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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宵楼外,一名身着粗布灰衣的男子站在大门外,此人正是花暮色。
闻着从春宵楼内传出的阵阵浓而刺鼻的胭脂味,花暮色微微皱眉。但仍无法掩饰花暮色脸上透出的兴奋神情。
学着男子一样迈着大步走进春宵楼内,顿时眼前多出了一个身影。
“哟~~~这位公子,头一次来春宵楼吧?说说,有没有中意的姑娘?”
只见一位穿着妖艳而又暴露的中年妇女,脸上的抹着一层厚厚的胭脂,跟那面粉似的,走一路掉一路。不用猜,这人肯定是老鸨了,不然谁会这么热情?!
边说还一边把自己身体使劲的靠近花暮色,时不时的还趁机占点花暮色的便宜。
花暮色虽心里很是反感,但脸上却还是笑容满面的回应道:“咳咳,不好意思,我不是来找姑娘的,我是来应招伙计的,我叫阿木。”花暮色心想以后就叫阿木吧,虽然名字土了点儿,但还是低调点好啊。
“哦,原来你是应招的。”瞬间老鸨的脸就拉了下来,趾高气扬的对花暮色说道。
然后从头到脚的仔细打量了花暮色,摇摇头对花暮色又说道:“你啊?看你那么单薄的身体,经得住体力活的折腾吗?”老鸨语气中充满了怀疑,她嫌弃似地捏了捏花暮色不算壮实的胳膊。
“你看看,你再看看,听过有一句话没有?瘦是瘦有肌肉!”花暮色抬起自己瘦小的胳膊左捏捏,右捏捏,语气中充满了自信,但动作滑稽,惹得老鸨咯咯的直笑,老鸨笑得那花枝乱颤的模样看的花暮色心里一阵恶寒……
“好吧,看你这么有诚意,就先待在这里试试吧。对了,莫怪我没有提醒你,在这儿做事说话都要小心点,到时候惹到什么朝廷官员就自求多福吧!还有,阿木,你刚才那句话挺有意思的!呵呵……”老鸨笑了好一会儿后,大发慈悲的留下了花暮色,边说边挥手,招来一旁柜台的名叫来福的伙计,让他带花暮色下去熟悉下环境和该做的事。
花暮色看着一旁这位名叫来福的伙计滔滔不绝的说着,从他口中得知,原来这家店并不是刚刚那个老鸨开的,背后还有一位神秘的幕后老板。听说至今还没有谁见过这位老板的真面目,也不知是男是女,每次有事都是叫随从来传话的。
来福还说,最近整个炎城举办了一场花魁大赛,其中春宵楼一位名叫锦瑟的女子脱颖而出,才貌双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唯一不足之处便是不爱说话,也不知是为何,打从进春宵楼起,就很少听过她说话。
不过就算不说话,却也吸引了不少腰缠万贯的富商与朝廷中有头有脸的官员为之着迷。对了,明儿晚正好是锦瑟来春宵楼第一次见客的时候,到时候不知又有多少人来春宵楼一掷千金。
来福边走边说,还不时的回头对花暮色说着她真有眼福之类的。
花暮色听后连连点头回应,心想,此女子自己还想看看。不知是何等的容颜,会让这么多人为之着迷。想着想着,身体内的兴奋细胞又活跃起来。
第二天
花暮色顶着个大大的黑眼圈就起床了,想想昨天晚上真是一夜未眠。不是花暮色兴奋得睡不着,而是与自己睡在一间屋内的几个男人,一到了半夜,正是人熟睡的时辰,阵阵呼噜声就从花暮色耳边响起。任花暮色怎么催眠自己,翻来覆去的还是睡不着。
今天还那么早就起床干活了,真是应了一句俗话: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干活比牛累!
花暮色正拿着抹布无精打采的擦着,忽然,抬头远远的望见老鸨迈着碎步朝自己这边缓缓走来。花暮色立刻打起十二分精神,认认真真的干了起来,看起来还有模有样的。
“你们个个都给老娘精神点,今晚就是锦瑟登台表演的时候了。到时候可不能出现半点差池!”
老鸨说完便转身扭着ρi股走人了。在一旁和自己一起干活的伙计们,七嘴八舌的谈论着锦瑟,如此如此,这般这般的好。
真是奇了怪了,一谈起锦瑟,一个个刚刚比自己还没精神的人,现在个个精神抖擞,让花暮色以为大白天的活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