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山,山下有人家。山下是一个小村庄,村子里面的人在欢庆着节日。
最热闹的那一户人家总是兴高采烈,不停放着鞭炮。户主,名字叫“张必发”。
这是一个新名字,户主原来的名字叫“张大发”。开张的张,发大财的大,发财的发。
但是张必发认为,不论大财小财,只要必然发财就是好事。所以他才把自己的名字“张大发”,改成了“张必发”。
这一会,张必发家的灯笼真亮,的确比月亮要亮……
一个小孩蹲在一条种满甘蔗的路上,安静地用手揉了揉一头乱发,然后又焦急地摸遍了全身,似乎十万火急。
“酒!”可是上衣和裤子,全瘪瘪的。
“我要飞。”呢喃声进入了大脑,这个小孩一阵心悸――啊!浪迹天涯,自由自在……
可惜无酒,此时无酒,此时不能飞。酒这东西――的确能给人腾云驾雾的快感。
小孩在怀念飞的时候……
“那儿的灯好亮,和月亮一样。”他有新发现,其实,那里是张必发的家!
“呜,呜……”张必发的家门前,正有一只猪在叫,听起来却像是牛――“哞!”
口很渴,小孩上唇紧咬住下唇。甘蔗叶子一片片,生得又挤又长又齐,像山,像海。这条路的两边种满了甘蔗,路的名字就叫“甘蔗”,除了种着甘蔗,还种满了麦子、番薯。
黑暗之中,孩子在摸索,抓到一把玉米苞子。
在抓到玉米苞子之前,他在地下挖出了几只番薯,也没洗,便想着要塞进嘴巴。终于吃到一点食物了――番薯已被嚼碎!
这小孩可以感受到,泥土在食物表面又苦又涩的味儿。如果现下有光线,他的嘴边,便见得到一堆泥块。
当双手拿着玉米苞子,孩子的心动,他不但困得要命,也渴得要命,还饿得要命。
这时,似乎有声音对他说:“这么做,对吗?”他放弃了可爱的玉米苞子,又准备找根本不值钱的番薯来充饥。
“我不能让别人劳动的成果得到损失,我不想做一只彻头彻尾的老鼠!”
后来这个很有骨气的人,回忆往事时候说了一句话:“那时,我只记得身上有张嘴巴,别的身体器官全无知觉!”
(二)
猪叫,如牛鸣。屠宰场上热气腾腾的,一只死猪被挂在一只木梯子上,绑得死死的。
高浪那些打下手的伙计们,个个忙得晕头转向。“大刚,快拿砖头!好家伙!”
猪侧躺着,似生非生,似死非死,犹有余威,做死前的挣扎。高浪挺立着树桩似的腰身,大手按在它的背部,一个砖头下去。
猪扇了两下大耳朵,眼看终于不行了。
大手松开!猪又突然想跳起,发了癫一般撒开四只蹄子,但它在空想,麻绳还是很牢固。
“都抄家伙!”高浪紧攥着砖,气呼呼的。大刚和阿六、阿八,连忙抓了刀!
“托”的一声闷响,阿六手里的刀子砍出去,不偏不倚落到猪脑门上。骨头发出碎裂的声音来,一股血水笔直冲向天。
高浪满意无比地笑着:这,就是他的得意门生!
“阿刚!肠子放明早再清理。”
“阿六,你过来,快点!把肋骨拉开……”
“哎!阿八,你拿刀来。”
张必发躺在太师椅上,这次杀生行动,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动过一根手指头。但是明天,他又可以捏着一只手的漂亮响指,并用另一只手上的两个手指,去好好感觉一番――银票的厚薄度了。
“杀猪,卖肉!发个财,大财?小财?”
云儿,有一些透明,月亮比自家的灯,更明更亮!蜡烛在笼中已快燃尽,得更换了。
一个仆人,听到了张必发的咕哝:“换灯!”他便服贴地跑了出来,照命令做事。
“阿六,了不起,刀法够准确!够狠!”高浪这时才有机会夸赞自己的门生,阿六不好意思地低头,刚才真险!要不是他在紧急的关头,一记“破风刀”,那一头不要命的猪再嚷嚷叫叫,惹恼了师傅,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大刚们又换来一桶放在灶头上烧得滚烫的开水,猪“扑嗵”发出一声响,沉重的躯体落入桶内,一股热水,笔直地往阿六脸门射去。
“大刚,要小心地轻放下去嘛!”阿六,侥幸以“燕子七八翻”逃脱魔水。
那边――张必发竟有一些迷糊了,不争气的眼皮,在调皮又好玩地跳动。他感觉到,有什么事情似乎还没有做完……
朦胧的感觉下,人犯困――“噼!”玲珑剔透的透明茶杯,一个不小心从他两根修长的手指间,猛跳出来。
“哇,我的妈呀!”张必发一蹦几尺高,睡意全消。在场的人,全部震住了。
张必发又一个“猴子摘桃”趴在地上,痛惜之色溢于脸庞,这可是几十两银子呐!那些杀猪的,却好像得意了起来,幸灾乐祸的。
不杀猪的,却真正有得懊恼了。
“放心,这不是正宗的景德镇产瓷杯!”一个声音,冒了出来。
杀猪的人们茫然:是谁呢?张必发一斜眼见到了一个长发披肩、腮旁蓄满了胡子的少年。
少年蹲在地上,捡起一块碎片,在仔细瞅着。
(三)
世事,难预料。少年的心境,在此刻,比谁都要激动复杂。
因为,他现在得到的待遇好极了!他躺在红木的沙发上,左手捏着一棵剥皮的雪梨,右手捉了一条鸭腿。
“这是玻璃,不是瓷。”他仅仅说了句话,张必发就已五体投地了。
但他还是气愤不平:“摔掉的是钱,不是杯子,就是玻璃,也值二十两银子呢!”
“人有时候不该死心眼,大爷!你只要记得它是假货,就万事大吉了!”
假货!
“为什么不是真货呢?好让张狗人破点财。”张必发的仆人,每一个都垂头丧气了。好像他们“憧憬”得美好的心,一下就摔碎了,正好像刚才摔的张必发的瓷杯,碎了张必发的心。
“你知道正宗的玩意值多少吗?五百多两银子呢!”
张必发用心听着,不敢丝毫懈怠。
少年扔了梨核,狠狠咬了口鸭腿上的肉。
(四)
夜太黑,风凉凉。“臭小子,你又偷吃了?”
小村,老街,“陕西风味”饭馆的门口。在这家才开张几天的饭馆,门前趴着一个身材瘦小的少年人。
如果不仔细地去察看,会误以为,那是一条刚从茅坑里面跑出来的野狗。
“我没有!”
“臭小子!”一记耳光,响亮。
“我说没有就没有。”硬舔了十天冰冷石头的狗儿,似乎饿得又臭又硬了。
“这小东西――”又一声皮鞭响起。
此时站在少年跟前的,是一个厨房伙计,陕西人,跟他的老板是半个老乡。半个时辰之前,他讨好老板,还特地猫着身,溜进了老板的房间。
他在房里小心翼翼,贴上一张白色纸条:“王宝宝,我爱你!”王宝宝,就是他老板的名字。
他在外面,找了一个会写字的教书先生。运气很好,他碰到的,居然就是写“陕西风味”这块四字牌匾的人。
而这人八成喝多了黄汤:“各位,区区在下没有别的本事,只是写了一手的好字,为献上自己一份爱心,来报答在平时照顾自己的父老乡亲,我决定免费写字,到底有哪位需要我题的字?”
厨房伙计就要他写了“王宝宝,我爱你”六个草字。现在,这一张白亮亮的纸条,就粘在老板的床头钱柜上。
此时的饭馆老板王宝宝,确实有两位友好的客户,在等着她张开那张并不很大、却也不小,刚刚好,有时甚至还有一点可爱,可爱得有些象樱桃的小嘴巴。
“哎――我的天啊!亲爱的,你千万不能走。”两位客户喝醉了酒,醉酒之后,难道还要干些肮脏的勾当吗?
“请你们都放心!”好一个如鸽子一般、肥美又妩媚的老板,她嫣然一笑,只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几张银票拿到手了。
“小聚三百,过夜七百。”在狮子开口下,客户唱道:“今夜无人入眠――”
他们眉开眼笑地望着战利品,非常用心地在心里合计,并且身子与她挤得更加近了。
厨房伙计一把扼住少年的喉咙,狂笑起来。
他另外一只布满青筋、长着老茧的大手,用力扯着少年的胸口,从其怀里摸出两个半又冷又脏的馒头,少年只吃了半个!
那是少年费了好大的劲,与一只狗在猪食桶里争抢来的食物,他已整整一个礼拜没吃上什么东西了。
厨房伙计的生活,虽然过得很不如意,但却希望别人也过得不开心。
“还说没有偷吃,你知道这是老板给小白准备的食物吗?”小白不是谁,正是伙计刚起的猪的名字。
少年被狠狠逼问、摔打。小店里,店小二、掌柜以及杂七杂八的所有人,都不知道受了谁的鼓励,在开怀大笑。
少年感到冷。
他的生命价值,他活着,只不过是为了有一天,终于有一碗热乎乎的辣椒面,能让他吃到口中。如此简单的一个愿望,他却拼命地使自己相信――那终于会成为现实的!
可现在,为了三个时间过期的馊馒头,他要受如此折磨。于是,使他突然有了一种感觉:再不痛痛快快地拼命,今天可能就出不了这一条街。
他放手一搏,挣扎了起来,要跑。伙计一把扯住,奇迹,却出现在弱者面前。
少年,没被伙计拉住,跌在青石板上面。原来他已挣脱衣裳,干巴巴的才喘过气来。
“嘻嘻……”伙计露出满嘴白森的牙齿。
“噼啪――”他高举皮鞭,又猛抽一下,接着便要疯狂地挥动。少年不住发抖,身上又是疼又感到麻痹。
“救命!”他很长的一段日子,没有开口叫这两个字了。
呼救声传开去,一个中年汉子义不容辞正使出“金蝉飞”!他见到了一个两百来斤重的粗汉,身前爬着一个浑身在打颤的孩子。
地上,是什么东西?
伙计大汗淋漓地蹲下了身,“啊!一只好名贵的鼻烟壶。”
翠绿色的鼻烟壶,不管识不识货的人,都看得出其名贵,而且跟市面上常见的也大不一样。
“你!快放下你的牛皮。”赶过来的中年人盯着伙计,一字一顿。
伙计叉着腰,在斜眼打量,中年人不置可否地耸一耸肩,他的眼睛盯着伙计手上的鼻烟壶,发亮。
这里是地处偏僻的村庄,已使外界的消息不灵通;那么,这么名贵的东西,就只可能属于村里的暴发户,或者另一些体面人士。
完全不可能属于一个满地乱滚的脏孩子,也不可能属于这个一天到晚劈柴烧的壮汉。那么,主人会是谁?
鉴宝的少年,在张必发家四下无人时,顺手拉开了一张桌子的抽屉,见到了鼻烟壶……
(五)
中年人一把捋了袖子,捏住伙计的喉咙,就如一条狠毒的蛇、七寸已被制住;他伸出另一只大手,蒲扇子一般大,一扬手在伙计的胖脸上打了三个耳光。
接着,他扶起地上的孩子。
中年人坐在门前的一把竹椅子上,神气活现的抚摸着鼻烟壶。
“孩子,告诉你一个事儿――我打算收你为徒了,还有这一个玩意便是拜师的见面礼!”
中年人救了少年,并得知这少年的名字,是叫“司空摘星”。
(六)
刀法。
刀法好的人并不多!传说――刀法好的人,在今天已是一只鬼,你要找他只有去阴间!
传说,说鬼是“死鬼”,不是“死人”。
但是――什么叫“死鬼”?鬼都死了,还会变成什么?
传说――这只鬼刚成为鬼的时候,一次修炼心法,因为不小心一口气吃下16只毒虫,所以又死了。
死得彻底极了,从头到脚在发烂,到处是虫,直到四七二十八天后,又一个激灵打来,才不再是硬梆梆的一条鬼尸。
有算命的先生,说他至多只能死三次,如果再死一次,就不可以投胎转世了。
他一生,也就是平常人的三生。他一生下来的名字,就叫做“叶鬼”,叶子的叶,鬼谷子的鬼。
叶鬼的孩童时期,长时间躲在一个狭小的空间。譬如:仓库里存放粮食的木柜,坟堆里躺着死尸的棺材,甚至行人手中的旅行箱,普通人家里带有抽屉的桌子等等,他全都可以藏身。
谁都知道,叶鬼的长相怪异,可以直接扮鬼。他杀人一个,“扮”鬼一次,来去无踪无影。
叶鬼,也曾化名“蝇仙人”。
叶鬼无形!在鬼还是个人的时候――人说,再没有人能比他更嚣张。他的确很自由,谁也抓不着他身上的一片衣角。
人说,鬼没有影子。但叶鬼虽然也有影子,轻功却实在是不错,完全可以媲美当年的盗帅楚留香!
他比真正的鬼还要凶残、恐怖――他喜欢提着被害者的人头满街乱窜,一直到一颗可怜的硕大的头颅,被晚风吹得失血过多,渐渐干瘪掉了。
被割头者,到底犯了些什么样的罪过?谁也不知道。
人们只知道,如果地下的冤魂想要到人间来索命,可能就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魂魄之多,到时会是怎么样的一副光景呢?
叶鬼自认为:他杀的全是该杀的人间败类,害群之马。
那少年,司空摘星。他初学杀人,是一个初秋、某个风凉凉的夜晚。
教会他杀人的,便是那个拿走鼻烟壶的中年人,好像就是叶鬼。一只凶恶狰狞的大鬼,平时脸戴着人皮面具,不让人们见到本来的面目。
司空摘星一直都觉得自己还算走运,因为,他并没有见过叶鬼丑陋的真面目。
他见到师父的时候,师父不是蒙着人皮面具,就是仅仅让他见到两只闪闪发亮的眼珠子――这只鬼,叶鬼已穿着一身的黑,头脸却用一块白布紧紧地包住了。
所以,司空摘星每次见到叶鬼,才会什么害怕的反应也没有。
这时夜深,叶鬼黑色的行头,与周遭景物完全融为一体,而头上白亮亮的碎花格子布,是那么奇特,显得怪里怪气的。
他将一个活人拉到司空摘星的跟前,那是一位官府一直在缉捕归案的独行大盗。
“这人该杀,现在由你来杀他。”
大盗怒目而视,誓不低头,头颅直仰着。
司空摘星的呼吸声很重,叶鬼叹气。
“你为什么要有那么多心事呢?”
司空摘星不解:“心事?我有什么心事?”
师父叶鬼笑:“呼吸异常,已表示你是个心气重的人,‘心气重’如果不是贪欲太多、就是体内有病,或者便是一个软弱无能之辈!”
司空摘星:“我没有野心,也没有生病。”
叶鬼沉默。
司空摘星又道:“而我也不能在杀人这一件事上,来判断自己是一个无能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