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斜眼看了白衣天使一眼,只见赵叮咛如如小鸡啄米不住地点头,大有赞许之色,更让我那失去的信心慢慢地重新凝聚了起来。
说了一轮好话,或许张丝丝是忘了说这些话的目的,又或是张丝丝心直口快,把一些不该说的,也全说了出来。
“百赐德行兼备,只是为人笨了一点,读书不认真,英语更是烂得一塌糊涂,要不是有子枫帮他恶补了三个月,这一次,他也未必能考上时代大学的。”
美梦总是不长,我的心再次碎裂了,就像影视作品中,唐伯虎最后关头点不到秋香一样,那般的痛苦,那般的绝望!
都怪孩提不用功,老大一场空!
以为仗着小聪明,能横行考场而无往不利,怎知真被大表姐一言中的:“小时了了,大未必佳!”
“这个世上,还真难以找到一个才德兼备的谦谦君子!” 张丝丝借我之事,直抒其胸臆,却没有留意到胡志高眼中闪过一丝挣扎之色。
我不知自己是怎样放学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家的。即使父亲煮了一桌佳肴,但是一想起赵叮咛看向我而流露出对待白痴才有的怜悯表情时,这一顿晚饭,我就吃得不甚滋味。
“白痴,怎么不吃饭了?”父亲关切地问。
“我不是白痴!”
我瞪了父亲一眼,又重申道: “我不是白痴!”
我不是白痴!可是这话有谁会信?
就连在饭桌上,自家的老父也十分认同般点了点头: “我知道你不是白痴,是白痴的,怎么会考上大学呢?”
“好了白痴,快点吃饭,等会还要你帮我打扫屋子呢!”
说着,父亲扒了扒饭,至于他的口误,那是口误来的吗?
可恨的名字,可恨的父亲!
那天晚上,我没精打彩地做着家务,夜里,我头一次为一个女子失眠了……
翌日!
我带着两个黑眼圈,疲惫地踏上上学的征途,一路上,背包虽然只放了一个空水樽,可是我总觉得这段路走得十分沉甸。
在学校,我与赵子枫碰了碰头,一同到学校的饭厅吃早餐。
至于张丝丝与胡志高,则要到下午时,才会有课,到时才会看到他们俩。
事实上,胡志高是根据张丝丝的上课时间而选修科的。
为何?
都是为了两人多一点见面的时间而已,真可说是用心良苦啊。
张丝丝是修美术的,胡志高是修体育的,至于赵子枫,则是一个大忙人,除了应他父亲要求,修习商科,以便将来接管家业之外,更副修了音乐,培养自身的艺术气质。
商人怎样可以洗去满身的铜臭?最简单的方法让自己挂上一个艺术家的头衔。
赵木头虽然对情感呆板,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在贵族式的教育 ...
(下,确是弹得一手好琴。不过,赵木头并没有多少演出机会,因为我和胡志高总是尽力压着他,不让赵木头在外人面前秀这一手!
尤其是在美女面前!
可惜,有麝自然香,哪须迎风扬!
是金子总能发光,要掩其光芒,只能比他更亮,更光!
无可奈何之下,我与胡志高只能急起直追,也学起音乐来,做起附庸风雅之辈。
胡志高一共学了两门音乐,一是学低音贝斯,为了装酷,一是学鼓,为了扮型。
而我,自知学海无涯,加之财与才有涯之故,只能拿着一本乡村结他的自学书,一边在网上看些视频,一边拨弄起结他来。
那段辛勤的日子,那源自指尖的酸楚,不足以外人道……
不过,辛勤总会有回报的,至少,我看着五音谱时,也能弹出一手好结他,至于胡志高,嘿嘿,诸君,请与我一同挺胸抬头,斜斜地用四十五度眼角,一同鄙视他吧!
那家伙学来学去,倒成了程咬金,只会秀那三道板斧,弹了几年贝斯,都是在弹那几首首本名歌。
不过,诸君也切莫看小胡志高这几手板斧,只要他碰到某个猎物,手中正好有贝斯之时,他都能把那几手板斧顺手粘来,耍出花样。
不论是顺着弹、倒着弹,还是弄出别样的花招,胡志高都能秀出个彩虹,不知其深浅者,真会一下就着迷了,真可谓是“追女”不偿命啊!
有一天,我问起他这事,胡志高一脸得色地望着我,说道:“我们为啥学音乐的?不是为了秀给美女看吗?秀一首也是秀,秀百首还是秀,而且,美女也没有时间看你秀百首歌,有时间不如多点培养下感情,要知道春宵夜短啊!”
“所以精研几首歌,讨个敲门砖,再另寻乐趣,这才是追女的王道啊!”
胡志高狡黠地一笑,悄然地道: “况且,只要动点脑袋,一首歌也能有百种弹法,一个人弹是秀才华,两个人弹是秀恩爱。”
听了胡志高的一番高见,我忽然大彻大悟,更深以为然。所以,除了我常弹的歌外能弹出各种花样之外,其余的歌我定要看着音谱来弹,否则就如盲人摸象,弹不出任何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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