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制置三司条例司,王安石用来架空中书门下的一个机构。当时王安石还只是参知政事,副宰相,在中书不能做主,遂创此机构,由枢密院与中书各派一人,负责新法事务。这个机构在熙宁三年五月就废除了。
⑤:助役法,王安石新法"募役法"之组成部分,吕惠卿所倡导。要求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品官之家,以及女户、僧道户、未成丁户等贫困免役之家,也要依照户等交纳役钱,称为"助役钱"。此法不仅触犯了特权阶层的利益,也给贫穷人家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⑥:崇政殿说书,给皇帝讲课的官员
⑦:省试合格奏名举人为正奏名。这一年宋朝进士科295人,明经、诸科共534人,为正奏名;另有特奏名474人。
⑧:茂材制科,即"天圣九科"中的"茂材异等"科,富弼即是此科及第。两宋制举一共御试22次,入等者不过40人,选拔了不少著名人才。
⑨:石越来历不明,无法参加科举考试
⑩:即阿拉伯数字,当时阿拉伯地区中国称为"大食"。实则阿拉伯数字是由印度人发明,石越亦是以讹传讹。
⑾:给皇帝讲儒家经典的官职,称为"经筵官"
⑿:朝臣到地方上任,称为"出外"。司马光于十月十九日面辞崇政殿,十一月十四日到任长安。
⒀:君实,司马光的表字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