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没有。”苏韵锦一字一句地说,她将他的手慢慢拿开离开,心上某个地方也在寸寸冷却。
“你这个自私又冷血的女人……你根本不是女人!”程铮厉声骂道。
苏韵锦转过身去不看他,胸口却因急速的喘息而起伏。
“韵锦,你教我,怎样才可以爱上另一个人,而且是一次又一次。”他骂完之后的下一句话却放低了声音,在她身后无限哀伤,“真的,教教我吧,怎么样才可以像你一样绝情?”
苏韵锦背对他说,慢慢地说:“我教你,其实很简单,所有的爱都可以生生掐掉,只要你足够绝望。”
“绝望?四年了,我以为我一定可以忘得了你,我告诉自己,是我不要你的。没有你,我再也不用猜测你究竟爱不爱我,不用小心翼翼地生怕失去。我不去找你,不去联系你,不想听到关于你的任何事情,直到在左岸遇见你……苏韵锦,我恨死你,我更恨我自己一边鄙视你,一边忘不了你!你不配跟我提绝望,你试过豁出去爱一个人结果什么都得不到吗,你试过在最无望的时候还想要等的感觉吗……”
“可你也没试过生生失去身体里的血肉的感觉!那天晚上我一直在等,我想等你回来后告诉你,我们好好过吧,因为我怀孕了……刚知道有了孩子的时候,我很怕,但是,慢慢地,越想越开心,因为他是你的,是你和我的。可是我等来了什么,我等到你说分手,你说我不爱你!”
程铮如泥塑一般站在原地,“孩子?”他的话如同梦呓。
“是呀,我不爱你,可我偏要那么贱,明明已经分手了,明明知道这种情况下生下他是全世界最蠢的事,还是舍不得不要他。莫郁华说我疯了,徐致衡也说我疯了,我就是疯了,我放弃渴望了很久的培训机会,不管孩子的爸爸要不要我,我就是要生下那个我不爱的人的孩子。可是老天都要罚我,两个月的时候,我痛到休克,被送进医院,才知道是宫外孕,他还是个胚胎的时候就死在我肚子里,医生把它取了出来,手术的过程中出了点问题,我再也不能有孩子了。”
她身后一片寂然。
为什么要说出来?她已经做好准备,让这段往事烂在心里,若干年以后跟随她一同腐烂在地里。他永远没有必要知道这段过去的存在,没有必要知道她曾经沉在黑暗冰冷的海水里,看着那点光渐渐熄灭。
她的孩子,她跟他的孩子,才在她的腹中存活了几十天,尽管他还是一个没有成型的胚胎,尽管他错误地着床在她的输卵管内,并导致了她腹腔的大流血,但他毕竟是她和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可分开的骨肉联系。他跟他父母的感情一样,来了,也错了。
可是现在,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她说了出来。她还是那个努力让表面平静,可又轻易被程铮激怒的苏韵锦。程铮说过,她不爱他。这么多年了,她还是不能从这句话中释然。
第二十章她的痛只有他可以分享(2)
苏韵锦没法预期程铮的反应,但她知道这必定可以伤到他,并且,一击即中。这是她心里的毒。
陆路说得对,将一个秘密埋在心里是多么难受的事情。现在她终于没有秘密了,心里那个空洞无限放大。
程铮还是没有说话,良久,苏韵锦听到了类似于呜咽的声音,她回过头,看到程铮蹲坐在地上,把脸深埋在膝头,像个孩子一样地哭泣。
他从没有在她面前哭过。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有一次,他踢球的时候伤到了腿,胫骨裂了,真疼啊,苏韵锦半夜醒来,看到他扭曲着一张脸,上面全是冷汗。她就对他说:“程铮,实在疼的话就哭吧,哭出来会好受点。”他却嘴硬地说道:“我又不是女人,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可以那么丢脸。”
他是那样好胜的一个人,所以,就连亲口说出分手两个字,看着她离开的时候,他也没有流泪。
程铮并不喜欢孩子,很多时候,他自己都像个大男孩,像他这样年纪的人,还很难真切体会到父爱的感觉。可是,在苏韵锦说出那番话的时候,眼泪是从他心里涌了出来的,他和她共有的孩子,他们的血肉结晶没有了。如果说当初的分手和四年的等待的感觉是绝望的话,现在他心中只有悲恸。
苏韵锦走到他两步之外,停住了脚步。低下头,第一次以这种角度看着脆弱如婴儿的程铮,她反倒没有流泪的欲望。多么奇妙,在看着他痛时,她心中的伤在减轻,原来不只快乐需要分享,痛也需要。她的痛只有他可以分担,因为其中有一半亦属于他。
再度相遇,他的不依不饶为的是什么,其实苏韵锦心里清楚,他装作礼貌疏离也好,恶言相对也好,其实他都爱她。程铮在她面前从来就是透明的,一喜一悲都清晰可见。她之所以选择了回避,是因为在这四年里,她渐渐发现一个事实,程铮固然不成熟,然而她的自卑怯懦和把自己藏起来的习惯,何尝不是两人分离的最大原因。她和程铮这样两个人,其实都不会去爱对方,或许他们在最初各自遇上了别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他们偏偏搅在一起,彼此性格中的阴暗面都被对方催化得表露无遗。她害怕重蹈覆辙。
期间有相熟的邻居陆续步入或走出电梯间,看到这原本不相干的一对男女如此诡异的一幕,纷纷疑惑地走开。苏韵锦看到程铮哭累了,将脸埋在手掌心,不肯抬头,她往前走了一步,下意识地伸出手,像以前那样想要轻抚他的肩头,手悬在半空许久,还是收了回来,她按开了上行的电梯。
程铮感觉到她的脚步离开,在她身后站了起来,满脸泪痕说道:“苏韵锦,你什么都不说,你为什么不说!你这个自私的女人,凭什么只能是我去找你,而你就不可以来找我,四年了,我一直还在这里,可是你在哪里?”
电梯缓缓闭拢,也隔断了苏韵锦的表情。她在哪里?她从来没有走得太远,只是不敢回头。
从那天起,程铮消失在她的视线里,他大概是搬出了这个小区。苏韵锦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奇怪的是,没有了他,她和吴医生的关系反而淡了下来。期间,吴医生给她打过两次电话约她,她两次找了理由推脱,慢慢的,也就疏于联系了。莫郁华说得对,现在的男女之间,也就那么回事,大家都很忙,谁也没有时间在一段情感上耗费太多的精力,感情也有成本,如果成本太高,收益又不确定,这样划不来的事情谁会去做呢,都说烈女怕缠男,可锲而不舍、越挫越勇的“缠男”到底在哪儿?还好现在的女人也习惯了,谁没了谁不能活?
周子翼离婚了——四年前,他在上海,有一次深夜喝高了,开着车在公路上蛇行,然后撞到隔离墩上,不但他心爱的保时捷撞成了一坨废铜烂铁,自己也基本上成了个破败的玩偶。送到医院特护病房后,他那有钱的老爸老妈给他找了最好的医生和特护,给他最贵的药和治疗,但却只来看了他两次。他的未婚妻倒是常从国外给他打越洋电话,但是这并不能让他的状况改变分毫。
第二十章她的痛只有他可以分享(3)
旧时的同学也都去医院看了他,唯独莫郁华没有去。她在他住院的第六天,丢下手边实习的工作,跟导师交代了一声,也不管得不得到同意,就只身飞往上海,在周子翼病床前衣不解带地伺候,周子翼当时觉得不好意思,可不能否认,在那种情况下,他需要她。
在上海的时候,莫郁华得知了苏韵锦的事,打电话过去给她,苏韵锦在电话里也无法理解。周子翼是什么人,连她都忘不了高三那年,他拒绝莫郁华的表情是多么让人难堪,就算旧事不提,可充其量他也就是个不怎么联络的高中同学,他事业爱情双丰收,多么风光得意,一朝有难,凭什么一个被他当初视若洪水猛兽的人,要为他这样。
她替莫郁华不值,女人有时就是那么傻。
就这样,莫郁华伺候了周子翼两个月,直到他可以下地行走。她的专业知识和任劳任怨对于那时的他而言不啻是天降救星,他如此依赖她,半夜醒来病床边不见了她,都要心急如焚;不是她端来的饭菜,都没有吃的欲望。
可他的伤终于会好的,他出院的那一天,来接他的父母、朋友、下属将病房挤得水泄不通,他都不知道莫郁华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当晚,他给莫郁华打电话,他说:“郁华,我感激你,永远都不会忘记,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我,风里来火里去我都会为你做的。”
莫郁华何等聪明,但她知道周子翼更是个精明人,什么都有个价码,他说的“风里来火里去”就是他给她的价码。但是她不需要这个,所以她在电话里明确告诉他,“我要你风里火里地干什么,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我去上海,不是为你,是为我自己。你没有亏欠。”她让他释然,更让自己释然。
他病愈的半年后,她收到了他的结婚喜帖。美丽的未婚新娘终于游学归来,有情人终成眷属。
所以现在莫郁华对苏韵锦说:“离婚?他结婚跟我没有关系,离婚又与我何干?”
话说出口当然轻松,苏韵锦想说,真的没有关系,你又何苦一再推迟出国的时间?如果不是为了那个“没有关系”的男人,又是为谁?
农历九月十九,观音诞。
岭南人信佛者众,这一日,各大寺庙善男信女如织。
郑晓彤不是岭南人,但她也信佛,每年的这个时候,她都会斋戒沐浴,到寺内上香。所以这天她一早来到了六榕寺,进香完毕后,又在僧人处给长明灯添了香油钱。
走过观音阁前,她回头看了一眼,那些在佛前虔诚跪拜祈求的,都是可怜人,如果现实得遂人愿,谁愿意将希望寄托在虚无的神佛里。她从小就不是个聪明的孩子,所以愿望也不多,但她觉得自己因此比大多数人都容易满足。
在如此密织的人群和烟雾缭绕里,要辨认出一个人并不容易,可她偏偏认出了苏韵锦,也许因为大多数人俯身跪拜,而苏韵锦是站着的,也有可能是因为,她这样并不敏感的人,特别容易在人群中辨认出少数几个让她留意的身影。于是郑晓彤什么都没想,就走了过去。
她站在苏韵锦的身后不远处,就这么呆呆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太多,苏韵锦并没有留意到她。
苏韵锦的背影很薄,腰却立得很直。从斜后方看过去,她有白皙清秀的侧脸和弧度优美的脖子,这就是程铮从少年时期一直爱着的人。郑晓彤反应不快,想法也单纯简单,但她不是个笨人,那天的饭局,苏韵锦跟着陆路匆匆离开后,程铮开始神不守舍,像他跟她在一起的大多数时候一样。他把她送回家后,她坐在摇椅上摇了很久,忽然明白,他找到了那个让他执意要学围棋,却在下棋的时候黯然走神的人。
是难过,还是意外?当时她的心中一片茫然,可能她的感情永远慢了半拍。就像程铮当时忽然跟她说:要不要做我女朋友?她的反应是瞠目结舌。
郑晓彤喜欢程铮,不是仅仅因为她爸爸对他的青睐,可能本质单纯的人都很容易被彼此吸引,程铮笑起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天也亮了,他想着心事不说话的时候,她的天就灰了。在程铮最痛苦的时候,是她陪在他身边,他说想学围棋,于是她教他,他很聪明,掌握得很快,很快她由让他五子,变成败在他手下,即使赢了棋,他对着棋盘,表情里是她不了解的悲伤。他在等一个自己都认为等不到的人,而她不介意陪在他身边,填补他心中的缺口,只要他重新笑起来。
第二十章她的痛只有他可以分享(4)
两个人在一起,也有情不自禁的时候,有一次深夜在他的寓所里,他在清风上下棋,她俯身站在他身后,呼吸喷在他脖子上,他猛然回过头来,当时灯光昏暗,他用做梦一样的眼神看着她。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程铮按倒在身边的沙发上,她的心好像要跳出胸膛,任她多笨也清楚发生了什么,可她愿意承受这陌生的激|情,任他的嘴和手在她身上游走。
在衣衫褪尽的时候她听到程铮呢喃了一声,“晕韵……”她吓了一跳,忙问:“你哪里晕?”
程铮好像如遭霜打地抖了一下,全身的动作都停了下来,连眼神都陌生了,完全不见刚才的激|情难耐。他看了她许久,然后又闭上眼睛再次疯狂地去吻她,吻着吻着,最后全身无力地从她身上翻了下来,看着天花板,无助地说:“为什么不行?不可能的……”
郑晓彤其实很想告诉他,她不在乎身体的爱欲,她只是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她忘了自己当时究竟说了没有,他的神情,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
然后她看到,有一颗奇异的石头坠子,用一条细细的银色链子穿着,在他赤祼的胸口发出眼泪一样的光。
后来他们再也没有过这样亲密的身体接触。
程铮跟她在一起,话不多,可是待她很好,她从来没有看见过他对苏韵锦那样的恶言恶语,也许,他的某一面,只为苏韵锦存在。
郑晓彤就这样看着苏韵锦,身边上香的人已经走了几拨,可她还站在那里。郑晓彤见她拈着一炷香,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香燃尽,才如梦初醒地Сhā入香炉里。
苏韵锦将香Сhā入香炉,转身就看见了呆呆看着她的郑晓彤,不禁有几分意外,“嗨,你也来进香……一个人?”
郑晓彤点点头,可怎么也想不起应该跟她说什么。
苏韵锦朝她笑笑,似乎打算就此结束这段偶遇,也走到一旁捐灯油钱。郑晓彤迟疑地,也跟了上去,虽然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可以她总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
感觉到郑晓彤依然跟在自己身后,苏韵锦有些意外地看着她,“有事吗?”她跟郑晓彤其实不熟,除却程铮这层关系,她们连点头之交都称不上。
“你……也点了长明灯?是许愿吗?”郑晓彤望着苏韵锦说道。
苏韵锦笑笑,没有回答。
“为谁点的呢?”其实这个问题有些唐突,但郑晓彤自己没有感觉到,她只是想知道,所以就问了。
“为一个亲人,死去的亲人。”苏韵锦索性认真转过身来,想看看她到底想对自己说什么。
“哦……”她好像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答案,脸上露出懊恼的表情,“程铮也有一盏,他说是为一个心愿,可是我不知道是什么,你知道吗?”
苏韵锦不禁重新审视对面这个怯怯的女孩子,原来她也是明白的。
“对不起,我不知道。不好意思,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要先走了。”她无意与郑晓彤有任何交集。
“等等。”郑晓彤着急地扯住苏韵锦的衣袖,“能不能告诉我,程铮在哪里?”
她问她程铮在哪里?苏韵锦疑惑了,“你是她女朋友,却问我他在哪里?”
“我以为你会知道。”
“抱歉。”
这真是一场奇怪的对话。
苏韵锦再次打算离开的时候,郑晓彤在她身后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是我陪着他走过最伤心的时候。”
可苏韵锦懂了,她回望郑晓彤无邪如天使的眼睛。天使也有欲望,也有放不开的人。
“陪着他的过程中,你快乐吗?”苏韵锦问。
“是的。”她诚实地点头。
“你陪他度过伤心,这个过程中你收获了快乐,这不是很公平的事情吗?”
郑晓彤一时没明白她的话,她只是坚持地看着苏韵锦,“可是,你让他伤心。”
苏韵锦紧紧地抿唇,“程铮和你之间的事我没有兴趣,同样,我和他的事情,也完全跟你没有关系……再见。”她将郑晓彤扯住自己衣服的手拿下,快步走开,不去看郑晓彤困惑的眼神。
第二十章她的痛只有他可以分享(5)
“这长明灯……程铮也有一盏,他说是一个心愿,可是我不知道是什么,你知道吗……”
她不知道。
苏韵锦将车开到回程的一半,忽然急转弯调转车头,以尽可能快的车速重新回到六榕寺。
重回寺里的时候,郑晓彤已经不在。可是苏韵锦的心思不在她身上,她几乎是跑着来到观音阁前,许愿的人还是这么络绎不绝,可她站在那里,却好像回到了八年前的那个夏天,空荡荡的寺院里,她、程铮还有沈居安曾经也是在这个地点,跪在佛前许下心愿。
没错,就是这里。香案上还摆着不少功德簿,她一本一本地往前翻,哪里还见八年前的旧物。正好有僧人走过,苏韵锦上前去,向他打听,年轻的僧人摇了摇头。苏韵锦急了,双手合十,塞了不少香火钱,僧人才走回后院,十来分钟后,一个年老一些的和尚捧着厚厚一沓簿子走了出来。
苏韵锦接过,顾不上年久陈旧的功德簿上布满灰尘,迅速找到八年前的记录,然后细细地往前翻。终于,她找到了自己的笔迹,上面只有四个字:平淡生活。而在她的愿望后面,是一个流畅刚劲的字迹,这就是她要找的东西。
那个字迹只写着简单的两个字:韵锦。
苏韵锦合上了功德簿,慢慢直起腰来,寺内传来似近而远的磬钟声,她看着永远带着悲悯的观世音,发出一声不知是感叹还是哭泣的声音,闭上了眼睛。
第二十一章我爱的人都会离开(1)
次日上班,陆路鬼鬼祟祟地摸进苏韵锦的办公室,悄悄递给她一样东西,苏韵锦打开来,却是辞呈。她将辞呈放在桌上,看着戴着副墨镜的陆路,这孩子,就不能有点正常人能够接受的行为模式。
“总有个理由吧?”苏韵锦看着她。
“哈哈,说出来怕吓着你,本人从小立志要周游世界,看遍各国帅哥,不瞒你说,我从六岁开始攒钱,直到上个月发薪水,终于攒够了我的启动资金,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陆路发出夸张的笑声。
苏韵锦看着她,“就算要周游世界看帅哥,也不用时刻戴墨镜吧?”
“这你就不懂了,这是什么?这是最新一期时尚杂志上力推的……干嘛……”
苏韵锦无心听她的喋喋不休,探身上前,在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摘下她的墨镜,陆路想用手去遮,但已经来不及。
墨镜下,陆路的眼角是明显的青肿伤痕。
“怎么搞的?”苏韵锦愕然。
“嘿嘿,这么丢脸的事情还是被你发现了,昨晚洗澡摔的。”陆路笑道。
苏韵锦不顾她的抵抗,轻轻拉下她的高领毛衣,倒吸了口气,然后迅速放下办公室的百叶窗,将陆路拉到角落,拽住陆路手臂的时候,听到了她忍痛的嘶声。这时陆路不再反抗,任凭苏韵锦卷起她的贴身毛衣。饶是苏韵锦早有心理准备,看见眼前这一幕,还是惊得呼吸都顿住。陆路年轻而皎洁的躯体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和淤痕,有些是很陈旧的疤痕,但更多是新伤,从那些伤痕看来,无一不是人为的抓伤、齿印和重挫之下的淤血,那些伤痕甚至从她的胸口延伸到内衣下的皮肤。可怖的伤衬着花一般娇嫩的皮肤,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这也是摔伤?……是谁?!告诉我,陆路。”看着眼前这个她一直当做妹妹的人,苏韵锦的心都在抽痛。
陆路轻轻拉下衣服:“别问,苏姐,求你了。”她终于不再笑了。
苏韵锦收回手,“这样你还不肯说?到底是谁这么变态……难道……是陆笙?”她忽然想起那天在左岸看到陆笙时,陆路惊怕的眼神。
从陆路瑟缩了一下的神情里,她知道自己猜对了。苏韵锦想起了偶尔在社交场合和传媒中见到的陆笙,那样温文尔雅的一个男人,想不到竟会是这样禽兽一般。
“他还是不是人?走,跟我来。”苏韵锦把墨镜架回陆路脸上,拉着她就往外走。
“去哪里?”陆路挣扎着。
“去医院,去报案。”苏韵锦并不是个容易激动的人,可她觉得自己的喉咙被什么东西塞住似的发疼。
陆路终于挣脱了她,“没用的,苏姐。你别管我了,我的伤口已经处理过了,至于他,他伤得不比我轻。如果你为我好的话,就装作不知道行吗?”
苏韵锦看着她,这就是陆路,她一直以为最快乐的陆路?
陆路走了。苏韵锦有些失神地坐在办公室里,不久,电话铃声响起,她忽然一个激灵,不是公司的电话。
苏韵锦接通手机,对方只讲了不到三分钟,挂了电话,她长久地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
回过神来之后,苏韵锦跑了一趟人事部,再到徐致衡那里办了手续。四年前的病假过后,她再也没有请过任何公休、年假,所以徐致衡很爽快地给了她十五天。就在她离开他的办公室前,他问了一句:“韵锦,没事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话可以说。”
苏韵锦扶住门把强笑:“谢谢你给我的假期。”
连夜坐飞机赶回家乡的省城已是夜晚,苏韵锦下机后立即赶往省医院。在病房前,她看到了仿佛一夜间衰老的叔叔。
“韵锦,你回来了……”年过五十的男人呜呜地哭了起来。
“怎么样了?”她几乎辨认不出自己的声音。
“医生说这次复发,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其他脏器,晚期,化疗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其实她早该猜到了,这几年,妈妈的身体一直反复无常,苏韵锦经常劝她到医院复查,可妈妈说,她不敢到医院去,生怕没有被病压垮却被病吓垮,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多活一天都是开心的。也许,妈妈早在心里已经知道自己的状况。
第二十一章我爱的人都会离开(2)
苏韵锦推门进去,她的手跟金属的门把一样的凉。
谁能告诉她,其实她走错了病房。眼前这个披散着花白头发、形容枯槁的女人是谁,是她曾经那么娟秀的妈妈?苏韵锦坐到床边,咬住颤抖的唇不让自己哭泣。
“妈妈……”她禁不住轻轻唤了一声,可是又怕惊醒了睡着的人。
妈妈极缓慢地睁开眼,看见她,混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随即又变成了哀伤。
“韵锦……你来了……正好,刚才我梦见了你爸爸,他在怪我,是我答应过他一生只陪在他一个人身边的,韵锦……他在怪我……我没脸见他。”
苏韵锦想握住妈妈的手,却发现上面Сhā着输液的针管,她颤声说:“爸爸不会怪你,不会的……医生,医生……”妈妈的脸因疼痛而扭曲,苏韵锦连忙对着门外喊到,叔叔和医生一起冲了进来,然后家属都被关在门外。
应该没用去多长的时间,可苏韵锦和叔叔坐在门外无言等候,如同一个世纪。
医生走出来的时候,苏韵锦几步跑上前去,“医生,我妈妈怎么样?”
“病人的情况很不乐观,我建议你们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
“救救她,求你了,不管用什么方法,救救她。”苏韵锦哽咽着哀求。
“你放心,对待任何一个病人我们医院都会尽力去挽救。”医生面无表情地说着公式化的语句,苏韵锦看着医生走远,颓然跌坐在椅子上。是呀,对于每个病人家属来说,病床上那个是他们的至亲,是他们的挚爱,可对于医生而言,只是见怪不怪的一副残破的身体。
“叔叔,你回去休息一下,这里有我。”苏韵锦用手擦了把脸,努力平复下来,叔叔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她不能垮下,她必须挺住,这样才能照顾好妈妈。
接下来的几天,是噩梦般的生活。妈妈住的是三人间的病房,医院病床紧张,三张床都睡满了人,陪护的家属只得在病房外的长凳上过夜,后来苏韵锦给医生塞了几个红包,才让护士在妈妈的床边架了张简易的行军床,这样,轮夜的叔叔和苏韵锦才有了一个栖身的地方。
病房里住着其他病人,而且基本上都是重症,隔壁床的是肝癌晚期,晚上疼起来,彻夜呻吟。妈妈的睡眠变得极浅,有一点声响就很容易醒来,晚上无法入睡,白天更是人来人往,好好睡觉都成了奢侈,精神益发地差下去。这还不是最糟,靠窗的那个病人已是弥留,终于在一天晚上咽了气,妈妈在半睡半醒间听到病人家属尖厉的号哭声,然后眼睁睁看着有人将蒙着白布的尸体抬了出去,她的手紧张地抓住苏韵锦,指节发白,指甲直抠进苏韵锦的皮肉里。第二天又有新的重病患者填补了那个空床位。
苏韵锦于是再度哀求医生,她愿意付更高昂的床位费,只求让妈妈能住进单间的病房,为此红包不知塞了多少次,等来的都是一句:没办法。眼看妈妈身体一天天垮下去,糊涂的时候多过了清醒的时候,整天说着胡话,吃进去的东西片刻又吐了出来,连护士都开始摇头。
苏韵锦日夜守在妈妈床前,只恨自己没用,眼看都要死了心,主任医生忽然告诉她,医院刚有一个患者出院,腾出了一间单人病房,正好可以给她们。苏韵锦欣喜若狂,当日就跟叔叔一起,配合护士将妈妈换到了另一边。
虽说换病房并不能让妈妈的病有所改善,但是不可否认,至少清静了许多。苏韵锦回来后的第九日,妈妈在新的病房里,精神忽然好了一些,神志也特别清醒,不再像前几日喊着胡话,连眼睛都清明许多。她怜惜地看着消瘦的女儿,很艰难才说出几个字,“韵锦,你就是太倔……”
苏韵锦的泪立刻就涌了上来,拼了命忍住,不停地点头。妈妈闭上眼睛,用微乎其微的声音说道:“想开了,什么都好了。我看见了你爸爸,他要来接我……在下面,有你爸爸在等我,在上面,有你叔叔在为我哭,我还有什么不满足?”
晨昏第四部分
第二十一章我爱的人都会离开(3)
当晚,凌晨五点,妈妈在病床上咽下最后一口气,苏韵锦感觉着妈妈的手变冷,然后叔叔将她拉离妈妈身边。她站在医院长廊上,看着护工把覆着白色床单的妈妈推远,想追过去,可是脚却灌了铅一般。她扶着长椅的边缘缓缓蹲下,听着推车的轮子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终于再也听不见……
她也不知道自己保持这个姿势有多久,天渐渐亮了,期间有人走过来跟她说话,可究竟说了什么,她听不见也想不起来,她只想一个人蜷在这里,一直这样。
直到有双手按住了她的肩膀,她没有回头,那双手的主人却不像其他人一样等待片刻后离开,而是也蹲下了身来,将蜷成一团的她整个抱在怀里。她记得这个怀抱。她任由身后这个身体支撑着自己的重量,然后听见他说:“韵锦,你哭吧。”
四年了,她没有流过泪,就连在医院里,医生亲口告诉她,孩子没有了,以后也不会再有的时候,她没有哭;照顾妈妈的日日夜夜,无论多难,她也忍住了泪水。可是她为什么要坚强,为什么要独立,她只要一个期盼的臂弯供她痛哭一场。
苏韵锦艰难地转头,将脸埋在程铮的肩颈处,先是无声地抽泣,然后痛哭失声:“我再也没有妈妈了,没有爸爸,也没有孩子,什么都没有,只有我一个人……我爱的人都会离开!”
“我不会。”程铮拍着她的背,“虽然我不知道我还是不是你爱的人。”
苏韵锦不答,只是哭泣。
苏韵锦举步维艰地行走在看不到边际的沙漠中心,烈日灼得她好像下一秒就要成为灰烬,口很渴,头很痛,她几乎不想再往前,宁愿变成沙砾里的一棵仙人掌。可是前方隐约有什么在召唤她,她只得一直走,不停走,然后逐渐干涸……
“程铮……给我水……”在梦里她无意识地呓出这句话之后才悠悠转醒,意识恢复到一半她就开始苦笑,牵动干裂的嘴唇,一阵刺痛。她又糊涂了,早已不是当初两人耳鬓厮磨的日子,哪里还有身边嘀咕着给她倒水的那个人?只是这句话脱口而出那么自然,自然得让她误以为睁开眼他还躺在身边,脚大大咧咧地搭在她的身上。
就在她撑住晕沉沉的头想要爬起来找水的时候,一个冰凉的玻璃杯毫不温柔地塞到她手里。
“你倒是像慈禧太后一样,睡一觉起来就知道奴役人。”这样欠扁的话除了他,不会出自另一个人的嘴里。
苏韵锦整整地看了他几秒,意识如慢镜头般在脑海里回放。是了,在医院里,她和叔叔刚送走了妈妈。护工推走妈妈以后,她就一直蹲在那里,然后他来了,他说:“哭吧,韵锦。”她居然就这样在他怀里哭到无力再哭为止,失去至亲的黯然也再度回到心间。
站在床边的那个人被她直勾勾地看着,不禁感到有些不自在,“你脑子烧坏了,看……看着我干……干嘛。”
苏韵锦无心嘲笑他突如其来的结巴,环视房间四周,“这是哪儿?”
“我家。”他答得再自然不过。
“你哪个家?”苏韵锦微微皱了皱眉。
程铮看了一下天花板,“我又不是被收养的小孩,我只有一个爸妈,一个家。”
苏韵锦的反应是立刻翻身下床,不顾自己一阵无力感。
“我家又没有鬼,你吓成这样干嘛。”程铮没好气地按住她。
苏韵锦叹了口气,“我得去医院,我妈妈刚过世,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要去办……对了……我叔叔呢?”
“都睡了一天了才想起你妈妈的事,要是真等着你的话,那也耽误了。你就放心吧,你叔叔在医院已经把手续结清了,至于你妈妈……按照你叔叔的意思,是先在省城的火葬场火化,后面的事一起回你们家的县城再操办。”不知道是不是考虑到她丧母的心情,他后面的几句话口气放柔和了许多。
苏韵锦低下头,原来她都睡了那么久。一觉醒来,妈妈就真的跟她永远天人相隔了。“叔叔现在在哪里?”她问。
第二十一章我爱的人都会离开(4)
“先回去了,你一直发着高烧,在医院躺了半天,我见你没什么事了,但一直迷迷糊糊地,就先把你送回我家休息。”
苏韵锦用手捋了捋头发,“哦,这样呀,那谢谢了,我看我还是先回去,你爸爸妈妈回来看见也不好。”
程铮语气顿时尖锐起来,“我都不怕,你怕什么,我爸妈你又不是没有见过,他们会吃了你不成?”他见苏韵锦不语,执意起身找鞋,才无可奈何地补了一句,“反正他们也不在家。”
“可我还是得尽快赶回去,叔叔已经很累了。”苏韵锦尽量不让程铮误会她的意思。
“那你也得吃过饭再走,我送你回去。”他的语气不容反驳。
苏韵锦也不跟他拗,从床上爬了起来,肚子确实有些饿了,没有必要跟身体较劲。起来的过程中她留意看了一下整个房间,认识他那么久,还是第一次来这里。一看就知道是男性的居住空间,陈设并不繁复,但处处可见设计时的匠心,收拾得也很干净。其实程铮是个挺简单的人,只要居住舒适整洁,其余的要求都不是很高,所以在他们当初那个蜗居里,两人也是有过幸福的时光的。
程铮把药递给她,她默默地就着刚才那杯水吞下,跟着他走出房间。餐厅里已经摆有饭菜和碗筷,程铮先坐下去,强调道:“先跟你说啊,陈阿姨回老家了,饭菜是楼下叫的外卖,你就将就着吃吧。”
苏韵锦对吃的不像他挑剔,听见后也只是微微地点了一下头,坐到他对面,拿起了碗筷。记忆中两人上次单独这样面对面地吃饭的记忆遥远得如同前生,苏韵锦夹了一筷子菜,放到嘴里,觉得莫名的苦涩,她强咽了下去,觉得不对,又再吃了一口,确定不是自己的情绪影响味觉。她想说点什么,终究没有说话,再把筷子伸向另一盘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嚼了几下,很快地给自己盛了碗汤,刚喝了一口,这次她没有忍住,只得叹了口气,放下餐具,看着程铮,这家伙居然什么也没动,用一种古怪的表情专注地看着她。
“程铮,你去哪里订的外卖?”
“楼下四川人开的‘蜀地人家’,还可以吧?”他答得飞快,显见早预料到她有此一问。
“你得罪过他们的老板或大厨?”
“我又没病。干嘛,不好吃吗?”
“很难吃。”苏韵锦难得这么直接,她看着程铮自己吃了一口,然后低声咒骂了一句。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就是‘蜀地人家’的大厨?”苏韵锦好像若无其事一般说道。
程铮的脸立刻变得通红,飞快地放下筷子,再夺下她手里的碗,匆匆说道:“难吃就算了,我,我下楼再去买。”说完逃也似的跑回房间拿钥匙。
苏韵锦看着他仓皇的背影,低低地说了一句,“程铮,你这是何苦?”
他的背影僵在那里,“这是我的事。”
苏韵锦也站了起来,“其实,菜虽然难吃一点,但是我很高兴。”
程铮慢慢地转过身, “那个……其实都怪菜谱太烂,我发誓我绝对严格按照程序和步骤去操作的……”
“厨房还有材料吗,还是我去做吧。”
他指了指厨房,忙不迭地点头。
苏韵锦在厨房里忙碌,程铮倚在门框上看着她,一言不发。旧时的记忆一点点地回来。
苏韵锦将鸡蛋打进锅里,感觉到有一双手无声无息地缠绕在她腰上,然后是他的呼吸,热热地在她身后。
“放手,程铮。”
“不可能。”
苏韵锦不语。好像他们认识以来就不断地在重复这样一句话:
——程铮,放开。
——我不放。
可是他真正放开她,她比什么都疼。
“不管你用什么理由,我就是不放。”他的声音在她肩上传出,闷闷地。
“你再不放手,鸡蛋就要煎糊了,你不饿吗?”苏韵锦无奈笑道。
“当然饿,但是我想吃的不是鸡蛋。”他的唇跟他的低语一样,暧昧地在她的耳边游移。
第二十一章我爱的人都会离开(5)
“别这样。”她微微偏开头去。
程铮困惑地喃道:“为什么不能这样,你还是不要我吗?”
苏韵锦熄了火,放下手中的平底锅,转过脸面对着他,“如果我说我不想,是骗你的,我不是圣女。真的,程铮,如果你要的是一次激|情,我可以给你,但是如果莋爱可以解决我们两人的问题,那就不会有今天。”
“我不是嫖客,会随便找个女人解决。我这样,是因为这个女人是你,我以为你懂。”程铮皱眉。
苏韵锦笑笑,“别忘了,四年了,我们中间隔着的那一千多天不是假的,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了,最起码的,你忘了郑晓彤?”
程铮沉默,就在苏韵锦决定放弃这场交谈的时候,他开口说道:“韵锦,我也是个人,也会有等累了的一天,一度我几乎以为,这辈子再也不能这样抱着你了。晓彤……她给过我很多安慰。”
“所以,你就更不应该像现在这样,是不是?”
“可能你不会相信有晓彤这样的女孩,很多人会觉得她傻,她很单纯,但是是真正的善良。那天是她找到我,告诉我在六榕寺见到你,我才知道她其实很清楚你是谁,可她让我来找你。想不到吧,苏韵锦,像你这样一个自私、别扭、冷血、固执的人,怎么可能相信会有这样的人存在……跟你相比,她就像天使。”成功地看到苏韵锦露出黯然的神色,程铮自嘲地笑了笑,“可我偏偏没有办法爱上天使。”
苏韵锦低头不语。
程铮用手抬起她的脸,“别对我说内疚那一套,感情从来没有公平,我承认辜负她,可继续跟她在一起也是种辜负,我讨厌婆婆妈妈地拖着。如果势必要对不起一个人,那我只能对不起她,因为另一个人我绝对不可以放手。你说,我们是不是一样自私?”
苏韵锦挥下他放在她脸上的手,程铮用这只手置于她的腰后,把她的身体用力按向自己,“你还要说什么,想折腾我到什么时候?”
“别这样。”苏韵锦吃力地跟他拉开一点距离。
“要我放开也可以,除非你亲口说,你不爱我,说呀,苏韵锦,你看着我说,你不爱我……”
苏韵锦刚张口,就被他霸道地堵住嘴。程铮的激|情一触即发,连扯带拉地解开她的衣扣,然后再是自己的。当他上身赤祼在她面前时,她一眼就看到了那根链子上的吊坠,海蓝宝柔和的光芒灼痛了她,“原来它在你这里。”
程铮抓着她的手,贴在坠子上,也贴在他的胸口,“你说过不会丢下它,你说过的!”苏韵锦把坠子握在手里,闭上眼,流泪。
两人纠缠着,从厨房到卧室,契合的那一刹那,彼此都叹息。程铮的动作,似要把她嵌进灵魂里,他差点以为这一幕永远只能在梦里,看到她微微疼痛的表情,他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压抑都有了补偿。冲刺的时候,他喘息着,俯身看着身下的她,每一次撞击,都伴随他的苦苦追问:“说你爱我,或是不爱我,说啊,你说啊,我要你亲口说……”他脖子上的链坠垂了下来,跟随他的动作激烈地晃动,苏韵锦在激|情中辗转,在他追问得越来越急切的时候,挺起身,用嘴轻轻含住垂在她眼前的坠子,程铮呻吟一声,在她体内爆发,快乐攀到顶峰的时候,他叹息:“其实你爱我……”
第二十二章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激|情过后,两人静静相拥,直到汗水慢慢消散,苏韵锦才说:“程铮,你睡了吗?我们能不能说说话。”
程铮含糊地“嗯”了一声。
两个人,相识了十一年,朝夕相处了近三年,他们分享过男女之间所有最亲密的第一次,可是竟然从来没有认真地静下来交谈,从来没有问过对方最想要的是什么。
开头有些艰难,苏韵锦想了一会才说道:“孩子两个月的时候,它忽然让我疼痛,其实在失血休克之前,我已经开始害怕我有可能失去它。它是当时我在这个世界上跟你最后的牵连,我不能没有它,只要它平安,我愿意用一切来换……可是终究没有留得住。手术的过程里出了点小问题,后来医生告诉我,以后我都不能再有孩子了。我躺在病床上,唯一的感觉就是恨你,因为我不知道应该怪谁,我必须找一种更强烈的感觉来代替绝望。所以我发誓,我再也不会等你了,我要忘了你。可是,当我重新见到你,我开始忘了我的誓言,你看,惩罚来了,我身边重要的人,一个都留不住。”
程铮支起头,看着她:“简直笨蛋!如果是我让你违背了誓言,那也是惩罚我,你说身边的人一个也留不住,除非是我也死翘了。”
苏韵锦失笑,“还是胡说八道。程铮,我是个特别糟糕的人,我总以为自己知道自己要什么,其实到头来总发现自己错了。”
“没有人说过错了不能再回头,韵锦,我们从头来过。”
“从头来过?”苏韵锦有些失神,“四年前我们曾经那么爱对方,结果呢?何况是现在……”
“可是那时你从来没有给过我爱的安全感。从我第一次看到你,我一直在追,你一直在逃。我太紧张,你又太敏感,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对你好。”他翻过身,看着她,“我很笨,我的爱需要一个保证。”
苏韵锦用手抚着他脖子上的坠子:“你这样不值得,我甚至不是个完整的女人。”
程铮故意上下打量她,“哪里不完整,我觉得该有的都有啊。”看见苏韵锦不笑,他意识到这个笑话不好笑,这才道,“如果注定没有孩子,那就让我们相依为命。”
他贪婪地埋首她的胸前,“就当我是你的孩子,只爱我,小妈妈……”
程铮在精力耗尽后沉沉睡去,直到感觉有双手捏住他的脸,才呼痛醒来,他直觉地以为是苏韵锦,翻身想要揽住她,嘴里嘟囔着:“再掐我咬你了。”
手空落在床单上,然后耳朵一阵疼,他听到一个酷似老妈的声音在说;“你这死孩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大白天的做什么白日梦,还敢咬你老妈?”
程铮迅速弹了起来,看到章晋茵横眉竖眼拧着他的耳朵立在床前,身边哪里还有苏韵锦。他吓得霍地一声拨开老妈的手,拉起被子遮住全身赤祼的自己,涨红着脸窘道:“哪有这样子不敲门就进来的?”
章晋茵嗤笑,“门都快拆下来了你都不知道,啧啧,还遮,你身上我哪里没看过。你说,大白天的你一个人在家脱光衣服睡觉干嘛?”
程铮这才放下了一点心,看来老妈是没有看见苏韵锦,他倒是无所谓,要是她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尴尬成怎样。
“我热,脱衣服你都管?”他无所顾及了,就开始耍横。
章晋茵撇嘴走了出去,“大冬天的,热也不用光ρi股睡吧。”
程铮边穿衣服边看时间,他睡了大概三个小时,她会去了哪里?回家的话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就走?系衣扣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好像少了什么东西,一低头,陪伴了他四年的海蓝宝耳环不见了踪影。
苏韵锦回到老家,妈妈的后事办得还算顺利,她们家亲友不多,可是人既然去了,风不风光又有什么区别。
叔叔说,苏韵锦的身体不好就好好休息,别的事让他去操持,他说得对,她真的累了。
出殡的前一天,她想起有些事情需要跟叔叔商量,叔叔在厨房里打电话,苏韵锦穿着居家的拖鞋,走到厨房门口,他也没有察觉。
第二十二章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叔叔是个淳朴直爽的人,通常他在客厅讲电话,苏韵锦在客厅可以听到八成,现在他压低声音,躲在角落里,苏韵锦不得不感觉到奇怪。
“……对,基本上都筹备齐全了……哪里,还是要谢谢你……医院……多亏了你……她很好……她不知道……那孩子就是倔……”
苏韵锦悄悄地退回了自己的房间。她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这么多年了,她好像总是处在需要他援助的角色里,他帮她,却又不敢让她知道。
她给自己倒了杯茶,抿了一口,淡淡的苦涩夹着甘甜。她不会告诉程铮,其实那天在医院里,她曾经无意中见过他匆匆从肿瘤病房走过,然后当天下午,主任医生就带来了可以搬进单间病房的消息,他装作若无其事,她也不去提起。
原来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是这样的感觉。她曾经以为自己可以不需要任何人,但是现在才明白,一个女人,撑得越久就越是疲惫,何必为了无谓的骄傲去舍弃她应得的关怀。他不是在施舍她,他是在爱她,在有些人面前她不需要坚强。
她终于可以释然。
晚上,叔叔把她叫到客厅里,妈妈在时,他们继父女之间虽然客气,但始终都隔着层膜。
叔叔把一个小匣子推到她面前,说道:“韵锦,我知道你心里从来没有把我当做父亲,但我一直希望你是我女儿,现在你妈妈不在了,这是她生前留下的一些遗物,理应交给你保管,你爸爸在时的那套学校的房改房,你妈妈也一直没舍得卖,前些年,她把那套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它是你的,就当做你爸爸妈妈留给你的一点念想吧。”
苏韵锦沉默地将匣子打开,里面是一些房契样的纸页,妈妈日常戴的一对耳环,两张存折,里面钱也不多,总共几千块,最多的是旧相片,有爸爸在世时的合影,还有她从小到大的照片,那些照片大多已发黄,被摩挲得有了毛边,这些已经是妈妈的全部。
苏韵锦没有哭,她用手抚过那些旧照片,好像上面还有妈妈手心的温度。
“您知道吗,以前我怨过您,明知道妈妈后来跟您在一起是对的选择,可是我还是忘不了爸爸,我怨您分走了原本只属于我和爸爸的爱,也开始故意冷落妈妈……我不是个好女儿,可能也没有办法真正叫你一声爸爸,但是有一句话还是得说:这些年,多亏了有您。妈妈在不在,您都是我的亲人。”
苏韵锦说完,年过半百的男人在她面前流泪了。
妈妈的后事办完后,苏韵锦去了趟乡下老家,这也是爸爸Сhā队时和妈妈相遇相爱的地方,苏韵锦走过这里每一寸的土地,都似乎可以想象爸爸和妈妈也曾在这里经过。他们终于在天上团聚了。
乡里还有她母系一边的亲戚。苏韵锦这次住在堂舅家,虽说是远亲,可包括堂舅妈在内的一家都对她相当热情,也没有忌讳她有孝在身。苏韵锦住了几天,每天睡一个懒觉,堂叔从地里回来之后,就跟她在棋盘上过几招,印象中,她二十八年来都没有过这样悠闲惬意的日子。
假期的最后一天,她搬了张躺椅在晒谷场上,冬天里的阳光晒得人周身舒泰,一本在从广东打工回来的堂表妹床上找见的言情小说看到一半,一丝倦意就爬了上来。苏韵锦把小说盖在小腹上,懒洋洋地闭上了眼睛。小说里,有钱的男主角永远有个刻薄的母亲,推了一张支票到怀孕的女主角面前,说:“你不就是为了这个吗?钱给你,放过我儿子。”
那天她从程铮身边起来,收拾好自己和狼藉的卧室、厨房,刚走出门口不远,就遇上了归来的章晋茵,跟小说里完全一样,章晋茵将她请到自己的车上“闲聊”了几句。
她第一句话便说:“韵锦,我曾经以为你会是我的儿媳……”
其实在整个谈话过程中,苏韵锦都沉默,章晋茵也并不咄咄逼人,良好的教养让她在一些话题上点到即止,充分顾及了苏韵锦的感受。可苏韵锦知道,她和徐致衡的一段往事,还有她的不孕,对方完全知情,这毫不奇怪,一个圈子能有多大,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何况章晋茵是这样强势的一个人。
第二十二章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我只是个平凡的母亲,希望你谅解。”章晋茵叹息。
苏韵锦只笑,“您没有什么需要我谅解的,因为这些都是事实,我明白您的意思。”她甚至心里感激章晋茵没有给她钱,否则她会更加难堪。
“其实我并不是逼你离开程铮,我生的儿子我知道,他是个傻孩子,认定的东西从来就不回头。可是韵锦,就算我们可以不介意这四年里你的事情,不介意有没有孩子,但你也看到了,你们在一起过,可是并没有让对方幸福。我希望我儿子过得好,所以,我只问你,你能保证给他幸福吗?”
苏韵锦沉吟,然后抬起头来,坦白地说:“我不能。”
就在苏韵锦在阳光下几乎要睡去的时候,有人将她放在腹上的小说拿了起来,怪腔怪调地读着书名:“……《恶少的甜心》……啧啧,苏韵锦,叫我说你什么好,你跑到这里,就为了钻研这种健康营养的读物?”
苏韵锦也不奇怪他怎么会找到这里,伸手抢回自己的书,继续闭眼假寐。程铮恶劣地用手拍打她的脸,“还装,快说,你跑到这个鬼地方来干嘛?”
苏韵锦撩开他的手:“那你又来干嘛?”
“我……我来要回我的东西,把项链还给我!”他理直气壮地说道。
“可是,那明明是你送给我的耳环。”苏韵锦提醒他。
“我不管!”理亏了就开始耍赖一样是他的风格,“你睡了我就走是什么意思,嫖个鸭子还要给钱呢!”
苏韵锦从躺椅上坐起来:“那你要多少钱,你的服务也不值多少钱吧。”
程铮咬牙切齿,“反正你得给我一个交代。”
苏韵锦看了他一会,然后一声不吭地走回晒谷场后面的堂屋,出来的时候手里抱着副围棋。她将棋盘就地铺在晒谷场上,然后说道:“程铮,有些事情让我们用这个来决定吧。”
程铮用一种“你疯了”的眼神看着她,发现她的样子不像是开玩笑,然后就跟她打了个商量,“不如我们换种方式,比如说赛跑?我总有权选择吧。”
“你可以选择玩,或者不玩。”苏韵锦很平静地说。
程铮犹豫了一会,好像在内心挣扎,“好,我执黑。”既然躲不过,那就不要吃亏。
“随便。开始吧。”苏韵锦就地坐下。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来不肯学棋,哪怕围棋是他大学母校的传统项目,几年不见,倒是让苏韵锦大感意外。程铮的棋路跟他为人的作风一样,大开大阖,攻城略池,相当凌厉,苏韵锦相对就沉稳许多,并不是一时可以分得清上下的局势。黑65的时候,黑已占优,看着苏韵锦眉头微皱,程铮心里暗喜,她哪里知道自己这几年在清风浸淫,棋艺大有精进,所以在白67的一刺之下,他不慌不忙,黑73的一断,连苏韵锦都露出激赏的神色。胜券在握,程铮努力控制住自己得意的神情,这个女人,还想用这招来欺负他,看她输了之后还有什么话说。
苏韵锦想了一会,接下来的74、76先手冲断,中央的白棋顿时增厚,而黑棋显露出四处断点,场面急转直下,程铮额角冒汗,越急越挽不回颓势,苏韵锦白94的时候,白棋的优势已不可动摇,就连程铮也明白,只要白96落下,黑棋大片都将不活。所以在苏韵锦拿起第96子的时候,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刚才的不算,我有一步走错了。”
苏韵锦轻轻笑道:“程铮,举棋无悔大丈夫。”
“我不做大丈夫,重新来过。”事已至此,他决定赖皮到底。
苏韵锦哪里管他,另一只手把他的手拿开,白子稳稳当当地落了下去。“你输了。”
程铮用手将棋牌用力扫乱,狠狠道:“输了又怎么样,开玩笑,我的幸福怎么可以靠这一盘棋来决定?”
“愿赌服输。我说了,有些事情要靠这盘棋来决定,你没有拒绝,所以,从今以后,家务主要还是由你来做,因为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可能我要重新找工作。”
第二十二章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程铮傻傻地看着她,她说什么?是他听错了吗?
良久,苏韵锦才听到一个怪怪的声音回答她:“我会学!”
顺着他的手,靠在他怀抱里的那一刻,苏韵锦想起了自己那天对章晋茵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能。幸福谁也没办法保证,但我可以对您说的是,如果程铮不幸福,我会比您的心更疼。”
然后她听见程铮慢慢说道:“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跟你分开,然而,不管走得多远,我总相信有一天我会把你找回来。苏韵锦,我终于还是找回了你。”
程铮也不知道自己拥着她究竟有多久,不远处传来孩子的笑声,他看过去,几个一身泥巴的半大孩子看着他们,一边刮脸一边笑,农村的孩子,难免对这样的场面感到新奇。
“那个……韵锦,我们可不可以先起来,我的脚有点麻。”他还保持着下棋的盘坐姿势。苏韵锦站了起来,再拉了他一把,“走,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在苏韵锦另一个堂舅家的门前,程铮看到了多年不见的阿太,阿太九十多岁了,样子跟当年没有什么两样,只是眼睛彻底地看不见了,坐在堂屋前的小凳子上摸索着择菜。程铮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当他冒充苏韵锦男朋友参加她妈妈的婚礼时,就曾应承阿太,如果他们以后结了婚,一定会亲口告诉老人,想到这里,他无声地握紧了苏韵锦的手。
苏韵锦拉着他在阿太膝边蹲下。
“阿太,我是韵锦,我跟程铮一起来看您了。”
阿太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张开无牙的嘴笑道:“韵锦,你来了,好像前段时间你妈妈还来过呢。”
“阿太,我是程铮,您还记得我吗?就是打日本人那个?”程铮手伏在阿太膝上,殷殷问道。
阿太抬头想了很久,“打日本的,哦……你是我们家韵锦的小男朋友来着。”
“对,对。”程铮也不管阿太看不看得见,拼命点头。
苏韵锦含笑看了程铮一眼,对阿太说:“阿太,我和程铮又在一起了。”
阿太继续择菜,一副不以为怪的模样,“你们不是一直都在一起吗?”
两人都是一愣,然后默默握紧对方的手,“是的,阿太,您说得对。”
……
“想起我和你们太外公年轻的时候,总是吵吵闹闹,一转眼五十年,再也没有人跟我斗气了……”
阿太还在絮絮叨叨,太阳的暖意让苏韵锦有困意,她放心地将头靠在程铮的肩膀上。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尾声
郁华:
别来无恙。一年多不见,前几天收到你的邮件,想你说起的利费伊河上的桥,还有南岸的都柏林堡,开始有些向往,能让你决定长久留下的地方,想必是很好的。
今天是周子翼和陈洁洁的儿子弥月,周家大摆筵席,我和程铮都去了,你的礼物我已代为送到。孩子长得很漂亮,跟他父母一样。程铮看了孩子很久,但他没有伸手去抱,我知道他是顾及我的感受。那天你问我是不是感到遗憾,是的,我很遗憾,但如果注定这辈子与孩子无缘,那也只能如此,幸而我还有他。
晚上卸妆的时候,程铮看到我戴着那对海蓝宝耳环,对我说:“真不能想象,当初我会跟你分开那么多年。”
我说,如果没有中间那几年,就没有今天可以携手到老的程铮和苏韵锦。即使今天的程铮遇上当年的苏韵锦,不管多爱,只怕这段感情也不得善终,反之亦然。
对了,本来不想提的,今天晚宴上,周子翼高兴之下,多喝了几杯,我上洗手间的时候,看到他在走廊上发呆,见到我,只问了一句话,“都柏林会不会下雪?”我忽然想,如果现在的你初识周子翼,还会不会为他蹉跎那些年。你说羡慕我,不管什么时候转身,都有那个人在等我,而你转身只看到自己的影子。其实我觉得,错误的时间遇到错误的人,等待也是徒劳。我用了四年才想明白这个道理,你比我聪明,想来也是懂的。如果回头也看不见他,不如向前看,毕竟都柏林的风光那么好。
第二十二章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苏韵锦
二〇〇七年八月
番外一他没有错(1)
我记得好像是谁说过,“绝对不要在洗手间里说同事的闲话”,据说这是著名的社会生存定律第七条,我深以为然。但显然有人并不这么认为。
“……看你,嘴唇涂得那么夸张,被主任抓到你就惨了。”
“怕什么,主任哪有时间注意这些,女人嘛,连妆扮的权利都没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你别说,就有人不喜欢这个。”
“嘻嘻,我知道你说谁,是不是莫……”
两个年轻的护士嬉笑了一阵,其中一个又说:“你说,像莫医生这样的女人,到底有没有谈过恋爱?”
“谁知道,反正我是没法想象,有哪个男人受得了她手术刀一样的表情。”
“我看呀,说不定她以前受过男人的伤害,所以……”
“哈哈,不过你声音小一点,别被人听见。”
“怕什么,今天又不是她轮班。”
我静静立在封闭的洗手间里。揣测别人的隐秘并从中获得乐趣,是许多人生活的快乐源泉之一,我很荣幸取悦了她们。在她们没有离开之前,我打开洗手间的门走了出来,洗手的时候,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解释一下,所以我对拿着口红的手悬在半空的那个小护士说:“不好意思,我今天顶王医生的班。”
仔细擦干手上的每一点湿意,我才绕过两个呆住了的小护士,走出洗手间,至于她们会在反应过来之后怎么腹诽我,这都无所谓。
她们说的也不全然是错。
我永远也忘不了,高三结束后那个最后的夜晚,昏暗僻静的KTV过道,包厢里鬼哭神嚎的歌声只剩了个远远的回响,它盖不过我的心跳声。
从没有想到,在这个夜晚,我会在上洗手间回来的路上跟他迎面撞上。他面色赤红,急冲冲地往目的地跑,显然喝了不少,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没有看我一眼。可是我知道,这是老天给我的最后一个机会,我不想带着秘密和遗憾告别。
“周子翼!”我叫住了他。
他往前走了一步,才疑惑地回头,眼光绕过我,四处搜索唤他的人。
我对自己说,莫郁华,从一数到七,就不要再紧张。
我感觉自己的脚在慢慢地走向他,一个声音说:“能不能占用你一点点时间,我有话想跟你说。”
他愣了一下,没有说话。
我说:“我喜欢你,三年了,一直都喜欢。”
其实,我从没有期待过他回应一声,“我也是”,也完全做了最坏的心理准备。可是,当他用一种匪夷所思的表情说“不会吧……你饶了我吧”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的防备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固。所以直至很多年以后,我仍坚信,有些最伤人的话往往出自于最美丽的嘴。
苏韵锦曾经为我不平。“为什么?”她这样问我,“他除了一张漂亮的脸,还有什么值得你爱。”我无法回答她。
爱情通常看起来全无道理,可是当你置身事外来看,凡事都有迹可寻。大多数人在人群中寻找与自己相似的灵魂,而也有一部分人则会爱上拥有自己渴望却缺失的那部分特质的人。我属于后者。
我从高一开始跟周子翼同班。高中生涯的第一天,我坐在省城重点中学明亮而洁净的教室里,身上仿佛还带着家乡泥土的气息,然后便看到了施施然走进教室的他。那天下着大雨,撑着伞在校园里走过的人无不狼狈不堪,他却穿着一身的白,衣裤鞋子纤尘不染,如同从天而降,在此之前,我从没有办法想象一个男孩子竟能拥有这般无瑕的美丽。
不知道当时教室里有多少个女同学的眼睛像我一样装作不经意地痴痴看着他,他走过我身边时,我低下了头,只看见他雪白的鞋子。我很自然地想起了从小到大我所接触过的异性,我的父辈,还有我的兄长,他们长年赤足在田地里劳作,脚上永远带着洗不干净的泥垢,六块钱一双的解放鞋,我的父亲要从春到冬穿上三年。也许就从那一刻开始我已经爱上他,他如同一道炫目的闪电,划开我眼前的天地,让我看到了云泥之别的另一个世界。
番外一他没有错(2)
我站在尘土里渴望着云端的那个人。
我曾经长时间地用水刷洗那双指甲里藏着长年干农活留下的污垢的手,也曾经对着镜子拼命挤压我那张平凡微胖的脸颊,最终不得不承认,我注定成不了他那样的人。我只得更加努力,更加用功地学习,因为我知道,除了这个,没有什么能够改变我的命运。就算我不能够蜕变成像他一样雪白的天鹅,但至少,我不要一直做丑小鸭。
同学三年,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我怀疑他是否知道我的名字。他和程铮一样,是大家眼里的天之骄子,有着与生俱来的清高,如果说程铮对女生的冷淡让很多人望而却步的话,周子翼嘴角玩世不恭的笑容无疑更让人又爱又恨——当然,他的笑容只对美女绽放。他可以是最善解人意的男孩,也可以是用恶作剧捉弄女生的领头人,他的成绩并不很好,闹起来无法无天,可上至校长,下至老师,无不对他分外宽容,除了因为他有一张讨人喜欢的甜嘴外,更多的是因为他拥有一个传说是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父亲。
可是后来我知道,他更是一个没有人爱的小孩。高中三年,从来都是他父亲的助理出席家长会;听说他家四百平米的豪宅里,长年只住着他和保姆,只要一有机会,他便会呼朋引伴到家里,闹得不亦乐乎。高二那一年,我曾经听人说过,他来校约见校长大人的父亲的爱车被人毁坏得面目全非,此事沸沸扬扬了一阵,但最终也因为没有揪到肇事者而不了了之。可是,在此之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曾亲眼看见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是他站在一辆貌似名贵的小车旁,用花圃边捡来的石块发疯一般地砸碎了小车的每一块玻璃。
原来云端的世界也有不完满。女人的爱中一旦掺杂了母性,便会更加的不可救药。我可怜他,虽然我清楚,我的怜惜要是被他知晓,该是多么的可笑和不值一钱,可是他还是成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我的爱是隐蔽的,无望的,我不是韵锦,学不会克制自己的感情,理智明明让我远离他,感情偏偏背道而驰。所以我选择了在高三的最后一天晚上,对他和盘托出,我不奢求一个结果,只求问心无愧。
我在最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最美丽的青年,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在学业上倾注的心血永远比在人身上的投入要实际一些,高中三年,我的勤奋苦读没有白费,如愿地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成了全村人有史以来第一个跳出农门的“女状元”,带着乡亲父老的资助和期盼,我踏进了南方的那座大城市。大学的生涯在我看来,无非是从一个实验室辗转到另一个实验室,我并不是个有趣的人,天性的拘谨和不善言谈让我并没有多少朋友,还好有韵锦,同在一所城市的我们成了对方唯一的知交。
大一结束的那年暑假,韵锦迟疑着给我带来了他有了女朋友的消息。其实我早已知道,网上的同学录里我很少留言,可我常常登录在上边,因为我渴望从中看到他留下的只字片语,他是如此高调地恋爱着,将他和女友的相片贴满了同学录里的电子相册,那个女孩跟他一样,有张天使般美丽的脸。看着相片里他满足而甜蜜的笑容,我知道他是真的在爱着,而且幸福着,他也不会记得我,也许只有在跟女友调笑时,才会偶尔提起,曾经有个记不起名字的乡下女孩,可笑地对他表达过她的爱。
我以为我的一生便是如此,在暗处遥望着他的幸福。没想到再见他时,已是高中毕业的第六年,他已在房地产方面混得风生水起,当初的女朋友成了心爱的未婚妻。他在G市出差时做东邀请高中时的同学聚会,是程铮给我打来的电话,我知道他的意思,他害怕如果我不去的话,韵锦更不会去,他需要一个机会缓和他和韵锦之间一触即发的裂痕。可是程铮不知道,即使没有他的电话,我也会参加那天的聚会,我不是个善于躲起来的人,或者说,我是如此渴望着理直气壮地再见周子翼一面。
番外一他没有错(3)
那天晚上,周子翼来到我的身边,有意无意地跟我寒暄,他说:“郁华,你变漂亮了。”我是个多么虚荣的人呀,明知道他的话只有三分认真,可是一颗心早已在胸腔中雀跃,至少他记得我的名字。
六年的时间让原本俊美的他变得更加倜傥,但是也让我学会装作若无其事,我们对坐着喝酒,多年前何尝想到会有这天。彼此六分醉意的时候,他嬉笑着问我,有没有找到心仪的那个人。我亦笑道,你忘了高中时候我还暗恋过你来着,这么多年了,可能我还没有找到更爱的那个人。我的话让他笑得前俯后仰,他豪爽地拍着我的肩膀,仿佛认同我的幽默,为此我们又干了一杯。
世事有时是多么无奈啊,假作真时真亦假,我爱的人就在我的面前,可是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我从来不说假话。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我也一样,虽然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最后他醉得一塌糊涂,我拦车将他送回酒店的路上,他沉沉地靠在我的肩上,还不忘嘟囔着说:“郁华,你真是个有意思的人,要是回到几年前,我说不定会爱上你,嘿嘿。”我的反应是同样的一笑。我不傻,周子翼是个商人,即使在喝得烂醉的时候,他不会吃亏。他说要是回到当初,他会爱我,可是谁都知道,没有人可以让时光倒流,所以他永远不会爱上我。
回到酒店的时候,我摇摇晃晃地半拉地将他送回房间,电梯里的乘客闻到我跟他身上的酒味和缠在一起的身体,不禁暧昧地皱起了眉。让服务员开了房间门,我筋疲力尽地把他扔在了豪华套间的地毯上,一个高中同学的义务也仅尽于此了。他躺在地板上,迷糊地扯着自己的领带,我看不过去,蹲下来帮了他一把,解下领带的那一刻,他似醒非醒地揪着领带的另一头用力地往他身上一拉,我晃了一下,差点没扑到他身上。
“别走……”他说。
我起身叫来了值班的男服务员。
在走回电梯的时候,我用手冰镇自己发烫的面颊,我承认在刚才的那一刻,我确实心跳加速,一个正常的女人,不可能在她一直爱着的那个男人面前无动于衷。我完全可以留下来,用“酒后乱性”的绝佳理由跟他分享一个晚上,然后我的一生都可以有了回忆。但是,我,莫郁华,偏偏没有办法跟一个在醉后仍不停诉说着对女友思念之情的男人上床,我做不到,所以我注定只能在暗处思念他。
第二天,他电话向我致谢,并邀我单独出来吃饭,我以学校有事为由拒绝了,我禁不起一再的撩拨,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
后来,他自然是回了上海。这次聚会改善了我和他的关系,他会给我打来电话,有时只是闲聊,有时会跟我说起事业和感情上的不顺心。陈洁洁,他的未婚妻,也是周子翼嘴里提到最多的名字。她真是个幸运的女孩,竟然可以让浪子一般的周子翼那么长时间一直爱着她。她放心地留他在国内,自己一个人在欧洲游学,我不敢说他守身如玉,但至少在心里,他对她忠贞。我想,除了美丽,她必然也有她的过人之处。
我的日子在越来越繁重的实习中一天天过去,学医也有学医的好,它让我忘了我已经二十五岁,身边却从没有男性的伴侣。
大学刚步入第七年,我刚跟着医院带我的医生做完一个简单的阑尾手术,就接到了孟雪的电话,周子翼在上海出车祸,整个人剩了半条命,现在躺在医院高危病房里,生死未卜。她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飞去上海看看他,我拒绝了。我去上海,没有任何意义,他的家庭环境足以给他最好的医疗,只要他不死,他会得到最好的照顾,如果他死了……如果他死了,对于我来说,其实一切没有什么改变。
我怔怔地站在原地,为自己的想法而心寒。我的指导老师,也是我的师兄吴医生走过我身边,他惊讶地看着我:“小莫,你怎么哭了。”
我哭了吗?为什么我不知道?我胡乱地摸了一把脸上的湿痕,原来我真的流泪了。“没事,我眼睛有点发炎。”我说。
番外一他没有错(4)
吴医生笑笑,没有追问,“也许你需要到洗手间处理一下你‘发炎’的眼睛。”
接下来几天,我照常上班,照常休息,不去打听千里之外的那个地方,他究竟怎么样,只是到了梦里,总是只见一片血红。第六天,孟雪给我打来电话,她在那头叹息道:“还好命大,人是救过来了,但也够呛的,肋骨断了三根,其中一根差点Сhā进肺里,脾脏破裂,割去了三分之一,左鼻骨折,左大腿粉碎性骨折。唉,不过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苦衷,人都成那样了,他爸妈因为生意上的事情,只陪了他两天就各自忙去了,女朋友更好,光是一天一个电话,人却说准备面临考试,没回来过,他家请了三个高级护理人员三班倒地照顾他,可再好的护工毕竟比不过家里人,看着他的样子,也挺可怜的。”
我挂了电话,想了很久,在我的决定出来之前,我已经开始收拾东西。然后我给吴医生打了个电话,向他请了个长假。他在电话那头沉吟,“小莫,你要知道,这次实习对于你们毕业生来说相当关键,这甚至关系到最终你是否能得到最后签约的名额,你平时表现一向优异,院里对你是很有意向的,你这次请长假……总之,你要想清楚。”
“师兄,我很清楚。”
当天下午,我带上实习期间的所有补贴飞到了上海,直奔医院,在病房里看到裹着层层白布的周子翼时,我完全不能将他和那个风流倜傥的人联系起来。我立在他的身边,随手放下行李,当时他还虚弱得不能说话,看到我时,一滴眼泪顺着眼角留下,没入脸上缠着的纱布里。
接下来的日子,我跟护工做好了协调,她们的工作照旧,但一些贴身的照顾和专业性强的细节可以交给我来做,她工作量得到减轻,工资照领,自然乐得轻松,至于医院那边,我只说我是他的朋友,可是我想,大多数医护人员都把我看成了他的女友,当然,在大多数人眼里,谁会相信一个普通朋友会这样衣不解带地照顾一个卧床的病人。所以,一段时间后,当值班医生打趣他,“小伙子运气不错,车撞成那个样子人还能捡回条命,还有个专业的医生女朋友这么照顾你”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撇清。
他的身体素质原本就很好,所以伤口恢复起来也很快,二十多天后,他已经可以在床上半坐起来,脸上身上的纱布也拆了不少,只是手脚都还打着石膏,生活仍然不能自理。他清醒后,给他擦身的时候,每次擦到下半身,他的脸就会涨得通红,全身不自然地绷紧,不管男女身上的任何一个器官对于我而言,都只是一个器官而已,所以我通常对他说,“你完全没有必要在一个医生面前感到异样,我见过比你大的,也见过比你小的,你完全可以放心,它一点也不特别。”只是在一个月后的某天,我再次习以为常地为他清洁时,发现某个部位居然有了异样的反应,当时我承认我的尴尬不输于他,只得轻咳一声:“看来你真的恢复得不错。”
两个多月的朝夕相伴,我几乎就要以为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们,我住在他VIP病房的陪护床上。每晚我会陪他天南地北地聊几句,然后各自躺在相隔五米的床上道晚安:他嫌弃护理的工人手太重,一般都不愿意要她们贴身照顾;就连饭菜不经过我的手,也不肯老实地吃;甚至有一次我在医院里四处走走,回来得晚一点,还没进病房,就听见他找不到人,对护理人员大发脾气。我真的几乎要以为我对他而言是重要的,直到他病愈出院的那一天,我到医院食堂打过早餐回来,就再也挤不进他的病房,他的父母、亲友、公司的下属将病房堵得水泄不通,很远之外,都可以闻到鲜花的气息。
我在医院的另一边,独自将两份早餐吃完,当胃很充实时,人就不容易悲伤。我结束一切走回病房的时候,人已经散去,多么可悲,我甚至还在内心深处渴望着他能像八点档的男主角,在我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一个人留下来,说:“我还在这里。”
他当然已经离去。人就是这样,明明知道不可能,可仍然会有期望。
番外一他没有错(5)
留在病房里的是一个自称是他父亲助理的中年男子,他很客气地代表周子翼和他的家人表达了对我的谢意,看得出他是个老于事故的人,所以当他说:“我们都很明白莫小姐是出于好朋友的情义来照顾周先生,但是耽误了你这么多时间,如果你不能收下这个的话,就未免不当周先生是朋友了。”然后把那个牛皮纸的资料袋递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好像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于是我接过,放在手中掂了掂,周家果然财大气粗,这笔钱足以请到国内任何一个最好的护理人员。我将信封拆开,从里面认真地数出二十张粉红色的钞票,然后把其余的交还给他。“麻烦回去告诉你们周先生,谢谢他给我回去的机票钱。”
飞回G市,我回到医院销假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韵锦。她躺在病床上,脸色跟白色的床单没有什么分别。看到我,她很久才说出一句话:“郁华,孩子没有了。医生说我永远不会再有孩子。”
我坐在她的床沿,抓住她的手,跟我的手一同覆于我的眼睛上,泪水从她的指缝间渗了出来。她是这样一个善于保护自己的女人,原来也会做这样的蠢事。女人是不是一生中总要傻过这一回,然后心才会慢慢变得坚硬,她是这样,我也一样。
在韵锦病床前,我接到了周子翼的电话。他说:“郁华,我感激你,永远都不会忘记,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我,风里来火里去我都会为你做的。”
我静静听他说完,然后告诉他,“我要你风里火里地干什么,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我去上海,不是为你,是为我自己。你没有亏欠。”
挂上电话,我对韵锦说:“他到底是个精明人,什么都有个价码,听见了吧,他说为了感激我,愿意风里来火里去,这就是他给我的价码……可是他有什么错,他没有要求过我为他做什么,去上海,我是为了我的心,不是施恩。”
眼泪干了,我就释然了。
回到医院以后,我受到了院领导和学校的警告处分,好在我往日表现一贯勤勉,总算没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半年后,我收到了周子翼的新婚喜帖,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新郎周子翼,新娘陈洁洁谨于××年×月×日举行婚礼,敬备薄酒酌,恭候莫郁华小姐光临。
她终于回来了,王子和公主总是在一起的,这样也好,有情人终成眷属。
婚礼的前一天,韵锦问我:“郁华,你会不会去?”
我说:“去,为什么不去,既然红包总要出手,那我至少要看个明明白白。”
“那也好,你去的话就给我把红包捎去吧,那天我公司有事情,就不去了。”
我答应了。因为我知道她不去的理由,她不愿意遇到那个人。
婚礼的当日,我并没有盛装打扮,因为我知道,永远不要跟幸福的新娘比美,何况我从来不是美女。我把红包放在伴娘的托盘上的时候,认真地对眼前的一对璧人说:“祝你们白头到老。”我看着周子翼,一直看到他眼睛深处,他避开我的眼神。然后我放上韵锦的那一份,说:“这是韵锦的,她让我代她恭喜你俩。”英挺的伴郎眼睛迅速地暗淡了下去。
我想起了韵锦惨白的一张脸,爱情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它不会因为一个人失去就让另一个人得到,它只会让所有的人都心碎。
我走出洗手间,忘了那两个可怜的小护士,回到我的诊室,坐我对面的小张医生见我回来,马上起身说了一句:“莫医生,你顶住,轮到我去解决一下。”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所以医院的“生意”永远是那么好。
我埋头看上一位病人的病例,对着外面说了一声:“下一个。”很快就有人坐到我的斜对面。我抬起头,等待我的病人开口。
他说:“医生,我这里很痛。”
他指着自己的胸口。我认真地说道:“如果是胸口疼的话,我建议你先到内科。”
“如果流血了呢?”
“那我可以开给你创可贴。”我假装看不见他装作西子捧心的恶搞表情。
番外一他没有错(6)
我的病人沉默了一会,终于收起了嬉皮笑脸,“郁华,我离婚了。”
这并不是个新鲜热辣的消息。我说:“如果是这样,你可以看精神科,或者到心理咨询中心。”
“郁华,我们可不可以换种方式说话。”他说。
“现在你花了挂号费坐在这里,我们只能这么说话。如果你没有别的话要说,那么下一个。”
晚上我给韵锦打电话,她因为妈妈病故回家返来后,我一直没有见过她,电话那头,她说她辞职了。然后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韵锦,你在跟谁讲电话?”她掩了听筒,不知说了句什么,过了一会才对我说:“我们继续。”
我当下了然:“辞职也是为了他吗?”
韵锦说:“也可以这么说,既然我决定了要重新在一起,自然要给他个交代,他可以说不在乎,但是我没有办法再继续在徐致衡手下工作,这会让我觉得很别扭。”
“你真的确定可以重新开始吗?难道就不害怕重蹈覆辙。”我不是泼她冷水,只是她和程铮这几年的分分合合我看在眼里,如果相爱可以解决问题,那他们当初就不会分开。
“我什么都不确定,两个人在一起不可能所有问题都解决,我现在才开始明白,爱情这东西不能太较真,只能说彼此宽容。”
也许她是对的。
韵锦接着说:“还有好笑的事情呢,我前天半夜醒过来,听到房间里不断有翻箱倒柜的窸窣声,吓了一大跳,开了灯,才发现是他。我问他,半夜三更地找什么,他说在找我们两人的户籍证明。”
我笑问:“他不会是向你求婚吧?”
韵锦也笑道:“我也这么问他,他只是对我说‘苏韵锦,一个男人二十八岁是花一样的年纪,可是女人到了这个年纪都开残了,所以我们得结婚’。”
“这的确是程铮的风格。”
“郁华,你相信吗,有时候爱情真的需要一点盲目和冲动,所以当时我只回答他:不知道民政局几点钟开门。说来没有人相信,民政局八点钟上班,我和他这两个傻瓜七点钟已经等在门口,好不容易等到办事人员就位,才知道原来那天只办理离婚。”
我忍俊不禁笑出声来,然后我对她说:“韵锦,我有没有说过我嫉妒你?”
是的,不管有过多少的苦,只要她愿意转身,总有那个人在等她。然而等待我的那个人在哪里?
周子翼跟程铮成为生意上的伙伴后,工作的重心慢慢地移到了G市,反正也离了婚,在上海也了无牵挂。大半年后的一天,我已经上床休息,却接到了醉醺醺的他打来的电话,背景是沸腾喧天的音乐声,他说:“我喝多了点,你能不能来接我?”我知道这个时候我应该严厉地拒绝他,可是末了,我还是问了他地点,然后重新穿戴出门,将喝得七荤八素的他运回家。
凡事有过第一回就会有第二回,我成了他的救火队。渐渐的,有时他自己结束应酬,也会开车到我住的地方坐上一坐,他说是因为喜欢我泡的茶。
周子翼喜欢碧螺春,我却不爱那样的“吓煞人香”,反倒是六安瓜片更合我心意,每次他来,我总是给他泡好茶,然后再自己喝自己的瓜片。他通常喝过茶就走,除非喝得烂醉,很少留下过夜,偶尔,我的客房里也常会有他遗留下来的东西。
医院里,我的师兄吴医生一直在提醒我,“郁华,去都柏林是一个锻炼的好机会,但是机会不会等人,你要尽快做个决定。”
韵锦也问:“你就算留下来,也要为一个值得的人,可是你们现在这样算什么?”
我没有回答。我知道他依恋在我身边的温暖,这也许是他有钱的双亲和美丽清高的前妻都没有给过他的。后来我也慢慢知悉了他离婚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她不满他应酬太多,他责怪她没有把家庭看得太重。美丽骄傲的人都一样,容易挥霍他们的任性,他和她都是如此。原本小小的分歧越变越大,最后大家都感觉疲惫,只得各走各的路。
番外一他没有错(7)
每次送走了他,我都会独自一个人在原处坐上很久,直到茶都凉透。韵锦说得对,她说:“周子翼不过是利用你的感情,心安理得、毫无负担地享受被爱的感觉。”可是有些时候,有些人就是选择清醒地沉溺。
有时他也会说:“郁华,你也不小了,别再拖下去,找个好男人吧。”是的,我已经不小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还有多少时间可以蹉跎?在我的乡下老家,一个二十五岁的未婚姑娘已经是父母心头的一块心病,到了我这个年龄,简直是可视为怪胎,曾经以我为荣的父母如今最怕的就是乡亲们提起我的婚事,他们急过,催促过,责怪过,也死拉活拽地撮合过,慢慢地也就死了心,由得我去了,就当没有我这个女儿,也省了操心。
我三十岁生日那一天,周子翼为我庆生,他说:“郁华,为什么你不是我的家人?”我沉默不语,他是个现实而残忍的人,明明比谁都清楚,我要的并不是这句话。
彼时韵锦和程铮早已结了婚,两个倔强的人难免还是磕磕碰碰,但是失去过的人总是更会懂得珍惜,正如韵锦所说,爱情需要一点的模糊和妥协。遗憾的是,这样一对男女,居然没有孩子,这一两年来,他们不是没有尝试过各种方式,结果总是失望,韵锦不说,但我感受得到她的压力,程铮这样的家庭,他又是独子,正是应了那句话: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也许这就是年少轻狂的代价。
我生日过后的第二个月,周子翼正式邀我单独吃晚饭。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在那里,认识这么多年,他少有的几次早到。
我坐下来,发现他莫名的严肃紧张,于是索性先不点单,直接对他说:“如果有话,你可以直说。”
他犹豫了很久,还是抬头看着我。
“……洁洁她回来了,我发现我还是爱她,所以……我打算复婚。”
刚从天寒地冻的户外步入室内,我的眼镜上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我摘下眼镜,用布细细地擦拭,就在他因为等待一个回答而变得焦虑的时候,我只说了一声:“哦。”
从始到终,我只是个局外人,除了知情之外,没有别的权利。
在我离开之前,我对他说:“我祝你们幸福。”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是真心的,我希望他幸福,然后我们相忘于江湖。
下午我照常值班,手头的病人还是那么多。走过手术室的时候,我听到一个病人家属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号哭。在医院的时间长了,就容易见惯生死。每天每夜,有人死于车祸、有人死于斗殴、有人死于肿瘤、有人死于病毒,可是……从来没有人死于悲伤。
晚上韵锦陪我喝酒,各自都有些醉意的时候,她低声咒骂:“周子翼这个王八蛋。”
认识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听过苏韵锦骂人,不禁莞尔。世界上哪一条法律规定过你爱着一个人,而他必须爱你?是的,没有。所以我说:“他没有错,只是不爱我。”
番外二马路天使(1)
——最绝望的土地也要开出美丽的花
陆笙说:“你的命是我从马路上捡回来的,所以你叫陆路。”
陆路说:“即使是这样,我也是最快乐的一个马路天使。”
四岁。
陆路是个孤儿,她从小就知道。但这不妨碍她是个快乐的孩子。从有记忆以来她就跟着爷爷住在山上的老房子里,她会跑,会跳,会自己跟自己做游戏,空荡荡的屋子里经常被她的笑声充满,但是她不会说话。
没有人跟她说话。富人云集的景春山路上,陆家的旧别墅是个被遗忘的角落,除了每隔一段时间给他们送生活日用品的人之外,没有人来过这里。她的世界里只有一个爷爷,爷爷是哑巴,他是陆家的老佣人。
四岁那一年,老房子里终于来了人,那时她正一个人在院子里玩泥巴,看见陌生人,兴奋地扑了上去,脏兮兮的小手在那人白色的裤子上抓出几道醒目的污痕。她当然还不理解爷爷脸上出现的诚惶诚恐,也不知道为什么陌生人在听到她的“咿咿呀呀”声后皱起了眉头。
她只知道,三天之后,老屋子里又来了一个温柔的阿姨,阿姨说:“你叫陆路,你得学说话。”
六岁。
教给她语言和启蒙知识的阿姨陪伴了她两年。六岁的陆路不但学会了说话,而且据阿姨说,她比任何一个同龄的小孩说得都好。
阿姨后来都没有来过,因为陆路终于上小学了。她知道上小学就意味着可以跟许多许多的小朋友在一起,为此,开学前的那个晚上,她兴奋得一整夜没睡。
小朋友们都对没有上过幼儿园的陆路感到奇怪,她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新鲜,什么都觉得好玩,任何一件小事情都可以让她开心不已……当然,更让大家印象深刻的是她可怕的话痨,她对说话狂热的爱好足以让任何一个人头皮发麻,老师们都没有见过有着如此强烈的倾诉欲和表现欲的孩子,仿佛急不可待地想要把一生的话都说完。
开始的时候老师也单独找她谈心,试图告诉她上课的时候说话比讲课的老师还大声是不对的,但几次批评教育的过程中她都兴高采烈地与老师有问有答,慢慢地,也就没有哪个老师愿意再让她享受这种乐趣。也不是没有找过家长,每次来的都是风烛残年的一个老人,偏偏又是个哑巴,只知道不住地弯腰致歉,完全无法沟通。期间也有似真似假的传言,说这小小的女孩大有来头,管不了她,也就只有由得她去。好在陆路天性乐观善良,精力充沛,就连身边的人也容易被她的快乐感染,所以虽然让人头疼,但上至老师,下至同学,也不过是对她又爱又恨罢了。
陆路的六岁,感觉世界实在太过美好,虽然老屋里陪伴她的依旧是越来越老的爷爷,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
十岁。
陆路五年级,朋友越来越多,她依然喜欢说话,喜欢笑个不停,但已不再像从前那样迫不及待地倾诉,也许她知道一生还长,还有太多的时间可以慢慢地说。
开学不久的一堂语文课,老师要求同学们上台做口头作文,陆路第一个举手,老师不忍见她在座位上跃跃欲试心急如焚,只得允许她率先上台。她个子小,比讲台高不了多少,站在讲台上后两眼发亮地等待老师的命题。
“你的口头作文题目是《我的家人》。”老师随口说道。
一向滔滔不绝的陆路站在台上张口结舌,就在大家都等得不耐的时候,她面带困惑地问老师:“什么是家人?”
台下的同学一阵哄笑,老师也强压住嘴角的笑意,回答道:“家人就是你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叔叔阿姨……”
陆路怔怔的,“我只有个爷爷。”
“爷爷就是你爸爸的爸爸呀!”老师解释。
陆路摇头,她没见过爸爸,但她知道家里的爷爷一定不是爸爸的爸爸,她和爷爷一点都不像。
她在同学们的小声议论中走下台去。
番外二马路天使(2)
放学的路上,她问同学张家明,“你有家人吗?”
家明说:“我当然有,我们家一大家子的人。”
她又问好朋友丽丽,丽丽说,“怎么没有,你上次去我家,我爸妈不是还给你削苹果来着?”
陆路背着书包往回家的路上走。原来她没有家人,只有她没有家人。
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对着天花板说:“不要紧,孙悟空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也没有家人,可是还不是一样地神气?”
于是第二天早上,她又是那个无忧无虑的陆路。
十二岁。
老屋门前的院子里种满了玫瑰,爷爷是个出色的园丁。陆路问,为什么墙角的空地里没有花?爷爷用手语告诉她,那一小片的土壤太过于贫瘠,什么都成活不了。
她不相信。每天放学之后,就一个人蹲在角落里捣鼓,几个月后,角落里冒出了新芽,新芽很快抽枝展叶,覆盖了整片的空地,最后攀上了院子里的篱笆。
她种的是牵牛花。
第一朵花开的那个清晨,老屋里来了很多人,他们要她跟他们离开,因为陆老太太不久前去世,陆先生希望把她接到身边。
陆路毫不犹豫地跟他们去了,她离开了生活了十二年的老屋和爷爷,离开了第一次盛开的那朵牵牛花,只因为他们说,陆先生是她爸爸的弟弟,也就是她的亲叔叔。
叔叔就是她的家人,她终于有了家人,陆路欣喜若狂。
她被接到了叔叔的家,家里除了保姆,没有其他人。一连几天晚上,她一个人赤脚在宽阔而黑暗的大房子里游走,推开了一扇又一扇的门,试图寻找一丝熟悉的气息。
第六天她终于等到了叔叔。她不顾一切地抱着她唯一的亲人,却感觉不到他的温度。叔叔说:“你爸爸是我的父亲跟外面女人的孩子,我们的家庭接纳了他,他却在你出生后带着我的保姆卷款私逃,很不幸,他们都死在了一场车祸里,只有你活了下来。你要理解我的母亲对你的成见,她去世后,我才能把你留在身边。”
陆路眨着眼睛,她听到的一切遥远得像别人的故事。
“你知道当年我为什么不顾母亲的反对留下了你吗?他们把你从你父母的尸体中间抱了出来,你才刚满月,脸上身上沾满了他们的血,我抱着你,你在鲜血中对着我笑……”
当晚,陆路在无比的欣悦满足中入睡,蒙中,她拼命用想象拼凑父母的容颜,每一种样子都跟叔叔的那么相似,虽然他说:“不要叫我叔叔。”
十四岁。
初中二年级,陆路的身体像春天的新芽开始生长,在同年龄的少女中,她并非特别漂亮,只是笑起来的时候右边脸上有一个深深的酒窝,带着古灵精怪的娇俏,永远不缺奇思异想,常有惊人之语,男生都喜欢跟她在一起,女生也乐于跟她做朋友,大家都喜欢她,除了陆笙。
有时她也会在杂志传媒上看到她唯一的家人,世家子弟,青年才俊,家族事业到了他手上如日中天,最难得风度翩然,乐善好施,出了名的谦谦君子,多少名门闺秀趋之若鹜,他一概以礼相待。偏偏这样一个人,独坐时郁郁寡欢。
他不让她叫他叔叔,所以她就直呼他的名字,不管他对她多么冷淡,都阻止不了她对他的依恋。陆笙并不经常在家,只要他出现在陆路面前,她就会不停地围着他转,喋喋不休地说着让自己开心的琐事,他不搭腔都不要紧,她自己讲笑话都可以让自己笑上很久。大多数时候他看她时的表情冷淡而嫌恶,如同面包上的苍蝇,连挥手驱赶都觉不屑。偶尔心情恶劣,也会指着门让她滚,这时陆路通常对他两手一摊:“陆笙,我知道你不会真的赶我走。”
他冷笑:“你凭什么就这么笃定?”
她说:“除了你,我再没别的亲人,而你也一样。”
陆路想,血缘真是个好东西,它让陆笙在最盛怒的时候也没能真正让她离开。
十五岁。
番外二马路天使(3)
陆笙订婚,他第一次允许她穿着漂亮的裙子出席在晚宴现场。陆路拖着长而累赘的裙裾,兴致盎然地跟每一个她认为帅的叔叔主动搭讪,并且毫不吝啬她的笑容和赞美。习惯了世故的商人们被小姑娘逗得开怀大笑,直称陆先生的侄女真是有趣,更盛赞他不计前嫌,收留忤逆异母兄弟的孤女,是真正的君子风范,看这小姑娘快乐如精灵,便知监护人待她不薄。陆路跟着大家一起笑,自动忽略陆笙不经意的皱眉。
然而也有她不愿意看到的小Сhā曲,明媚而娇艳的姐姐,亲昵地挽着陆笙的手,说,“恭喜你,小舅舅。”陆笙回应她的是毫无保留的笑容。
陆路的快乐摇摇欲坠,她避开陆笙,将漂亮的姐姐拉到角落,塌着一张小脸就问:“你为什么叫他舅舅?他不是没有亲人吗?”
漂亮姐姐认出了她的身份,歪着头认真地解释:“我的妈妈,是你叔叔的堂姐,所以我叫他小舅舅,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也该叫我表姐。”
陆路无心理会这复杂而绕口的关系,她只是抓住姐姐的衣袖,不依不饶地问:“你跟他是亲人吗?比我跟他更亲的亲人吗?”
姐姐愣了一会,终于回答:“不,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你们更亲。”
陆路这才笑了,她的快乐重新固若金汤,她摇着姐姐的衣袖:“我真喜欢你。”
她们一起在角落里边吃东西边对满场的男士评头论足。
最后,那个叫章粤的姐姐说:“陆路,你有没有发现,那个快成为你未来婶婶的曾小姐笑起来真像你。”
陆路看了很久,说,她没有酒窝,比不上我漂亮。
十六岁。
高中一年级暑假,跟她同岁的幼时玩伴张家明英伦归来,小时候鼻涕永远擦不干净的男生长成了英俊少年,他骑着拉风的山地车,满世界地兜着她去玩,她的笑声跟盛夏的阳光一样洒在景春山路的每个角落。
并排躺在草地上的时候,家明结巴地看着天说:“陆路,我真……真喜欢你……我在英国的时候也……也老想起你笑的样子。”
陆路也看着天空笑:“我要是知道你没有了鼻涕,还成了帅哥,我也一定会想起你。”
回家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她摇晃着家明送她的狗尾草,嘴角还带着笑,她忘记了家明的电话号码,但是还记得他说喜欢她的时候,她嗅到的淡淡青草香气。
回房的路上她哼着前几天学会的歌,经过陆笙房间的时候还探头看了一眼,空落落的,他不在家。
推开房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酒味,她退了一步,正想去叫在厨房忙碌的张阿姨,一个趔趄就被拖进了房,狠狠地摔倒在地上。她跌坐在地板上,疼得眼冒金星,还没搞清楚状况,一个耳光又迅速地落在她的脸上。她捂着脸,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陆笙一身酒气,满眼血丝,领带斜到一边,她半张着嘴看着他,竟然忘记要逃跑。
“不愧是她生出来的,你跟她一样的下贱。”他指着她的鼻子骂。
她没见过这样的陆笙,虽然他从来都不喜欢她,却只会冷淡地疏远。她伸出舌头舔了舔疼痛的嘴角,尝到了淡淡的血腥气,还来不及说话,他的身体已经覆了上来,她不知道他想做什么,只知道他发疯一样地撕扯着她的外衣。等到老师卫生教育课上讲过的那种事不可思议地出现在她脑海里的时候,她的心还在说:那怎么可能?然而她的身体却真实地感觉到痛,比打在她嘴角那一巴掌还要可怕的痛,这痛让她本能地蜷起身子,他却用力地抓着她的脚踝将她的腿打开。他抵住她的时候她哭了,“别……”她在求他放过她,不光是放了她的身体,更是求他放过她对他的爱和信任,这世上她唯一可交付的、与生俱来的爱和信任。
他终究没有放过她。
他在她身上驰骋,咬牙切齿地诅咒她的下贱,然而眼神开始迷离那一刻,却俯下了身,脸贴着她被散发覆盖着的脸颊,低声地唤:“你终于还是我的,静姐姐。”面颊相贴的地方一片濡湿,分不清究竟是谁的眼泪。
番外二马路天使(4)
三天之后,各大报纸都刊出劲爆新闻,华泰集团陆笙与电科巨头曾家的千金小姐,双方俱称性格不和,了解后和平分手,从此仍是好友,华泰与曾家的合作关系仍将一如既往。
十八岁。
陆路热衷于打工,放学后,假期时,多辛苦的活她都干。没有人理解,出生在那样家庭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对每一分钱都有着出奇的执著。
她的世界还是缤纷多彩,永远不乏新的朋友和新的乐趣。
张家明在十六岁那天暑假结束还是回了英国,临行前,他拉着大病一场后消瘦了许多的陆路,说:“跟我一起去英国,你叔叔会答应的。”
陆路只是笑着说:“国内的帅哥我都没有检阅完,怎么能去英国。”
他走了。她再也没有想起过他。他送她的狗尾巴草跟那一天她最后的记忆一样,被碾碎得满地都是,不可收拾。
陆笙在第二天早上就离家外出,他给她请来陆家多年以来一贯信任的家庭医生。年迈的老医生在看到女孩一身的伤痕时也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只当这可怜的孩子在外受了坏人的凌虐,悉心照料之余,自然守口如瓶。好在这女孩意志力和生命力惊人的强,受了这样的创伤,不到一个星期,竟然也慢慢地恢复了元气。
陆笙再次回到家中时,他以为他会看到一个重挫之后哀伤不已的女孩,等到天黑,他在阳台后看到了远处的她和同学笑着挥手告别的身影,她进房前的那一刻,脚步依然轻快,只在看见了他之后,呆了两秒,立刻撒腿就跑,像惊慌失措的兔子。
她在楼梯口的时候就被他赶上,他把她一把按在墙上,看到了她脸上赤祼祼的恐惧。平心而论,在见到她之前,他并没有任何要伤害她的念头,毕竟那一天他醉得厉害,事后看到她一身的伤,不是没有过后悔,他不知道怎么面对残局,只得离开,然而终究不安。
陆笙也没有想到,当她再次出现在他视线里的时候,她的笑容竟然刺伤了他,他宁可看到她以泪洗面,这样的话他一定会放过她。只是她怎么能像一块光洁如新的白板一样,轻轻一擦就把所有的污迹抹去。原来这么多年来,他都在嫉妒她的快乐,他孤立她、疏远她、忽略她,她都不在乎,这么多年了,她还是那个自己跟自己玩泥巴的孩子,一个人也可以过得那么好。那对贱人的孩子,怎么可以比他快乐!
他的肘抵在她的胸前,感受到她因恐惧而急剧起伏的胸口,原本只是想给她点苦头,享受打碎她笑容的快感,然而当他和她呼吸交融,那种强烈的欲望又填满了他的胸口。陆笙从来不缺女人,然而多少年来,他只在不久前的黄昏,在与自己流着相似的血液,却长着一张熟悉面孔的女孩身上,第一次感受到圆满的快乐。他知道自己是个疯子,迟早是要下地狱的,但这一刻他想通了,如果注定要沉沦,他得要她一起,他要看她在地狱里怎么快乐!
陆路没有很强烈地挣扎,或许她知道自己摆脱不了他,于是就只有一个要求,他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但是别伤害她,这也是往后的几年里,她对他唯一的要求。
二十岁。
陆路在本市念的大学,她知道自己的志愿填得多远都没有意义,她飞不出他的身旁。这些年里,不是没有想过摆脱,她就像如来佛手中的猴子,以为自己翻到了天边,原来都不过是他起手覆手间的玩笑。他甚至纵容着她的小小心思,放心给她一定程度的自由,然后享受着猫捉老鼠的快乐。
这一年,她开始在左岸打工。章粤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第一次看到陆路手上的伤时,有些事情便了然于心。刚开始是不敢置信,后来是心疼,她尽了最大的能力庇护着陆路,有她母亲的那一层关系在,陆笙毕竟有一丝顾忌,因此,陆路在左岸总算得以有了一段暂时远离他的时光。
有时候章粤不忍心看陆路的笑容,她不知道这样的笑容背后是什么,然而陆路的快乐又是那么真。直到很久以后章粤在另一个人的身上明白,有时候,快乐也是别无选择。
番外二马路天使(5)
二十一岁。
陆路遇见陈朗,犹如有生之年终不能免的一场狭路相逢。
他拉着她,在左岸迷离的灯光里放肆地舞动,灯光全熄灭的那一刻,他用力地吻她,她的世界全亮了。
陆笙没有吻过她。
她从来没办法想象,男女之间双唇交融会是这样的一种感觉,她多么感激陈朗,他给了她从来不敢企及的,触手可及的天堂。
章粤小心翼翼地替她遮掩,她却不怕,他迟早会知道,她就是要他知道!
她带陈朗去看她儿时生活过的老屋,这时,小时候照顾她的爷爷已经去世多年,院子里的玫瑰早已枯萎,只有那角落里的牵牛花,恣意地占据了整片土地。
“你看,这就是我的花!”她雀跃地指着那遍布的蓝色花朵对他说。
陈朗觉得好笑,“从来没听说有人会种牵牛花。”
她背着手,故作深沉,“即使是最绝望的土壤里也要开出花来。”
他被她的怪腔怪调逗得发笑,当然,他也没有告诉它,这花只盛开在清晨,中午便会凋谢,所以它还有一个名字,叫做“朝颜”,只盛开一朝的容颜。
她和他走过儿时玩耍过的每一个屋内的角落,最后他在有着积灰的地板上拥着她缠绵。吻她的时候,他如此清晰地感觉到她的快乐,然而,当他解开她的第一颗衣扣,她开始抑制不住地颤抖,他起初以为她只是未经人事的惊恐,在她的肌肤越来越多地暴露在他面前后,他被那些新的旧的,纵横在整个躯体上的伤疤惊呆了,他没有办法继续手上的动作。
陆路在他的震惊中平静了过来,她站了起来,当着他的面将身上脱得一丝不挂,青春而姣好的躯体衬着丑陋的伤痕,说不出的诡异可怖。
他在她的笑容里拥紧了她。
“吓着你了吧?”她笑着说,声音里是一如既往的轻快,“你先走吧,陈朗。”
他拥着她摇头,强忍着自己喉咙里的颤音,“告诉我,是谁……是谁!”
二十二岁。
她终究没有告诉陈朗。
她和他的事情毕竟瞒不过陆笙,很快,陈朗一帆风顺的事业开始四处碰壁,他什么都不顺利,最大的一次意外发生在夜晚加班回家的途中,他的车撞上了迎面而来的外地车,好在安全气囊救了他一命,然而却因此在医院里整整躺了一个月。
陆路没有去看他,她好像是随着他的受伤而遗忘了他,就像遗忘了儿时的张家明。她被陆笙派人从左岸接回去之后就结束了在PUB打工的经历。
后来她听说陈朗出院了,但是他没有再来找她,这样也好。
接着她顺利完成学业,陆笙参加了她的毕业典礼,他当着同学的面拥抱带着学士帽的她,同学们都羡慕她有这样的叔叔。
当天晚上,他在她身上再次得到极致的快乐的时候,她拥住了他,“我想去工作。”
陆笙居然答应了她。他给她在一个朋友经营的合资日化公司里谋了一个小小的职务,她又开始了快乐的上班生涯。部门的同事都喜欢她,就连一向冷淡沉默的女上司也对她照顾有加,每个靠近她的人都可以沾染到她的快乐。
陆笙越来越离不开她,每个不可告人的晚上,他们相拥而眠,遗忘所有的禁忌,只记得对方的体温。
她再出现在左岸的时候是为了别人的一段缘分,她喜欢所有大团圆结局的爱情,那天晚上,她避开了巧遇的陆笙,却与陈朗不期而遇。
她在逆光的角落里看着他对她笑。
晚上,她在陆笙的身下,白的床单,披散的黑色头发。他抚摸着她,像抚摸易碎的瓷器,闭上眼睛之后,他第一次吻她的嘴,她不敢睁开眼,连呼吸都屏住,渐渐地,在一片空白之中感到强烈的窒息。她听到他附在耳边说:“连你也要走……”
陆路像从噩梦中惊醒一样猛地睁开眼,不顾一切地去扳他掐在她脖子上的手,他挥手,又是重重的一记耳光,多么熟悉的痛楚,她忘了他有多久没有这样打过她。
番外二马路天使(6)
“你以为你能走?”
他声音依旧闲适优雅,带着残忍的笑意,陆路第一次被重重地激怒了,她为什么走不了,她偏要走,一定得走!她使出全身的力气用力蹬开他,他对她没有任何防备,吃痛之下手立刻松开,她脱离了他。
陆笙以为她会立刻夺路而逃,像以往每一次无法忍受的时候,可是她没有,而是翻身上前,反手将刚才他施予的那记耳光狠狠还给他。陆笙笑了,她是他养大的小兽,他终于把她逼到退无可退。
两人在她空阔的床上厮打,赤着身,一如最原始的纠缠,她当真豁了出去,舍了命都不在乎,只想让他受伤,她要他尝尝多少年来他带给她的痛。精疲力竭的时候,毕竟是男人的天性占了上风,他制服她,占据她,他动作着,却松开她的手,喘息着说:“恨我吧,你不是一直都想杀了我吗?你枕头下的刀呢?还不肯拿出来?多么快乐的女孩,六年来夜夜枕着刀入睡,可为什么你不动手?”
他明明都知道,却那么笃定地在她身边入眠。从十六岁的那个夜晚开始,她无数次地想过用那把刀割破他的喉,要他死在她的面前,他问得对,为什么还不动手?
“动手呀,你那么像她,应该也跟她一样狠,我给你个机会选择,要不你杀了我,要不就永远别想走。你以为那个黄毛小子可以带你离开,别傻了,当年我可以让生你的那个贱人死,现在也可以让你们死!”
原来是他让她成了孤儿,他让她一生孤苦!
陆路反手迅速抽出了刀,刀是好刀,在黑暗里带着幽蓝的光,她战栗着,哭泣着,看着他在她面前闭上了眼睛。
他猜对了,她下不了手。即使是这一刻,她依旧想象不出父母的模样,她只记得他,从小到大她的亲人只有他。
陆笙听着刀跌落在地板上的声音,他在她的绝望中攀到顶峰。平息下来的时刻,他眼角有泪,“为什么你们每一个人都要离开?”
陆路的声音似在他身下,又似很远,“我要走的话并非离不开,你就算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只手遮天,我只是不想你身败名裂,陆笙。看在你爱过她,她用命来还了你的分上,让我走吧。”
……
陆路的车在马路上疾驰。陆笙终于用沉默默许了她的请求,陈朗在机场等她,也许她一生只有这最后一次机会。
刚上机场高速的时候,她的手机开始不停地震动,不看不接不想,只要往前开,她渴望的人,渴望的生活都在前面等着她。
拐弯的时候,她在后视镜里看到了熟悉的车子,他终究还是后悔了,他不肯放过她。
陆笙的车越来越近,她离机场的距离也越来越短,她好像看到了陈朗痞痞的带着暖意的笑容。
在他尾随上来的那一刻,她对着后视镜微笑,然后猛地往右急打方向盘,车子急速打横,车轮在公路上摩擦出尖锐而刺耳的声音。
在最后一刻,陈朗最后问她的那个问题她终于有了答案。
陈朗。
陈朗在熙熙攘攘的机场里等待一个女孩的到来,手里捏着两张机票。他和她的那趟航班早已在三个小时前起飞,可是他说过,他会等到这一天的最后一刻。
候机室的大液晶屏里在播放午夜新闻,几个小时前的机场高速路上,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一前一后两辆小车急速相撞,其中一辆车里的女孩当场死亡,追尾的车中一男子重伤被送往医院,目前仍未脱离危险期,事故的具体原因未明,现场工作人员对事主的身份均持缄默态度。
凌晨零点到来的时候,陈朗撕碎了机票。
一直在不远处看着他的地勤小姐终于担忧地走过来,“先生,您已经在这里站了一整天,有什么我可以帮到您的吗?”
他对她微笑:“我在等一个人,可是她不会来了。”
善良的地勤小姐看着眼前俊朗的男子,什么样的女孩忍心让这样的男人苦等不来?她冒昧地问了一句:“她为什么不会来了?”
番外二马路天使(7)
陈朗在回答之前转身离开,“因为她终于去了她想去的地方。”
他在背对地勤小姐的时候开始肆意地流泪,忽然想起那一天他最后问她的一句话,“陆路,告诉我,你究竟是不能离开,还是根本不想离开?”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