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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小说网 > 08第二期 > 208 209

208 209

阿由为阻止匪徒暴行挺身而出,匪徒向他开枪,小可来不及想,以闪电般的速度飞扑

挡在他的胸前。砰然一声震动。血珠在空气里失重般漂浮。她的发丝间有香。­唇­边竟然有笑。至死不悔。我们恋爱,我们劫机。为着某种不可救药的执着挺身赴死,­干­脆利落。生命如此荒诞

不经,上帝残酷地赋予人类放肆任­性­的权力。

当他睁开眼,见着的是一望无际的黑­色­汪洋。苍穹是深紫的,好像成熟的葡萄。他躺在鱼背上,巨大的蓝­色­的海鱼,脊背宽广像一片岛屿。风送来发丝间的香,和她微笑的眼眸。她站在鱼鳍旁,微笑如佛陀般安详。

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但她告诉他这是黄泉之海,脚下所乘是冥府之鱼。这是他们之间最后的话别。她告诉他不必难过,因为她是为青春期的冲动、暴虐和天真而死。同他无关。他只是一个媒介。可能是他,亦有可能是她所爱上的任何一个男子、第一个被称之为是她的男人的人。死于华年、死于爱情是她长久以来的梦想。一切同他毫无关系。

阿由愕然,他大叫着你骗我你骗我你说谎!这只是一场噩梦,当我醒来时,小可,我们一定好好地躺在海边的沙滩上!噩梦中,紫­色­天空里有长着三只眼睛的幽冥鸟飞来,将他據起,一声长啸直上云天,消失在地府通向人间的秘道深处。他被获准生还。小可独自站在冥府之鱼的背上。鱼开始下沉潜游,已为魂魄的小可依附在鱼背上哭

泣。眼泪飞翔在黄泉之海里,有脆弱但优美的形状,发着淡淡光,向海面升腾。海底空旷的沙滩洁白细腻,海浪催生出鱼鳞的波痕。一身黑衣的冥王分开海水,席卷起滔天的巨浪,漫步到她面前。他被女孩的冷酷和柔

情彼此交织的灵魂深深迷住了。他求一个吻,来做交换,来割断她左手尾指上的无道轮回之红绳。

令冥王吃惊的是,竟然遭到了她的拒绝。她只求冥王让他忘记她,然后在下一个轮回里再次相逢。她还要他,她无法停止爱他,那种爱太强烈了,直入骨髓,吃尽了她全部的灵魂。

冥王有些惊讶。他一直认为现世的人类是最多情也最无情的一代,没有信仰、没有宗教,唯有自我体验。他们很容易爱上谁,也很容易彼此遗忘。因为没有经历过战争、饥荒、病疫的恐慌,丰富的物质让他们的­精­神脆弱无比,受不得一点委屈和伤害。在被抛弃之前先抛弃他人是他们自保的终极武器。他们的感情世界如辽阔的夜空般璀璨糜烂,需要无数火流星的点饰。

但冥王说:迷人的女孩,在你的心里,虽然冲动狂热、虽被禁断,我却看到了一颗明亮耀眼、永不坠落的恒星。这就是你全部的爱。如此强烈。几乎把我黑暗的冥府照耀成了人间。

阿由在医院里醒来,劫持飞机的匪徒被警方以计引诱落入法网。小可是在劫机事故中

唯一罹难的受害者。警察展开调查,他们给他看小可的照片,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年轻的警员很吃惊:“他只被流弹擦中了肩膀,脑袋没有摔坏,怎么就忘了她呢?她为了救护他而死!”上了年纪的老警察抬了抬帽檐,沉声道:“那个女孩只有22岁。就让这一切成为一个谜吧。”

是的,这世界上有多少隐秘的爱情,秘不可宣,沉在大西洋底,同海盗船上失落的宝藏一起等待被海水侵蚀、被鱼类吞吃。可以燃尽自己全部的肢体去爱一个人,点燃火光,只为他能在生命码头找到余烬和温华。等待他,直至死亡。

无道轮回·爱(5)

一年后,阿由携全家移民到了澳洲。

13年后的一个夏天,他同妻子、一双儿女在夏威夷度假。从小在澳洲长大的女儿接受多重文化的教育熏陶,她读《飘》、也看张爱玲。她告诉父亲要把张爱玲的小说《心经》改成连环画。他似乎有点记得,那是讲女儿爱上父亲的故事。女儿说她自己生来就是画画的、体内一定富含着毕加索、凡高的细胞。她觉得自己是个安详的疯子,离开­精­神病患只有公分的距离。父亲微笑了,说女儿是真正的天才。

女儿拿出一幅画,说是送给父亲的生日礼物。

突然间涨潮了,太阳落下去,紫­色­月亮升起来。海水一片漆黑,没有边际。

画上是他和她,阿由和小可。14年前初春的某个午后,他们在苏州城幽会。苏州观前街玄妙观里,树­阴­之下散落着茶几和藤椅,走累的香客或游客三三两两休憩。他同她坐在露天的圆桌旁,一个乞丐模样的流浪女子给他们算命,就在那里说出小可同他永远无法结合的乱世因缘。

他的身体被呼啸而至的记忆所击中,全部关于小可的记忆如同撕开堤岸的海水一涌而至。灵魂被刺穿了一个巨大的空洞,­精­神裂成碎片。

14年前为他而死的女孩如今幻化为女儿站立在他的面前。他不敢确定,是因为曾经是他的情人,为了一场毫无希望的绝爱轮回而成为今天的女儿,还是她本来就一直希望成为他的宠爱、他的血液器官、他体内一颗蠕动的­精­子而成为他前四世的恩人、爱人、失去双手和翅膀的小小飞鸟?

他无法确定,生命如此咄嗟。

过了很久,大约有三十多年,他已经垂垂老矣,妻子已经故世。

他一个人坐在客厅里,阳光透过玻璃窗撒得满地都是,明晃晃的,好像他年轻时对她说我爱你那一夜的月光。他已经如此苍老了,虽然英挺的痕迹仍在骨骼深处,但他已是个暮年的老人。那双手、那褶皱的皮肤如同枯叶。

他膝盖上放着女儿从埃及寄来的相片。她也已经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了,不再漂亮。但她的眼睛里有种永恒持久的美,只有他看得出来。她自25岁离开家,在世界各地流浪,从没有告诉父母婚姻的状况。他从一些朋友那里得知,她始终没有结婚。一如还是个Chu女。

他恍然间记起玄妙观里女乞丐所说的关于轮回的疯话,记起那关于无道轮回的残酷传

说。在那前四个轮回里,几乎每一世的他都没有夺去过她的贞洁。她为他保守的贞洁。年老的Chu女,好像被钉在十字架上焚烧而死的贞德。

他在阳光下流泪。好像个孩子。他曾经是个匪类,差点杀过人,有十几次险些被人杀死。他有一颗坚硬无比的心,曾经想过离开尘世去出家。然而却永远无法逃离她。他的情人、他的女儿、他那天真暴虐、处于疯狂边缘的孩子。

阳光依然年轻,几乎永恒。他爱她一如前世。他和她都是大地的孩子,同样产生于地母深邃幽暗的子­宮­,拥有同样轻浮狂躁的灵魂。他无法挣扎。她爱他。

爱情已经平息,如同冰冻的汪洋,依然深邃,却死寂得没有一丝波澜。这是一种病

症。爱情缺失症。再也没有一份爱情可以与此相比,心中的黑洞也永远无法弥合。他在东北温暖的阳光下流露出的笑容——;他骑自行车在烈日下奔波——;他说一定为她保驾护航直到她掌握所有的工作要领为止——这一切,仿若隔世。淡淡然如同荷花的苦香。一生只可能有一次这样的恋情。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他的名字就隐藏在这两句诗里,这是他们的第

一世。自战国开始的永恒的恋情。无论彼此间如何伤害、冷酷无情。当有人向他开枪时,她都会挡在他的身前。正因为她自私、冷漠,酷得简直不像人类的孩子。无法忍受没有他的明天。所以,她

愿意挺身赴死。等待来世,成为他最挚爱的小女儿。

春光时代(林汐)(1)

题目:春光时代

作者:林汐

[小时候]

小时候住在姥姥家,那是七十年代盖起的普通楼房。有着阳台和日照非常好的房间。冬天的时候阳光撒到床上,床垫上总是温暖松软的。

那一栋楼几乎每一家人都在阳台种着绿­色­的植物。夏天的时候从外面看都可以看到别人阳台上的吊兰。还有侧面大片大片的爬山虎。

直到今天仍然对于旧楼墙上的绿­色­植物充满好感,它们预示着生机勃勃。

姥姥的收音机,听得最多的是不知道哪个台里面播的是《牡丹亭》。歌词我从来就没听懂过,更别提记住了。

十岁之前都是在那个小区里度过,整个小区的小朋友几乎都认识过来。互相喜欢的互相仇视的拉帮结伙的。直到我搬离姥姥家后,就再没有联系。

[她]

12岁的时候上初中,所结识的第一个人是交往了许久的好友。

在我们没拥有恋爱的时候,代替着对方未来的那一半珍视爱护着彼此。即使我们都知道这种珍爱或许补救不过在恋爱中受到的毫米伤害。

青春仿佛都是被洒满沙砾的。

那时在学校亲密到只要找到我就能够找到她,走路的时候一般是交握着手。周日晚上拿着电话延续到后半夜的谈天,被各自的父母几次恐吓“快点睡觉明天早起”。帮我给喜欢的男孩子递信件,和她恋爱的每个主角我都熟知。陪我度过最艰难而无病呻吟的青春时期的是她,目睹她每一次成长的那个人,是我。在后来,我稍微学会了内敛些感情。偷偷在杂志上写信给她后被她抓到现行,并加以嘲笑。

这样的她,不读小说不看星座,喜欢谈恋爱。买了一年的手机摔的像是用过三年,很少上网。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多半喊的是,最近忙死了忙死了。我打给她多半是毫不犹豫的,快点借我钱,马上就需要!还有我过去多次打开门,她走进来一边和我妈打招呼一边笑着说我这是离家出走,晚上就会接到她妈妈的电话跟我说“让她别闹脾气,赶紧回家睡觉。”而等到另一天,我在马路上忍着想要大哭的心情打电话给她哆嗦声音着说,你快来,我很难受。她在那边一边骂我一边回话你在哪里我去找你。

如果是必须要帮助彼此完成某些部分。我错过的那些笑声请她替我继续欢乐,她忘记掉下的眼泪让我负责它们重新流淌。即使到了现在我们各自­性­格已经开始显露,最初的愿望有了变更约定也不得不打破,但还是闭紧嘴巴不肯泄漏软弱的固执。

遇到大雨的天气,仍旧坚持着不打伞更不穿难看的雨衣,挽起裤腿奔跑踩下无数水洼溅起微小的波澜,寻找一个避雨的屋檐。

中学三年,大约吵了无数次架。几分钟就和好的,几个小时和好的,几天还未和好的。被对方气得蒙头大哭有过,抱住她感觉难受到心缩成一颗硬硬的枣核也有过。互相借钱,还的没还的永远算不清楚。在对方家中噌饭,也不知道最后扯平了没有。

看过尖刻的我,卑微的我,渺小的我,可笑的我,穿着冬季校服臃肿的我,面对人群不安拘谨的我,不嫌弃这样的我。

我与她互相牵着线的一头,这条线是青春的模样。执拗的拉着它就像是握住满手不作声息寂寥的希望。

十五岁时的照片仍藏在钱包的夹缝,你在我旁边继续睡过了一个清晨。

[情书]

11月11日是他的生日。她曾经和他坐在一起调侃过,这个日子出生的你肯定会打一辈子光棍。

认识几年,她就忘记几次他生日的时间。

认识几年,他就连续几年在她生日午夜打电话来问候。

一、二、三。三年过去。

一直被扣上“失恋大王”的他又完败几次;从小被冠以“暗恋女王”的她又失落几次。

高二的寒假在KTV里面唱歌,唱起《忘记歌词》的第一句的时候,他打趣说“欸看这首歌词的第一句就知道是适合你。”她绷着脸回击说,哦是吗,那《我很丑但我很温柔》也蛮适合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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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时代(林汐)(2)

在读高中的三年,两人从最初的晨间互相说“你好”的关系,进展到午休头靠在一起钻研PSP,互相挥拳头低吼“笨死了”。毕业后所练就成的,就是一身吐槽功力。

座位也是临近的,累计最多的,应该是大大小小的纸条,后来­干­脆用起了本子。

他的字体总是不太好看,“我昨天碰到四班你暗恋的那个了,长得也不怎么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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