格对她的一切指手画脚。
李寻欢啊李寻欢,你总是如此可笑,只有失去了的时候才会领悟到那份可贵。
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自嘲的微笑,习惯性地摸向腰间那个小小的酒壶,却又想到卓乐最不喜欢看他喝酒,于是又将手放下。然后口中那股酸涩之意却越发浓厚,最后忍不住咳嗽起来。
那边还陷入各种遐想中的某人被咳嗽拉回现实,咬着下唇僵硬了一阵,最后还是站起身走到他背后,就像以前无数次曾经做过的那样,按在他的背心轻轻揉弄,为他顺气。
“上次托人带去的药,没有吃么,天气都转暖了,怎么还是咳嗽。”
本来还想继续晾他一晾,可是一见他皱眉的样子,卓乐立刻什么都忘了。李寻欢这病,没钱的人家来说就是绝症,可有钱的话,只要不劳心劳神,各种名贵药材养着,完全无所谓。吴家其他没有,钱多的是。两年前卓乐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求人得了一个药方子,巴巴地凑足了各种药材做成药丸送到李家去,还千叮咛万瞩要保密。李寻欢以为是家里送的药,吃了之后的确好多了。所以卓乐一直透过李家给他送药。听他又咳嗽了,不知不觉就把心里的话给说了出来。
李寻欢何等人,稍微一想就明白了:“那是你送的?”
……失败,她竟然忘了这事,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在这种保持距离极力装出“我们只是一般长辈后辈关系”的时候被他知道自己默默送了几年的药,岂不是自打嘴巴?卓乐一张脸涨得通红,放在他肩膀和背上的手即使隔着一层衣服也烫得惊人,想也不想地就缩会双手准备离开。可惜,在武林高手面前,一切反抗都是纸老虎。人家只是随便一捞,她的两只手就被扣住了。
“李、李叔叔!”
卓乐用力挣了几下,纹丝不动。她也就是那种有贼心没贼胆的家伙,私下YY一下很过瘾,真的来点什么,只是李寻欢的手抓住她的手而已,顿时心跳如雷羞得差点没晕过去——两辈子加起来活了快四十岁,然而初恋会让人的智商自动下降到负数,所以就原谅这个披着伪少女壳子,纯情到极点的可悲穿越党吧。
李寻欢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忽然抓住她的手,只是反射性的不想让她离开而已。卓乐小时候他背过抱过,牵手摸头之类的动作更是家常便饭,一时之间竟然没有想到抓住别人的手不放乃是大大不妥。见卓乐满脸绯红,才惊觉掌中的手滑腻无比柔若无骨,哪里还是当年小小孩童的手掌。他本没有什么意思,可现在忽然甩开反而怕显得自己心中有邪念似地,不禁少有的呆了一呆。
他这一呆,可怜卓乐只觉得抓住自己的手指收得更紧,似乎还有一根手指在手心摸了一下,差点晕过去。古时大户人家讲究尊卑,不喜被人触摸。卓乐都记不起最后一次和人这么肌肤相贴是在什么时候了,心跳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后几乎快要从嗓子里蹦出来。
她曾经被天生的心脏问题折磨了整整二十年,从小就被嘱咐不能大喜大悲,务必得克制着情绪,所以也从来不知道恋爱的滋味。别说谈恋爱了,连稍微刺激一点的电视电影都不能看。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尽管身体健康,但这种心跳失控的体验还是第一次,顿时就让她自动联想到上辈子心脏病发作的情景,大脑反射性地模拟出那时无法呼吸的感觉,痛苦地呻吟了一声,整个人软倒下来。
这可把李寻欢吓了一大跳,也不管什么男女大防的问题了,一把将她抱住,见她脸色潮红喘息连连,想也不想连点她胸口几处大|茓,又掐住她的右腕,感到那里脉搏跳得飞快,还以为她中毒了,连声叫道:“吸气,吸气,别憋气。”
卓乐只是上辈子阴影太重,窒息了一会儿反应过来,暗骂自己无聊,真是人吓人吓死人。人清醒之后才发现自己竟然横躺在李寻欢怀里,他的一只手还摸在她胸上某个很尴尬的位置,顿时大窘,耳朵里甚至还响起了类似惊天霹雳一般的背景音。
李寻欢摸着她的脉搏似乎跳得更快了,心里也奇怪,应该不是中毒或者生病,只是因为单纯的气血翻涌。她气血翻涌个什么劲儿?难道刚才有说什么刺激到她的话吗?低头一看,卓乐脸上那片绯红已经扩散到了雪白的脖子上,细腻白净连毛孔都看不到的皮肤被染上一层淡淡的粉色,一颗细小的汗珠慢慢地沿着她的脖子流淌,一点一点地消失在嫩黄|色的衣襟下面。饶是李寻欢见惯了各种美人,更兼混迹无数风流场合,还是忍不住心中微微一荡,差点有冲动去接住那滴水珠,不让它滴下。
但他随即就清醒过来,被刚才脑内一瞬间的想法给吓到了。回神发现自己的手还点在她胸口的|茓道上,卓乐半眯着眼睛,浓密的睫毛不停颤动,一副惊慌失措又羞又怒的样子。他想也没想,立刻稳稳地把卓乐放在椅子上半靠着,自己已经起身,想保持至少三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男人的欲望和本能,有时候是不受理性控制的。李寻欢清楚这一点——虽然这十年来洁身自好老是被几个好友取笑是浪子回头假正经,然而他终究不是那种拘泥死钻牛角尖的人。不过还是连着暗骂自己荒唐,怎么会对一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起了那种心思,即使只有短短一瞬间,也足够吓得他冒出一身冷汗了。
“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