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琳突发奇想要去c市的电视台参加歌唱选秀。
我支持你!我可是你的忠实歌迷,超级fans,无条件的后盾……宋青书一脸崇拜,乘着闵琳得意,又伏在我耳边低声说,这个女人满脑子希奇古怪的念头,如果她能成为明星,我就是张学友了。
可是谁也猜不到闵琳后来真的红了,那个歌唱比赛她没有得到名次,但却认识了一个经纪公司的老板,接下了一个广告。
我在想,如果宋青书知道闵琳会红,然后跟他分手,他还会同意她去参加那次比赛吗?人生真的充满了变数,我们谁都说不清未来是怎样的,但是,我们却在不断地长呀,长呀,长到了让我们自己都觉得陌生的模样。
九月终于来临,开校。我上大三,安越哥上研一。
我住校,周末回家。和安越哥常常在学校里见面,他买了一辆单车。
开车到学校上课,同学们一定会排斥我的,还是骑单车的好。安越哥说,《玻璃之城》里,港生就这样载着韵文穿过校园的,那句经典的台词是,我希望你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那么开心,都那么爱你。
小夕,我希望你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那么开心,都那么爱你。安越哥深情地望着我。
我坐在安越哥的单车后,紧紧地揽住他靠了过去。
上课半个月后,我才知道秦悯哲竟然和我一个学校。一位师兄回学校汇报演讲,我们去礼堂的路上,我在那么多的背影里,一眼就看到了秦悯哲的背影。
原来,他一直离我这么近。
我们会穿过同样的走廊,会经过同样的小道,或者,我们在图书馆,食堂,篮球场……一遍一遍地擦肩而过,但我们却从来没有遇见。
我一直没有问过秦悯哲的学校,而他也没有问过我。
是不是有些人,兜兜转转的,总会躲闪不及呢?我退出了礼堂,回宿舍。
我竟然发现程晓蝶在。
我也在这个学校呀,不过是你的学姐,高你一界。钟小夕,我特意和你们宿舍的女孩换了来和你住一起,以后让我们做好朋友吧!程晓蝶伸出手握住我,很热情。我难以想象,前些日子还是刁蛮任性的大小姐,现在却和颜悦色的要和我做朋友。但不管怎样,她要和我做朋友,我当然应该接受。
程晓蝶不客气地钻进我的被窝,钟小夕,听说你和沈安越在洛杉机生活了三年,你们一定发生了许多难忘的事吧,说来听听?
我躺到她身边,她的身上有淡淡的清香。我跟她讲了一些安越哥的事。
他真是一个很好的哥哥,好感人呀!我就没有兄弟姐妹……小时候都是一个人玩,好孤单。程晓蝶反复地翻身,这张单人床让她很不舒服,可她还是尽量忍耐着。我把身子往床沿挪,给她更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