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一定跟踪了她,”我说,“他一定看到了她把钥匙留在柜台,然后走出旅馆,他至少跟踪到了旅馆外。”
弗拉克讥讽地说:“你的手上又有什么王牌?”
我弯下腰,把电话拿过来。“我最好打给克里斯蒂说清楚,”我说,“这事情我可是越想越害怕,也许她真的杀了他,我可不能掩护杀人凶手。”
我摘下话筒,弗拉克潮乎乎的爪子忽的一下按住我的手,电话在桌上跳了一下。“够了。”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在哭,“我跟踪她到一辆停在街上的车前,记下车牌号。天哪,老兄,你饶了我行不行?”他在口袋里拼命翻找,“知道我干这行能赚多少?除去香烟和雪茄钱,就剩不下几个子儿了。等等,我想——”他低下头,把几个脏信封在手上翻来翻去,最后总算选了一个扔给我。“车牌号码,”他疲惫地说,“如果你还不满意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我连这号码都不记得。”
我看了看信封,那上头潦草地写了个车牌号码,笔迹歪歪扭扭,颜色很淡,像是手里拿着纸片匆匆在街上写下的样子:6N333,加州1947。
“满意了吧?”这是弗拉克的声音,正反是从他嘴里发出来的。我把号码撕下,将信封扔还给他。
“4P327,”我说,盯着他的眼睛,那里头没有闪光,没有讥嘲或者隐瞒的迹象,“不过我怎么知道这不是别人的车牌号码?”
“你也只有相信我了。”
“那车什么样?”我说。
“卡迪拉克敞篷车,不新,车篷翻起,大概是1942年的车型,灰蓝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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