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在落地的一瞬间支离破碎,这时候拥挤着出门的顾客里有的人看出这只是一把塑料仿真枪,但毕竟这里已是是非之地。中国有句老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所以他们更加拥挤着出门。推推搡搡中也给刘志兵造成了很大的阻力,眼看着甲将要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刘志兵拨开人群挤了过去。三步并两步来到甲身后,手刚放到腰间正准备把枪,就看到甲一个回身奔着自己胸口就是一脚,刘志兵侧身躲开,顺势抓住了甲肩头的衣服俩人扭打在一起。狗急都能跳墙,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更何况人呢?别看甲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死命的捶打、发了疯的要挣扎出刘志兵的束缚,但人家刘志兵好歹也是警校毕业的高材生,搏击散打各项全能,对付他这个小毛贼还不是吹灰之力?三下五除二就制服了他。就在刘志兵单腿跪压在他的身上,伸手往自己腰间摸手铐的时候,没想到甲还有最后一招。他挣扎开一只手,用藏在袖口里的匕首狠狠的刺向了刘志兵。趁着他刺痛的一瞬间,挣扎出来一脚把刘志兵踹翻在地,撒腿就跑。
鲜血瞬间染红了刘志兵的胸前,他捂着自己被捅伤的位置,挣扎着爬起来,踉跄的追了过去,不断涌出的鲜血滴滴答答的洒在他的脚下,形成了一条刺眼的血路。从商场里一直延续到大门外,刘志兵的神志渐渐模糊起来,他用另一只手指着甲的背影,大叫着:“拦住他!拦住他!报警!帮我报警!!!”路旁的群众眼睁睁地看着他,却没有任何人施以援手帮助阻拦,刘志兵用尽最后一丝气力跌跌撞撞的又向前追赶了几步,最终眼睁睁的看着甲越跑越远,自己却倒在血泊里,再也爬不起来了。倒下的那一瞬间,他的手还直挺挺的指着甲逃跑的背影,瞪大了双眼……
几辆姗姗来迟的警车停在了商场附近的路边,本应人头涌动繁华熙攘的商场门前,此时因为刘志兵的倒地而门可罗雀,有好事的群众远远的聚集在一起,向还不断涌出鲜血的刘志兵投来好奇的目光,指指点点揣摩猜想着什么。几名警员迅速跑过来,将刘志兵抬上了警车,鸣响了警笛朝医院疾驰而去。还有些警员跟围观的群众交流了几句,朝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
人群渐渐散去,商场门前只留下了一大片鲜红的血泊,渐渐的凝固着……
再说犯罪嫌疑人甲,摆脱了刘志兵的追捕,快步走进了商场对面胡同里的一家小商店。几名警员追赶到小店门前,只看到一个营业员正趴在柜台上在算账,急忙走上前来询问:“刚才进来那人呢?!”营业员不明白:“什么人?”一名警员亮出证件:“我们是分局刑警队的。刚才进来的嫌疑人去哪了?!”营业员还是不明白:“刚才就我们老板进来一趟,没见你说的什么嫌疑人啊?”另一名警员拿出协查通报,问询他:“这上面有你们老板吗?!”营业员仔细看着协查通报,指着上面甲模糊的影像:“这就是。”“哪儿去了?!”一名警员问道。营业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直觉告诉他绝不是好事,于是他害怕着战战兢兢的指向店里间的方向,结结巴巴的说:“后……后门走了。”留下一个警员审讯他,其他的人迅速朝小店后门方向追去。很是无辜的营业员一脸委屈的告诉审讯他的警员:“我真不知道老板的名字,只知道跟他一起来的管他叫黑皮。这店他租下来没几天,我前天才开始在这上班的,柜台也是前天先拉回来的,货是昨天进的。”说完这些便一问三不知了。
当张建国和新警事成员赶到商场的时候,被那片刺眼夺目的血迹惊呆了,抱着一丝侥幸,张建国立刻命令人员封锁住商场的各个出口,拉开警戒范围。没多久付谦就从商场后面小跑着回来:“一共是五个人,一女四男,男的都跑了,女的穿跟鞋把脚给崴了,让商场保安摁住了。现在已经带到车上了。”张建国吩咐李智事不宜迟,赶紧回局里把那女贼审了。李智应声刚要离开,就在这时,对讲机里传了来指挥中心民警沉痛的声音:“医院传来消息,刘志兵同志由于失血过多,已经光荣牺牲。”闻听此言,张建国、李智、付谦三人和一旁其他的警员不约而同的看向张建国手里的对讲机,都吃惊的愣住了。他们不相信前一天还有说有笑的刘志兵,这一刻,没了。
当天下午,新警事办公大厅里正中央的办公桌上摆放着刘志兵黑纱皱帐的遗像,遗像上的他依然相容灿烂、依然自信满满,在鲜花的簇拥下他显得更加英俊潇洒,却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住惨白和无力。遗像旁边摆放着的警服和工作证告诉所有人他是名尽忠职守鞠躬尽瘁的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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