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四周无人,他也没施展轻功,他的武功只是用来杀人的,而不是用来走路的。他曾被几个地痞打得满街乱滚,鼻青眼肿,以他的功力要杀掉这几人真是轻而易举,他却连出手反抗都没有,因为没有人出钱请他杀这几人。
距离目的地还有一千里,他却只有七天的时间了,但他并不急,他自信只需三天便可到达。虽然他只是一步步地走着,但他迈出的每一步都精确到毫厘,每一步迈出的时间也没有丝毫误差,他可以这样连续走上十天。算下来每天走的路程绝不比一匹好马跑的少。
他接下这桩生意,并没有十成的把握,甚至连一成也没有,但他还是要去做。既然干上了这一行,就没有挑三拣四的权利,哪怕是豁出命去也得做,他管这叫做敬业。
“二少,真没想到您会这么随和。”这个叫小玉的姑娘瞪着一双诚挚、明亮的眼睛说道。
第文随意地躺在她膝上,望着小玉那圆圆的、未遭风尘侵蚀过的脸,笑道:“我这人是随和得出了名的,你怎会不知,难道有人在你面前说我坏话?”
“哪儿会呀?我初来乍到的。而且什么人敢说您的坏话呀?”
这一点第文倒是相信,因为天香阁的老板娘在他一来时就向他保证:这位小玉绝对是初入风尘,还未破过身。
老板娘姓秦,叫秦天香,也曾是红极一时的名妓,到得中年色衰,门庭冷落,便开了这家天香阁,有幸的是,第二少是天香阁的常客。
天香阁有条不成文的规矩,凡是初来乍到的、漂亮而又纯洁的女孩儿都会被当做祭品一样奉献给第二少,以此来表达对第府的敬意和感恩。这倒并非是因第二少出的钱多,而是秦天香明白,跟第府比起来,自己连蚂蚁、臭虫都比不上。自己赚的每一文钱都可以说是第府、或者说是第二少赐予的。她不是不知感恩的人,虽然嘴上从来不说,却全做了出来。或许也正因她的气度,博得了第文的敬重,以致江湖中人都知道,到这里花钱找乐子可以,若想闹事,还不如自己抹脖子痛快。
这位叫小玉的姑娘便是今天秦天香奉献给第文的新鲜美味。
第文看着这位还充满朝气和活力的姑娘,觉得还算满意。到这里找姑娘毕竟不能像挑老婆那么苛刻,况且顶多不过三天,又会有新的姑娘投入他的怀抱。
“你倒说说看,为什么会以为我会不随和?”