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胜寒坐在一辆停在路边的三轮车上,看见她们后迎了上来。
倩茹与宁颜对看一眼,静静地离开了。
是之芸先开的口:“听说你要调走了?”
袁胜寒等了魏之芸好几天,没有碰上。此刻却觉万语千言全堆在心里,就像夏日里闷热的天气,轰轰的响雷,那雨就只落不下来。
好半天,袁胜寒说:“我妈,年青的时候,有过一个恋人,是一个警察。他们一起长大,结婚的前夕,那个人牺牲了。他有一个妹妹,是我妈的好姊妹,她们说好了,将来做儿女亲家,成真正的一家人。那个阿姨的女儿,就是我的未婚妻。我们念同一所高中,大学毕业以后她去了一个小机关,我进了进修学校。从高中起我们就明白将来是要在一起的。”“那些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会让人忘记去细想一想,这件事情,在生命里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存在。一直到我遇上你。你还记得,有些日子,我疏远你。我就是想,我不能以别人未婚夫的身份糊里糊涂地就这么跟你在一起。我得,把事情弄明白,搞清楚,做一个决定,然后,再好好地跟你在一起。”胜寒笑了一下:“我现在才明白,要得一个纠正的机会,这么难。”
之芸说:“难就不必纠正了吧。”
胜寒望过之芸的头顶,之芸的身后是大片蓬勃的爬山虎,那种浓绿得吓人的植物偏有着燃烧一般的倔强,在墙壁上一爬就是漫天漫地的一片。
糟糠之妻 第十六节(3)
胜寒说:“现在想着要纠正,总比结婚以后才打这种主意来得好。之芸,我不是故意骗你。”
魏之芸忽觉无比心酸,在这一刻比任何时候都让她体味到自己是爱着这个人的。可是,就像有一首老歌里唱的,有一个人,她比她先到。
相遇是缘,时机是份,缺一个,都不可能成就爱情。
分分合合,原本是恋爱里最轻易的事情,只是,有些东西,是无形的,但但凡你要向往前走一步,却是绕不过它去的。
胜寒与之芸始终隔着一臂的距离在说话,身边还有来来往往的人。
胜寒说:“之芸,我不放弃。我还想争取,想纠正。不过,不真正把事情理清楚了,我绝不来找你。”
之芸说:“等你把事情理清楚了,我要是有对象了呢?”
袁胜寒忽然咧开嘴笑起来:“那有什么?抢呗!”
袁胜寒对魏之芸说,他不会再来找她,不跟她通电话,不过他不放弃。等到他有资格来找她的时候,他就来。
魏之芸想一想,说,好。
不联络,不通电话,也不等。
有时候等是一种负担,对于等人的人,和被等的人都是。
所以魏之芸说她不等。
袁胜寒说,你不用等。
我等。
魏之芸总是记得袁胜寒在走时的背影,风里被掀起的衣角。
再绮丽的风流韵事,说烂了也就自然无味了。
生活与工作似乎都重回了轨道。
魏之芸还是那样能干,只是话少了许多。
方宁颜还是那样心事重重。
妈妈在发现女儿的日记不在老地方之后,立刻意识到女儿查觉到了。那浅浅地不满与一念的暴怒,不知为什么,却在心里膨胀开来。
在宁颜拿走日记的第二天,她就又与她大吵了一架。
她指责宁颜弄丢了她的一本本子,那上面有她记的一些织毛活儿的花样。
她拍拍着书房里书柜的玻璃,气冲冲地问到宁颜脸上去:“你为什么要动我的东西,我摆那么小的一个本子碍着你什么啦?”
宁颜简直地想笑出来,这种事,太荒唐太荒唐太荒唐!
被侮辱的是她,可是有资格愤怒的却是别人!
母亲在生气发火的时候,脸然越发地腊黄,消瘦而苍老。还有一点丑陋。
宁颜在睁眼到半夜的时候突然在被窝里止不住地咯咯咯地笑起来,越笑越厉害,笑声在黑暗里突兀而哀伤。
宁颜想,我可不能疯了。我将来还有大把的好日子呢,我可不疯!
何倩茹结婚了。
他们还住在周家那套房子里,与母亲同住。
房子装修了一下,是倩茹母亲拿出的钱。
苏豫是没有什么积蓄的,苏豫妈妈交给儿子一个存折,里面有两万块。这是她能拿出的全部了。
苏豫起先不肯要,妈妈说:“周家娶媳妇叫媳妇家出钱出力,这个脸我们丢不起。多少是一笔钱,别叫人看轻了我们。”
他们只请了亲近的亲朋,这是苏豫与倩茹共同的意思,统共定了三桌酒席,并没有坐满。
倩茹也没有穿上婚纱站在饭店门口迎宾,宁颜与之芸算是伴娘,帮倩茹化妆,换了两套衣服。纯羊毛的裙子,颜色也不是张扬的鲜红,是香槟色与海蓝色,倩茹说,以后也还可以穿。
苏豫穿的是倩茹买的新西装,那个牌子的西服很适合苏豫这种清瘦的身材,做了头发,看上去成熟一点。磁白的脸,清俊得迫人。
那个时候,有一首歌曾流行一时,女歌手唱:一九九七快点儿到吧。
这首歌传唱了好些年。
在欢喜与悲伤里,起起落落间,水深火热中,一晃,一九九七年居然已经过去了。
到了一九九八年。
糟糠之妻 第十七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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