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土地革命的主要领导者及政策制定者,**更加注重调查研究,了解实际况。ww1928年2月底,**到永新秋溪乡一带调查,帮助当地开展分田分房工作;3、4月,又在酃县中村、桂东沙田开展分田试点工作。6月间,在分配土地的热潮中,**不仅从遂川、酃县、茶陵等地抽调大批干部,加上红四军的力量,大力经营永新。而且自己也亲自到永新塘边一带,在塘边、夏幽、南城、厚田、大屋、三房等地进行调查,对这些地方的田亩、劳力数量和农民、土豪等各地占多少土地等等,都调查得清清楚楚,并草拟了17条临时分田纲领,确定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塘边枫台里草坪上召开的各乡和贫苦农民代表大会上,**公布了17条临时分田纲领,号召大家起来打土豪分田地。
通过这一系列调查研究和分配土地的实际工作,**认为井冈山的土地革命中存在着许多毛病:(一)过去农村斗争,并没有坚决执行“土地革命”。所谓分田,完全不是适应贫苦雇农的彻底要求,而只是站在富农中农贫农的调和观点上去平均分配的,这是过去一种重大的错误。ww(二)过去我们在“土地革命”过程中,并没有施行严厉的赤色恐怖,杀戮地主豪绅及其走狗(莲花、茶陵比较好点)。(三)过去在乡村赤色政权之下,太忽略农村中富农、中农、贫农之间的阶级斗争,以致在白色恐怖之下,贫农无团结无力量,富农反水,中农动摇。
对此,在1928年10月14日至16日于宁冈茅坪步云山召开的湘赣边界各县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总结了根据地土地革命的经验,在大会决议案《农村斗争问题》一部分中,提出了今后土地革命的政策和方法,这就是:
“我们今后农村斗争整个的策略是:团结贫农,抓中农,深入土地革命,厉行赤色恐怖,毫不顾惜的杀戮地主豪绅及其走狗,用赤色恐怖手段威胁富农,使其不敢帮助地主阶级。
根据这个策略,我们应立即组织:(1)雇农工会(贫苦的佃农加入此组织),以此团结雇农,加强雇农的力量,以为乡村中的骨干。(2)赤杀队或暴动队,在白色恐怖之下,以最勇敢的工农分子组织之。赤杀队以五人或七人为一队,实行黑夜间游击,造成乡村中的赤色恐怖。在夺取政权时,赤杀队可改变为赤卫队。(3)在工农群众中选举勇敢分子组织暴动队,展农村暴动,夺取乡村政权。”
据此,**拟写了井冈山《土地法》。12月,以政府名义正式颁布。在这个井冈山根据地土地大纲中,**将土地革命运动的政策及方法等归纳为9条:
第一条规定土地分配的方法:“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用下列三种方法分配之:(1)分配农民个别耕种;(2)分配农民共同耕种;(3)由苏维埃政府组织模范农场耕种。以上三种方法,以第一种为主体,遇特别形,或苏维埃政府有力时,兼用二、三两种。”
第二、三条规定土地分配后的经营方式:“一切土地,经苏维埃政府没收并分配后,禁止买卖。”土地分配后,每人都须参加劳动。
第四条规定土地分配的数量标准:“(1)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2)以劳动力为标准,能劳动者比不能劳动者多分土地一倍。以上两个标准,以第一个为主体。有特殊形的地方,得适用第二个标准。”
第五条规定分配土地的区域标准:“(1)以乡为单位分配;(2)以几乡为单位分配(如永新之小江区);(3)以区为单位分配(如遂川之黄坳区)。以上三种标准,以第一种为主体,遇特别形时,得用第二、第三两种标准。”
第六条规定山林分配法:茶山和柴山平均分给农民使用,竹木山归政府所有。
第七条规定土地税征收标准:“(1)土地税依照生产形分为三种:15%;10%;5%。以上三种方法,以第一种为主体。(2)如遇天灾,或其他特殊形时,得呈明高级苏维埃政府批准,免纳土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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