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天天,就是一天的天。”那暗室里的女人,突然开口把自己的名字告诉陆小凤。
天天道:“你现在知道了我叫什么,那么咱们就算认识了。”
然后天天轻声笑着,招了一招手,让陆小凤跟着她走。
跟着过去的结果,陆小凤事先并不知道,同样也是猜不到――
他已进入石墙中的房间,在这房间里又有一个暗门。当他跟随那个女人天天走下去一道木梯,眼前居然便豁然开朗,发现了一个极大的新天地。
此刻,他就站在一个人力开凿出来的洞口,这是暗室的底下、藏在地下的洞口。
洞外的天地令人意外的广阔,有鸟语花香、飞禽走兽。
陆小凤完全没想到,在泥地下也会看到如此风景。上空灿烂无边的阳光,竟然覆盖了方圆好几十丈。
在地底居然能空出这么大一个世界来,而且竟然还有阳光照进,他不由得开始抬头去琢磨天空。
陆小凤很快就发现了天空是怎么回事,那是由无数大块的透明石头拼凑在一起的,这种透明的石头是他那个巧手的朋友朱停发明。
正由于他以前曾见过这种石头,现在才没有眼生,他犀利的眼神,自然一下看透了地底射进阳光的奥秘。
――世上一有了朱停,那么什么样的天空都不会显得古怪。
然而,又是谁用上了这么多透明石头?
这不是仅仅财力就可以解决的事,不认识朱停或者没有天大的面子,便绝对没有门路弄到这种稀罕物品。
陆小凤满心好奇,开始漫步在洞外。
一条溪中有水花叮咚的响,里面有鱼游动着。喳的一下鸣叫,一只大鸟扑向溪水抓起条活鱼,又极快飞走了。
陆小凤脚踏在溪边的青草上,叹了一声:“神奇的地方,鬼斧神工。”
他深深呼吸了一下,到了这里,他几乎感觉无拘无束,要忘却了一切。
他回头四顾,那个一路带着他走来的女人天天,居然在不知何时已不见身影。
这时,陆小凤似乎才想起自己原来的目的,是寻找阎罗更夫。
“陆小凤,你也来了。”一道苍老的话声在棵大树后响起来,闪出来一个灰色人影。
陆小凤见到人影,忍不住叫了下:“是你,画鬼。”
画鬼身上是灰扑扑的衣裤,白发苍苍,脸色很红润,这似乎说明他最近的日子过得很不错。
画鬼开门见山道:“我来,是应邀来评画,而你是为了什么?”
陆小凤想起画鬼收藏的那张红鸟怪画,又皱一皱眉头,无疑的,他同时想起了名捕蓝缺天的死。
那个阎罗更夫,此刻是不是也在这地底的神奇天地里?
陆小凤答画鬼:“你问我来是为什么,现在恐怕连我自己都糊涂了。”
画鬼在边上道:“走吧,我们先去个地方,等坐下来再说。”
陆小凤想不到,在这地底竟然还有个“问天酒楼”,更想不到这里的食客还非常之多。
有一些自己家离这儿隔好几条街的客人,都会特地跑到这里来叫东西吃。因为,这是地底唯一的一家酒楼。
陆小凤不知道,那么多人是为了什么住到这里来的。
林子大了就什么鸟都有,在人气旺的地方,也同样,什么人、什么鸟儿都会出现。
现在就有一个老乞丐,趴在问天酒楼外的大门口,又哭又喊:“你们又是谁把我的小灰踩死了?”
“小灰”,是一只鸟的名字。那只鸟,是一只乌鸦。
谁也不知这只乌鸦是怎么死,而且谁也不知道在它凉尸以后,又是哪个缺德鬼把它扔到了这里。
老乞丐却越哭越起劲,好象这乌鸦是他的亲生儿子。哭了好一阵,他干脆就在大庭广众下,脱起身上里里外外穿了好几层的衣服。
那根本不能再叫“衣服”,又脏又破,黑糊糊的,发出一股令人完全无法想像的恶臭。这,简直就是一块刚从古墓中捡出来的裹尸布!
这个时候,明明谁都蹊跷地觉得,这一只乌鸦死尸,来源怪异――怀疑它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性,是冻死饿死之身。
却谁也不能,也不敢百分之一百去判断它,确实不是这个老乞丐一手喂养的小鸟儿。
因为他哭得实在太可怜了,只要长了人心的人见了,恐怕都会吃不好又睡不着。
老乞丐这会好像死了第二个小灰一般,眼泪都没有了。
几个杂工从酒楼里面飞快奔出来,其中有一个手上还拿着一只烧鹅,跑到跟前叫了一声:“喂,给你了,快吃了吧――”
实在是厉害――这个老乞丐简直无中生有,敲诈的手法,比当年的裘千丈前辈“无敌铁掌水上飘”还厉害,完全不需要任何成本,就连准备一只死鸟的工夫和体力都不用了;随地指鹿为马,认养乌鸦,便使天赐的死鸟变成了“问天”的烧鹅。
可怜的老乞丐,忽然不哭也不闹了!
于是,客人们又有兴致吃自己刚刚才点的好菜,刚才他们都实在不能让人间惨剧、眼睁睁发生在自己的眼皮底下。
酒楼内,陆小凤正与画鬼在一起,在一个安静的房间内。
平时除了参禅还有画画,画鬼丁天也经常要静下心去思索一些问题。毕竟,这世上的不解之谜太多。
画鬼丁天常常会有心事,他常常都是满脸愁色。看来,在他心里一定藏着许多的秘密。
一个有秘密的人,通常都不会是很老实的人。
画鬼丁天,绝不老实。
世上无人没有秘密。
如果一个人连秘密也没有,衣服也可以不穿,那岂不造成禽兽纵横大地的局面?
圣人也是人,圣人当然也有秘密。
不用怀疑,穿着一身衣的画鬼丁天,不是圣人,却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所以,他心里也有很多的秘密,简直太多。时时都让人觉得,他好象有什么大秘密不能让人知道。
画鬼丁天,又很老实。现在,他看起来就很老实。
他端正的坐在一把木椅子上,一动不动,看起来简直已有些木讷。
画鬼丁天好象刚刚被人看穿了心事,在他心里的所有秘密,都已曝光在太阳底下。
他坐在那里,看上去显得非常不自在。
陆小凤,站在他的身边。
陆小凤笔直站着!画鬼丁天看看陆小凤站在那里,自己也不好意思了起来,挪了挪ρi股,却还是没有站起身。
画鬼总算开口了:“你是不是在生气?该不会怪我没给你报平安吧。”
少年偷王
――少年偷王,司空摘星的故事。
(一)
有山,山下有人家。山下是一个小村庄,村子里面的人在欢庆着节日。
最热闹的那一户人家总是兴高采烈,不停放着鞭炮。户主,名字叫“张必发”。
这是一个新名字,户主原来的名字叫“张大发”。开张的张,发大财的大,发财的发。
但是张必发认为,不论大财小财,只要必然发财就是好事。所以他才把自己的名字“张大发”,改成了“张必发”。
这一会,张必发家的灯笼真亮,的确比月亮要亮……
一个小孩蹲在一条种满甘蔗的路上,安静地用手揉了揉一头乱发,然后又焦急地摸遍了全身,似乎十万火急。
“酒!”可是上衣和裤子,全瘪瘪的。
“我要飞。”呢喃声进入了大脑,这个小孩一阵心悸――啊!浪迹天涯,自由自在……
可惜无酒,此时无酒,此时不能飞。酒这东西――的确能给人腾云驾雾的快感。
小孩在怀念飞的时候……
“那儿的灯好亮,和月亮一样。”他有新发现,其实,那里是张必发的家!
“呜,呜……”张必发的家门前,正有一只猪在叫,听起来却像是牛――“哞!”
口很渴,小孩上唇紧咬住下唇。甘蔗叶子一片片,生得又挤又长又齐,像山,像海。这条路的两边种满了甘蔗,路的名字就叫“甘蔗”,除了种着甘蔗,还种满了麦子、番薯。
黑暗之中,孩子在摸索,抓到一把玉米苞子。
在抓到玉米苞子之前,他在地下挖出了几只番薯,也没洗,便想着要塞进嘴巴。终于吃到一点食物了――番薯已被嚼碎!
这小孩可以感受到,泥土在食物表面又苦又涩的味儿。如果现下有光线,他的嘴边,便见得到一堆泥块。
当双手拿着玉米苞子,孩子的心动,他不但困得要命,也渴得要命,还饿得要命。
这时,似乎有声音对他说:“这么做,对吗?”他放弃了可爱的玉米苞子,又准备找根本不值钱的番薯来充饥。
“我不能让别人劳动的成果得到损失,我不想做一只彻头彻尾的老鼠!”
后来这个很有骨气的人,回忆往事时候说了一句话:“那时,我只记得身上有张嘴巴,别的身体器官全无知觉!”
(二)
猪叫,如牛鸣。屠宰场上热气腾腾的,一只死猪被挂在一只木梯子上,绑得死死的。
高浪那些打下手的伙计们,个个忙得晕头转向。“大刚,快拿砖头!好家伙!”
猪侧躺着,似生非生,似死非死,犹有余威,做死前的挣扎。高浪挺立着树桩似的腰身,大手按在它的背部,一个砖头下去。
猪扇了两下大耳朵,眼看终于不行了。
大手松开!猪又突然想跳起,发了癫一般撒开四只蹄子,但它在空想,麻绳还是很牢固。
“都抄家伙!”高浪紧攥着砖,气呼呼的。大刚和阿六、阿八,连忙抓了刀!
“托”的一声闷响,阿六手里的刀子砍出去,不偏不倚落到猪脑门上。骨头发出碎裂的声音来,一股血水笔直冲向天。
高浪满意无比地笑着:这,就是他的得意门生!
“阿刚!肠子放明早再清理。”
“阿六,你过来,快点!把肋骨拉开……”
“哎!阿八,你拿刀来。”
张必发躺在太师椅上,这次杀生行动,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动过一根手指头。但是明天,他又可以捏着一只手的漂亮响指,并用另一只手上的两个手指,去好好感觉一番――银票的厚薄度了。
“杀猪,卖肉!发个财,大财?小财?”
云儿,有一些透明,月亮比自家的灯,更明更亮!蜡烛在笼中已快燃尽,得更换了。
一个仆人,听到了张必发的咕哝:“换灯!”他便服贴地跑了出来,照命令做事。
“阿六,了不起,刀法够准确!够狠!”高浪这时才有机会夸赞自己的门生,阿六不好意思地低头,刚才真险!要不是他在紧急的关头,一记“破风刀”,那一头不要命的猪再嚷嚷叫叫,惹恼了师傅,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大刚们又换来一桶放在灶头上烧得滚烫的开水,猪“扑嗵”发出一声响,沉重的躯体落入桶内,一股热水,笔直地往阿六脸门射去。
“大刚,要小心地轻放下去嘛!”阿六,侥幸以“燕子七八翻”逃脱魔水。
那边――张必发竟有一些迷糊了,不争气的眼皮,在调皮又好玩地跳动。他感觉到,有什么事情似乎还没有做完……
朦胧的感觉下,人犯困――“噼!”玲珑剔透的透明茶杯,一个不小心从他两根修长的手指间,猛跳出来。
“哇,我的妈呀!”张必发一蹦几尺高,睡意全消。在场的人,全部震住了。
张必发又一个“猴子摘桃”趴在地上,痛惜之色溢于脸庞,这可是几十两银子呐!那些杀猪的,却好像得意了起来,幸灾乐祸的。
不杀猪的,却真正有得懊恼了。
“放心,这不是正宗的景德镇产瓷杯!”一个声音,冒了出来。
杀猪的人们茫然:是谁呢?张必发一斜眼见到了一个长发披肩、腮旁蓄满了胡子的少年。
少年蹲在地上,捡起一块碎片,在仔细瞅着。
(三)
世事,难预料。少年的心境,在此刻,比谁都要激动复杂。
因为,他现在得到的待遇好极了!他躺在红木的沙发上,左手捏着一棵剥皮的雪梨,右手捉了一条鸭腿。
“这是玻璃,不是瓷。”他仅仅说了句话,张必发就已五体投地了。
但他还是气愤不平:“摔掉的是钱,不是杯子,就是玻璃,也值二十两银子呢!”
“人有时候不该死心眼,大爷!你只要记得它是假货,就万事大吉了!”
假货!
“为什么不是真货呢?好让张狗人破点财。”张必发的仆人,每一个都垂头丧气了。好像他们“憧憬”得美好的心,一下就摔碎了,正好像刚才摔的张必发的瓷杯,碎了张必发的心。
“你知道正宗的玩意值多少吗?五百多两银子呢!”
张必发用心听着,不敢丝毫懈怠。
少年扔了梨核,狠狠咬了口鸭腿上的肉。
(四)
夜太黑,风凉凉。“臭小子,你又偷吃了?”
小村,老街,“陕西风味”饭馆的门口。在这家才开张几天的饭馆,门前趴着一个身材瘦小的少年人。
如果不仔细地去察看,会误以为,那是一条刚从茅坑里面跑出来的野狗。
“我没有!”
“臭小子!”一记耳光,响亮。
“我说没有就没有。”硬舔了十天冰冷石头的狗儿,似乎饿得又臭又硬了。
“这小东西――”又一声皮鞭响起。
此时站在少年跟前的,是一个厨房伙计,陕西人,跟他的老板是半个老乡。半个时辰之前,他讨好老板,还特地猫着身,溜进了老板的房间。
他在房里小心翼翼,贴上一张白色纸条:“王宝宝,我爱你!”王宝宝,就是他老板的名字。
他在外面,找了一个会写字的教书先生。运气很好,他碰到的,居然就是写“陕西风味”这块四字牌匾的人。
而这人八成喝多了黄汤:“各位,区区在下没有别的本事,只是写了一手的好字,为献上自己一份爱心,来报答在平时照顾自己的父老乡亲,我决定免费写字,到底有哪位需要我题的字?”
厨房伙计就要他写了“王宝宝,我爱你”六个草字。现在,这一张白亮亮的纸条,就粘在老板的床头钱柜上。
此时的饭馆老板王宝宝,确实有两位友好的客户,在等着她张开那张并不很大、却也不小,刚刚好,有时甚至还有一点可爱,可爱得有些象樱桃的小嘴巴。
“哎――我的天啊!亲爱的,你千万不能走。”两位客户喝醉了酒,醉酒之后,难道还要干些肮脏的勾当吗?
“请你们都放心!”好一个如鸽子一般、肥美又妩媚的老板,她嫣然一笑,只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几张银票拿到手了。
“小聚三百,过夜七百。”在狮子开口下,客户唱道:“今夜无人入眠――”
他们眉开眼笑地望着战利品,非常用心地在心里合计,并且身子与她挤得更加近了。
厨房伙计一把扼住少年的喉咙,狂笑起来。
他另外一只布满青筋、长着老茧的大手,用力扯着少年的胸口,从其怀里摸出两个半又冷又脏的馒头,少年只吃了半个!
那是少年费了好大的劲,与一只狗在猪食桶里争抢来的食物,他已整整一个礼拜没吃上什么东西了。
厨房伙计的生活,虽然过得很不如意,但却希望别人也过得不开心。
“还说没有偷吃,你知道这是老板给小白准备的食物吗?”小白不是谁,正是伙计刚起的猪的名字。
少年被狠狠逼问、摔打。小店里,店小二、掌柜以及杂七杂八的所有人,都不知道受了谁的鼓励,在开怀大笑。
少年感到冷。
他的生命价值,他活着,只不过是为了有一天,终于有一碗热乎乎的辣椒面,能让他吃到口中。如此简单的一个愿望,他却拼命地使自己相信――那终于会成为现实的!
可现在,为了三个时间过期的馊馒头,他要受如此折磨。于是,使他突然有了一种感觉:再不痛痛快快地拼命,今天可能就出不了这一条街。
他放手一搏,挣扎了起来,要跑。伙计一把扯住,奇迹,却出现在弱者面前。
少年,没被伙计拉住,跌在青石板上面。原来他已挣脱衣裳,干巴巴的才喘过气来。
“嘻嘻……”伙计露出满嘴白森的牙齿。
“噼啪――”他高举皮鞭,又猛抽一下,接着便要疯狂地挥动。少年不住发抖,身上又是疼又感到麻痹。
“救命!”他很长的一段日子,没有开口叫这两个字了。
呼救声传开去,一个中年汉子义不容辞正使出“金蝉飞”!他见到了一个两百来斤重的粗汉,身前爬着一个浑身在打颤的孩子。
地上,是什么东西?
伙计大汗淋漓地蹲下了身,“啊!一只好名贵的鼻烟壶。”
翠绿色的鼻烟壶,不管识不识货的人,都看得出其名贵,而且跟市面上常见的也大不一样。
“你!快放下你的牛皮。”赶过来的中年人盯着伙计,一字一顿。
伙计叉着腰,在斜眼打量,中年人不置可否地耸一耸肩,他的眼睛盯着伙计手上的鼻烟壶,发亮。
这里是地处偏僻的村庄,已使外界的消息不灵通;那么,这么名贵的东西,就只可能属于村里的暴发户,或者另一些体面人士。
完全不可能属于一个满地乱滚的脏孩子,也不可能属于这个一天到晚劈柴烧的壮汉。那么,主人会是谁?
(五)
鉴宝的少年,在张必发家四下无人时,顺手拉开了一张桌子的抽屉,见到了鼻烟壶……
(六)
中年人一把捋了袖子,捏住伙计的喉咙,就如一条狠毒的蛇、七寸已被制住;他伸出另一只大手,蒲扇子一般大,一扬手在伙计的胖脸上打了三个耳光。
接着,他扶起地上的孩子。
中年人坐在门前的一把竹椅子上,神气活现的抚摸着鼻烟壶。
“孩子,告诉你一个事儿――我打算收你为徒了,还有这一个玩意便是拜师的见面礼!”
中年人救了少年,并得知这少年的名字,是叫“司空摘星”。
(七)
刀法。
刀法好的人并不多!传说――刀法好的人,在今天已是一只鬼,你要找他只有去阴间!
传说,说鬼是“死鬼”,不是“死人”。
但是――什么叫“死鬼”?鬼都死了,还会变成什么?
传说――这只鬼刚成为鬼的时候,一次修炼心法,因为不小心一口气吃下16只毒虫,所以又死了。
死得彻底极了,从头到脚在发烂,到处是虫,直到四七二十八天后,又一个激灵打来,才不再是硬梆梆的一条鬼尸。
有算命的先生,说他至多只能死三次,如果再死一次,就不可以投胎转世了。
他一生,也就是平常人的三生。他一生下来的名字,就叫做“叶鬼”,叶子的叶,鬼谷子的鬼。
叶鬼的孩童时期,长时间躲在一个狭小的空间。譬如:仓库里存放粮食的木柜,坟堆里躺着死尸的棺材,甚至行人手中的旅行箱,普通人家里带有抽屉的桌子等等,他全都可以藏身。
谁都知道,叶鬼的长相怪异,可以直接扮鬼。他杀人一个,“扮”鬼一次,来去无踪无影。
叶鬼,也曾化名“蝇仙人”。
叶鬼无形!在鬼还是个人的时候――人说,再没有人能比他更嚣张。他的确很自由,谁也抓不着他身上的一片衣角。
人说,鬼没有影子。但叶鬼虽然也有影子,轻功却实在是不错,完全可以媲美当年的盗帅楚留香!
他比真正的鬼还要凶残、恐怖――他喜欢提着被害者的人头满街乱窜,一直到一颗可怜的硕大的头颅,被晚风吹得失血过多,渐渐干瘪掉了。
被割头者,到底犯了些什么样的罪过?谁也不知道。
人们只知道,如果地下的冤魂想要到人间来索命,可能就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魂魄之多,到时会是怎么样的一副光景呢?
叶鬼自认为:他杀的全是该杀的人间败类,害群之马。
那少年,司空摘星。他初学杀人,是一个初秋、某个风凉凉的夜晚。
教会他杀人的,便是那个拿走鼻烟壶的中年人,好像就是叶鬼。一只凶恶狰狞的大鬼,平时脸戴着人皮面具,不让人们见到本来的面目。
司空摘星一直都觉得自己还算走运,因为,他并没有见过叶鬼丑陋的真面目。
他见到师父的时候,师父不是蒙着人皮面具,就是仅仅让他见到两只闪闪发亮的眼珠子――这只鬼,叶鬼已穿着一身的黑,头脸却用一块白布紧紧地包住了。
所以,司空摘星每次见到叶鬼,才会什么害怕的反应也没有。
这时夜深,叶鬼黑色的行头,与周遭景物完全融为一体,而头上白亮亮的碎花格子布,是那么奇特,显得怪里怪气的。
他将一个活人拉到司空摘星的跟前,那是一位官府一直在缉捕归案的独行大盗。
“这人该杀,现在由你来杀他。”
大盗怒目而视,誓不低头,头颅直仰着。
司空摘星的呼吸声很重,叶鬼叹气。
“你为什么要有那么多心事呢?”
司空摘星不解:“心事?我有什么心事?”
师父叶鬼笑:“呼吸异常,已表示你是个心气重的人,‘心气重’如果不是贪欲太多、就是体内有病,或者便是一个软弱无能之辈!”
司空摘星:“我没有野心,也没有生病。”
叶鬼沉默。
司空摘星又道:“而我也不能在杀人这一件事上,来判断自己是一个无能之人。”
“要先喝几口吗?”
叶鬼不理徒弟,在问大盗。大盗还是抬着头,清清楚楚地看着眼前的人头上包巾。
白色的巾,料子是丝绸的。
他大笑:“我看你比他更不中用,成天藏头露尾见不得人,不是无能小人,会是什么英雄?哈哈!”
叶鬼手中的薄刀一挥――大盗便死了……
在他的身体断气前,他的头颅却没有失去生命力飞向空中,还是干笑了数声!
(八)
“不是人,他根本不能算是人。”
司空摘星时常在喝了几杯凉茶以后,说出这一句话来。
他的刀法已经相当了得了,如果现在有一只蚊子恰好飞进他的棉衣里面,刀,就会出鞘。
一出鞘,却也不沾血!要是有,也是蚊子吸的血,不会是司空摘星自己的血。
其实蚊子体内的血,除有别人的血外,多少也吸了点司空摘星的。
“刀砍在自己身上,杀了一只蚊子,却还是不小心沾了自己的血,蚊子可真是天下第一高明的刀手啊!”
这一会儿,又有一只蚊子。蚊子狠狠吸了六七口血液,身体的主人早就受不了了。
“抽刀吧!”不。
司空摘星再抿一抿嘴皮,品味“铁观音”残留下来的最后一重魅力!他又打算泡茶,手里折腾着一捧新炒的茶,不时叹气。
――现在已经快入冬了,冬天怎么会有蚊虫?
“我的命苦啊!”司空摘星埋怨,伸手掌就往蚊子叮咬的地方拍落,那蚊子死了。
他把茶叶一捧捧的,装在一个铜罐子里,然后放回盖子,盖好了。他把鼻端凑近已香喷喷的两只手,心满意足地笑着。
还是美中不足――有一股杀气,在悄然涌现!
一柄生锈的小刀,在刀子身上刻了字:“飞”!无疑,这是飞刀。
飞,有很多的意义。
最基本的是:人们喜欢一类物件,希望它会飞。
又如:一类物件天生会飞。
又如:一类物件,有人去使用它,就会飞。
司空摘星真心希望自己的刀是飞刀,例不虚发的飞刀,真心希望得几乎神经错乱。
史上飞刀,只有李寻欢老师用得最好,最快,最稳。而其传人叶开也不错,不过,总是让人提不起劲来想到他。
“因为始作俑者才是最厉害,最绝的。”
“叶开是小李大侠的徒儿,而我师傅呢?”
叶鬼的刀挺快,也会飞。司空摘星手上的飞刀,是叶开老师特意留给叶鬼的纪念物品。
既然有好刀,那么,就需要经常去好好锻炼刀法。可是,司空摘星在没什么事做的时候,通常就会去泡妞。
曾经也有过一段时间,司空摘星很爱护这柄刀子,他把它藏在贴身的内衣里。在口渴时,如果不喝水,就拿它来削水果。
后来,被陆小凤嫌娘娘腔,说他吃一个梨什么的,还削什么皮儿。于是脸红了,司空摘星把它扔在家里,以后吃苹果,也就从来都不去皮,甚至不擦洗一下,拿来就啃。
(九)
如舞台幕布倏地落下,漆黑夜色一下降临。司空摘星抬头便见到了星,因为此时天已全黑。
他刚擦亮眼睛,一下就在天边发现了一颗星。接着才一回神,却察觉星星已到处皆是,令人完全目不暇接。
树上的一条青虫在它凉尸以后,又会有多少只蚂蚁急急忙忙赶着去吃肉呢?
此时的天上,就好象有人在忽然间在某处,摆出了两百多条肥乎乎的虫子;而繁星,正如那些闻到了肉腥的蚂蚁。
夜空是黑漆漆的,象一块巨大无比的墨色宝石,那么星群就恰如这块宝石中的花纹。
而这个时候,不但天上有星,原来天下也有星。无论天上或者天下,都一样的有了星星――
不挂在天上的,是长在镜子和水里面的。
这些星星一样的亮,它们似乎亘古以来已生在那儿、长在那儿,也只有风去吹拂的时候,才会有轻微的一点动静……似乎可以一直亮到永恒。
司空摘星把一双眼睛睁得更大,一颗头颅抬起然后便低下,突然忍不住叹了口气:“良辰美景,却使金樽空对月。遗憾,真遗憾!”
(十)
平时,司空摘星只要没什么事做,就会去泡妞。
入夜了,夜里有人,一男一女。
每当夜里无人时,司空摘星都要一个人出去好好走上一趟。现在,他其中一只手,温柔牵着另一个人的手,一齐悄悄走在一片青青的草地上。
草地上空旷无人,水珠结了一串又一串。有一只手轻轻放在一株孤伶伶的老树身上,一只女人的手。
这个女人,在仰头看着天上星月。
司空摘星的手,不知疲倦的抚摸着怀抱中女人的身子,上下摸个不停。一双手终于定位的时候,还在摸着一头漂亮的秀发。
这头秀发确实香喷喷的,司空摘星的心在加速猛跳着,人已神魂颠倒。他鼻端一直闻着女人的体香,以为自己这一下彻底玩完了。
夜风不停吹着,一颗心也象一只秋千不能再定位。他的心情忽然好得忍不住就笑出声来,几乎忍不住要翻几个跟斗。
那个受尽百般捉弄的女人,一双柔荑搂住他的脖子,轻轻笑着:“为什么我总会觉得很没有安全感?”
夜里,似乎从黑暗深处走来第三人,正挺着胸膛,迎着这儿走过来。
――这是谁?
司空摘星似乎和那个女人一样,完全消逝了安全感,倏地――他们一起滚动身体,藏匿在一堆生长得老长的野草后面。
草堆后面是河,河的名字叫做“草上飞”,跟司空摘星来的那个女人,名字叫山紫。不但成熟又妩媚,司空摘星说她,简直是一颗水蜜桃,放在嘴边咬起来和蜜那么甜。
“唉,真的很吵!”由于周围实在太静了,河水冲击岩石的声音,便成为巨响。山紫,却一向很喜欢比较安静的地方。
“认识我,你以往所有的情事,就算是了结了。”
野草很长,却根本没开些野花。要不然,司空摘星起码还可以去摘下三朵来送人。
这时候――
河面上起了风,小水波一阵又一阵起了不少涟漪。水上星光点点,月色下正模糊不清……
(十一)
因为实在很闲,所以司空摘星双眼发亮,脸色红红在想女人。
把一个漂亮女子的形象,放在一个男人的心里,就好象有一壶好酒,被酒徒存放在仓库的深处。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司空摘星一下又想起了女人,犹如鼻端猛然闻到一股酒香。
他准备去仓库中找出这一坛子酒,并且打算把它打了开来,细细品味一番!
他,已决定去“红花客栈”,山紫正住在那里。
司空摘星很希望自己在内心日思夜想的女人,就站在那儿的门口等着他。而且身上的味道犹未变,犹如好酒存贮的时间越长,就越香醇。
在红花客栈这儿,有许多打扮得妖艳的妓汝,山紫只卖唱不卖身。
司空摘星:“要是遇到了老问题,可千万要记着找我。”
老问题是什么?解决山紫的生理需求。
“山紫,你只能卖我一个人呐。”司空摘星总是说!
司空摘星,又想起了他和她的“第一次”――
月亮微笑,星星的光芒也在闪烁。
夜空下,一个人正大笑。一股轻风吹动了这人头发,他头发留得很长,染成青色。
青色的头发随风舞动着,看起来就好象一小片青烟。
四处有浓雾,雾早已升起!
黑糊糊的天宇下,有一片空空蒙蒙的青烟。夜色中的人司空摘星,正跟随着轻柔的风,身体好似腾空飘了起来,在无限自由飘荡。
此时正在一个树林子中,到处很潮湿。有一个苗条的淑女在踱步,她一步又一步,小心翼翼在绕过一块沼泽地。
“山紫!”青发人司空,嘶声喊叫。
淑女山紫刚走进一棵树后,正在喘息。在树后面,竟然还有一只鸟,全身火红的色彩,尾巴却是白色的,白亮亮。
这只古怪的鸟,尾巴动了起来,它开始疯狂跳动,慢慢靠近“孤独”的淑女。然后,它就一下展开了翅膀――五彩缤纷,绚丽之极。
焰火!有些羽毛,似火一般的燃烧着。
青发人司空:“那是烈火鸟。”
山紫:“你干嘛?”
“我忽然发现,自己真的不能没有你。”
“哦。”说话人山紫,口气平淡。
“是啊!”司空的青发还在飘动,掩不住他嘴角那一抹忧愁的淡蓝色调儿。
淑女打了个哈欠,挪着身子往树上靠去。
“很累?”司空脱了自己的外套,把它裹在心爱女人的身上……
(十二)
他躲在一个废弃了很长时间的仓库里,一口咽下大半个馒头。直到快要昏死过去,眼泪才“哗……”落了下来!
想到喉咙里紧紧卡着香喷喷的面团,他又“嘿嘿”笑了。
神经首先恢复知觉,胃部也有了饥饿的感觉,人有了力气――少年,便慢慢一口口啃起馒头来。
“哈!哈!”这时,他突然听见背后一阵尖锐刺耳的畅笑声。
仓库之中竟然还有人,一个双手总是高举着牛皮鞭子的人!
这世上,本就有很多人喜欢把自己发展畸形的心理,建立在别人痛苦的肉体上。
在世间,不论你干哪一行,都会碰上自己的对手。
这些人,他们随时都准备在上天的帮助下,一举击垮你!这致命的一击,说明上天有时候是多么不公平。
常常会有人,禁不住如此仰天呐喊:“看下自己的昏债――”
上天的安排是很可笑,比如――
一只家猫,就遇上了一只发育成异形的老鼠。
老鼠比猫大,一口就吞了天敌!
有人说,鼠能强大,自有其道。也有人说,不是不报,鼠未到时候。
还有人说,一切全都是这只可怜的猫,本身的气数使然。
多么不人道的故事,这本不是每一个正义人士所能忍受的,然而现实总是如此。
皮鞭落下,少年喊疼。
皮鞭不住落下――有人把人当成不是人。
皮鞭又落下,充耳不闻惨呼声。
救命!
――少年的心在滴血,也自然在流着泪水。
心的泪,如烛泪!会流到尽头,然后便再也无泪可流。
烛泪流尽,只剩下化成焦炭的烛芯,与几缕轻烟,这些轻烟都带着臭味。
此时司空摘星的鼻端,却闻到了一股香气――
是山紫身上的香气。
他闻着她身体的气味,如婴儿被抱在母体内寻找安全感。
婴儿受了惊吓――在梦中,他总被一个粗汉虐待着。
多少回了,有多少痛、多少无助?
他早死了一颗心,一旦午夜又梦回,却还是心有余悸。
――
“摘星!醒醒,你怎么了?”山紫。
司空摘星终于睁开了眼:“唉,我没事!”
“真的没事吗?”
“只不过又梦见了一些往事。”
“哦!”山紫一脸关怀,“你从前过得不好吧?”
司空摘星苦笑,反问:“不好?”
他又傻笑,是在嘲笑这个世态的炎凉?
“不好吗?何止‘不好’二字、能形容我那时那样的境遇?”一个孤苦伶仃的少年,风餐露宿,四海为家,看尽了白眼、受尽了各种折磨……
司空摘星道:“不说这个了,聊一些别的话题――”
山紫黑青着脸,发丝垂在那里,随屋外夜鸟啼叫的节奏在摇摆。
“怎么不开心起来了?”
司空摘星有点不敢吭声,他知道她在生气。
“天很白,云很蓝,到处是云。”
“应该是天很蓝,云很白嘛!”
山紫认为司空摘星的观察角度一向古怪,这时她的媚眼在他身上,搜寻着天外高人的痕迹……
司空摘星猛地抱紧她,凝视她的脸庞。
他好像从来都没发现,这个女人有那么美。
特别是当他发现她的眼神,在这个时候好像吃了惊,正躲闪着什么;平常的时候该是又坚定又充满柔情,直叫人产生一个想亲近的念头吧?
少年和尚
(一)
和尚,法名“老实和尚”。老实和尚的俗名是什么?几乎没有人知道。
某天,老实和尚跟陆小凤说,他在出家前,曾混迹江湖,那时侯最喜欢化名“山无肉”。
但他的原名又是什么?这个问题,除了老实和尚自己,恐怕再没人知道答案了。
谁也不知道,而且谁也不敢保证,老实和尚,出家前到底用过多少希奇古怪的假名字……
一家酒楼的厨房边,有一间小卧室。
金色的阳光欢欣鼓舞,从山后面跑了出来,像毛笔一般直直照进这个卧室,射在“蚂蚁王”山无肉一向放在床边的黄铜制脸盆中。
此时,盆里面盛满了清水。
“蚂蚁王”山无肉睁开一双大眼睛,起床了。他赤了脚拖着一双鞋,身上穿着一件睡衣,那是由酒楼的裁衣老师傅细心并且精心定制出来的。
山无肉先洗净了脸,梳洗完毕,然后便去解手……
茅厕距离并不很远,就在身后的六七米外。山无肉往夜壶里撒了一泡尿,感觉一下子变得很好。
这只夜壶――竟好象是名侠陆小凤、日后困在某一处桃花源时,十分努力剖开,然后再用石头打平,做成利刀的那一只。
虽然,此时房间里左右上下都无人,但是山无肉还是把那匹悬挂在空中、用作隔离外人的破床单,紧紧拉了起来。
这种动作却使外人们跷蹊觉得,此时正蹲在夜壶上面方便的,分明是一个小女人。
这山无肉,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年纪,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也不知为什么,“蚂蚁王”山无肉长得就像是天津著名的三绝小吃之一“狗不理包子”。
皮肤雪里透白,浑身的皮肉娇嫩无比,新鲜得和任何一种水果一般,快要滴出一股白水。
蚂蚁王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做一个独步天下、武林中无人能敌的霸主。不论是谁都得面对他的挑战,而没有人会说他不是一个侠之大者。
他行走着四方,内心很希望外面的世界能接受自己,并不是要他本人去适应。
“胆小害怕,也狼子野心。”其实,是这个人内在的真实本质!
“蚂蚁王”山无肉行走江湖,一共只有四套行头。而且这几套换洗的衣服,也全部淡黄颜色的。所以他一年到头,都好像是“黄衫翩翩”。
“黄衫翩翩”的人脸色苍白,体形圆胖。身材虽然看起来很胖,已经不高,却也不矮。
――因为,不是很矮,正与大多数的一般人都差不多。
而他的手脚也不一定小,可能是多肉的缘故,看上去却似乎小手小脚。
山无肉很不修边幅,他常常衣裳不整的往街上乱窜。
山无肉给人的印象总是“长相很秀气”,而且既斯文,还很讲道理。
样子长得秀气的人,不论是男是女,无论走到了哪里,都一定会很讨人喜欢。
山无肉逢人就告诉人,他是山无肉。几乎每一个在江湖中行走的人,都有一个绰号,“蚂蚁王”是山无肉的绰号。
有很多老江湖认为――“蚂蚁王”是绰号,“山无肉”也不会是真名字,同样也是个绰号。
在《百家姓》里,虽然有“山”这个姓,但是“山无肉”不可能是一个人的真名字。
一个女人含辛茹苦十月怀胎,骨肉亲情已血浓于水并重如泰山。
做为一个人的父母,当他们的孩子终于呱呱坠地,怎么可能会给他取出如此怪异又难听的姓名?
(二)
在一家酒楼的小厨房那边,厨房隔壁,一间卧室。
早上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
“有没搞错?”山无肉暗叹,心惊。他急急忙忙穿起裤衩,但是胯下那个玩意儿又玩造反,裤衩几乎穿不上。
“是早上,现在还是早上。”他喃喃着几乎想丢下裤衩,但终于穿好长裤,然后直奔厨房。
厨房生了锈的铁门,蹦上一只青蛙,“呱呱――”却掉了下去,又要跳起。
此时,正是盛夏。
厨房里,一只猫灰溜溜的闪现,一步步走过来走过去,好像要跳舞怡然自得。
猫的主人,酒楼老板却不见得好过,紫肝一般的脸皮,厉声道:“山无肉,又来迟了,你小子是不是不要命了?”
山无肉不以为然,手拿柴刀,弯了腰去拣柴。
猫跳上柴堆,山无肉想去捏死它,猫一下就躲开了!
猫的主人,山无肉的老板,生气的捡起脚下一只拖鞋,死劲扔向仆人。
山无肉也愈发火大!拣起一支干柴,拍打猫。
却听“喵――”的一声,猫在惨叫,倒下地去。
它四脚朝天、一通狂摇乱摆似乎服了毒,接着,它受了伤就干脆趴着不起,睡觉了。
煎好蛋,煮了粥。蛋还有一些焦,但山无肉喜欢苦一点的味道。
辛辛苦苦,足足喝了三个海碗的海带稀粥,他又想排泄了。
“早饭呢?客人的早餐,叫你准备的,去哪了?”走了一会儿人的老板,又已回来,“小子,我炒你的鱿鱼!”
他怒不可遏,望着山无肉圆鼓鼓的肚皮。
山无肉嘲笑,用力踏了几下地,挥一挥手就出了屋子。
山无肉既然被唤作“蚂蚁王”,那么他无疑也做大哥,有很多小弟。他的小弟,可能多如蚁群。
骄阳当空,午后。
一户普通人家的木门前,有三个叫化子一般模样的小孩,或站或蹲,聚在一块。
他们在聊天,聊的好象是人生大事。他们脸上的神情是那么难看,每个人都显得心事重重。
这会儿,其中一个身材高一点的,紧锁眉头开口道:“马桶!你说,老大今天怎么这么迟还没来?”
这个被叫“马桶”的小孩回道:“我怎么知道?大家都不知道啊。”
那高个子的小孩,又把头转向另一位,忧心道:“夜壶!你有什么看法,说说。”
那“夜壶”道:“老大既然答应我们,天天都会把午饭送来,那我们就放心!这些日子以来,都证明他很诚实,现在我们再等等他。”
“马桶”身材矮胖,一张脸上满是麻子:“对对!难道我们忘了他的绰号么?他叫‘蚂蚁王’,就摆明是我们的老大。”
这是一群饿慌的小叫化,他们一脸菜色,不安的等待着某个人现身。
那高个子的叫化,正眯着眼,忽然发出欢呼:“你们快看,那人象不象老大?”
“马桶”和“夜壶”赶紧顺着他的手势,凝住眼神,仔细在瞧。
“夜壶”笑了起来,叫道:“他根本就是我们老大嘛。”
不远处,一个黄衫翩翩的少年在走路,缓缓的向这边靠近。
――山无肉。
山无肉的心情很不好,一张脸似乎焦黑了。
山无肉呼道:“小子们,好。”
还没等他走近,那三个小叫化就已在叫:“是不是我们的午饭来了?”
这时候,叫化们却看到山无肉两手空空,摆明没有吃的,便倏地一齐愣住。
山无肉叹口气:“看到我就好象在看好吃的东西,这叫我很气愤!”
小叫化们还是愣着,没有回过神。他们实在饿得不行了,等了这么久,几乎什么东西都能吃下去。现在,唯一的希望又落空?
山无肉看着他们:“小子们,我无业了!”
顿了顿,他又道:“以后我没办法再养你们了。”
叫化“夜壶”总算缓过神:“那怎么办?”
山无肉忽然豪气冲天:“海阔凭鱼跃,江湖漂我心!”
他扬扬手扭身走了,丢下几个小叫化,不知用什么来祭五脏庙。
“马桶”一张麻脸通红无比,饿得气急败坏的他,在山无肉背后大叫:“你照顾不好我们,不再是我们老大!”
山无肉已走远,无所谓的挥了挥手,他也算仁至义尽了。他自身难保犹如泥菩萨过河,将要溶化最后被水淹没……
突听一记耳光在响,极响!
却是那高个的叫化子打了“马桶”一下:“我们有报答过他么?他又凭什么一定要养我们?”
“马桶”并没被打哭,似乎被打醒,也似乎突然懂事了。跪在那里,对着远去渐渐模糊、即将消失的黄色影子,叫:“老大,走好!”
山无肉出了城门向南而去,绕过一个山坳,到了一个村庄。
一片青草地上放养着一群鸡,它们正在草上捉虫吃,其中一只老母鸡大约有五六斤重。
山无肉蹲下身子学了几声鸡的鸣叫,那只鸡忙不迭跑了过来。他一把扼住鸡脖子,鸡仅仅拍打了几下翅膀,就让他托着肚皮不动了。
山无肉走到一条河边把鸡杀死,也不拔去毛,只是割开肚子,把里面的污秽之物清理干净。然后他用河水调和许多泥土,把鸡连着毛糊起来。
他又找来一堆枯枝落叶,挖了个小洞把鸡放进去,取火燃烧干柴。
不一会,黄泥被烧得红彤彤的,鸡肉可能已熟透,从洞里飘起一阵异香。
一个声音随着香气冒出来:“小和尚,你在干什么?”
山无肉以为并不是在叫自己,没去理会。
“喂,叫你呢!”那个人不耐烦了。
山无肉愕然转头,问:“请问你哪只眼睛看我象和尚?我不是和尚。”
那人道:“你穿着僧衣,不是和尚,谁是?”
山无肉看着自己一身黄衣就似僧衣,有口难辩。
这时他肚子饿得厉害,想去吃鸡也懒得和那个人争辩。
那个人一身褪色的破烂僧袍,肩膀扛着个白布包裹,正在几米外不停吞咽口水。
山无肉动手把鸡体外面那层烧硬又冷却的泥壳掰掉,鸡毛也不用拽,直接和泥一起掉落。
泥壳去后,露出白嫩油腻的熟鸡肉。
烂衣僧人终于忍受不住了,大声道:“等下再吃!先玩个游戏。”
烂衣僧人从怀里摸出一本颜色发黄的经书,咬咬牙把它丢在地上,喝道:“小家伙,我看你根本没什么武功在身,你想学么?地上这本就是‘少林十八铜人十八拳谱’……”
他还没说完,山无肉已冲过来,想伸手去抢地上的经书。
烂衣僧人阻止山无肉,道:“我想和你先赌一赌,我赢了那么鸡归我吃,经书也仍是我的,只要你赢了那么经书就归你……”
山无肉道了一声“好”!
烂衣僧人却犹豫了下:“不过……”
山无肉问:“怎么?”
烂衣僧人道:“‘少林十八铜人十八拳谱’有十八套拳法,一本书就值十八本,你就一只烧鸡,恐怕不够。”他见山无肉十分看中这经书,悄悄加起了砝码。
好赌的人都不顾一切,都以为自己会赢定,山无肉就被地上的“武学”激昏了头,在问僧人:“到底要怎么样?”
僧人:“如果你输了,还要随我回去剃度……”他早就想找个不要钱的小厮来使唤。
一阵灵光在山无肉脑内闪动:“就算输了,我随他去做和尚,还是能学到上乘的武功。”
――他好象天生赢定了,忍不住要偷笑起来……
僧人却想,苦海无涯,看来以后总算有人侍候了。
一座很庄严的庙宇,庙门正开着。山无肉站在门外望进去,只见神殿上无数琉璃灯,神殿中空无一人。
他感觉有一股阴森森的气息扑向自己,抬头看大门牌楼,上面高悬着一块金字牌匾,分明是“少林寺”。
和尚,法号“老实”。
少年剑神
-上篇-
“现在天下最可怕的武器是什么?”是一个青衣少年在问。
他面前的一张红木椅子上,端正坐着一个人,一个衣裳不整的人。虽然这个人穿戴很不整齐也不讲究,但是他的举止却不凡,很有气度。
只见这椅上的人衣服明显已经很脏,衣襟上一片油腻。此时他一脸凝重,犹如对付蜀中唐门的火药暗器,正从怀里面小心地摸出一包东西,一本正经打开来,只见那是一条肥大的鸡腿。
他面对鸡腿,那个神情,好象是一个秀才面对一道考题。他在决定――到底先从鸡腿的哪一个部位开始下嘴。
面对青衣少年的提问,虽然他的一双眼睛还是盯着美食,嘴上却已回话:“天下最可怕的武器,是蓝大先生的蓝山古剑。”
青衣少年又在问:“师父,你怎么知道?”
“师父”道:“西门,为师曾会遍天下任何用剑的高手,当然有这个资格这么说。”
他顿了顿,继续道:“为师,也就是从蓝大先生手里把你救回来的。”
蓝大先生的蓝山古剑,究竟怎么样的?
除了蓝大先生自己,没有人见过,就是死在这一把剑下的人,也没能看清蓝山古剑的具体模样。
那剑下的亡魂们,当时只觉得蓝光一闪,自己的身体一冷,便不知道自己怎么死了,也不知道害了自己的,到底是什么样的武器。
――是刀?是剑?或是缨枪?
蓝山古剑的出现着实太快,蓝光一亮如幽幽狼眼,贪婪嗜血!
狼眼电闪一般出现,又飞快沉没,在现场转眼就漫天血花,一片血腥。
少年“西门”站在师父的身边,一张脸苍白,嘴唇似乎褪色。
他黑星一样的眼睛盯着师父,在用心听师父说话。
――“蓝山古剑,其实不是剑。”
西门听了,疑惑的发出“哦”一声。
“蓝山古剑,是一条布带,蓝大先生自己的裤腰带。”师父小心翼翼吃着那条鸡腿,怕油花粘了嘴边,“蓝大先生的内功很好,他把布带迎风一抖,就把它贯满了气劲,和剑那样坚硬无比。”
西门在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师父道:“西门吹雪,请问!我怎样才可以从他手里救回你?既然你现在站在这里,就证明我早把他打败了。”
师父看了看少年西门,叹口气:“这也怪不了你,你那时候还是个婴儿,现在当然什么都不记得了。”
西门的眼睛,泛出仇恨之色:“蓝大先生为什么要杀我?”
师父突然哈哈大笑:“他并不是专门要杀你,是想杀了你全家,劫镖夺财――因为你的父亲是开镖局的,蓝大先生当时行走江湖一时没钱,路过你家就打起了主意。”
少年西门,总算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师父吃完了整条鸡腿,呆呆出神、无限惆怅:“蓝山古剑这一败以后,我‘剑花狂’关门这一生就真正寂寞了,总是不得一败!”
“剑花狂”关门意兴阑珊,把鸡腿骨扔向窗外,发出了“吱――”一声厉哮,那一身内力十足骇人。
“西门,给我关上门,我要休息了。”
青衣少年西门吹雪听话的转身出去,轻轻关紧了门。
师父“剑花狂”关门就在门内,坐着愣了一会,突然便拿出身边的一把白亮刀子,扔进了嘴巴……
剑,有花!
一个人只要是剑客,那么他就完全能在一招之间,表情轻松平常以奇快无匹的手腕动作,凭空舞弄出漫天细雨似的剑花。
也许,那舞剑的剑客,当时也只是一时兴之所至,打算一连扬几次手、就算一气呵成完成了一招;然而那剑上的剑花,却已一阵紧接着一阵,似战场上的千军万马,在滚滚黄尘里不停奔腾。
剑客才轻轻挥一挥手,上空的剑花便已无数,直化为一片,一团……
虽然,空间之中只有那么一点点的光线,但它们,却仍然可以显得煞是耀眼、夺目!这样一堆剑花,就像是一些在阳光下面不住绽放的鲜花,看上去实在很美。
剑花,只有剑上才会有的鲜花。剑中已有花,花中也有剑――
由手上的一把好剑,随意使出来的剑花,它既然是生在剑上的,所以不论是哪里有了它,哪里就一定会有剑的存在。
空间既然已有剑花在闪现,又怎么可能白手无剑呢?
江湖上的“剑花狂”关门,“花”正是剑上的花,他以刀为“剑”。
关门手中无剑只有刀,一柄小小的刀,像水果刀。刀,可能永远都是十八般兵器之一,因为,它是江湖中人运用得最普遍的一种武器。
关门手上使的既然是刀,却为何人人称其为“剑花狂”?
剑是所有武器的至尊,剑的地位,在十八般兵器中显得尤其高高在上。任何一位佩剑的人,在武林之中,都有着很特殊的地位。
一把由名匠精心锻造的宝剑,通常都象征着主人的身份和尊荣。拥有上好的宝剑的人,一般,都只会把剑作为一种华丽的装饰。
武器最自然的功用是杀人御敌,可是“剑花狂”关门的刀子,和一把宝剑一样,也是被它的主人拿来装饰用的。它的主人,把它拿在手里,只是时不时地修理一下指甲、或者刮刮胡子。
双手使刀法的关门,却有“剑花狂”这个绰号,其原因便是――
因为刀与剑,它们同样都是金属材料制造的,或钢或铁,所以刀子,同样可以和一把好剑一般,弥足珍贵。
昔年的多情客“探花”李寻欢,手上是小李飞刀,但是,他在江湖中的身份和地位,却比任何一位身上佩剑的贵族和名士,还要高出好几倍。
“剑花狂”关门,莫非也如此?
“剑花狂”这个人物绰号,在冥冥之中,正暗示了关门饮刀自尽、并口吐血花的情景。血花、刀花、剑花,都像是鲜花,狂人关门吞刀自杀,就像一头愚笨无知的动物,在卖力啃咬着茎干带刺的小灌木――玫瑰花、月季花。
在磨刀石上,已加工得白如雪片的刀身,闪耀着白花花的光芒。才一丢入口,马上又随着口腔的血液,一齐喷出外面,白色的花儿,很快变成了红色。
最后不论是刀花,还是剑花、鲜花,主人都已死。
一个剑客的生命和光芒,往往都捏在自己手中的剑上面。
剑光生出的花儿,也许可以永恒,但是人不可以。生命之光一旦熄灭,人世间的一切,也就什么都不拥有了。
-下篇-
在这儿有间小店,卖小吃的店。门前几乎没有人踪,冷风在吹,落叶飘飘。
这里快要没有一丝人气,简直阴森得可怕。
西门吹雪很奇怪――这家小吃店的生意,为什么火暴不起来?
闷,闷的天气。
天气令人感觉闷,是因为太空闲,已闲得足够使人想起那把旧铁刀的好处来。
――旧铁刀!
“只要看见过或者使用过旧铁刀的人,都一定会说它好!”小吃店的店主人风红衣,坐在一把躺椅上,独自悄声说话。
这附近不论什么人都知道,风红衣这个人一向很好说话,平时也沉默寡言。
斑斑,一只兔子名叫“斑斑”!
斑斑现在还在厨房里面呆着,因为它的主人风红衣就呆在厨房这儿,他正嘻嘻笑着玩弄它的左右两只长耳朵,并找出一截红萝卜喂了几口。
他自己也吃了两三口。
接着,风红衣好象唱儿歌一样说话:“小兔子叫斑斑,斑斑天天都呆在厨房里。”
风红衣又问:“斑斑你说,我的刀子放在什么地方?”
兔子斑斑只有一岁多一点大,听到了声音也听不懂话,更不会开了口像人一般问答!
风红衣二十一岁,二十一岁的人想起了往事……
没有错,往事带有血腥,杀人者风红衣没有偿命,现在还很得意――
风红衣当时少年,年方十七,身材高大。其高大的程度,足可匹敌于宅院内一株十年的年青桂花树!
其人的其他特征:下巴很大,有些许尖;胡子很长,又黑又浓丝毫没有一点杂色;头发枯黄也留得老长,似乎比谁都要长。
长发披肩的男生,放眼天下皆是。
但总不知道为什么,某些人乍一眼望去――风红衣真的很妩媚,像煞了李娇娘,就好象他是女扮男装。
很多时候,很多人都分不清风红衣到底是女扮男、还是男扮女。这风红衣嘴部上的胡须,好象姑娘花木兰为了代父从军才特意戴上去的,用来唱戏的假胡子。
妩媚能杀人于无形,风红衣杀人!他用“妩媚”这种武器杀人时,样子果然就显得极其诱惑他人。
如果你是小小的蜜蜂,那么眼前就是一朵悄然开放在正午的大红花;如果你是黑熊,那么面前摆放的正是一窝极其芬芳可口的蜂蜜。
李娇娘没有抛媚眼,却故意闪了一下腰肢。这时谁见了,谁便急忙想问“她”要一口无味无色的毒药吞上,“谢谢娘娘恩赐!”
被“毒倒”之人的胯间那话儿又麻又痒,可一时间是无论如何也找不着疗伤之地的。
现在被杀者原青牙,女,留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细发,发质挺好。
原青牙是方狼唯一的一个女人,这天,原青牙的长发正垂在腰际……
风红衣喜欢上这个长头发的女人,他想入非非,但长发女人却似乎想做一个立身于贞节牌坊的女英雄――一下咬舌自尽!
风红衣,便千真万确是方狼的仇人了。
原青牙的男人――方狼不是和风红衣一样的阴阳人,是个男人,又是一条恶棍。恶棍还是一个十足的光头仔,从来是,也将永远都是。
方狼宁可做一个白痴,一个脑袋不长毛的白痴!因为原青牙生时曾如此对他笑骂:“光头小白痴!我爱你。”原青牙又问他:“知道我为什么要爱上你么?”
方狼,的确不知。
“因为,你是江湖上有名的大英雄大豪杰,只有英雄豪杰才能算男人!”
英雄?男人?男人,有好几个种类:1.普通的男人2.半男人(即油头粉面者)3.……第三类就是方狼此类。
“呵呵!我是宇宙中强人?”方狼被捧上天,做了一个人猿姿势,大笑起来感觉心窝里美美的。
他对原青牙付出所有的真爱,在他与她的二人世界中,已根本不存在“光头”这样一种形象。相反他还认为只要长头发的,便是一个缺少爱的残废生物。
现在――
相当可怜的风红衣,已是虎口下的嫩肉羔羊。他间接杀害原青牙,得罪了方狼,方狼与他不共戴天。
方狼戴上钢壳制的手套,猛地扼住仇人。仇人风红衣的脖子还真细,肉也嫩,几乎怀疑是一个女流。
方狼生满茧子的大手放上去,就象是一把笨重的铁制钳子……
他把一双手放好了抓稳,于是风红衣长在头上、象狐狸尾巴那样的头发,马上颤抖起来。
铁钳子,继续举得更高了――那“狐狸尾巴”,马上笔直翘在半空。
“喂!放手――”被扼的人风红衣叫!脸色却似乎好转,他的脸盘本来就苍白,现在是“亚苍白”,就是亚健康的那一种类。
“狐狸”想在空中大口喘气,“它”需要氧气。于是,由青转白的面皮又在胀红,通红得象一只本色的狐狸。
“喂喂,我可就快死了。”风红衣呻吟!
方狼笑,带着鄙夷的笑,此时他的手已微松。风红衣带着泪花,心里绝不想被活生生扼死在别人手上。
现场的上空是半圆的月,远山有豺狗――
“呜呜!”
风红衣的两眼放光,狡猾无匹,脸色死灰,眼看垂死。他的手摸向怀中,怀中有金属的光芒闪现!
是一把匕首,锋利的匕首刺向方狼,方狼心脏中了目标,松开大手一下倒在地上……
――风红衣杀了一对夫妻,却没有偿命。
得意洋洋的杀人者没有偿命,回忆完光彩往事。
西门吹雪在这家小吃店外面看了一会,这时候他已走进店门,笔直站在风红衣的面前。
“客官,您要吃点什么?”
店主风红衣的态度随着说话的语气,变得令人瞧着舒服。
西门吹雪:“我不想吃什么,只喝酒!”
“什……么、酒?”
“女儿红吧!”
“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