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在我耳边咔嗒响了一下。我放下话筒。一支铅笔莫名其妙地滚下书桌,笔尖撞到桌脚上,断了。我捡起笔,把笔小心仔细地塞进固定在窗框边缘的波士顿削笔器里,慢慢转动着,让它削得均匀光滑。我把笔放在桌上的文件盘里,然后拍掉手上的笔屑。我有的是时间。我望着窗外。我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到。
然后,更加莫明其妙地,我看到欧法梅·奎斯特没戴眼镜的脸。很有光泽,化了妆,金色头发高高盘在前额上,一条发辫盘在中央,一双眼睛水波荡漾。这些人都有水波荡漾的眼睛。我开始想象出一个特写镜头:这张脸被罗曼奥夫酒吧里一个强壮的大汉啃着咬着。
我二十九分钟后抵达凡努斯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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