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赫醒了,揉了揉眼睛,问我:“你看到哪儿了?”
“看到你和李小曼分了,在走廊上吸烟。你怎么醒了?”
“刚才做了个梦,做到精彩的地方就醒了。”
“什么梦?”
“我梦到我成了一作家,写了几本好书,天天有一帮人围着要签名。”
“呵呵,你梦的真有水准。”
“你将来想干什么?”
“我就想当一作家,写几本好书,天天有一帮人围着要签名。但是我每天有一个习惯,就写10次自己的名。我就让他们在门口等。不是崇拜我吗?那你就等吧!然后我的签名慢慢地就值钱了。我再给我儿子留几张,将来救急的。”
“你可真行,做梦都做得跟真的似的。”
“也不行,喝多也吐,开车也撞树。哈哈!”
“你将来真要当作家?”
“我想,我选择了这条路,就将走到底。”
“你知道作家最需要的东西是什么?我以前有一朋友告诉我说,作家最需要的是别写错别字。但是后来我发现错了也没什么了不起,高中的时候读鲁迅或是毛主席的文章,明明是错别字,注解上非拉上一个“同音”。那时我就明白了,即便是写了错别字也不至于影响子孙后代。老师曾明确地说过:默写课文的时候要写原文,但是写作文的时候写他原字那就是错别字。总之一句话,够霸道。后来,我发现作家只要学会霸道那就写什么是什么了。如果成了名拥有一帮Fans了,即便是你的文字遭到非议,被人说了坏话,你都不用打电话找人,Fans们会主动帮你摆平”
“呵呵,这个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那是你孤陋寡闻,前不久就有一位很知名的女作家,拥有一大群网络拥趸,一篇烂文——的确是烂文,是因为通篇只有性行为描写、只有身体中间部分的不间断蛹动。几个月后,当网络上各色人物破口大骂时,一天时间里,那位作家的博客就增加了上百万的点击量,一大帮自以为很有思想或者说是很叛逆的孩子在网络上开始替她打抱不平,声势相当壮观。而且骂人的花样繁多、内容翻新,创意也的确体现了人民群众的群体智慧,一两个人是想不出来那么多点子的。”
“有那么玄乎?”
“玄乎?你这是在怀疑作家的号召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